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说节奏的翻译
2016-03-16谢攀
谢攀
摘 要:节奏是文学作品中很重要的衔接手段,如果这种节奏的创作技巧没能翻译出来,不仅有损文学文本的主题意义,还会影响文学语言的美学效果。相比诗歌的节奏讨论,翻译界对小说节奏的往往显得不太热情。本文选取曼斯菲尔德的短篇小说《理想之家》为例,对原文和三个译本进行赏析和比较,探讨小说节奏在作品中作用,以及其在翻译中的处理,以希望小说的节奏能在译界的讨论中,译者的笔触下保存下来。
关键词:节奏;翻译;《理想之家》
1.引言
凯瑟琳·曼斯菲尔德是20世纪初影响世界文坛的英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不仅改变了英国短篇小说艺术,给予了短篇小说一个全新的界定和地位,而且她更以短篇小说的美丽而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而这一切都得归功于她在有限的字里行间里所透露出来的娴熟的创作技巧。无论是现代主义常见的意识流手法,还是基本的象征,比拟,暗示等写作手法,都萦绕在在曼斯菲尔德的笔头,贯穿她的所有作品中。正是这种对技巧的追求,对美的崇尚,我们可以从她的作品语言中看到那含蓄细腻,朦胧浮想的美。“曼斯菲尔德抒写感情,铺垫气氛的方法分明是诗的想象,画的意境。抒情诗的韵味和气质构成了曼斯菲尔德行文风格的一个鲜明特点。”(侯伟瑞,1985:431)
谈及节奏,许多人不以为然,甚至意识不到作品中节奏的涌动。确实,除了在诗歌中,其他的文体中的节奏要么被文本本身的情节所掩盖,要么被文本的其他显性的写作技巧所掩盖,很难受到重视。但是倘若在翻译中,译者没有将节奏的律动展现出来,这对小说的文本语言来说是极大的损失。正因如此,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译者中间,我们都要提高对节奏的重视,培养关注小说节奏的意识,抛弃“唯有诗歌见于节奏”的偏见。
2.节奏的特性
(一)节奏之重要性
节奏于文本有着重要意义。林语堂亦持此论,认为“艺术上所有的问题,都是节奏的问题,不管是绘画,雕刻,音乐,只要美是运动,每种艺术形式就有隐含的节奏。在小说创作中,节奏的存在同样不容置疑。”(林语堂1947 /2000: 266)
节奏可见情感的流动。朱光潜在谈及自己自己领悟语言节奏的深刻感受时有言:“我读音调铿锵、节奏流畅的文章,周身筋肉仿佛作同样有节奏的运动; 紧张,或是舒缓,都产生出极愉快的感觉。如果音调节奏上有毛病,我的周身筋肉都感觉局促不安, 好像听厨子刮锅烟似的。”(朱光,1982::33)。 文字都是作者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字一句间,都可见作者情绪的呐喊。
节奏可见文本的铺展。对于不同的文本形式,节奏都有其妙用。“节奏是戏剧的指令形式,它形成于剧作家最初的布局概念,并对戏剧不同主要部分的划分起支配作用节奏决定着戏剧表演风格的轻松与沉重,决定着最崇高与最凶暴戏剧行为的强度,决定着人物数量的多寡与人物发展的程度”(Langer,1953: 356)。“小说的节奏不但可以赋予作品以简洁精练的美感,赋予小说以深度和强度,使作品生动多姿,跌宕流转,富于变化,而且还能够 披露作品中的深层意蕴,揭示寓于故事情节中的人生哲理(塞米利安,1987: 19)。
(二)小说节奏之隐蔽性
对于节奏,虽各家有不同方面,不同角度的论述,大抵是认同节奏之于文本的重要性,可在实际的文本分析中,节奏却总被无意地忽视,尤其是小说文体中,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原因有三:
