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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影响分析

2016-03-16马燕萍马振孙健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学部安徽芜湖400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安徽芜湖400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湖北武汉40079

关键词:武术套路安徽省青少年

马燕萍,马振,孙健(.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基础教学部,安徽 芜湖 400;.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教学部,安徽 芜湖 400;.武汉体育学院 武术学院,湖北 武汉 40079)



新规则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影响分析

马燕萍1,马振2,孙健3(1.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基础教学部,安徽 芜湖241002;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教学部,安徽 芜湖241002;3.武汉体育学院 武术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摘要〕本文采用文献资料、访谈、数理统计等方法,以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的发展情况为对象,探讨2003年武术套路新规则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训练以及发展等方面的影响,认为比赛人数减少、组别发展不均、平时演练不够、难度只测名次、训练系统性差、内容以难度为主等值得重视。

〔关键词〕新规则;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影响

本研究以2003年武术套路新规则实施以来的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发展情况作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十余年来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的发展情况。查阅国内相关资料,检索有关新规则对青少年武术套路影响等研究论文。访谈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相关管理人员、裁判员、基层教练员等,了解目前安徽青少年武术套路的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对自2003年实施新规则后的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的秩序册、比赛成绩等运用SPSS软件进行频数、相关性检验分析。找出目前安徽省的武术比赛规则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安徽省青少年武术运动对新规则的适应情况存在的问题,据此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新规则实施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影响分析

参赛情况分析

自2003年新规则在安徽省实行以来,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纵观近十年来的比赛,在以下几方面有明显变化:①参赛总人数变化。2003年新规则实行第一年共有358[1]人参赛,而到2006年和2010年安徽省第十一、十二运会时仅两百二十余人,2014年第十三届省运会时更是降到180人,2015年比赛回升至351人。分析数据,我们发现,近年安徽省武术比赛的参赛人数较新规则实施前明显减少,省运会年参赛运动员尤其少。这一方面是由于省运会时竞争激烈且奖牌数稍有减少(多为全能项目),运动队会派出最优秀、最有可能拿成绩的运动员参赛;另一方面难度得分是一大难关,难度动作无法完成或完成较少则起评分低于别人,就决定其不可能获得好的名次。如此,参加全省比赛意义不大。反观地市级青少年比赛,如芜湖市比赛,参赛人数均在200人以上。没有难度限制,尽量多设项目等措施,有效鼓励了市县各级青少年的参赛人数。2015年全省比赛中增设了甲组传统项目,参赛人数大幅增加也印证了这一点。②甲组人数变化。2003年甲组有83人参赛,之后明显下降至50人左右。2010年稍有回升,也仅为59人。2015年由于甲组增设了无难度传统项目,参赛人数增长为154人。甲组本应是安徽省青少年武术最高水平的代表,却因升学压力和难度限制等情况,人数如此之少。③女子运动员人数少。2003年后女子运动员参赛人数骤减,维持在80人左右,2015年略有增长,仍不到比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出现如此严重的运动员性别偏差,说明安徽青少年武术的发展是畸形的。④难度完成不佳。甲组比赛中运动员难度完成情况不佳,女子难度成绩很少有满分,得分在1.6以上的基本可以获得奖牌。男子稍好,但难度满分也少见,不少运动员的难度成绩达不到1分。乙组对难度的要求略小,但完成情况并不理想。

综合以上几个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发现,目前高难度已严重影响了运动员参赛的积极性,无法比赛或者无法获得好成绩也必然影响基层青少年武术的训练人口和训练积极性,这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安徽竞技武术乃至安徽武术运动的发展,首先必须大力发展练习人口。没有良好的基础建设,无法建立起上层建筑。正如没有足够的后备人才供选拔,安徽竞技武术不可能取得很好的成绩。2013年的全国运动会武术项目中,安徽仅有两名运动员进入决赛,且都没有获得奖牌,与以前人才辈出的安徽武术相比,提醒我们安徽竞技武术已经走进尴尬的境地,急需重视和改革。

