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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共享观的三重“实践逻辑”进路

2016-03-14李腾凯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湖北社会科学 2016年8期
关键词:实践逻辑能动性客体

李腾凯(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马克思共享观的三重“实践逻辑”进路

李腾凯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实践逻辑”是客体现实性批判逻辑与主体能动性彰显逻辑的有机统一。马克思的共享观以“实践”为运思逻辑,这种“实践逻辑”在马克思共享观中呈现为三重进路:从资本批判到“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实现经济共有的实践逻辑进路;从政治批判到“自由人联合体”是实现社会共治的实践逻辑进路;从劳动批判到“一切人的自由个性”是实现个体共进的实践逻辑进路。三重逻辑进路在实现客体现实性批判与主体能动性彰显有机统一的基础上表达出共享发展的价值意蕴。

马克思;共享观;实践逻辑;重建个人所有制;自由人联合体;自由个性

·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共享发展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倡导的新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通过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1]这与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独占性、追求共产主义公有性与彰显人类解放主体性的整体逻辑呈现出价值意蕴的内在契合,在此意义上可认为“共享”是马克思毕生求解的理论主旨。马克思共享观的运思嵌入着对客体现实性批判与主体能动性彰显有机统一的“实践逻辑”,“实践”作为现实的人之存在方式,预示着马克思共享观并非目前学界较为普遍阐释的单一经济学进路,而至少包括实现经济共有、社会共治、个体共进等三重进路。三重进路都以实践的客体批判逻辑切入,分别对现实社会的资本问题、政治问题、劳动问题展开批判,同时又通过运思实践主体能动性的彰显逻辑,在实现经济共有、社会共治和个体共进的现实进路中解决这三重问题,从而使三重进路都表达出共享发展的价值意蕴。

一、马克思“实践逻辑”的方法论意蕴

实践是西方哲学史上源远流长的传统,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与创制二分法、康德的理性意志实践、黑格尔的思辨精神实践到费尔巴哈的感性生活实践,西方实践哲学展现出不同的方法论逻辑,马克思在对这些方法论逻辑的批判继承中形成了主体基于现实不合理性能动改造客体的“实践逻辑”方法。

首先,“实践逻辑”是对客体现实性的批判逻辑。马克思的“实践”并非思维的或伦理的抽象,而是以承认客体制约性为前提的、对现实不合理性的改造行动。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2](p61)这句话表明认知性的抽象理论活动主要着眼于解决“世界是什么”的解释性问题,它们虽然也偶有论及“世界应怎样”的批判性问题,但由于缺乏实践的方法而陷于批判的不彻底性,事实上却沦为为现实社会既定状态作辩护的工具性活动。这在康德与黑格尔实践观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实践能动的方面,却不知道现实和感性的活动本身,以致实践沦为“纯粹意志本身内部的抽象活动”[3](p106)或“抽象的精神的劳动”。马克思高度评价了费尔巴哈“颠倒原则”对黑格尔实践观的改造,认为他第一次唯物主义地恢复了感性的实践地位,使实践获得活生生的肉身的力量。马克思以此为基础,批判唯心主义只强调主体和精神意识的逻辑性而忽视客体对主体的前提性和制约性,将实践从思维和伦理的抽象彻底转向对现实不合理性的批判。

其次,“实践逻辑”是对主体能动性的彰显逻辑。近代以前多数哲学家以认知客体和把握自然为哲学目的,哲学因此成为包罗万象、解释规律的知识体系,但是,这些知识体系对客体和自然的解释只是限定于客体自身和直观感性的论域,他们没有把对象“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p54)近代以来,西方哲学发生了重大的“认识论转向”,正是这一转向才使主体能动性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遗憾的是,从笛卡尔的“自我意识”到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再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近代哲学总体上都没能恰当处理好主体能动性与客体制约性的辩证关系,以致主客体长期处于二元分离甚至对立的境地。马克思将“实践”作为人主体能动性彰显的基础,批判了以费尔巴哈等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实践观只强调客体和客观事物的逻辑性而忽视主体的能动性与目的性,从而实现了在实践基础上的主客有机融合,完成了哲学思维方式从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的根本置换。

