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参政党建设论坛暨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第十届年会观点综述
2016-03-14贺俊春
贺俊春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综述
第六届参政党建设论坛暨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第十届年会观点综述
贺俊春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2016年4月5日,第六届参政党建设论坛暨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第十届年会在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召开。会议由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农工党湖北省委会、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省政协理论研究会、中国统战理论研究会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理论研究基地等7家单位联合举办,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龚建明、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郭跃进、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冯艳飞、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武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夏江敬、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黄利鸣等出席会议并致辞。本次会议主题为“政党协商与参政党建设”,来自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社会主义学院、高校的10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央社院教授李金河、武汉大学教授丁俊萍受邀做了主题演讲,其他与会代表围绕政党协商相关基础理论问题、参政党参与政党协商的实践探索、政党协商视域下的参政党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政党协商基础理论的探讨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政党协商”的概念。与会者结合新形势,对政党协商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研究。
1、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与会者都认为,政党协商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一条主线,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形式。政党协商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价值理念、基本方式和制度机制,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党协商的高层性、重要性、组织性、立体性、有序性等特点,对其他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具有引领和辐射作用,影响深远。
2、推进政党协商实施要注意几个理论问题。黄天柱认为,深入推进政党协商,要在切实贯彻两个“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同时,需在协商主体界定时兼顾政治惯例与理论逻辑、加强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的程序衔接、开发政党协商的监督功能和表达功能、推动政党协商由中高层向基层延伸与辐射等趋势性问题。肖建平认为,政党协商具有大众民主与精英民主的双重属性,政党协商在发展实践中存在制度设计与实际功能之间、中共党委期待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之间、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意愿与中共党委现实态度之间的内在张力,因此,需要合理调适双重属性,因地制宜,有区别地发展政党协商。
3、政党协商与我国政党制度的关系。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政党协商的重要地位是由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决定的,同时,政党协商也是我国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陈奇文)。所以,政党协商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框架下进行,也必须在此基础上优化制度设计,提升协商实效。
4、我国政党协商的历史考察。我国政党协商历史悠久,大致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产生、新中国成立后政党协商与人民协商并行发展、改革开放后政党协商常态化与制度化发展、当代政党协商独立性提升发展四个阶段(陈凯)。胡照洲在考察了其历史轨迹之后,认为我国政党协商历史过程中有五大辉煌:在1946年的旧政协中,中国共产党同中国民主同盟开创了合作共事、团结奋斗的范例,创造了第一个辉煌;1949年的新政协一届全体会议,开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纪元,创造了第二个辉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开创了中国政党协商历史上立法协商之辉煌;1979年全国政协五届二次全体会议,邓小平论述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开创了第四个辉煌;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采纳民建中央建议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宪法,开创了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的辉煌。王占可考察了孙中山的党际协商思想后认为,孙中山的革命事业和建党活动有着丰富的党际协商思想,包括党内合作的方式、“求同存异”的理念、共同的政治基础、为本国本党服务等内容,对于推动当时的民主革命以及当代中国的政治协商都具有深刻的意义。
5、政党协商与政协协商的关系。两种协商同属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但在产生的时间、协商主体、协商组织形式、协商机制与实效上有所不同(喻旭、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因为特定的发展历程,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在以往的政治实践中有些混淆不清,存在重复协商和替代协商现象(黄天柱)。
6、政党协商主体: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角色定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在政党协商中处于领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因此,中共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营造宽松民主的协商环境、各级领导同志要具有虚怀若谷的精神,要主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协商行为(纪竹荪)。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王功安、黎园认为这深刻说明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对于厘清政党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的内在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重要意义。民主党派的历史地位决定了它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政治力量,它的政党角色决定了其在协商民主中具有独特优势,它的鲜明特色决定了其在推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政党协商的效能,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的政治责任,各民主党派应以新的姿态、新的理念、新的举措,全面加强主动性建设,切实担负起提高政党协商效能的重要责任,更自觉更有效地投身于政党协商(王行道、民盟湖北省委会课题组、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等)。
7、民主党派的政党协商与民主监督的关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三大基本职能。胡小燕认为,政党协商与民主监督两者相辅相成:政党协商为实施民主监督提供多方面的保障,民主监督效能的高低是检验政党协商作用大小的关键。
二、参政党参与政党协商实践的经验、问题与对策