比赛得分分析

2008、2012年分别为新规则在安徽省青少年武术比赛中实施的五年和十年,整理这两年锦标赛的比赛成绩,分别选取了每个组别的一个项目进行得分的相关性检验。由于各组的长拳基本为参加人数最多、竞争最激烈的项目,选取长拳应该最能代表该组别的真实水平。2008年男女甲组长拳、男女乙组长拳的动作质量分别为0.964**、0.984**、0.979**、0.96**2,演练水平分别为0.673、0.931**、0.959**、0.982**,难度分别为0.846*、0.985**、0.949**、0.989**,2012年男女甲组长拳、男女乙组长拳、男子丙组长拳的动作质量分别为0.943**、0.994**、0.968**、0.856*、0.995**,演练水平分别为0.912**、0.957**、0.716*、0.918**、0.956**,难度分别为0.981**、0.964**、0.971**、0.978**、0.994**。其中,* P<0.05为差异显著;** P<0.01为差异非常显著。

从数据可知,各项目前8名运动员的最后得分与各组技术动作得分的相关性检验结果表明:难度对总成绩的影响均存在高度的显著性差异(P<0.01),且在2008年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和2012年的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中,难度对总成绩影响的差异显著性高于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在2008年男子甲组和2012年女子甲组、男子丙组长拳中,难度对总成绩影响的差异显著性仅次于动作质量,高于演练水平。由此可见,新规则在安徽实施不算短的时间内,难度仍然是运动员比赛成绩和最终名次的关键性指标。

不少研究都得出结论,全国比赛中前六名运动员分差较小,仅为0.01-0.03,且动作质量和难度分值均基本相同、趋于满分,主要区别在演练水平[2],说明从全国来说,2003年规则对难度动作的要求、难度体系的建立已经被绝大部分地区的高水平运动员所接受,能很好地适应新规则,在运动技术水平上有很大提升。但从上面对安徽省武术比赛的得分分析发现,安徽省青少年赛实行新规则十年来,仍旧是难度得分对名次排序有决定性影响,难度动作成为技术水平发展的一大重要难关。换个角度来看,这也说明了目前的安徽省青少年武术竞赛规则存在弊端,安徽青少年武术技术发展在短时间内还不能适应这样的竞赛要求,过高的要求也不利于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的良性发展。

难度动作的完成要求运动员具有相当高超的技艺,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扎实的武术功底是无法完成高质量的难度动作。但目前看来安徽省的运动员对难度动作的把握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经过十多年的磨合期,运动员对目前规则的适应情况仍不容乐观。比赛中,难度失误除了影响难度得分外,必然会影响到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的分数。难度失误多伴随有跳动、附加支撑、器械掉地等一系列动作质量的扣分点;另外失误动作会造成动作中断从而影响整套的连贯性,新规则虽较之以前更加客观,但裁判在演练水平评判时仍难免有主观因素,所以难度的失误势必会影响裁判员对动作质量和演练的评判。因此在目前安徽省难度技术水平尚低的情况下,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也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总体的技术水平无法有效提高。

风格特点分析

运动员套路的风格特点武术套路的编排应该是教练员根据运动员的个性特征和技术特点,结合竞赛规程的要求,遵循套路运动和编排的规律,将运动员掌握的单个或组合动作整理成一个完整套路进行训练和比赛的过程。而目前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中往往出现难度集中、难度前停顿、编排雷同、缺乏创新等情况。为保证运动员有足够的体力能够成功完成难度动作,在整套动作编排中频频出现 “前重后轻”,即难度集中在前两段完成的现象。另外难度动作前停顿也是时有发生,一方面由于平时难度一般被单独拿出来训练,造成运动员习惯性停顿;另一方面运动员在做难度动作前会希望通过停顿来恢复体力和调整心态。但是这种种现象都必然会破坏套路的整体美感,影响套路的节奏感、艺术表现力,也失去了武术的精髓[3]。编排雷同、没有创新的现象在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中时有发生,运动员能够完成的难度动作有限,但在有限的时间内为得到更高的难度分值,可选的难度动作范围就更小,在整套编排中首先考虑难度动作和规程中规定动作的编排,其他动作作为辅助和穿插,由这些“规定”动作为主编排出来的套路自然是“千人一面”,完全没法体现运动员的个人风格和技术特点,更加不用说是动作创新了。

