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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语境中的唯物辩证法
——对阿尔都塞的唯物辩证法“理论”的考察

2016-03-14顾伟伟

湖北社会科学 2016年10期
关键词:阿尔都塞唯物辩证法辩证法

顾伟伟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 100044)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语境中的唯物辩证法
——对阿尔都塞的唯物辩证法“理论”的考察

顾伟伟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 100044)

阿尔都塞以为,唯物辩证法既内涵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并貌似以“理论”的形态出现,又直接地实践于无产阶级运动的世界史中,然而,以上两种存在形态本质上都不能算作唯物辩证法的真正的“理论”。真正的“理论”必然是以科学的哲学知识的形态出现的。为此,阿尔都塞确立了探究唯物辩证法的“理论”的哲学任务,即还原马克思对唯心辩证法进行“颠倒”的全部语境及理论实质,而这一切是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语境中被发现的。

马克思;阿尔都塞;《〈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唯物辩证法的“颠倒”

一、唯物辩证法的“理论”的前提

阿尔都塞在《关于唯物辩证法》一文中阐述了辩证法“理论”的形式和性质。为了问题的提出及论证的需要,我们先要弄清“实践”“理论”两个范畴。关于“实践”,阿尔都塞定义为“任何通过一定的人力劳动,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把一定的原料加工为一定产品的过程”。[1](p157)关于“理论”,阿尔都塞则定义为“实践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也属于一定的人类社会中的‘社会实践’的复杂统一体”。[1](p158)在“实践”范畴的定义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生产”概念,它内涵日常用品的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意识的生产以及理论的生产(理论的生产需要的原料有表象、概念、事实等),由此分别对应着以物质性产品为成果的劳动实践,以生产关系的经验的历史为依据的政治实践,以宗教、政治、伦理、法律或艺术等上层建筑为内容的精神生产,以及以表象、概念、事实等为对象的理论实践。那么,在阿尔都塞对“理论”所下的定义中,其中的“复杂统一体”一词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因为阿尔都塞一方面说理论一般来讲也属于实践的范畴,这自然是马克思彻底批判黑格尔的思辨世界从而获得的结果,所以理论也要以实践为思维逻辑的出发点;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内涵理论实践等诸多范畴的一般实践必须在总体中才能把握,一般实践作为“社会实践”的总和必须保证各实践成分能够而且仅能够在总体的有机联系中被思考。

理论实践是“理论”达及科学形态的必要条件。在阿尔都塞看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状态主要由政治实践延续着,苏东肇始的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理论实践的内在要求;相反,在认识论、科学史、意识形态史、哲学史、艺术史等方面,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践大部分还有待开创。原因在于,“这些领域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像《资本论》那样问题已经得到‘解决’。”[1](p161)进一步说,无产阶级只在政治领域取得了“真正称得上重要的经验”,获取经验的任务一半由马克思的《资本论》完成,一半由百年来马克思主义者的革命实践完成。为作出这种评判,阿尔都塞必须将“科学”与“意识形态”(前科学或非科学)之分确立为任务的前提。阿尔都塞认为理论实践是一个历史过程,是由“理论实践”(构成科学的史前时期的“认识”方式以及它们的“哲学”)向科学的理论实践的“质的”中断。阿尔都塞又规定“具有科学性质”的一切理论实践均可称作“理论”,并声称“理论”均表现为由既矛盾又统一的无数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特定理论体系”。“具有科学性质”并非意味着本身就是科学,正如“一”与“多”充斥着直接性与间接性、单一性与复杂性的矛盾冲突一样,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发展的连续性中考察理论的过程,故而,阿尔都塞所谓理论的科学应精确表述为“科学性质的”“理论”。这与辩证法的思维规律是一致的,这也正如阿尔都塞本人所说,“这种理论就是与辩证唯物主义浑成一体的唯物辩证法”。[1](p159)生产关系史,并不像《历史哲学》显现了黑格尔的思辨的哲学的逻辑学,只是在马克思发现了“市民社会的秘密”转而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活动后,依据经验的历史的逻辑学才得以步入了真正历史的科学时代。