由此可知,马克思通过整合被唯心主义实践观抽象发展的主体能动性逻辑与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实践观的客体现实性逻辑,把“活动”和“感性”统一到“现实的人”的实践之中,既克服了“活动”的抽象思辨性,又扬弃了感性的纯粹直观性,从而形成了对客体现实性批判与主体能动性彰显有机统一的“实践逻辑”。“实践逻辑”方法以客体层面存在的现实问题为批判对象,以实践的变革为手段,以主体的内在需要和能动性彰显为目的。它是马克思分析和研究问题的基本方法论,甚至奠定了他全部理论的方法论基石。“共享”作为马克思毕生求解的理论主旨,是对现实社会独享性批判改造及对人主体能动性彰显提升的历史活动过程,因而在理论进路中也运思着实践的逻辑方法,“共享”则是“实践逻辑”方法内蕴的价值理想的社会现实表达。

二、从资本批判到“重建个人所有制”:经济共有的实践逻辑进路

经济共有是马克思共享观最基本的层次。在马克思看来,经济条件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因为“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2](p45)经济共有不仅要求人能自由参与财富创造,而且要求人能共同享受成果分配。马克思认为不能无视阶级的差异性或经济制度的局限性,这种状态只能在对现实社会不合理经济制度批判性改造的实践活动中逐步实现。“资本批判”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也是马克思批判学说从伦理价值维度转向社会现实维度的主要标志。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他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4](p32)这种对资本主义物质生产关系的“实证性”研究方法是实践的客体现实性批判逻辑的具体运用。在此意义层面,马克思对当时资本独占性、财富独享性的批判性建构是实现经济共有的实践逻辑进路。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不是纯粹物的形态,而是表征着作为基本经济符号的货币在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某种“转化”的社会关系,因此他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5](p922)马克思从“物的关系”向“人的关系”视角的转变标志着资本批判的客体现实性进路。在“物的关系”层面,资本的运转表现为对价值“自行增殖”的强劲推动力,这种推动力产生于技术革新、交通改进、市场扩大、管理创新等多种物质方式的综合改进,以至于马克思不得不承认:“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2](p277)然而在“人的关系”层面,“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6](p821)随后资本的运转诱发对商品、货币、利益等“拜物教”的无限追逐力,这种追逐力表现为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强势发展。资本主导下的雇佣关系使工人沦为市场上用金钱交易的商品,生产关系使工人沦为流水线上摆弄固定动作的机器,分配关系则使工人彻底和永久沦为资本的附庸及资本家独占独享的工具,这种独占独享的分配关系是实现经济共有的客观现实障碍。马克思通过分析劳动力成为商品后的生产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区分出“劳动力价值”与“劳动价值”的差异性,揭示了这种差异所导致的工人与资本之间被“遮蔽”的现实分配关系:资本主导下的分配在形式上表现为支付劳动价值的工资,但工资的分配形式只是虚假的“共享性”,实质上对劳动力价值进行了隐秘的转化,它消灭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使得自由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的劳动。马克思看到了现实共享的分配关系是实现社会成员经济共有的基本制度前提,因此,其资本批判逻辑继续演进的必然走向就是从根源上完成对现实不合理分配关系的能动改造。