裁判评判分析

新规则较之前七版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在裁判员评分方面有重大变化。表现为:裁判组设2名副裁判长,裁判分A、B、C三组,分别参与动作质量、演练水平、难度的评分,依次采用减分制、等级给分制、加分制的评分方法,分值为5分、3分、2分[4]。迄今为止,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仍采用传统的手动打分评判方式,裁判员坐成一排,待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A、B、C三组裁判员依次举牌示分。这样有些业务不熟练的裁判员就可以先看其他裁判的分再打出个“中间分”。另外A、C组裁判员如何根据规则对每个扣分点、每个难度动作进行评判并不能清晰展示,这既不利于对裁判员业务的考核,也不利于运动员、教练员了解具体的扣、得分情况,为以后的训练改进提供参考。

二、新规则对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队训练影响分析训练是提高运动成绩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是培养武术套路运动员的核心。运动训练是在教练员组织下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和运动水平,它是对武术套路运动员进行科学的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改造的过程。只有通过训练才能使运动员的潜能最大发挥出来,以获取最大的训练效果[5]。

训练特点分析

安徽目前各地市的青少年武术套路运动队除个别为半专业性质或由武校代表外,其他绝大部分为业余训练。业余运动队的训练因受训练时间限制和难度训练要求较高的影响,训练的主要内容基本集中为身体素质和难度。各运动队在训运动员可以分为兴趣班、基础班和参赛班,凡进入参赛班,即被选为参赛运动员后,其训练就必须以难度为主,因为最小的参赛运动员即丙组运动员的比赛中难度拳成绩已占很大比重,且难度拳中设有3个B级难度(女子为2个B级难度和1个C级难度)和3个A级难度,随着运动员的年龄增长,对其套路中难度的要求自然更高。如此高的难度动作要求需要运动员在训练中付出很多的精力,相对的武术基本功和基本技术的练习时间和强度自然缩短。另外因为比赛规则中没有要求,训练中传统武术项目和武术技击的练习几乎没有。

综合分析目前的训练特点,以难度为主,尤其是跳跃类的难度动作为主的训练对运动员的弹跳能力和速度、力量要求较高,但丙组即12岁以下的青少年,身体发育还没有成熟,各方面身体素质有限,进行高难度动作的训练难免会受伤,这势必对运动员的后期训练甚至整个运动生涯都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武术的基本功和基本技术练习的减少极有可能导致运动员的动作走形,缺乏技术风格特点,各拳种趋于相同等情况产生。另外传统武术项目和武术技击练习的缺乏将使得运动员对武术的理解浅薄,对传统武术的发展也是极其不利的。

训练体系分析

目前青少年武术开展主要分为两大块,为各地市业余体校和各类武馆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的训练主要用业余时间,即课后或周末、假期等,但由于社会对青少年的学习压力大、综合素质的要求普遍提高,很多中小学生利用假期要补习学习课程外,还要参加多种艺术或体育的兴趣班学习,城市的中小学生尤为甚之,仅有的空闲时间用于在各种学习班之间疲于奔命。在越来越多的选择中,武术这种枯燥且不易出成绩的项目本就不为大多城市孩子喜欢,即使练了也很难坚持和保证训练时间,没有足够的训练“量”的积累是不可能有“质”的成绩飞跃。相对的武馆武校的学生生源主要来自农村或家长没有时间管的学生,他们吃住在学校,学习训练时间统一安排,可以保证足够的训练时间,但大部门学生的学习质量无法保障。这也是近年来安徽武馆武校的发展走向畸形的原因之一。

通过对上述两种常见训练体系的比较和分析,发现如何解决基层青少年武术开展中“学训矛盾”是重要问题。建议发挥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建立从幼儿到高中的一体化系统学训体系,培养运动计划水平和文化知识、道德品质全面发展的后备人才,同时也能起到普及和传承中华国粹——武术的作用,同时能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强身健体。还应该完善长效联动机制,加强与高等教育的衔接,拓宽运动员升学条件,赢得学生、家长、社会的认可和支持[6],确保基层武术后备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三、竞赛规则对青少年武术套路发展的影响分析

正导向作用

新规则指引武术套路像“高、难、美、新、稳”的方向发展,更加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在传统的武术动作中加入高低起伏、跌宕转折的难度动作,不但给武术套路赋予了“新”的艺术性和观赏性,还将竞技武术的“高”“难”提升到新的高度,让观众在看竞技武术套路比赛时更能体会到武术艺术的生命力和感染力。

