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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认同:西方理论的多维审视及当代价值

2016-03-15阳鸣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金利弗雷泽幻象

阳鸣

(红河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云南蒙自661100)

·政治学研究·

身份认同:西方理论的多维审视及当代价值

阳鸣

(红河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云南蒙自661100)

从本质而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在现实场域中,人往往又会陷入单一的身份幻象之中。在西方思想家眼中,“单一幻象”是暴力产生的根源之一,是社会正义实现的基本障碍,是多元社会价值认同的路石,而通过消费社会所形成的“单一幻象”会使以上问题更加复杂化。是故,对他们的身份问题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研究,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无疑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身份认同;单一幻象;公平正义;少数族群;消费社会

DOl:10.3969/j.issn.1671-7155.2016.02.004

马克思曾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135)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明确指出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集合,反对予以人某种单一的抽象。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针对拉萨尔“劳动所得”又说:“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统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要用统一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看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1](P364)这段话虽然是马克思针对资本家剥削工人所作出的经济的批判,实际上,如果从身份角度来看,马克思的话语还蕴含了深刻的道理:如果从外部给某人一种固定的身份而不把人看作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被给予某种固定身份的对象则可能失去应有的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被给予某种身份的群体往往将“身份”固化,并以此身份向其他群体发起挑战,矛盾和更为激烈的冲突就产生了。这一问题已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阿玛蒂亚·森、金利卡、弗雷泽、鲍德里亚等人从不同的视角展开了身份问题的研究,以期破解“单一幻象”的迷局。

一、森的身份问题研究:基于暴力生发的视角

森的大部分思考都集中在经济学领域,如《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经济发展与自由》、《集体选择和社会福利》、《论经济上的不平等》等都是对经济问题长期思考的结果。但经济问题的研究不可能脱离与其相关的一切因素。所以,森也探讨政治、文化、宗教等问题。《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就是他思考这些问题的成果。在著作的扉页上,森写下了身份问题研究的目的:“希望世界少受幻象的囚拘。”

“坚持人类身份毫无选择的单一性,哪怕只是一种下意识的观念,不仅会大大削减我们丰富的人性,而且也使这个世界处于一触即发的状况”[2](P14)。森对身份问题的认识来自童年的记忆,卡德尔·米亚只是由于自身穆斯林身份就失去了生命,扼杀他生命的人只是因为卡德尔·米亚与他们的宗教信仰相异。阿玛蒂亚·森看到,正是将人“微型化”导致了暴力的产生。“同一个人可以毫无矛盾地既是美国公民,又是来自加勒比地区……既然我们不可避免地拥有多重身份,在每一情况下,我们必须确定,各种不同身份对于我们的相对重要性”[2](P3)。森对人的本质、身份认识和马克思对人的认识具有高度一致性。但在现实中,无论是个人、群体还是决策者却会走向危险的向度,即将多种身份集合体的人的全面性和可能性单一化,为某些人主观地贴上唯一身份的标签,并一贯地以固定的身份去对待这些人,久而久之,被固定地贴上唯一身份标签的对象,就完全认同或者自身告知自己固有的身份。这时,森最为担忧的境况即“单一身份幻象”就形成了。“单一身份幻象”的存在,大多与丑化、妖魔化有关,这无疑会将严酷的局面进一步恶化。

“对于人类生活而言,最关键的莫过于选择和推理的责任。与此相反,暴力往往孕育于这样一种认知,即我们不可避免地属于某种所谓唯一的——并且往往是好斗的——身份”[2](P3),“一旦世界上的种种区别被整合简化为某一单维度的、具有支配性的分类体系——诸如按照宗教、社群、文化、民族或者文明划分并在处理战争与和平问题时按照这种方法把其相关维度看做唯一起作用的,那么我们共享的人性便受到了粗暴的挑战”[2](P3)。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而言,“单一身份幻象”不是暴力产生的绝对条件,但对某一身份的绝对偏执却是任何暴力事件均具备的显著特征。而暴力事件的生发和蔓延又从相反的角度使“单一身份幻象”更加稳固,这就为可能升级的暴力事件埋下了伏笔,身份与暴力就陷于难解的怪圈,在阿玛蒂亚·森的语境中,即“单一身份幻象”的迷局。

