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伦理:生产经营者永远坚守的信条
2016-03-16刘秀光
刘秀光
(广东白云学院,广州 510450)
经济伦理:生产经营者永远坚守的信条
刘秀光
(广东白云学院,广州 510450)
经济伦理是探求经济生活的“新的态度和思想准备”。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者的不道德和欺诈,以及丧失社会责任等都是违背经济伦理的。为了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经济伦理是生产经营者永远坚守的信条,也是富有生命力的研究课题。既然经济伦理具有内生的性质,践行经济伦理的基本前提应该是,在“经济的内部”竞争者之间制定与遵守市场规则,并且“积极推动其生产力无阻碍地发展”的市场竞争。
经济伦理;内生;践行;市场规则;市场竞争
一、引言
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在一个很长时期内引起争论的所谓“亚当·斯密问题”,是关于伦理与经济是否能够统一的问题。“亚当·斯密问题”来自亚当·斯密的两本著作《道德情操论》(1759年)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道德情操论》认可伦理和社会秩序,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赞同经济运行中自由竞争的“自然秩序”。
亚当·斯密认为,伦理与经济不应该是对立的,“经济人”在用“利己心”致力于营利性的经济活动的同时,通过物品的生产和积累能够获得新的美德[1]11。“美德”和“营利”代表了亚当·斯密的伦理与经济。
在中国哲学史上影响深远的所谓“义利之辨”,是关于道德行为与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争辩。孔子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之说,而杜甫有“丹青不知老将至,富贵于我如浮云”的诗句。这说明,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排序中,义是优先于利的,这也是“义利之辨”的价值起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人们无时不在面对着市场竞争、利润、就业等这些越来越具有角逐性的社会现实,并且,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市场经济显得更加冷酷无情,贪婪和赚取似乎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引擎。但是,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在物竞天择的达尔文式的经济中,人们在得到“利”的同时很可能失去“义”。按照亚当·斯密的说法,如果将伦理与经济对立起来,那么,获得了“营利”可能会丧失“美德”。
一般地说,伦理是人们在处理社会关系过程中遵循的行为准则。亚当·斯密在其《道德情操论》中论述了伦理或道德哲学。日本经济学家大河内一男认为,亚当·斯密提倡的伦理是经济学中的伦理或称“经济伦理”。经济伦理不是经济之外并且与经济对立的某些伦理,而是在经济的内部探求经济生活的“新的态度和思想准备”,就像要从“积极推动其生产力无阻碍地发展”中找到最大的价值那样[1]5。
从大河内一男的解释中可以看出,虽然伦理和经济伦理都是一种行为准则,但经济伦理所规范的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因此,经济伦理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应该秉持的原则和遵守的规则。
自从亚当·斯密提出经济伦理问题以来,人们对经济伦理的思考就从来没有中断。同时,要求生产经营者时刻不忘经济伦理和践行经济伦理。这也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主题。
二、经济伦理是生产经营者永远坚守的信条
(一)违背经济伦理的经济影响
在历史和现实中,生产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违背经济伦理的诸多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甚至严重的危害。例如,十八世纪末的欧洲尤其是英国,由工业革命带来的机械的发明和工业的集中,打破了旧的工业传统。于是,自由竞争相伴而生。马歇尔指出,这样的自由竞争如同未驯服的怪兽一样被放任自流,于是导致了各种罪恶[3]10。
马歇尔在阐释市场具有自我矫正力量的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自由竞争存在着的局限性。他指出,竞争可以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竞争”这个词充满了罪恶的意味,而且还包含着某种自私自利以及对他人的安康漠不关心的意思。例如,在近代贸易有了新的欺诈行为的机会;知识的进步发现了新的鱼目混珠的方法,并且使许多新的掺假的方法成为可能。马歇尔呼吁,我们不应当在构成近代文明的力量上加上一个含有恶意的名称[1]6-7。
美国经济在1870-1914年是所谓“镀金时代”,而“镀金时代”的市场竞争是“强盗绅士”般的,充满了不道德和欺诈。保罗·萨缪尔森将19世纪美国经济中生产经营者的许多不道德和欺诈的行为记录在他的《经济学》中:偷牛贼运用他们掌握的“灌肠术”让牛喝大量的水,然后将牛运往屠宰场出卖;企业的大亨们通过抬高他们证券的价格来搞“掺水股”,等等[4]157。然而,类似的不道德和欺诈行为在美国经济中从来没有绝迹。20世纪90年代末,以安然公司和全球通信公司为代表的不少公司,为了掩饰企业的亏损而大搞财务造假。这些公司因财务造假不是破产倒闭,就是因其名声扫地而变得臭名昭著。这些事件使人们再一次清醒地认识到,“金融市场极易被无良无德的逐利者和伪君子操纵”[5]16。
2008年9月中国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给食用了受污染奶粉的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数家乳制品生产商和其产品的信誉一时间几乎丧失殆尽。2015年9月,德国大众汽车公司爆出有害气体排放作弊丑闻以后,不仅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重跌20%以上,而且社会公众对历史逾百年的公司居然存在这样的行为倍感震惊与愤怒。这些案例验证了一句经典名言:成功往往需要许多因素,失败的因素只要一个就够了。可以肯定地说,这“一个”因素就是生产经营者经济伦理的丧失。
(二)生产经营者违背经济伦理的根源