随着新规则对裁判员的分工更加明确细致,评分更加严格量化,三组8名裁判加2个副裁判长和一个裁判长共11名裁判分别对动作质量、演练水平、难度完成情况进行评判。这样的裁判员分工使每个裁判组的职能更加明确,能够较准确的对运动员的完成情况予以评判[7],减少错漏的发生,是迄今为止最为公正的评判方式。

新规则中分值的细化、扣分点的明确,强化了裁判员评分的客观性,减少评判的主观性,使比赛更加具有公平性和区分度,也有利于加快国际发展步伐。在国内新规则提供了评判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让不懂武术的人能够看懂武术比赛,有利于竞技武术在国内的广泛开展和推广[8]。

副导向作用

目前竞技武术比赛尤其是安徽省的比赛中,出现诸多问题:如为了保证难度完成质量将难度集中在第一、二段完成;因选择难度动作相差无几造成套路编排雷同;因过于注重难度训练导致动作质量整体下降等。

在“入奥”历史背景下诞生的新规则,向表现难美类奥运项目看齐,以“难度”和“创新”作为重点[9]。在这样的新规则指引下的竞技武术一味强调难度,往往出现舞蹈或体操运动员在短时间的训练后即可参加武术套路比赛并获奖,以旋转翻飞为主编排的套路无法突出武术的特点,过分的舞台化技术的出现导致武术本质的淡化。竞技武术目前更多的保留了西方体育的“难度”和“规范”,而遗失了武术本质的技击含义,也就是武术作为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表达。相信这只是竞技武术在一定阶段的发展趋势,未来的竞技武术必将回归其技击本质和文化特色,在竞技性和技击性中找到平衡点,这样武术才能屹立于世界、屹立于历史。

新规则实行十年来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存在问题:人数减少、组别发展不均衡、难度完成情况不佳,套路编排没有特点,不注重演练。通过安徽省2008年、2012年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中9个项目的最后得分分别与动作质量、演练水平、难度得分的相关性分析综合比较,难度在各项中对总成绩的影响均存在高度的显著性差异(P<0.01),且在5个项目中,难度对总成绩影响的差异显著性高于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得出在新规则实行5-10年后,安徽省运动员对难度的适应情况仍不好,比赛中难度完成能力仍是名次的主要决定因素。安徽省各地市青少年武术队训练基本以业余为主,运动员训练不系统;新规则实行后训练内容以难度为主。

为此,要加大武术基本动作、基本技术的训练,在发展难度的同时,不能丢失了武术的本质;大力发展传统项目。建议在安徽省武术比赛中用电子评分系统,1、可以进一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2、锻炼与加强裁判员的业务能力,与国家级比赛接轨;3、充分体现竞赛对武术套路运动技术的导向作用,如A组扣分点可以直接显示给教练员和运动员,能起到对套路运动技术训练的正确导向。调动体育项目学校的积极性,建立学、训相对集中的训练机制,保证训练时间和质量。

[参考文献]

[1]2003、2006、2010、2015年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秩序册.

[2]吕墨竹,徐伟军.新规则下中国优秀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发展的现状分析[J].中国体育科技,2010,46(5):78-84.

[3]顾莉.浅析竞技武术套路新规则下的少儿武术训练理念[J].搏击.武术科学,2005,2(6):35-37.

[4]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试行)[S].2002.

[5]马明.江西省武术套路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D].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1.

[6]秦炜祺,郑玉,谢烽.广西竞技武术后备后备人才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J].体育科技,2012.33(1):36-39.

[7]肖红征,马敏卿,曾于久.论竞技武术套路的技术发展方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6.40(8):79-82.

[8]温佐惠.竞技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的发展变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4,30(1):64-67.

[9]杨建营,等.从竞技武术套路的发展历程探讨其未来趋向[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32(3):135-138.

(责任编辑:胡光波)

doi:10.3969/j.issn.1009-4733.2016.01.020

〔中图分类号〕G8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4733(2016)01- 0084- 04

[作者简介]马燕萍,女,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学部讲师。研究方向:武术套路教学与训练。

[收稿日期]2015—09—11

[基金项目]2015年度安徽省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ASS20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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