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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问题

2016-03-16姚立新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信用活动

姚立新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贵州贵阳550005)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问题

姚立新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贵州贵阳55000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信用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无论在东方社会还是在西方社会,信用都有极其丰富的内涵。文章拟就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实践中,如何深化信用建设问题作一点初步探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信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信用问题越来越凸显,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无论在东方社会还是在西方社会,信用都有极其丰富的内涵。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信用建设与发展问题,这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信用的科学内涵

社会学意义上的信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是密切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的范畴。社会学意义上的信用主要指诚信道德规范,即交往中信守诺言以及信任他人会按照承诺行事。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主要指以产权明晰为基础、债权债务关系为条件、契约为保障的经济交易行为。

一般情况下,广义的信用泛指人类社会中,一切涉及履约活动中的品行、遵规守约的道德规范和意识、规定与遵守、承诺与履行的特定关系以及由此获得的置信程度。狭义的信用专指经济活动中以利益增值、偿还、让渡为互动驱力的约期实践。

在社会生活中,信用有不同的存在样态,一般形态的信用泛指一切与约定等有关的社会伦理关系及其相应的规范要求和品行;而具体的信用则是发生在各种社会生活领域中的特定的约定形式,它是一般形态的信用在各个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比如政治信用、经济信用、法律信用、伦理信用、职业信用等。

我们还可以依不同标准对信用进行分类,依信用主体,有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国家信用、国际信用;依社会活动的性质,可分为经济信用、政治信用、法律信用、伦理信用;依信用的内容,可分为商业信用、消费信用、银行信用、职业信用、人际信用等。信用作为承诺与履约的统一,其本质是言行一致的问题,而言行一致问题的要害是利益问题。

信用问题由来已久,信用首先起源于人类存在方式的社会性。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人们的这种社会性生存状态,就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成为一种生活的必然。而人的意识性,又使人的活动受其思想支配。社会正是建立在人类合作基础之上的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由是,基于人们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在客观上就衍生出了以诚相待、言行一致的诚实信用的行为要求,可以说,没有信用,人类就不可能有正常的日常生活。

随着社会组织特别是国家的出现,人类的管理活动也直接衍生出了对信用的需要。人们在实行强力管制时,也强调对人以信、博人以信的信用原则,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管理方式从“人治”逐步向“法治”转型,信用的表现形式也随之扩展到制度信用,信用不仅仅是个人的一种行为品质,而且日益成为以法律、规章为主要内容的制度的一种属性。人们除了社会组织管理活动外,还有生产活动的协调等等活动,这更需要以信任为基础的合作和团队精神。因此,信用日益成为维系人类社会管理活动和生产活动的重要原则。

信用的发展与人类经济活动更有密切联系。在人类经济活动最原始的直接的物物交换中,信用主要表现为商品信用。货币出现以后,信用在原有基础上又体现为货币信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人类交换关系从内容到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催生了各种信用工具的发达和运用,社会经济日益成为以信用为特征的经济形式。当然,信用普存于交往的一切社会关系中,人们交往的多样性和不同的活动领域,也预示了信用表现形式的广泛性。因此,信用具有广博的外延,绝不止于经济活动之中。

二、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具有重要作用。信用是市场经济确立与发展的内在需要,它不是外加的,而是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的内在的伦理关系和内生的道德需求。

从市场交换活动来看,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商品的种类增多,各种服务性的商品也应运而生,交易内容不断变化,由此引起交换方式也不断变化,产生了跨时空的交易方式,这种跨时空交易的便利性和效率性的实现需要前提条件的保证。实事上,在这样的债权债务关系中,也就形成了彼此的信用关系,这种跨时空的交易方式本质上就是一种以信用为媒介而进行的交易活动,没有彼此的信用关系,交易活动就无法进行。由此可见,信用是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行的基础。