生产经营者漠视社会责任是违背经济伦理最主要的根源。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可以概括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四个方面。在“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2007中国企业生产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中,生产经营者履行的经济责任包括:为社会创造财富、促进国家的发展、为股东创造利润等。将不履行经济责任的表现归纳为污染环境、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拖欠货款等。
由上述可见,现代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与古典经济学家倡导的经济伦理,存在着如此多的契合点。可以说,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等同于经济伦理。因此,生产经营者一旦丧失应尽的社会责任,就是违背了经济伦理。例如,1985-1990年间日本的土地价格暴涨,1987年10月19日股票市场暴跌,日本出现了自1986年12月至1990年4月长达53个月的“泡沫经济时期”[6]。然而,日本私人银行和政府都回避对泡沫经济和泡沫破灭所负有的责任。日本经济学家针对这一现状指出,日本经济呈现出“缺乏道德的资本主义肆意妄为”的景象。理由之一是,私人银行尽可能推迟国家公共资金的投入。由于银行不愿贷款,加速了中小企业的破产,而对大建筑公司的债务则以投入的国家公共资金来抵消。1998-1999年间投入的大约9.5亿兆日元的国家公共资金,如同被吸进黑洞一般消失了[7]2-3。
在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期间,金融界的种种丑闻震撼了美国的社会良知。美国金融界的贪婪酿成了2008年的华尔街“金融海啸”。正如被经济学家所抨击的那样,华尔街资本主义发展到极致就成为赌场资本主义,其特点是通过投机的方式以钱赚钱[8]7。
华尔街金融界被揭露出的种种不良行为,再次震撼了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社会良知。美国总统就此发表广播讲话,严厉谴责华尔街金融机构的“不负责任行为”。2011年9月中旬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抗议华尔街金融机构的贪婪无止境、指责政府救助少数金融机构而使多数人陷入困境。“占领华尔街”运动是社会公众对美国金融界种种丑闻的一次讨伐运动[9]152。
被资本逐利的本性所决定,作为资本市场的伴生物,信息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长期存在,严重腐蚀着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这一系列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资本市场上违背经济伦理的表现形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09年至2012年,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增长幅度年均14%,2012年同比增长21%,2013年上半年同比又增加40%。其中,内幕交易案件数量超过一半,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案件快速上升。最近几年,违法违规事件又屡屡被监管当局查出。
(三)生产经营者践行经济伦理的基本前提
践行经济伦理的目标正如大河内一男所言,是在“经济的内部”探求经济生活的“新的态度和思想准备”,是为了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找到“最大的价值”。尽管生产经营者践行经济伦理实现这些目标可能有多种途径,但基本前提是“有规则的市场竞争”。因此,可以将生产经营者践行经济伦理的基本前提归纳为两点:竞争者之间制定与遵守市场规则,以及“积极推动其生产力无阻碍地发展”的市场竞争。
首先,竞争者之间制定与遵守市场规则。在亚当·斯密看来,经济和伦理是设想在贯彻经济法则之中,重新考虑新的伦理形态的一种经济伦理问题[1]19。由此可以说明,亚当·斯密并不是只赞成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经济人从“利己心”出发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而不关注伦理问题。他关于伦理与经济的两本著作,是《道德情操论》在先《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在后。也就是说,亚当·斯密是在研究了伦理问题之后,才推崇“看不见的手”,而且强调要在经济活动中“贯彻经济法则”。
维护现代市场经济秩序需要规则,参与市场活动的各方要共同遵守这些规则。市场规则的基本构成有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规则。主流观点认为,企业自身并不具备在经济伦理问题上的自我净化机能,只有通过政府的监管才能保证企业遵守政府制定的市场规则。
但是,经济伦理内生的性质,决定着生产经营者应该在“经济的内部”,由竞争者之间制定与遵守市场规则。经济生活中经常发生有关当事人不多的私人谈判,通过科斯定理似的“讨价还价”,不需要该事件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参与,就能够达成双方都认同的协议或规则;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达成的协议或规则,如果没有串谋等触犯《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是有利于竞争的,也不存在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等。那么,这种企业之间“内部化的规则”,既是市场交易活动可以接受的,也是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的。
其次,“积极推动其生产力无阻碍地发展”的市场竞争。由于市场经济需要优胜劣汰的法则,夕阳产业被朝阳产业所淘汰,新的产品取代旧的产品,这样的变迁已经司空见惯了,因此市场经济被认为是一种“冷酷无情”的经济。企业之间为了利润往往卷入那些没有“人情味”的惨烈竞争中。但是,无情的市场经济和无情的竞争模式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够激发市场和市场主体的活力,又会带来经济伦理的丧失和危害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内容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有激发市场和市场主体活力的竞争,也有丧失经济伦理危害生产力健康发展的竞争。经济学家指出,价格竞争绝对创造不出多元的价值,价格竞争所创造的是效率这种价值的一元化。因此,为了能有效抑制市场破坏人性,必须具有对抗市场价格竞争的力量[7]91。
价格在资源配置中具有核心地位,价格的确既反映供求关系,又是资源稀缺程度的信号,但许多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不能仅仅以价格为信号。因为许多价格竞争是以破坏环境和资源浪费为代价的,由此制造出质次价廉的商品,提供貌似低价格然而却是低水平的服务。在这样的价格竞争环境中生产出的商品和服务必然招致市场规模的不断萎缩,直至生产企业的破产倒闭。因此,这样的价格竞争是对价格机制的破坏。