首先,较于诗歌或抒情散文,谈及小说的节奏往往会引人诧异,因为在常人来看,节奏本应存于格律或抒情体重,小说此种注重情节或描写的文本何以有节奏之说。而且“在进行小说翻译的时候,译者往往采取解释性翻译的处理方式”(Bassett- MaGuire 1980:115),“只关注小说情节的安排和人物的刻画,对其中穿插的艺术效果(节奏自当包含在内)视而不见”(申丹,2007:90)。鉴于对小说本身的“偏见”以及读者或译者“情节人物导向”的心里因素,使得节奏在很大程度上不受重视,或者压根儿就被忽视了。
其次,较于其他艺术表达,节奏更难被译者捕捉到。譬如比喻拟人双关等等之类的修辞手段,透过文字本身就可跃然于纸上,译者立马就可以扑捉到。可节奏不同。正如前文所言,节奏是声音,是律动,是需要读出来的。正是这种声音微妙的变化构成了节奏,也是非心思细腻之人不可感受到的。其难处也正在于此。
最后,较于小说的其他节奏,文本节奏更是难以把握。“小说存在三种节奏,即故事节奏,叙述节奏和文本节奏。”(邓颖玲,蒋翃遐,2012:91)在处理小说翻译时,故事节奏和叙述节奏容易把握的原因在于,这本是文本的布局铺成,只要跟着原文走就不会有差池;而文本节奏则是透过语言来体现的,又跟原语的句法结构息息相关,主题或感情也力透纸背,所以不细细推敲揣摩是难以现真身的。
正是基于对这点考量,笔者选取《理想之家》(An Idea Family)的原文和译本来进行深入的比较,探讨《理想之家》中富有节奏的语言在翻译中如何得到体现。本文研究所采用的译本分别是韩少功/韩刚,徐志摩以及陈良廷的译作,引用时简称[韩译],[徐译],和[陈译],以下不再进行说明。
3.节奏在《理想之家》中的运用
3.1 语音的节奏
语音的处理在口头文学中独具魅力,同样在书面语言中,隐性的语音模式也可以通过诵读展现出来。“文学语言的节奏主要是指语音的顿歇、高低、轻重、长短、音律等相配合、相所造成的语言的节律。因而有人把文学语言节奏称之为声韵节奏。”(李荣启,2004:125)尽管语音本身没有意义,语音同语义的结合也是模糊,难以界定的,但是仍然有许多作家用语音来传达意义。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有曾有着著名的论调,“声音应视作意义的回响”。
以下一例是尼夫老先生下班后突感疲乏,感慨青春不再时,看到路上车水马龙的情景。
And the homeward-looking crowd hurried by, the trams clanked, the light carts clattered, the big swinging cabs bowled along with that reckless, defiant indifference that one knows only in dreams...
这个时候的尼夫先生已经神情恍惚,意识有点迷乱,正值勃勃生机的春天,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各种声音传到了尼夫先生的耳朵里,并且潜意识的放大,所以作者在此连用了三个含有爆破音的词,“clanked, clattered, bowled”。“(意识流小说家)经常通过对外界真实、自然的声音的模拟,使语言的音韵与作品的意境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声觉形象来表现人物的思维形象”(李维屏、谌晓明,2012,117)且这三个词带有强烈的声感,能迅速在人的脑中激起声音的回响,嘈杂感顿生。此外,在给最后的短句断句时发现,
Reckless/ defiant indifference/ that one knows/ only in dreams/...