从企业组织形式演变来看,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企业组织形式从手工业工场发展到机器大生产的工厂,由此形成了近代企业。近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现代企业崛起,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形式也多样化,其中现代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股份制,股份制是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形式,这种公司治理形式能够使公司企业管理高效,它能够进行高效的资本运作,对扩大生产规模与提高经营效率都极为有利,股份制使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起一种信用关系,股份制的运作也是信用活动的充分体现。我们知道,市场经济主体主要是现代企业,企业组织形式演变的历史也说明,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需要信用的支撑,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现代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有序的确立与发展起来,更谈不上有市场经济的壮大与繁荣。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这是由商品的二重性及价值规律所决定的,市场经济活动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首先要求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必须向社会、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满足社会与广大消费者的产品,这样,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益才能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主观上是利己的,客观上却是互利的,市场经济主体的这种利己性与互利性要求其必须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主体利益实现的正当性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因此,市场信用调节利益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以互利为基础的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这是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市场经济追求效率,其效率的高低直接体现为市场交易活动的便捷性,而市场交易活动的便捷性是以信用工具的虚拟化和市场交易活动方式的多样化为前提条件的。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货币的流通量、资本的周转期以及市场交易活动的周期等等都将会减少,这样,整个社会生产的循环会得到极大的促进。众多信用工具的虚拟化及其广泛使用不仅能产生巨大的效益,而且也会产生巨大的风险。总起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工具的便捷性无疑是一种无形的竞争力。此外,在比如信托、中介服务、租赁、保险等等方面也存在多种多样的信用关系,它们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衍生物。因此,信用与经济发展形成了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经济发展越繁荣,信用关系越要发展,信用工具越要得到广泛使用;而信用关系越发展,信用工具越是广泛使用,经济发展越是更快更好。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受制于生产和交换,而且也会受到消费规模和程度的牵制。国家的管理者和经济学家们,都非常注意协调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扩大内需,拉动生产,鼓励合理消费,提高生活质量。由此,产生了众多信用消费服务,为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需要个人的信用消费。

由上可知,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日益成为常识,这说明,市场经济需要诚实守信的社会行为规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以成熟的信用体系为标志。因此,正如江泽民所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2]

三、信用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

在构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

在该切换过程中,在网发电机台数由4台增加至6台,推进电机M1-M4输出功率由额定功率占比20%提高至50%,设日常负荷保持不变为5 096 kW。设工况2时在网运行发电机为G1、G3、G5和G7,第130 s发电机G4和G6并网,第145 s时4台推进电机M1~M4功率由880 kW升至2 200 kW。

(一)信用建设的战略决策

2000年11月,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加强公民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规范契约关系。”[3]

2002年初,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整肃信用秩序,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

2002年,朱镕基总理指出:“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4]《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也明确把“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制度”提到议事日程。

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5]强调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中介机构、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发展等。不仅为我国的信用建设作出了全面的规划和部署,而且把信用问题及其建设作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

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专门起草和发布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委展开公民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工作。200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十六届六中全会更指出,没有秩序良好、充满活力的信用活动,没有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信任,就谈不上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对信用建设问题更是高度重视。

(二)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基本对策

1.存在的问题

确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我国信用建设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信用问题依然非常严峻,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因素。人们的信用意识普遍薄弱,社会没有形成对失信严厉惩罚的强有力的机制,失信现象大量存在。在经济生活中,比如商业欺诈、弄虚作假、不守合同、虚假广告、盗版侵权等等失信现象大量存在。在政治生活中,政绩造假,法律白条,政府失信等等失信情况也不时发生。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大量失信现象,顺口承诺,随意失约;考试作弊,学习应付;学术失真,剽窃抄袭等失信现象经常发生。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信用经济,但是,信用的缺失像瘟疫一样,渗入到社会各个领域。这是有深刻原因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重于一切的情况下,个人利益往往是薄弱的。这种情况造成信用主体的缺失,导致我国过去社会信用制度和体系的极不完善。因此,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在社会信用先天不足的背景下进行的,加上市场经济体系还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规范信用活动的相关制度的滞后,社会信用的奖惩机制不到位,又恶化了现存的信用关系,造成了失信现象的蔓延,直至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尽管全面依法治国已开始深入人心,并成为国家治理的方略,但在社会管理的实际运行层面,一些“潜规则意识”如人情、特权等仍有相当的影响,直接对法律、制度的信用造成危害,人们常以人情为重,崇尚特权,对制度(包括法律)持藐视的心态。这种社会文化的陋习,直接导致人们对具体的合同、协议的轻视与践踏。而社会上普遍存在着失信现象,失信者不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仍在市场上活跃。加上我国社会长期积淀的随大流的文化传统和人们的从众社会心理的跟随和仿效,使失信获利、守信吃亏的现象也不断泛滥。

