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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模式与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2016-03-15石嘉婧

关键词:众筹小微融资

石嘉婧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管理学系,福建福州350000)

众筹模式与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石嘉婧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管理学系,福建福州350000)

众筹模式于2011年引入我国以来在国内迅速发展,其创新型的融资和推广模式为当前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困难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路径。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经济环境下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所在,提出众筹模式相比传统融资方式的优势点以及维持众筹融资模式规范成长的对策建议,探讨如何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同时保障互联网众筹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小微企业;众筹模式;融资

一、前言

在当前金融管制日益严格,贷款门槛不断提高,民间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经济环境下,融资困难成为众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普遍遭遇到的重要瓶颈。伴随科技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开始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其在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拓展金融服务渠道,满足社会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等方面都发挥了独特的作用。2015年7月,国务院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政策角度上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实体经济的促进发展作用。以众筹模式为代表的互联网融资方式以便捷、针对、快速的特征,有效的帮助众多独具特色的创新项目融到初创资金,给众多企业尤其是融资困难的小微企业带来发展的重要转机。研究众筹模式在当前经济环境中如何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并在扶持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众筹融资的内涵与类型

众筹又被称作大众筹资或群体筹资,最早由迈克尔·苏利文定义为“群体性的合作,人们通过互联网汇集资金以支持他人或组织发起的项目。”随着当前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众筹在国内的发展形式主要是创业者将自己的创意、想法或产品概念提交到相关众筹平台进行项目资金募集,投资者如果对相关项目感兴趣,则可以在平台规定的期限内将钱款转入指定的项目账户以示支持。如果在规定期限以内完成募集目标,则众筹完成,投资者可在项目完成以后得到一定的回报,如产品、资金或其他衍生品。当前众筹平台可以依据功能的不同被划分为四个类型:

债权众筹主要是指投资者为了获得特定公司或者项目的债权从而对其进行资本投资,以期在未来特点时间点内能够收回本金并享受利息收益。当前国内市场非常火热的P2P平台就是债权众筹最主要体现形式——P2P平台发布经过审核的待融资项目,投资人则根据项目的风险评级、期限长短以及预期收益的不同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投资。

股权众筹指投资者以获取初创公司或特定项目的股权为目的,通过众筹平台进行投资。股权众筹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及其极其迅猛,国内自2011年起步时期仅有的天使汇、创投圈两家,发展到2015年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144家,可以反映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社会各方对于投融资的极大需求。但由于股权众筹的投资者成为股东,依靠分红、配股等方式获得收益,与债权众筹相比必然承担着更大的风险。

回报众筹是互联网众筹模式的最初形态,主要是指筹资人将仍旧处于开发设计阶段的产品放到平台上进行募资。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筹集资金维持运营,还可以通过预售测试市场需求,也可能获得潜在如技术、人脉等方面的支持。目前回报众筹在许多行业都得到了运用,大到电影制作、新产品研发,小到微信公众号的运营,都有进行资金募集的案例。

捐赠众筹又称公益众筹,主要是相关公益项目将其待解决的问题或需求发布到相关网站,投资人可直接对项目进行捐款或者进行链接转发。与传统的捐赠行为相比,捐赠众筹通常在项目推广前期有更严格的背景筛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同时在执行过程当中更注重对项目执行情况、钱款用途等信息进行及时披露。

三、小企业融资困境原因

随着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社会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虽然近来货币政策不断宽松,监管层也试图通过税收优惠、资金补助、简化流程等手段对其进行扶持,但“机构融资难,民间融资贵”的现象依旧十分突出,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究其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经营风险较大

作为信贷机构,其决定是否进行贷款的第一考量要素便是企业的经营状况。然而小微企业通常存在经营时间短、资产规模小、竞争能力弱等特点,这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管理层面,通常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以家族成员为主,在战略决策的制定上往往趋向凭借主观经验,缺乏预见性和科学性,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和经营困难;生产层面,受到资金、技术等先天客观条件限制,小微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在市场竞争中不具备太多竞争优势,又面临市场需求的变化可能会带来极大的波动影响。体制和管理上的漏洞,导致信贷机构很难真正了解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融资也受到阻碍。

(二)资信条件薄弱

小微企业通常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财务管理体系,会计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报表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此外,小微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状况导致在需要融资时往往缺少合适的抵押物,固定资产在资产构成当中的比重较小,可变现转让的资产缺乏,使其较难符合金融机构的放贷条件。由于众多小微企业主缺乏现代融资意识,也没有精力去建设健全的融资担保系统,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也不注重联保伙伴的作用。一旦发生融资问题,其他资质较好的企业通常也不轻易为其进行担保。收益的不确定,财务的不透明,抵押担保缺乏,都直接影响了融资的可能性。