“单一身份幻象符合冲突对抗策划者的暴力目的,它是由残暴行径的指挥者精心培养和塑造的”[2](P151)。阿玛蒂亚森认为这就是“高级理论的低级运用”。人类为了对某种现象进行系统的研究,可以将宗教、文化等现象进行归类,但文明的分类者却抱着别样的目的。将世界文明分为“印度教文明”、“伊斯兰教文明”、“佛教文明”等,总是试图将人们塞进单一身份的盒子里。很明显,森将矛头直指亨廷顿及其“文明的冲突”。“文明的冲突”试图只给某些群体某种特定的身份,但这却“贬低了使人成为真正复杂多样性的社会动物的其他各种归属的重要性”[2](P153)。令森感到绝望的是,这样的观点居然还得到部分人的支持。布热津斯基就曾赞美《文明的冲突》“有力地论证了他所界定的伊斯兰教、儒教和基督教文化断层线所发生的冲突,将是对未来世界和平的重大威胁”[3]。

森的绝望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人的身份失去了应有的多样性,主体则陷入选择的单一性。说到底,主体在确定的单一身份场域中,毫无选择可言。从现实来考察,如果某个人或者某群体坚持对他人或者他群体的某种身份,他自身也必然忽视自身身份的多样性。追诉历史,人类已经承受过多“单一身份”的折磨。弗洛姆的《逃避自由》从社会要素、人性结构和人之心理分析了暴力的产生,将弗洛姆研究的结果置于阿马蒂亚·森的“单一身份幻象”,又何尝不是从另外一个向度阐明了同样的道理呢?森清醒地看到“单一身份幻象”对于人类的负面影响,可是问题又出在哪里呢?阿马蒂亚·森提出:“在当今世界,不仅迫切需要追问全球化中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而且需要追问那些塑造我们对世界整体看法的价值观、伦理和归属感。”[2](P160)

遗憾的是,或许是问题太敏感,抑或是问题太复杂,森看到了“单一身份幻象”的恶果,但却没有能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虽然他分析到“选择与约束”、“宽广视野中的文化”、“更加公平的可能性”等问题,但却最终指出“必须得确保我们的心灵不被某种视界所撕裂”,将祛除“单一身份幻象”的重责推向最为渺小的个体。

二、弗雷泽的身份问题研究:基于公平正义的视角

20世纪后半期,公平正义成为诸多学科广泛研究的核心问题,这跟罗尔斯的鸿篇巨著《正义论》不无关系。此后,包括诺齐克、哈贝马斯、麦金泰尔等在内的思想家都参与了正义问题的论争。从某种层面而言,“正义”是基于实然对应然的思考,所以,正义理论必然出现众说纷纭的局面。20世纪末期伊始,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之一的南茜·弗雷泽也对正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由此构建了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三维一体的正义理论。

以往的正义问题研究,理论家们都将分配正义作为正义问题的基石。物质作为民众最为敏感的神经,它关乎人之最基本需求的满足。人只有在展陈自然属性的前提下才可能追求自由和发展。把物质利益的分配放在正义问题首位,本身就是人性最为真实的表达。弗雷泽也关注物质利益的分配,比起同时代的正义思想家,弗雷泽的物质分配理念或许更为深邃。针对现存的经济非正义,弗雷泽将矫正方式分为两种,即肯定性再分配和改造性再分配。肯定性再分配主要针对分配的结果,改造性再分配则指向产生分配不公的社会基本政治结构。“改造性再分配方案通过对生产关系的深层重构,不仅没有造成无产阶级在文化上的被蔑视和不恭,反而弥合了阶级差异,促进了社会平等”[4]。