理论实践不是“理论”达及科学形态的充分条件。准确地说,此条意见虽由阿尔都塞首倡却是由马克思作了完整的表述。既然唯物辩证法就是一般理论,即是科学理论的一般,那么,理论实践并不是一蹴而就地承担它的辩护责任。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实践包含着双重要素,一是概念要素,一是方法(或工具)要素。阿尔都塞认为理论实践的普遍意义在于“把理论实践当作实践的具有真实特殊性的特殊形式,而实践本身又是‘事物发展’的一般演变过程的特殊形式”。然而,阿尔都塞又认为这一普遍意义并不能将唯物的辩证法理论与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区别开来,因为,黑格尔完全是概念“式样”的——这也意谓着它的实践在意识的统治下具有了近乎“完美的”超验性,而马克思主义却是实践优先性的。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真正具有实实在在的实践“有限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仅关注自身的理论实践,而且更加重视它的外部的政治实践。这正是理论实践之所以不能擢升为科学的总的原因。我们仍然有必要更加清晰地阐述“总的原因”的具体环节与构成部分。

为此,我们不得不再次回顾阿尔都塞援引过的马克思的话。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

“具体总体作为思维总体、作为思维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2](p19)

马克思强调“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以此驱逐黑格尔的思辨的概念的前提——“黑格尔(之所以)陷入幻觉,(不过是)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而不是把它看作感性的经验直观。在马克思看来,“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2](p18-19)譬如“交换价值”这一简单范畴,作为现实的具体,它不仅以“人口即在一定关系中进行生产的人口为前提”,而且还“以某种家庭、公社或国家等为前提”,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与“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坚守唯物主义的底线,时刻牢记“作为范畴的交换价值具有一种洪水期前的存在”的危害性。阿尔都塞时刻警醒辩证法的一般理论堕入唯心论的窠臼,不能将思维的前提的概念作为“一”去看待,而应将它们视为“具体的、生动的既定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的存在。

因此,为了客观地理解阿尔都塞的“总的原因”,我们不得不独立一个章节谈一谈实践的“特殊性”的一致性之于“总的原因”的内在革命性,这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明确表述,而后又被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比如毛泽东的《矛盾论》)所加以阐释和发挥了的。

二、理论实践的“理论”——一个无法逾越的环节?

我们不得不承认,阿尔都塞的理论实践在他文中出现的次序是“错乱”的,如果没有后面的部分论述了马克思的辩证法的“特殊性”——即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的实质,读者就不仅不能理解阿尔都塞构造“理论实践”概念的真实意图,恣意攻击他不过是“故弄玄虚”“玩弄新名词”而已,抹煞了他“创造”“一般甲”、“一般乙”、“一般丙”三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良苦用心;而且在另一方面也就真正“歪曲”了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使辩证唯物主义再次陷入经验主义的窠臼。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实践”意外地出现了表述上的“混乱”——这与马克思批判过的17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作为思维逻辑起点的“混沌的表象”完全不同,光怪陆离的“新”概念交织在一起不免使得读者一头雾水。但我们还要承认,阿尔都塞没有必要为此“自责”,因为他也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方法的“模仿者”。马克思在阐述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时,并没有像古典经济学家那样直接进入主题——经济的现实的表象,而是首先论述了价值形式,这一度让“缺乏辩证法修养的”读者感到吃力。因此,马克思建议读者无需直面《资本论》的这一“理论”部分,可以尝试从现实的表象部分开始阅读,正如他在给路·库格曼的信中所建议的:“请告诉您的夫人,她可以先读我的书的以下部分:《工作日》、《协作、分工和机器》,再就是《原始积累》。”[3](p274)马克思的做法必有其用意,为区别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思辨辩证法”,首先要对理论(即唯物辩证法)的一般形式做出总体性的说明,然后才叙述总体性的具体存在。显然,阿尔都塞认同并接受了马克思的良苦用心,如他在《关于唯物辩证法》一文中着重强调:“在一般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般理论实践的本质的理论表现,进而看到一般实践的本质的理论表现,再进一步又看到一般事物发展变化的理论表现。”[1](p160)