(三)信用建设观念较弱

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困境,一个主要的制约因素在于自身信用建设的观念薄弱。目前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项重要指标就是企业信用评估,而后再评估其他抵押物、第三方担保等等。但与规范的大中型企业相比,制度的欠缺、管理的落后导致许多中小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短期的利益采取一些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对于自身声誉建设欠缺关注。此外,未重视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关系,也在无形当中增加了融资成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重视信用的积累和保持,同时将自身的信用记录做好归集和提升,是重点小微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缺乏针对性金融机构支持

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还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伴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如农信社、城商行、民营银行等等,并没有直接对接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机构。虽然政府不断出台利好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但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仍然十分不健全。相较于国有商业银行,中小型股份银行和地方银行在授信和还款灵活度、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提高,但由于资本金、存贷比等相关规定方面的约束,这些机构也无法持续稳定的为小微企业服务。民间金融机构由于贷款利率高,运作不规范,也必然无法成为最合适的融资渠道。

四、众筹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优势

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了要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同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意见中指出,需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此外,从2014年5月份至2015年3月,国务院提及或出台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配套措施达8次之多,充分说明了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并优化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众筹融资作为新科技时代下的产物,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便捷性以及大数据的运用,在融资成本、门槛、渠道等众多方面具备了传统融资渠道所不具备的优势。

(一)融资成本减少

受制于当前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利率化等影响,有数据显示部分地区小微企业的快速贷款利率上升至基准利率的60%以上甚至更高,即便是利率较低的大型国有银行,其利率也要上浮30%左右。此外,除了贷款利息以外,贷款机构还会收取一系列诸如评估费、担保费、审计费等其他费用,进一步加重了小企业的财务负担,而若转向寻求民间借贷,其融资成本必然进一步高企。众筹平台的出现,通过运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能够极大程度的减少相关的筹资费用。当前众筹平台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众筹成功后项目按照一定筹资金额比例所提取的佣金,以及小部分的推广费用。随着众筹这一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很多平台为了吸引优质项目可以降低甚至免佣金费进行推广,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减轻了极大的负担。

(二)丰富融资渠道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普遍可以划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其中直接融资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股权、债券或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对于小微企业无疑困难重重。即便是当前国家开发了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平台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这些平台审核严格、程序复杂、规则繁琐,对于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来说依旧有着不可逾越的的障碍。间接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民间借贷等方式进行资金融通,《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所得出的数据显示,选择银行贷款作为首要融资来源的小微企业占其总数约74%,说明银行虽然风控严格贷款难度大,仍然是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众筹平台的出现,通过股权众筹、债权众筹以及回报众筹等多种方式来适应不同规模、行业、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能够有效满足其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三)降低融资门槛

小微企业运营的特点要求其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短期、快速、小额、频繁的特点。但传统银行出于人力、运营等成本的考量以及对贷款风险控制的要求,并不太愿意开发针对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且在审核贷款时往往会开出相当严格的融资条件,使很大一批小微企业被排除在外。近段时间经济形势严峻,银行不良贷款快速攀升,政策支持力度又显薄弱的背景下,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的信贷支持相当有限。众筹平台打破了传统融资模式,通过建立平台将有投资需求的公众和项目直接进行对接,集聚社会闲散资金为小微企业服务,满足其融资需求“快速、及时、小额”的特点,极大降低了融资的门槛。有数据显示仅在2014年上半年,股权众筹平台天使汇就为70多家小微企业募集超7.5亿元投资。

(四)满足个性需求

众筹平台自2011年引入中国以来,不断发展完善,满足了小微企业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例如国内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主要做数码、硬件项目的众筹;“天使汇”“大家投”等网站专注于初创企业的股权众筹领域;“乐童音乐”、“众筹网”等为文化艺术、出版及相关衍生品项目提供了众多服务;“人人贷”、“积木盒子”则主攻债权融资,直接帮助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在众筹中应用大数据、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技术,能够更加敏锐直接地把握企业的相关情况,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差异化服务。

五、潜在的问题及解决方式

众筹平台自2011年引入我国以来,在经历短暂的适应期后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平台数目、成交项目数量都急剧增多,细分市场也不断扩大。伴随着众筹市场的快速成长,平台运行体制缺乏规范、监管制度迟缓缺位、各方参与人的投融资经验缺乏等一系列问题都成为影响众筹平台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众筹运营合规问题