不少研究者们从实践出发,总结几十年来尤其是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参政党参与政党协商(政治协商)的有益经验及现实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1、参政党参与政党协商的有益经验。李铁鹰、王娈等总结了荆门市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的情况,中共荆门市委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对政党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的基础上,创新协商制度、建立保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建立程序链条,发挥平台作用、拓宽协商渠道;支持加强民主党派人才队伍建设、特色智库建设、提高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在党委重视、合力共为、创新落实中,荆门市政党协商“起步早、开局好、党外人士政治协商热情不断被激发”。民进湖北省委会课题组认为,做好政党协商必须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在民主党派内部,结合政治交接、重大活动为契机、进行爱国教育、加强党派的思想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建设,是民进湖北省委会做好政党协商工作、提高建议质量、提升会员参与协商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2、参政党在参与协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当前政党协商实践中还存在协商实效性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能动性不高、特色不明显、优势不够突出,社会认可度不高、存在泛化趋势,获取信息渠道不畅通不准确、协商形式单一、过程民主性不强、协商效果落实不够、协商能力有待提升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制度不完善,保障机制不健全,政治资源配给方面的不均衡和对民主党派协商活动的社会宣传缺位,参政党参与政党协商的客观环境需要改善;其次,政党协商意识不强,民主党派成员对本党派性质、目标、纲领和宗旨的认识存在误区,部分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第三,民主党派自身组织发展存在局限性,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资源的稀缺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成员发展中的随意性和功利性破坏了党派的代表性和组织严肃性,组织活动中的“精英主义”特征降低了对普通成员的关照进而影响其参与积极性等;第四,民主党派在动员成员参与过程中,考评机制缺刚性、奖惩机制有空缺。(韩婷、李铁鹰、胡泽俊、柯育芳、民进湖北省委会课题组、胡芬芳、熊主武、何花等)
3、提高民主党派参与政党协商实效的对策建议。大多数研究者都在自身的理论框架内,提出了解决当前政党协商实效性不足的对策建议。总的来说,这些对策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优化参政党履职的社会环境、完善政党协商制度、健全协商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配强统战部门的工作力量、提高执政党相关领导的协商意识;第二,加强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建设,强化其在协商过程中的协调、组织、引导功能,加强组织内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第三,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在民主党派内部建立起相应的领导组织机制、考察调研机制(选题机制、选人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多方协调机制、联合调研机制等)、意见综合机制、工作对接机制、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参政党参与政党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第四,大力加强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包括调查研究、倾听、交换比较、分析综合、磋商沟通、异中求同、说服妥协等能力,持续提高和优化协商能力建设。(韩婷、李铁鹰、胡泽俊、民进湖北省委会课题组、胡芬芳、李卓垚、周骥、致公党湖北省委会课题组等)
三、大力推动政党协商背景下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的论探
高素质的参政党是提高政党协商实效的基础,在全国大力推进政党协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背景下,如何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许多与会者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民主党派机关建设。刘磊、阮先会等认为,民主党派机关是民主党派的常设办事机构和成员之家,是上下沟通的的纽带、左右联系的桥梁,处于民主党派各级组织日常工作运转的中枢神经地位。在现实中,民主党派机关存在着工作执行力不高、人员交流渠道不畅、机构设置不统一、知情明政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因此,要加强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建设,加大干部培养、提升担当能力,规范运作、优化机关流程,搞活人事、激发干部热情,上下协调、合理设置机构,强化合作、提升履职水平,注重考核、推行绩效管理。付高信、郑森进一步深入探讨了民主党派机关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他们认为,民主党派机关干部应该具备“四种意识”和“六种能力”,即同心意识、职业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思考能力。
2、加强组织建设。陈浩对如何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要建立起与中共日常沟通机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后备干部队伍选拔标准、后备干部锻炼培养模式、后备干部管理评价体系。杨靖对现阶段我国民主党派趋同问题进行了研究。她认为,民主党派趋同主要表现为思想趋同、政治趋同、组织趋同,造成趋同的原因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民主党派趋同既有积极影响,比如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求同存异的价值追求、容易达成共识;也有消极影响,比如不利于巩固多党合作制度、不利于畅通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不利于参政管党自身建设、不利于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等。
3、加强能力建设。民盟湖北省委会课题组就如何加强民主党派的能力建设进行了论述。他们认为,民主党派能力建设要以清醒的政治理智作为根基、以清晰的责任担当作为要义、以对协商民主的认同作为基础、以准确的大势把握作为信念、以立足现实需求为依归。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民主党派能力建设的着力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代表性人士能力素质提升、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坚持青年后备干部队伍的储备和培养。
严炳洲等对民主党派加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民主党派要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就必须加大相关理论研究与创新;修身养性、内化于心,双岗创优、外化于行,加强成员素质培养;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制度建设。
田昌富结合党派的建言献策工作,提出建言献策要适应学习、实践、发展、真实、政治等五个方面的要求,要具备问题、责任、基层、公众、时效等五个方面的意识,要达到一手材料、实事求是、政策法规、有理有据、建言可行等五个方面的标准。
民盟武汉市委会课题组结合党派的信息工作,提出,在信息能力建设方面,在认识上要领导重视、率先垂范,机制上要健全制度激发活力,策略上要密切关注、重点研究全局性、战略性、紧迫性问题,方法上要拓宽源头、注重调研和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保障上要明确目标、强化信息工作责任。在具体信息写作中,要以点带面、选好信息的角度,突出时效性、加快上报速度,切中领导需求、增强信息与现实的结合紧密度,注重以小见大、挖掘上报信息的深度。
徐军等以武汉市民建开展“双服务”系列活动为例,认为社会服务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路径,社会服务工作必须紧扣社会需求、依托会员优势、体现组织功能。
本次会议中,除上述三个主题的集中探讨外,也有部分与会者进行了一些发散性的思考。如:民建武汉市委会课题组、孙先明、李一辉等就国家级开发区、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等领域如何搞好统战工作和协商工作进行了探索;刘正国、高正浩等就网络协商民主、新媒体代表人士等新兴领域和群体,如何发挥它们在协商民主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思考;任璐遥、刘佩军等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其他形式进行了研究;涂家铭、余艳萍等就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参政党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徐军、戴洁等则就无党派中青年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参与和认同状况进行了研究。
责任编辑:肖建平
[收稿日期]2016-05-04
[作者简介]贺俊春(1979—),女,安徽安庆人,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