作者在此处连用了5个“s”的摩擦音外加一个省略符号,大量的尾音,细碎的停顿,一种绵长,久久不愿散去的感觉立马萦绕在心头。作者爆破音和摩擦音连续有节奏的使用就是为了营造主人公脑海里嘈杂又不消散的声响,让本已倦怠悲凉的人更是觉得烦。另外, “homeward-looking crowd hurried by, the trams clanked, the light carts clattered, the big swinging cabs bowled”,四个主谓短语的连用,显明的抑扬格节奏。且看三位译者是如何处理的。
韩译:下班回家的人群从他身边匆匆而过,电车当当地响,轻便马车得得地驶过,时髦的出租大马车肆无忌惮地招摇过市,那神气人们只会在梦中见过……(韩刚,韩少功,1987:103)
徐译:那时正值散市,一路匆匆的满是归家的人,街车不住的郎当,小车不住的切察,汽车摇着巨大的躯体,滚旋地前进,那样漫不经心的冲窜,只是梦想的。(徐志摩,2012:64)
陈译:回家去的人流从他的身旁匆匆掠过。电车当当的响着,轻便马车咔哒咔哒的滚过,时髦的出租汽车肆无忌,神气活现地疾驶而过,这幅气派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陈良廷,1983:189)
在这三个译本中,陈译和韩译都忠实的保留了原句行文的结构。对于四个主谓短句,只有徐译译成了“的”的结构,虽然形式不同,但节奏还是出来了。为了突显原文的声响,陈译还特意使用了“当当,咔哒咔哒”AA和ABAB的叠词结构,选词也非常的清亮。遗憾的是,在保留原文声音绵长的韵味上,三位译者都没能完美的体现出来。韩译保留了省略号,这点值得肯定,但是省略号的前面是两个大长句,直接切入到省略号以此来显示悠长感就显得有些突兀了。要形成舒缓的节奏就得避免使用长句。徐译和陈译在最后确实是使用了短句,但“那样……”和“这幅……”这种延展情绪的句式结构并没有连续使用,使得那种绵长,舒缓,似进入梦乡的感觉没有“拉出来”。笔者在基于三位译者的基础上重新翻译:
那是正值散市,归家的人从他身旁匆匆掠过。电车当当的响着,马车咔哒咔哒的叫着,时髦的出租车刷刷的驶过,那招摇的架势,那神气的姿态,只有在梦里见过……
经过这番调整后,原文的音效就更加鲜明了,“当当”、“咔哒咔哒”、“刷刷”,耳边立马就会响起那副车水马龙的情景。同时两个“那”字短语句式的使用,加上省略号,那种舒缓延长的效果顿然而生。
3.2 语句的节奏
这里主要是指句式的节奏。在曼斯菲尔德的作品中,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重复的句式结构,而且多为三段式的词语,短句,长句。自18世纪起,这种写作方式就备受抒情作家的推崇。这种重复的句式能够借以抒发情感,带有浓厚的散文韵味。正如艾米尔.施塔格尔所言,“唯一能防止抒情式作品看起来空洞不全的做法就是重复,……这样的重复唯独在抒情式作品中才有可能,换句话说:凡是我们遇到这样重复的地方,我们都会感到这一处是在抒情。”(艾米尔著,胡其鼎译,1992:25)
Spring——warm, eager, restless——was there, waiting for him in the golden light, ready in front of everybody to run up, to blow in his white beard, to drag sweetly on his arm.
这是非常典型的段式并列结构句,在这不足40字的句子里,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并列结构:warm-eager-restless,并列形容词;wait for him in the golden light—ready in front of everybody, 并列短句;to run up—to blow in his white beard—to drag sweetly on his arm,又是一个并列短句。连续长短不一的并列瞬间将文本的节奏涌现出来。同时我们可以看到首句的“spring”和末尾的“arm”分别是上扬和下挫的音调,这就好像整个句子都紧密的包容在一个框架里,而这个框架里则涌动着强烈的,奔流不息的节奏。此外,需要注意到几个连用的名词warm/ eager/restless,和动词run/blow/drag,基本都是单音节词(restless因为后面分轻声摩擦音使得第二个音节没那么突出)。这种连续的单音节的使用,使文本的节奏非常快;尽管中间有许多逗号,但每个单句的末尾词light/up/beard也都是单音节词,这让人读起来不得不用很少的停顿,产生一种强烈的急促感。作者在此的用意,是让主人公的“疲乏”和“春天”的活泼形成强烈的对比,在对比中碰出哀叹的情怀。