阿尔都塞将有关“理论实践的‘理论’”的这一章节命名为“一场正在进行中的理论革命”,其用意亦是深刻的,即是说,我们即使已经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实践做出了“总体性”的说明,作为一般理论的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发展也一刻不会停滞,它从根本原则上是反黑格尔主义的“体系哲学”的——或许可以说它更倾向于历史主义。辩证法作为主体,并不仅仅是思维中的主体,更是现实的主体,现实是历史的,那么辩证法也应是历史的。更何况直至这一刻,我们从阿尔都塞那里还没有明白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基础——区别于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因此,“进行”一词的深意显而易见,它既表达了唯物辩证法作为“一般的理论”的自身的发展,又确切地说出随着世界形势的纷繁复杂与多变,辩证法更不会仅仅停留在“理论”的概念层面——充当“指挥棒”与“总司令”的角色,而是深入到事情的内部直接得以呈现。

阿尔都塞论述中的矛盾可以用他自己的话语进行描述。(1)在理论实践中,一方面,“科学……产生出一些认识,而不需要把它的实践,把它的实践的理论和‘方法’上升为理论”。[1](p165)另一方面,“它(辩证法)的内容已经以实践状态存在于《资本论》和马克思的其他理论著作之中……但它毕竟不是以理论状态出现的‘辩证法’啊!”[1](p166)(2)在政治实践中,一方面,“这种具有一定原料、工具和方法的政治实践……产生出一些变革(这些变革不是认识,而是社会关系中的一场革命),这种实践也完全可以独立存在和发展,而不需要(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需要)把自己的实践加工成理论和把自己的‘方法’加工成理论”。[1](p167-168)另一方面,“列宁的政治实践显然并不以世界史为对象,甚至也不以帝国主义通史为对象。……列宁在政治实践中所遇到的帝国主义,是以现实存在的形式,即作为具体的现在而出现的。”[1](p170)我们忽然发现,理论实践的“理论”对于它自身往往不是最为迫切的,这与理论在历史中发展的逻辑顺序相一致,“实践”对于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实践更为紧要。这能够解释马克思为什么不急于写作辩证法的“理论”著作,而照样能够科学地分析生产关系史。研究者希望看到《资本论》的“大写的逻辑”,可是谁又能够否认唯物辩证法正以理论实践的实践状态存在着,阿尔都塞在遗憾的同时也承认了这一点。这就出现了第一个矛盾(或疑问),既然像马克思自己承认的那样要做出“理论”的唯物辩证法,而又因“抽不出时间”不得不罢手,那么事实的真相果真如阿尔都塞给出的“科学状态不需要(至少暂时不需要)‘理论’状态的澄明”的理由所强调的那样,我们姑且存疑。在政治实践中,阿尔都塞似乎对于唯物辩证法与“理论”阶段的失之交臂没有感到太多遗憾,在说到列宁《怎么办》“并没有把政治实践的方法上升为理论意义上的理论”时,阿尔都塞认为“这不是它的任务”。[1](p168)此处,我们需要再次明确阿尔都塞的任务,就是要将唯物辩证法在理论实践中的“理论”阶段表示出来,以便把它擢升为科学状态。

事实上,在“一场正在进行中的理论革命”的结尾处,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已经起草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后来列宁的《哲学笔记》和毛泽东的《矛盾论》以成熟著作的形式完成了对唯物辩证法的“特殊性”问题的解答,当然这一过程与东方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息息相关。

三、《〈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语境中唯物辩证法的革命性

如前面所分析过的,阿尔都塞认为,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实践一定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政治的,一是理论的,而且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实践首先在政治方面大大地发展了,这是唯物辩证法作为“一般的理论”区别于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最大的地方——不仅他的唯心论,凡是唯心主义哲学最终都要在概念上跌跟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p502),哲学不再是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的起飞,而应是高卢雄鸡在清晨的高鸣。这也是辩证的新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与经验主义的地方,马克思不仅仅只是把逻辑起点同一为历史的现实的物质性前提——这是所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最具特征的区别之一——有时马克思认为二者并不同一。无论如何,阿尔都塞认为唯物辩证法的“特殊性”被揭示的前提与时机已经成熟,应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去澄清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所作的“颠倒”。下面所引马克思的两句话是解答的秘钥。