由于现实分配关系源自经济所有制结构,为了奠定经济共有的所有制基础,马克思开始从对资本的批判转向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根源的改造,他提出的现实举措就是“重建个人所有制”:“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6](p874)这段话在学术界长期颇具争议,争议的焦点问题便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真实含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的重建,另一种却认为是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的重建。目前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趋向于将其理解为建立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与个人所有相统一的复合所有制,即在以社会联合方式共同生产的同时,又承认生产成果的个人共同占有权。这种“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是对资本主义个人私有制的能动改造:后者是占有与分配的直接合一,即资本家可凭借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权操纵生产成果的分配,形成了经济上“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及“贫富两极分化”的独占独享局面;前者则是社会化的生产与个人分配的结合,是在扬弃资本主义孤立的少数人所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的局面,因而在成果分配领域才能实现多数人的经济共有。马克思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过程归结为“否定的否定”,明确表达了“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对现实生产关系非共享性进行能动的改造过程。

在马克思共享观中,社会成员经济共有是实现社会整体共享发展的物质前提。马克思首先以实践的客体批判逻辑展开对资本的批判,深刻揭示了资本等价运转背后匿藏的不平等的分配关系,由于这种分配关系不是与人无关的自然的先在关系,而是根植于现实的人在社会交往实践中形成的生产资料个人私有制关系,因此对它的批判改造只能诉诸所有制“重建”的能动实践方式,从而嵌入了实践的主体能动彰显逻辑:一方面,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建过程需要发挥作为主体的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彰显出人民群众“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的能动主体地位;另一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重建的最终目标指向是“经济共有”,经济共有为人摆脱外在的经济束缚、克服“拜物教”的异化状态奠定基础性物质前提。

三、从政治批判到“自由人联合体”:社会共治的实践逻辑进路

社会共治是马克思共享观的第二个层次,这是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本质要求。马克思认为人虽然首先是自然意义上的生物性存在,但决定人之为人的乃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社会性存在,特别是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人具有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和自我管理的强烈愿望,通过社会活动和自我管理进一步拓展自身的社会关系和印证存在方式的社会属性。“社会共治”倡导国家整体治理与社会自我管理的内在互动,因而是满足人们共享当家作主的社会管理权利的政治条件。马克思从人的社会性存在理论出发,对竖立于资本及现实生产关系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展开了批判,并以此为基础建构了“社会共治”型的共享模式。

青年马克思从宗教批判转向关注社会现实问题,他发现现实政治总是与私有制问题纠缠在一起,而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无法对这些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于是开始从批判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发起对整个资本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批判,进而揭示了资本主义政治权利的狭隘阶级性和不彻底性。他认为尽管资产阶级政治解放在使民众脱离宗教的管制、使政治国家重归市民社会的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政治解放在完成对宗教和封建特权的批判之时,在完成对‘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即宗教异化的克服之时,也形成了‘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它导致了人在市民社会生活中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同时异化。”[7](p9-15)在市民社会生活中,资本主义的国家和法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原则消解了人身关系的强制依附性:无产者可以在雇佣市场上将自己的劳动力自由出售,国家和法为这种雇佣交易提供切实合法的政治保障,因而沦为资本剥削与物质财富独占独享的服务工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国家和法作为普遍利益代表者的身份标榜掩饰了压迫和奴役的赤裸性:社会成员在形式上享有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但这种权利与自由在实质上只是金钱和交易操纵下的富人间的政治游戏。马克思尖锐批判道:“在国家中,即在人是类存在物的地方,……充满了非实在的普遍性”,[8](p428)“在这种国家里国家的利益作为人民的真正利益,只是在形式上存在。”[8](p325)从马克思的政治批判理论看来,资本主义狭隘的阶级性政治与独占独享的私有制经济结成亲密的利益共同体,为资本主义个人私有制作政治合法性辩护的国家与法,不仅严重阻碍了个人私有制的破除及经济共有的实现,而且形成了对真实广泛“社会共治”的坚实阻力。可见,现实政治的狭隘阶级性和形式性导致的社会非共治性是马克思政治批判逻辑的要旨和价值所在。