在弗雷泽的正义理论体系中,对经济问题格外重视其实是为其“承认”和“代表权”埋下伏笔。因为她认为正义问题的核心在于政治代表权,只有被正确代表才可能被正确承认,也才能获得经济层面的公正对待。如何才能被正确代表呢?弗雷泽的研究转向了身份政治问题。弗雷泽特别提到:“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也遭受严重的经济不公正;他们可能被草率地从公务员岗位和军队服役中解职,被拒绝给予各种广泛系列的、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福利利益,而且面临重税和遗产债务。”[5](P14)以往的正义理论家论及正义问题,往往片面强调只要抓住经济问题,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矛盾。与此不同,弗雷泽指出上述的情况并不在于社会基本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而是社会给予了某些群体单一的身份,并只承认这种身份。于是,弗雷泽由此得出结论:诸多“不公正的核心将会是错误承认,而任何相伴随的经济不公正都将最终起源于身份制度”[5](P13),相对稳定的身份制度又是起源于该社会制度化的文化价值模式。

从身份角度探讨正义问题,弗雷泽主要指向两个重要维度:性别和种族。如前所述,弗雷泽还提到了同性恋的问题,但性别正义和种族正义显得更加迫切。性别不公正主要表现在将两性固定在某一种身份里,赋予男性某些固定的特权,并以文化价值模式将男性特权固定、固化。在这种范式中,必然出现“男性的”、“女性的”编码,结果就是使妇女的每一件事务去价值化。所以,“女性遭遇身份服从地位的特定性别形式,包括性伤害和家庭暴力”[5](P16)。相对于由性别引起的身份差异,以欧洲中心主义的文化价值模式所主导的种族差异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当下,美国一波又一波的反种族浪潮充分印证了弗雷泽的担忧。“白人”往往以优等人自居,而对编码为“‘黑色的’、‘棕色的’和‘黄色的’——而且不仅是这些——有色人种的每一件事物进行污名化”[5](P18)。

弗雷泽认为,“身份”深深地伤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探究身份的生发根源均与其背后某种文化价值模式相关,而这种文化价值模式又在某种程度得到政治制度的支持。于是要化解身份政治问题,必须从政治层面着手,她说:“应该将代表权的政治维度整合到分配的经济维度和承认的文化维度之中。”[6](P15)在弗雷泽集“再分配”、“承认”、“代表权”于一体的正义理论体系中,她赋予政治代表权以最高的地位。这种思考常常被人诟病为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因为经济在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始终是第一位的。作为思想家的弗雷泽并没有否定经济及分配正义之于社会正义的重要性,她之所以将政治代表权置于经济之上,是因为她认为当下的诸多非正义均与身份问题相关,而革除这一怪相的根本手段就是政治代表权,否则不可能使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的多样身份得到认同。

三、金利卡的身份问题研究:基于少数族群的视角

如果说阿玛蒂亚·森是从最宏观的身份问题视角阐释暴力产生的根源,弗雷泽是从中观层面研究身份问题对于社会正义的重要性,那么金利卡则选取了身份问题的特定微观视角去阐释少数族群的接纳以及权利维护问题。

威尔·金利卡是加拿大研究少数族群问题的知名学者,这或许跟金利卡生存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加拿大本身就是一个由诸多少数族群构成的多元文化国家,族群、种族、外来移民等经常考验着社会的消化和承载能力。《多元文化的公民身份》即是金利卡基于加拿大、美国现实和经验对身份问题作出的深度思考。为了透彻阐释自己关于少数族群的身份观点,金利卡首先对少数群体进行了分类:民族群体和族类群体。所谓“民族群体”,就是“被并入了更大社会的原先自治的和领土集中的文化群体”,而“族类群体”则“产生于个体和家庭移民,他们通常联合为一种松散的组织,希望并入更大的社会,希望被接受为该社会的‘完全成员’”[7](P3)。

和弗雷泽思考的一样,金利卡也看到了少数族群身份的限定,“如黑人、妇女、宗教少数群体、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者。这些群体的一些成员尽管拥有共同的公民身份权利,却仍感觉到被排斥在‘共同文化’之外”,而共同的文化、文明和价值理念本应是共同公民身份的基石。社会若给予少数族群某种单一的身份,或者是整个社会的公民身份存在群体差别,就会对社会整体融合产生影响,“公民身份就不再是培育集体意识与共同目的意识的手段,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将社会的各种群体联结在一起,防止互不信任或相互冲突的蔓延,如果公民身份是有差别的,则不再会使人有共享的经验或共同的地位;公民身份就会是又一种不团结的力量,而不是在面临日益增加的社会多样化时增加团结的方式”[7](P248)。