2.基本对策

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认识到我国信用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信用是市场经济内在的需要,但不能说市场经济天然就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良好信用不能完全自为形成,需要一定的社会机制给予保障和推动。同时,信用建设受制于社会信用活动的广泛与活跃,而信用活动又受制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成熟,信用交易活动不发达,直至影响社会成员的信用活动和意识。因此,信用建设尽管重要、紧迫,但具有长期性、艰巨性。我们要遵循信用建设的规律,珍惜信用建设的成绩,重视信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发展市场经济,建立一系列信用社会保障机制,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完善我国信用体系。

其次,建立健全相关的信用制度,封堵制度缺位的漏洞,则是当前我国信用建设的当务之急。信用法律体系是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方面,健全信用的法律制度,尤其明确失信的惩治规定,是建构信用体系的前提基础。惟有使守信者得到名誉、声威和利益,失信者必受惩处且殃及未来的更大利益,信用才不会变成一种纯然形式而受到人们的轻视。因为,健全的信用法律体系,可以在客观上为信用的实现提供一种支撑的社会平台,尤其是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规定和严惩,可以防范失信的投机性,使人们不能为、不敢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信用方面的法律制定、颁布,因此,加快信用立法,改变信用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缺位状态是当务之急。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信用法律的制定常需要较长的一段时期。我们要借助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加大政府信息开放的力度,只有政府信息开放,资信公司才会有丰富的“原材料”并进行“加工”。加快制定规范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法规,使其征信活动及其产品具有法律约束,保证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评价、报告等公正、客观。加快制定规范个人信用活动的法规,使个人的征信管理法制化,既便于个人受信、获信,也有法律救济的保证。

第三,政府在我国社会信用建设过程中,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市场经济社会的显著特征是政企分开,政府是市场的管理者而不是参与者,政府的职能是提供社会安全保障,在经济生活中进行宏观调控的间接引导。因此,专业化和市场化的信用管理机构应由介于政府和企业、个人的第三方来做,以确保信用中介机构的中立和无私。信用管理专业化的诉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信用产品是商品而不是公共品,其本身具有成本,因而公平的信用市场环境,有利于信用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因此,我们要扭转信用市场行政化的烙印和垄断化的趋向,清理具有政府背景的资信机构,还信用市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使信用管理机构不断走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

最后,加强信用教育。征信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具有良好的全民信用教育,我国信用教育薄弱,因此,我们要加大信用教育力度。不仅要发展专业化的信用教育,大力培养信用管理行业的专门人才,而且要发展普及化的信用教育,对广大社会成员进行有关信用的法规、政策、常识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加大信用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重视家庭和学校的信用教育,使广大社会成员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感受到信用,形成良好的诚信守约的信用氛围。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

[2]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437.

[3]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438.

[4]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2277.

[5]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470.

Study on Credit under Background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Yao Lixin
(Party School of Guiya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PC, Guiyang Guizhou, 550005)

The relevant issue concerning credit has been drawing increasing attention 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s gradually established and developed in China. There is significant connotation to the concept of credit all over the world. Based on the practice in the relevant field, this article discusses some issues concerning credit construction.

socialism;mechanism of market economy;credit

C913.9

A

1008-780X(2016)05-0056-04

2016-05-16

姚立新,男,汉族,中共贵阳市委党校马列主义理论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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