在对现实政治问题进行尖锐的实践批判的同时,马克思又以主体能动性彰显逻辑展开对“社会共治”的理论建构。马克思认为共治型社会绝非以形式上和少数人的共同治理抚慰和欺骗多数人,而应基于一种真实的、多数人积极参与行动的治理模式,他将这种模式高度概括为“自由人的联合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294)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将这种社会治理模式诠释为“把社会组织成这样: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9](p373)从表面上看,自由与联合似乎存在拒斥性,但它们在这两段话中是一种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理更多地采用“联合”的方式,这种联合的实现主要依靠统治阶级暴力机器的威慑力和强制力,它虽然能够建立暂时的稳固和相对的秩序,但却是以牺牲多数社会成员主体能动性为代价的,这种牺牲一旦超出了他们所能承受的限度,就必然引发被管理者的暴力反抗和社会的动荡不安,因而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在本质上只是机械性联合。马克思认为真正有机的联合是以更加充分彰显社会成员能动性为目的的自由联合,这种“联合”方式下的政治权力失去阶级统治和剥削压迫的功能,“联合”的本质是多数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的自我管理。而真正的自由是在“联合”的社会共治中呈现出来的多数人行动的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言:“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2](p119)在马克思“自由人的联合体”模式中,每个人都与他人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专业特长、责任与使命组成自由的社会团体,并以社会团体的名义积极参与自我管理。从当前社会发展的信息化趋向来看,随着瞬息万变的流变型信息社会的形成,社会事务将愈加呈现多样化、动态化、应急化和复杂化的特点,这对社会治理主体提出了“多元”、“协作”的发展要求,马克思这种彰显每个社会成员主体能动性的社会共治进路或许是未来社会有效治理的理性选择。

总之,在马克思看来,当时的多数人只不过是“失掉自身的人,自我排斥的人,被非人的关系和势力控制了的人,一句话,还不是真正的类存在物”。[8](p434)为了在政治和社会治理层面推进共享发展,马克思首先以实践的现实批判逻辑对资本主义的国家与法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刻的揭示。这种批判逻辑所展现的图景不是纯粹理论的抽象,而是对当时无产阶级所遭遇的现实政治境况作出合理的答释,其最终目的在于用革命实践的方法完成对资本主义政治权利狭隘阶级性和形式性的变革。马克思又以实践主体能动性的彰显逻辑指出资本主义的国家和法之所以具有现实不合理性,是因为它们为了成全少数资产者的政治主体性而压抑了多数无产者,从而导致他们沦为“被非人的关系和势力控制了的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治理模式是对传统社会唯国家与法的单向治理模式的辩证扬弃,因为“自由人联合体”模式下的社会成员具备自由平等参与社会自我管理的权利,他们在以联合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彰显自身存在的主体价值,充分发挥出自身在社会管理中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从而呈现出人民群众共享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社会共治”价值意蕴。

四、从劳动批判到“一切人的自由个性”:个体共进的实践逻辑进路

经济共有和社会共治还只是客体向度的社会力量的共享形式,真正的共享还需要实现主体向度的主体能动力的共同增进,“个体共进”旨在实现人主体能动性彰显的充分性与全面性,因而是马克思共享观的第三个层次。在马克思看来,人自身主体能动力问题与劳动具有密切相关性: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6](p207-208)劳动的“物质变换”不是指自然界中旧物质形态消亡、新物质形态随之产生的简单机械性的更替过程,而是指充分融入了人的实践主体性、高度展示了人的能动力的社会化生成过程,因此劳动构成了人之为人的类本质特征,是判断人的能动力发展程度的关键标识。