相对于互联网众筹的发展速度,当前国内的行政监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却并不足够完善。由于众筹所具有的投资性、回报性特征,在实施过程中就极容易触碰到当前一系列监管红线。以债权众筹平台为例,其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开宣传,并许诺在一定期限之内以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和普通理财的年化收益作为回报,有可能轻易触及非法集资、擅自设立资金池、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与此类似,股权众筹一旦缺乏监管,擅自发行、欺诈发行证券等都有可能是众筹平台涉及到的风险行为。但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互联网众筹成为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活动的重要渠道,如何合理有效对众筹平台进行规范,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引导其成为合理合法的融资渠道,成为监管过程的重要目的。2015年7月,央行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监管分工和思路;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和央行分别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体现了相关部门机构重视与加速对于行业的规范和整治。在监管的过程当中应该根据众筹模式性质的不同,区别采取灵活、适度、有效的方式,确保在监管到位的同时引导行业健康活力的发展。

(二)众筹平台道德问题

当前我国的众筹平台发展还处在初步阶段,市场的不成熟导致大部分众筹平台的盈利主要依靠向筹资方收取项目成功融资后的佣金。为了提高项目融资的成功概率与额度,一些平台可能会出现疏于尽职调查和资料核实,降低项目上线门槛,使并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上线。其次,平台方和筹资方可能会存在合谋行为导致众筹市场项目水准参差不齐,回报不确定性高、投资者承担风险巨大。此外,虽然众筹平台规定一旦项目筹资不成功,投资款会退回投资人,但如果筹资成功以后项目效果未达到预期要求或出现违约,应该如何进行处罚,投资者是否得到赔偿等都无法从机制上对消费者进行保障。从长远来看,这种缺乏市场监管、完全依靠平台自我约束的机制必然会导致市场杂乱无章、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不利于众筹行业的长远发展。为了能够加强投资人信任,推进小微企业融资的顺利进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众筹平台的建设:一是加强对项目准入的审核,严格参照监管法规机制建立审核标准,确保从源头降低欺诈风险;二是推动建立透明公开的信息披露和资金管理制度,如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或运营管理,确保必要的投资信息能够及时、完整地在投资人和筹资方间传递;三是协助推进建立完备的行业风控体系,严格控制交易过程各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提升投资人的风控意识;四是建立行业管理平台,以监管机制和行业标准为基础考核网站的运作是否符合规范,如引入评级和奖惩机制约束平台行为,成立投资者保护机构来协调处理投资纠纷投诉等,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三)投资者风险教育问题

众筹平台允许公众参与,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在降低投资门槛和融资成本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向公众开放平台投资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当前大多数投资者为普通公众,进行投资的依据主要是平台的宣传推广或者加上企业的商业计划书等情况介绍。缺乏投资的专业知识与相关经验,没有体会过资本市场的残酷,普通投资人容易出现盲目随众,被收益率所诱导选择高风险不了解的产品,最终导致损失不可挽回。从2015年至今不断出现P2P债权平台倒闭跑路的事件,虽然风险的把控不利是主要因素,但投资者盲目投资,缺乏风险意识也是重要的原因。对于众筹融资这一新兴事物,既需要从社会层面进行监督管理、提高信息透明度,也需要投资者提升自身素质,加强系统专业知识学习,有能力通过自主判断进行合理可控的投资。

(四)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众筹平台在成为小微企业展示产品、获取融资的重要手段的同时,它的快速发展也为盗版侵权事件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小微企业或个人为了满足众筹平台的推广条件并顺利融到资金,常常需要完全公开地对项目进行详细的介绍,从产品外观、功能、性能参数等一系列指标进行充分展示,从而为不法分子的剽窃行为提供了极大便利。例如一款手机血糖仪在登入某众筹平台后被指与之前在点名时间所众筹的设备极度类似,且并未取得相关专利认证,有十分明显的侵权迹象。相比于国外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国内目前并没有太过有利的专利保护环境,更多依靠企业自身对商业机密进行保护。为了防止项目的推广而造成商业机密泄露,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一是在将项目搬上众筹平台之前将所涉及的专利进行申请认证,从源头断除潜在的抄袭风险;二是和平台做好相关沟通,内容方面做到展示创意和知识保护的平衡,对可能涉及到的关键数据进行保密;三是平台方也应该履行自身的审查义务,对存在侵权风险的项目进行筛查退回,同时也应该加强宣传、增强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六、结语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小微企业持续、稳定的成长,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众筹平台的发展和应用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有利手段并成为小微企业推广产品宣传企业的良好平台。在运用众筹融资的过程当中,小微企业必须意识到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于众筹平台,只有通过制度的保障、法规的完善以及企业和平台方对自身行为加以规范,才能切实提高自身的融资效率,使众筹融资得以充分展现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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