可以看出,金利卡是从社会整体角度去思考少数族群问题的,而少数族群身份问题在当下之所以如此重要,在于少数族群身份已经让世界动荡不安,而少数族群的要求往往是希望社会承认和包容他们的差异,希望社会接纳他们而已。实际上,金利卡所关注的问题也曾在罗尔斯的思域之中体现。罗尔斯在谈到公平正义问题时就说到:“对付多数群体不公正对待少数群体的危险,需要强调共同公民身份的意识。”[7](P260)问题是如果不能承认少数族群的多样化身份,绝对不可能形成共同的公民身份意识。

在分析社会整体中的少数族群身份问题时,金利卡看到了问题的两面。一方面,多数群体不接纳少数族群身份;另一方面,少数族群为了自己的身份而寻求自治甚至独立。金利卡指出,这两个方面都是由身份问题而引起的。对于现实的社会而论,要解决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是非常困难的,但是金利卡还是试图给出答案。他认为,构建一种全体成员都认同的价值观可能是可行之道,或者像罗尔斯认为的那样,社会形成一种共同的公正概念。但是,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充分条件,因为“共有”的价值观或者概念由于身份问题的存在,往往是很难形成的。所以,对少数族群的身份认同才是关键之道。如果不能做到身份认同,至少要达致身份认异,从某种视角而论,认异是认同的最高境界。

金利卡对于少数族群身份问题的思考是属于政治、政治哲学层面的,他提出的“身份认同”、“族群认同”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可行措施,但我们并不能由此抹杀金利卡做出的理论贡献。相反,金利卡关于少数族群身份问题的研究可以为民族国家的认同问题提供诸多思考,毕竟在当下世界,单一的民族国家是几乎不存在的。少数族群的身份问题是横亘在每一个国家面前的现实问题。

四、鲍德里亚的身份问题研究:基于消费主义的视角

生产力的发展使人类逐步摆脱物质的匮乏,却一头扎进消费社会的“景观”。就像鲍德里亚所认为的那样,处于消费社会的人越来越受到物的包围从而成为了一种“官能性”的人。“在今天的消费文化中,消费不仅具有物质形态意义上的使用价值,而且越来越成为人们‘自我表达’的主要形式和‘身份认同’的主要来源”[8]。

在消费社会中呈现的消费主义往往体现这样一种意义,“购买商品现在主要不是为了真的使用,而是一种符号性的凸状炫示,我能买得起XX商品则意味着你通过这一品牌的凸状符号意义,进入到一个处于较高社会地位的社会团体之中”[9](P10)。当今社会的消费很大程度已经脱离了对使用价值的追求,消费已经成为社会地位和一定身份的有序编码。简单而言,消费决定了人的身份,身份规定人该进行何种层次的消费,这里的消费虽然指向使用价值和原始欲望,但更多的却是身份炫耀和“伪性构镜”,差异性符号消费的结果必然构造生存等级和身份。在汉语语境中,我们可以在众多地方使用“身份”一词,在当下物欲横行、消费主义肆掠的大背景下,“身份”更多指向一个人在社会中处于何种地位。判定一个人处于何种地位往往又看他消费了、消费着什么。

“人们从来不消费物的本身(使用价值)——人们总是把物(从广义的角度)用来当做能够突出你的符号,或让你加入视为理想的团体,或参考一个地位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9](P41)。实际上,在鲍德里亚之前,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仑已经明确指出人类社会将有陷入消费主义的危险,但人类仍然没有逃脱“凡勃仑效应”的牢笼。“凡勃仑效应”的扩散则造就了人与人之间身份的巨大差异。“基本的生存状况的差异产生了‘奢侈的趣味与必需品趣味之间的一个基本对立’,也产生了其经济状况允许其追求身份差异的行动者与不能有这种奢侈的行动者之间的对立”[10](P190),鲍德里亚也说,“物以其数目、丰富、多余、形式的浪费、时尚游戏以及所有那些超越其功能的一切,只是模仿了社会本质——地位(STATUT)——这种命定的恩赐只有某些出身好的人才能获得,而大部分人由于其目的地相反,是根本不可能获得的”[9](P40)。