劳动在本质上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中实现自己的目的”。[6](p208)马克思看到了劳动“实现自己的目的”的功能品质与人的主体能动力具有直接同一性,同时他也敏锐地察觉到现实社会劳动的实然状态却与之截然相反:“劳动的现实化竟如此表现为非现实化,以致工人非现实化到饿死的地步。对象化竟如此表现为对象的丧失,以致工人被剥夺了最必要的对象。”[2](p41)以实践批判性逻辑为方法,他深刻揭示出现实劳动的过度性、强制性和外在性等三重异化问题:首先,劳动的过度性。一方面是劳动时间被延长至“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它侵占人体的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需要的时间。”[6](p306)另一方面,劳动强度被增加至抹消时间和空间的一切自然痕迹,在机器技术的进步、劳动经验的积累、日夜轮班制度、家庭劳动制度、计件工资制度、流水线作业制度等的无情支配下,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都超出“一切道德界限和自然界限”,造成劳动力的未老先衰和过早死亡。其次,劳动的强制性。一方面,工人“没有可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对象化在其中的商品,而不得不把只存在于他的活的身体中的劳动力本身当作商品出卖”。[6](p196)另一方面,劳动过程的自由被资本和机器挤压,“资本发展成为对劳动,即对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或工人本身的指挥权。人格化的资本即资本家,监督工人有规则地并以应有的强度工作。”[6](p359)最后,劳动的外在性。“工人的劳动不再是其生命本质的内在体现,而是资本运转的外在附庸,劳动产品不再是其劳动价值的物象再现,而是资本权力扩张的无情介质,劳动者不再是劳动产品的直接占有者,而是劳动产品的被剥夺者。”[10](p30-34)基于对劳动异化的三重批判,马克思揭示了现实社会劳动的非普遍性导致自由时间的非共享性,继而阻碍人能动力发展的共进性这一逻辑进路。

在马克思看来,个人共进的实现有赖于劳动异化问题的实践改造,他提出以“一切人的自由个性”取代异化劳动条件下非自由个性的实践逻辑进路:“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1](p104)马克思在这段话中以实践主体能动性的彰显逻辑指明了人自由个性发展的现实条件:一方面,自由个性需要“生产力向度的劳动解放”。自由个性的发展是以闲暇时间为前提的,或者说时间是人的发展空间,而闲暇时间在总体上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当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高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会相应减少,更多的人力和时间得以从物质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社会成员可以更多地根据自己的个性需要、主观兴趣、生理素质等重新“择业”或选择从事自由职业,在文艺、服务、科学等各行各业中广泛展现自己的个性与能动力,使人的主体能动性在职业选择和非生产劳动中得到彰显。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说:“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2](p926-927)另一方面,自由个性需要“交往力向度的真正解放”。因为尽管自由时间在总量上受制于生产力的整体水平,但它在个体间分配的差异性则受到现实生产关系和社会分工的影响,自由时间分配的差异性直接影响个性发展的共进性,为此,马克思主张通过共产主义的革命手段强制废除个人私有制及其生产关系,并以普遍劳动的方式将自由时间从交往力向度的限制中彻底解放出来。

总之,实现每个人的个性自由是人主体能动性的真正全面彰显,在此意义上,“个体共进”是社会共享发展的最终评价维度。马克思首先以实践的客体批判逻辑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异化问题展开深刻揭露,他关于劳动过度性、强制性和外在性的三重批判都克服了过分依赖伦理价值悬设的古典经济学方法的缺陷,开启了基于客体向度实践调查的现实性批判进路。与此同时,马克思抓住了“劳动”这一与人的主体能动力直接同一的范畴,以实践的主体能动性彰显逻辑解决现实劳动异化问题。无论是通过废除私有制,还是实行普遍劳动的方式,都最终指向实现自由时间的共享及“一切人的自由个性”之共享发展价值理想,从而呈现出对客体现实性的批判与主体能动性的彰显有机统一的实践逻辑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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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杨祖陶.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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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刘同舫.政治解放、社会解放和劳动解放——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再探析[J].哲学研究,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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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李腾凯,吴育林.批判性、生成性与人类解放性的统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践哲学品质[J].理论月刊,2016,(6).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责任编辑 张晓予

B0-0

A

1003-8477(2016)08-0005-06

李腾凯(1990—),男,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实践合理性研究”(11BKS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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