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化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以广西仫佬族为例
2016-03-16张占毫
张占毫
广西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化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以广西仫佬族为例
张占毫
广西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仫佬族聚集地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所具有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较为脆弱,因此,政府在产业化初期的干预是十分必要的,但应该如何进行干预以及干预程度的强弱,都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为此,对仫佬族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化进程中政府角色及行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文化产业;民族文化资源;政府行为;仫佬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文化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经了从市场自发到政府培育的过程。在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如何发展与传承中华优秀的民族文化方面,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其它产业类似,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形态,产业的发展必须以市场的需求为指向,要充分展现市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同时,也应注意政府的监督与协调作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对文化资源产业化中的政府行为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变的日益重要。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1、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
当前,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议题,文化产业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力量。据《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2)》显示,截至2011年末,全国国有文化企业共10365户,资产总额15966.44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976.95亿元。2011年国有文化企业的营业总收入增长了17.1%,利润总额增长了21.7%,净利润增长了23.7%,与2010年相比,2011年国有文化企业的营业总收入增长了17.1%,利润总额增长了21.7%,净利润增长了23.7%,资产总额增加了18.7%。文化产业兼具文化传承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效用。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深入,文化日益形成一种地方经济发展的方式,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多数地区的名片,成为国家的“代言人”。另外,文化产业所生产的文化产品能更好地满足当代消费者的需求,文化产品体验方式多样化,可以增强不同文化间的人们的文化认同度,促进不同文化间的交流,对于维护民族间的稳定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行为
为了保护本国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必须加入文化发展与保护的队伍,对外以维护国家的文化主权,对内以鼓励文化的发展与创新。我国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广泛覆盖文化产业、文化发展的规章制度体系。但由于文化这一人类发展自发产生的“物体”,在其发展过程中以及在文化资源产业化过程中应不应该由政府插手?政府应扮演好什么角色?这是本文要探讨的核心内容。
二、对目前文化资源产业化中政府行为的研究
(一)文化资源产业化中政府行为对目前政府的必要性研究
首先,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趋利倾向使得他们在文化产品的生产及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存在着自身缺陷,大多数学者以此来论证政府作用。姚庆武认为,在市场机制下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与利润,诱使生产者销售一些色情、凶杀等产品吸食人们的心灵。他认为文化产业除了具有经济属性外,还具有价值属性。实现商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是发展文化产业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为此政府应尽可能地减少文化产品的负面影响,生产健康的文化精神产品。
其次,必须加强政府作用以弥补市场的不足。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市场缺损”,文化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机制无法在组建文化产业集团中完全起到配制文化资源的基础作用,另外,有相当部分的文化生产是市场价格机制无法调节的,对于这类产品,市场价格在反映其供求的真实信息方面存在失灵。同时,在政府规制与市场机制的功能结构选择中,当政府规制所得收益与所费成本之比大于市场机制的功效时,就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政府规制的职能。但是,只有市场失灵的领域才需要政府去弥补。
再次,必须积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我国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与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息息相关。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往往缺乏市场化动力,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帮扶。
(二)文化资源产业化中的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首先,是对文化产业管理模式的理论探究。在这一阶段,大多数学者认为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管理,二是间接管理。属于政府直接管理的文化项目,是非营利性的文化项目,其中既包括有大众性的,也包括有非大众性的(例如不易为大众所接受或所鉴赏的雅文化项目)。其次,地方政府非直接管理的文化项目总是营利性的,因为它们可以通过自身的运动获得自我增值。但是,如同非营利性文化项目并不非要政府直接管理一样,营利性文化项目也并不排斥政府的直接管理。
其次,是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管理模式的研究。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管理模式的研究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研究内容,虽然之前在这方面有过研究但是都是偏重宏观,忽视微观。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重要工作中心以来,我国各个地方的文化产业的发展都呈现出不断上升的势头。目前,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管理模式的研究虽然不多,但也形成了一些颇有价值的成果。在对我国“一元型”文化产业管理模式(中央集权型管理模式)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一元型”的管理模式不利于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难以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等缺点,提出了“三元型”的文化产业管理模式,即“政府-企业-行业”三元互动的管理模式,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都是以企业为中心来开展活动的,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服务。这些研究,丰富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研究内容,也为我国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借鉴意义。
[1]姚庆武.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行为选择[J].行政与法,2011(02):8-10.
[2]魏鹏举.试论政府驱动型文化产业资本市场的发展机制[J].中国文化产业评论,2011(01):17-26.
[3]李晓燕.我国“北上广”地区文化产业管理模式比较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3.
[4]齐仁庆.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职能[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05):106-108.
张占毫(1990-),男,河南禹州人。广西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级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