韩译:不是吗,春天是那么温暖。给人以希望,而又那么不使人安宁,此刻正在金色的阳光下等待着他呢。春天想冲到每个人面前,想吹起他的白胡子,甚至想亲密地钩住他的胳膊。(韩刚,韩少功,1987:103)
徐译:春,又暖和,又殷勤,又匆忙的春,已经来了,吹弄他的白须,温存的搂着他的臂腕。(徐志摩,2012:64)
陈译:春天——温暖的春天,充满强烈希望的春天,不平静的春天——就在眼前,在金色的阳光中等着他,准备在每一个人的面前炫耀一下,准备吹拂他那把白胡子,准备温存地勾住他的胳膊。(陈良廷,1983:189)
鉴于原文本就强烈地突显出节奏,以及三位译者较高的行文水平,原文的并列结构实实在在的显现出来了。但若非要一比高低,显然徐译更胜一筹。他的文字简单、脆落,如清风徐来,不着痕迹。而韩译和陈译因使用了较多的形容词和状语,使行文有些拖拉。此外,徐译的首词“春”和原文的“spring”对应,且都为声调词。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原句的节奏非常紧凑,但作者使用了一个长闭音词“arm”作为结尾,让这种跳动的快速的节奏得以延长。相比韩译和陈译的“搏”(扬声且气短),徐译的“腕”更加完整地再现了原文的紧凑感和延长感,真可谓佳译。
3.3 语段的节奏
有时当她那蕴含节律,色彩和味道的语言文字运用到极致时,我们会惊叹地发现这哪里小说,俨然是首极具美感的诗歌。这并不意外,曼斯菲尔德本就一直努力将小说写得像诗一样空灵流传。新西兰文学评论家伊恩.戈登就曾这样评论她的创作,“她(曼斯菲尔德)的许多小说都是用一种特殊的散文体携程,而这种散文体又借鉴了诗的技巧”。(伊恩.戈登,1991:6)所以无论是否懂得语言技巧,只要读过曼斯菲尔德的作品,都会感受到那诗化的语言,诗化的韵律。
The hall, as always, was dusky with wraps, parasols, gloves, piled on the oak chests. From the music-room sounded the piano, quick, loud and impatient. Through the drawing-room door that was ajar voices floated.
这段话是描写尼夫先生回到家里时见到和听到的情景。其中大量名词的连用以及三个并列形容词的使用已经将节奏突显出来了。但曼斯菲尔德对这段话的处理可远不止如此,倘若我们以诗歌的形式对这段话进行排列,作者的良苦用心就跃然于纸上了。
The hall, as always
was dusky with wraps
parasols, gloves
piled on the oak chests.
From the music-room
sounded the piano
quick, loud and impatient.
Through the drawing-room
door that was ajar
voices floated.
仅从尾音来看,上四句全是摩擦音“s”结尾,AAAA的节奏,后六句则是ABCADC的节奏。此外,上四句中先是三个连续的压尾韵的名词,接着跟上带末词同样尾音的短语,一种歌唱的节奏就出来了。而后六句中quick/loud/impatient三个强音的连用,也非常具有乐感。仅就形式的一变化,小说体立马成为了诗文,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写作技巧。且看三位译者是如何处理的。
韩译:像往常一样,门厅里的橡木衣柜上堆满了大衣、伞和手套,显得比较暗。音乐室里传出的钢琴声又快又响,不耐烦似的,微开的客厅门里传出说话声。(韩刚,韩少功,1987:106)
徐译:外厅里还是老样子,昏沉沉的满是围巾,洋伞,手套等类,全堆在那橡木柜架上。音乐间里有琴声,又快又响,不耐烦的琴声。客厅的门半掩着,漏出里面的人声。(徐志摩,2012:67)