消费社会中,个人在乎的是符号价值,也就是关注商品对于个人的身份标识,这种标识更多意义上只是一种修辞意义。获得某种商品符号只是为了拥有该商品给予人的虚无的伪美学感受,伪美学感受可以让人确定自身的身份和层次;由此,在消费社会里也有部分人由于得不到某种商品符号,也会对自身身份产生不确定感和焦虑感。不确定感、焦虑感的外显就会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譬如“仇富”。于是,鲍德里亚得出结论:当代人对自身身份的指认和确认大多是通过“他人导向”而完成的,消费已经成为指认和确认身份的重要手段。所以,通过符号身份是可以随意“打扮”的,但也不是随意“打扮”的。

马克思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错误理解的基础上,从现实性角度得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结论。鲍德里亚却深刻地洞察到当下的人的确是“现实的”,现实得只用外在的物规定人的本质和身份,于是,消费社会中的人通过符号又陷入到“单一幻象”的窠臼。

五、身份研究对于当下中国的意义

森、弗雷泽、金利卡和鲍德里亚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身份问题的产生和危害。从身份问题的生发来看,涉及到文化、宗教、制度、符号等诸多原因。所以,身份是由多因素的复合产生的综合性问题。虽然在一定范围和层面,身份可以起到凝聚作用,但“单一身份”总是给社会治理带来无尽的难题。所以,深入总结西方思想家对身份问题的研究成果,对于当下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等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身份问题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所谓的“和谐社会”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有序化状态,和谐社会的核心必然是处理好人的问题。有学者指出,目前和谐社会主要面临着社会剥夺、社会断裂、社会排斥等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都可以归结为身份问题。譬如当下社会广泛关注的干群关系、医患矛盾、城管与小贩的对立,等等,肯定是社会不和谐的表现,这都是身份对立导致的必然结果。所以,如何化解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面临的身份问题,是理论界、党和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

2.身份问题与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在多元文化、多元价值的背景下,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和践行对民族国家极为重要。如果没有一种核心价值观作为公民价值观的导向,民族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必然受到影响。但在中国这样一个由56个民族构成的大家庭里,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与践行必然面临诸多困难。从本质上,每一个民族之所以是该民族,在于其历史、文化、价值观等因素,而这些因素又是在民族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积淀起来的。而这些因素又在某种程度给予某个民族固定的身份,于是身份问题就和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与践行链接起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必须要处理好身份认同的问题,因为身份是属于人的身份,只有在身份认同的前提下才可以论及价值认同。个体的价值观是与身份紧密相连的,价值观一旦形成往往是很难更变的。所以,如果能在身份认异的基础上达致身份认同,再到价值认同,最终达到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和践行,可能是最佳的选择。

3.身份问题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对西方思想家身份问题研究成果的梳理,我们发现身份问题大多境况下均与社会公平正义相关。在身份问题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可能存在这样的逻辑循环,即身份问题若不能得到解决,则必然伤害社会的公平正义,根据“正义的两面性”,单一身份幻象就会恶化。由此,身份问题和社会的非正义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温家宝同志曾说: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事业就必须解决好身份问题,否则,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阿玛蒂亚·森.身份与暴力—命运的幻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朱威烈.处在十字路口的伊斯兰世界[J].南京大学学报,2008,(4).

[4]靳志强,王四达.弗雷泽正义思想及其镜鉴[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13,(2).

[5]弗雷泽,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M].周穗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6]弗雷泽.正义的尺度—全球化世界中政治空间的再认识[M].欧阳英.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7]金利卡.多元文化的公民身份—一种自由主义的少数群体权利理论[M].马莉,张昌耀.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8]陈昕.消费文化:鲍德里亚如是说[J].读书,1999(8).

[9]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刚.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0]斯沃茨.文化与权力[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李淑芳)

阳鸣,(1976—)男,安徽淮北人,云南红河学院思想政治教学部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社会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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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7155(2016)02-0021-05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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