完善教育评价体系 推进管办评分离
2016-03-16张坤杰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坤杰/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管办评分离
张坤杰/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构建学校评价体系,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近年来,为适应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需要,青岛市将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激发学校内部活力。然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为更好地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青岛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督导评价。
一是推动学校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促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首先,指导学校明确学校发展规划的主要要素指标。其次,组成督学专家组,指导学校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再次,为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指导学校建立自评制度。最后,组织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督导评估。
二是开展学校办学水平绩效考核评估,推动学校提高教育质量。2015年起,青岛市研究开发了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青岛市中小学办学评价体系》,在校长职级制现行试点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了学校办学水平绩效评估。评估紧紧围绕着学校办学质量、特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重点指标,全面评估学校办学情况,实行分类评估排序,并将督导结果与学校奖惩考核挂钩。
三是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对学校依法办学的监督。为做好学校日常监督和指导,推动学校依法规范办学,青岛市将全市中小学校划分为若干个督学责任区,每二至三所学校安排二至三个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评估。在督导过程中,努力做到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提炼学校经验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督学责任区工作成为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有效手段。
引进第三方评价,提升教育评价专业化水平
青岛市按照“培育市场,引领发展,多元参与,逐步规范”的思路,培育第三方机构,探索构建教育评估监测第三方市场体系,推动教育督导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委托中国海洋大学建立示范性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中心。2014年,青岛市借用中国海洋大学的人才优势,建立了“青岛市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测中心”。中国海洋大学负责监测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为青岛市开展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监测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按照市场规则承接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项目;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确定委托项目和预算资金,监督项目的实施,使用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结果。
二是将教育质量监测和学校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鼓励多元参与,逐步形成竞争发展的第三方市场。第一,根据教育督导事业发展的实际,将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和学校督导评估两方面工作推向市场。第二,明确按照市场选择的原则确定第三方市场。第三,将学校评估推向市场,委托第三方开展学校评估服务。第四,不断扩大第三方主体的数量。
三是研究教育督导第三方资质标准,引领第三方规范发展。第三方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既需要政府积极培育,同时也需要接受政府的引领和规范。初步确定了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估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熟悉教育工作,有开展学校等教育机构评估或管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四是具有相应的工作资金保障。随着教育督导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发展,我们将逐步推出相应的资质标准,规范引领第三方服务市场的发展。
政府评价与社会化评价相结合,推动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建立社会各方面参与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监督评议教育工作的意见》,将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社会。意见明确了社会监督评价教育的目标任务、参与主体、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构建了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协商听证、政府信息公开、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公告公示、社情民意调查等一系列制度,对社会参与教育评价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二是完善相关人员对学校的评价机制。建立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区对学校工作评价的“四位一体”的评价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组织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相关群体对学校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与学校评价结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