陈译:走廊像往常一样阴暗,橡木柜身上堆满了大衣,阳伞和手套。音乐室传来钢琴声,又快,又响,老大不耐烦似地,半开半掩的客厅飘来各种声音。(陈良廷,1983:192)
这段话的词句的翻译都不难,难的是如何把诗化的节奏和美感译出来。从三者的译文来看,这点都没体现出来。显然这与译者的功底没有关系,因为这几位都是文豪,诗人,只是三位都没有意识到曼斯菲尔德行文里诗化的语言。笔者对此句重新加译,并以诗歌的形式划分出来,
像往常一样/橡木柜的身上/堆满了大衣,手套,和阳伞
弹音乐的房里/传来了钢琴声/又快,又响,又催人狂
半掩的客厅门/各种声音/飘荡
笔者首先在三者的译文上加以简化,以符合短诗的精悍。其次把第三句中的谓语和宾语做了切换,把“飘荡”放置到了最后,因为飘是“平调”,伞是“降调”,是一对词律,组成一个音步。根据冯胜利四字格律原理,律词应放置在末尾,这样才能使文本显得有节奏感。且 荡中“ang”的后鼻音,发声洪亮,符合场景的要求。此外,在翻译“impatient”的时候,韩译和陈译都不约而同的在“老不大烦”的后面跟上了“似的”。笔者觉得二位译者在这里处理得不好。二位加上“似的”是觉得这里的“impatient”是拟人化的处理,所以在译文中把这种理性逻辑传达出来。但是在抒情体中,尤其是富有诗情的语言中,不需要这种逻辑上的关联,这中断了读者的审美和想象空间。
4.启示
诗歌存有节奏,小说也同样见于节奏之中。但是对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理想之家》的原文和三个译本的比较中发现,小说节奏的处理常常受到译者的忽视。即便是在翻译曼斯菲尔德这样一位技巧大师的作品时,译者仍然有可能把节奏这样重要的衔接手段给忽略掉,那么其他文学作品中的节奏手法那更是难得译者的垂怜,不得不感慨,这实在是可惜。笔者认为,节奏的处理非译者不能胜任,这点诗歌的汉译已得以确认。关键是译者本身是否“有心”,在此,有两点建议。
首先,翻译界应该培养小说形式的审美氛围,重视小说的技巧处理,包括节奏的创作技巧。不能把小说当做诗歌的穷亲戚,应该给予小说本身的重视地位。谈及文本的美学效果,小说往往受到冷落;谈及文学的节奏,人们总倾向于诗歌的论调,对诗歌的律动讨论总是无休止,不马虎。同样的偏见在文学翻译中也是大行其道。倘若诗歌的节奏没有译出,甚至是译得稍有偏差,都可能引来评论家,读者的口诛笔伐。可对于小说的处理,无论有何种呼声,何种辩解,大抵就是宽容得多。当然,现在许多文学研究者或者翻译学家也都在关注文本的美学效果以寻求新的突破,但关注的焦点很轻易的就落到印象性的文字优雅这一层面,很容易陷入主观的情景,偏离了作者的意图。
其次,译者本身也应该培养处理小说创作技巧的意识。在许多显性的创作技巧方面,比如拟人,比喻,象征等修辞手法,译者都能马上引起警觉,虽有时不可直译,但译者至少有所觉,会极力去完成效果的迁移。而在许多隐形层面,比如说语音的节奏,视角的切换的,译者有时稍不用心就难以捕捉到作者的艺术追求。此外,虽然文本存有语言节奏,这与民族语言有关;但语言同时存在话语节奏,这与作家的文笔有关。所以译者在进行文学文本处理前,应多查阅有关原语文本的评论和分析,以为借鉴和批评,这样才会对原文有更深刻的见解。既需要翻阅相关的文学比较研究和文学批评研究,也需要培养自己的文学鉴赏能力。这样就有利于译者抓住重点,培养同原作作者一样的艺术追求。
5. 结语
节奏以语言为依托,而民族语言又彼此不同,于是有人传出节奏不可译的论调。可语言虽异,可背后透出的感情,经验却是想通的,可以理解的。节奏是“经验性在话语中的体现,它使得发生在说话的主体身上的一切不再是对先前状态的重复,而总是一种新的、特殊的事件”(Dessons, 2005: 251)。语言的构造不同,但生活经验却都是想通的,那么在处理节奏时就应该“得其精而忘其粗, 在其内而忘其外”,以译入语的诗学节奏来传递文中感情是值得推崇。倘若译者没能传达出这样诗情画意的美感,倘若读者无法接受到这样奔腾不息的律感,这不仅是译者的悲哀,也是读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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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