历史表明,那些最终成长为行业领袖的大企业,都是在市场竞争中壮大的。不过,它们参与竞争是遵循着市场经济规律的竞争。例如,1886年可口可乐诞生,12年后百事可乐投入市场。100多年来可口可乐公司和百事可乐公司两家公司之间的竞争跌宕起伏而不衰。不过,两家公司之间并不是价格战而主要是管理水平、产品质量、营销方式的竞争。作为挑战者的百事可乐公司坚持长期占领市场的战略性决策,而可口可乐公司则制定了正确的竞争战略应对挑战。其结果毫不夸张地说,两家公司不是两败俱伤那样的“赌徒”形象,而是成就了世界饮料行业潮流的两大引领者。
通过良性竞争而不断壮大的中国公司也不乏其例。例如,互联网的门户网站、电商平台巨头、大型电器公司等,无一不是在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中成长起来的。
但是,在中国的市场上也有不少生产经营者动辄就展开并非完全是“建设性”的竞争,而常常带有“破坏性”意味的竞争。2010年12月初“当当网”与“京东书城”血拼式的价格战;2012年8月由京东商城发起苏宁、国美等多家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的价格战;2014年“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两家软件公司的价格战等,都是近几年人们耳熟能详的那些价格战的典型。
价格战也是市场竞争的一种方式,是企业之间通过竞相降低商品的价格展开市场竞争的一种行为。也许我们没有必要指责由企业自主决策发起或参与的这种市场竞争。但是,企业进行价格竞争的前提是为了实现经济活动的效率,而效率就是资源的最佳配置,其最终目标是获得利润而不是持续地亏损。因为经济学的结论和生产经营者的会计核算都证明,生产的商品只有在其价格≥边际成本或生产成本的条件下,企业才是有利可图的。而在长期,企业只有获得利润以后才能维持简单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以及可持续发展。
任何一个企业如果不具备持久的盈利能力,也就没有能力支持产品的发明和创新。只靠价格战绝对拼不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企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而不是短期内的一组产品,简单模仿别人的产品和技术短期内可能会有收益,但在长期必然难以在市场上立足。
当中国的不少制造商在大打价格战进行商品倾销之时,贴牌和代工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大行其道,并且其价格大大高于国产同类产品的价格。因此,我们的企业需要认真反思如何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生产出能够与国外产品进行竞争的产品,避免国人从国外买回的商品却是“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的尴尬。
虽然不能断定亏损与价格战是否具有相关性,但是价格战可能成为其亏损的诱因。这就可以从一个侧面解释那些热衷于发动或参与价格战的企业,为什么它们在几年内总是难以脱离亏损的处境。表面上这些公司的销售额能够在一段时间的价格战中急剧膨胀,它们似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大公司,但这种公司患上的是“价格战浮肿病”,如果不及时治愈就很可能又会在一夜之间被市场所抛弃。
三、结语
虽然伦理和经济伦理都是一种行为准则,但经济伦理所规范的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生产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任何违背经济伦理的行为,无论对微观经济还是宏观经济都会造成损害。因此,经济伦理是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经济中必须永远坚守的信条。
经济伦理内生的性质,决定着生产经营者应该在“经济的内部”,由竞争者之间制定与遵守市场规则。生产经营者遵守这些市场规则,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是践行经济伦理的具体表现。
价格战不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唯一手段,也不是只有低价格的商品和服务才能吸引广大的消费者。激发市场活力和市场主体潜能的良性竞争,才是符合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竞争。
[1][日]大河内一男.过渡时期的经济思想——亚当·斯密与弗·李斯特[M].胡企林,沈佩林,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刘秀光.经济自由化与政府干预经济关系之辩析[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12,(4):413-416.
[3][英]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第八版[M].廉运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
[4][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八版[M].萧琛,主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5][美]布拉德利·W.贝特曼,[日]平井俊明,[加]玛利亚·克里斯蒂娜·马尔古佐.回归凯恩斯[M].丁志杰,张红地,等,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6]刘秀光.泡沫经济中的“加尔布雷思法则”[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8,(2):60-62.
[7][日]金子胜.经济全球化与市场战略——市场原理主义的批判[M].胡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8][美]E·雷·坎特伯里.经济学简史:处理沉闷科学的巧妙方法:第二版[M].陈叶盛,译.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9]刘秀光,刘辛元.货币经济学若干问题探讨[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王玲玲
F270
A
1671-4288(2016)04-0046-04
2016-05-17
刘秀光(1950-),男,山东青州人,广东白云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授。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