首先是阿尔都塞摘引了马克思的这句话:“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只能作为一个既定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而存在……”[5](p38)意味深远,为响应阿尔都塞,我们也摘引马克思在同一处说过的另一句话以为共鸣,他说:“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5](p42)马克思认为,现代政治经济学尽管使用“最一般的抽象”,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是被重新认识的,它不只是思维逻辑的起点,更重要的它还是生产关系史的“现代性”的本质,即是说,作为抽象的一般是现代性的充分发展的产物。马克思列举了“劳动”这个最一般的范畴,正如他所说:“劳动这个例子确切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5](p43)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确立为研究对象,决定各种经济范畴的次序的是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而不是按照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或者说,资产阶级社会中各种经济范畴的次序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在这些经济范畴中,马克思必须抽离出主要范畴,同时抽离出主要范畴的一般的方面。劳动范畴“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势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真实的东西”。劳动范畴在黑格尔那里,正如阿尔都塞所说,“科学的理论实践虽然不能不使用一般的概念(例如:‘生产’、‘劳动’、‘交换’等概念),但这最初的一般同科学工作的产物却不相吻合。”阿尔都塞则在“一般”的意义上进行了区分,最一般的概念既可以仅从思辨的意识中去发展,也可以从具体存在的经验的历史中去发展。

其次,阿尔都塞认为具体存在的经验的历史感是破解黑格尔的“‘思辨的’幻觉”的钥匙。在他看来,“黑格尔的根本缺点不仅仅在于‘思辨的’幻觉……这种思辨幻觉已经为费尔巴哈所揭露过,它实际上是把思维与存在、思辨过程与存在过程、思维‘具体’与实在‘具体’等同了起来。思辨的罪过就在于此:思辨通过抽象颠倒了事物的顺序,把抽象概念的自生过程当成了具体实在的自生过程。”[1](p182)所谓事物的顺序的颠倒,不仅马克思对它完成了革命性的“改造”,就连唯心主义论者与经验主义者们也已经意识到。蒲鲁东在《哲学的贫困》中就说:“我们要叙述的并不是那种符合时间顺序的历史,而是一种符合观念顺序的历史。各个经济阶段或范畴有时是同时出现,有时又先后颠倒……不过,经济理论有它自己的逻辑顺序和理性系列。我高兴的是,这种顺序和序列已经被我所发现,从而,我这本书也就既成为一部哲学著作,又成为一部历史著作。”[6](p156)马克思立即作了批评,黑格尔所谓“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从来

“没有‘与时间次序相一致的历史’,只有‘观念在理性中的顺序’”而已,更何况蒲鲁东这位效仿者无非在重复思辨的逻辑学的玄妙罢了。[4](p598-599)再看看经验主义的哲学家,他们没有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思辨辩证法的逻辑起点的批判的意义,他们以为只要把概念的前提变成经验的事实的前提,就算是把辩证法“头脚正位”地再次颠倒了,他们低估了把“人”从概念中解放出来的艰苦性——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难道就等同于“人”的辩证法了吗?事实上,马克思所要考察的人不仅是“现实的”人,更应该是现实的“历史的”人。马克思批判了经验主义中的依然是概念的“人”的做法。阿尔都塞就看到了这一点,他尖锐地批判了经验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做法,这种做法可具体表述为:“不是水果的一般概念通过自我发展产生了具体的水果,而正是具体的水果产生了水果的抽象概念”,或者说,“科学概念的产生同关于水果的一般概念的产生完全一样,而水果的一般概念则是由对具体水果的抽象产生的。”[1](p182-183)显然,阿尔都塞是从《神圣家族》获得启示的。对“果品”这个一般概念的抽象与《资本论》中一般的简单范畴的分析具有异曲同工之妙。马克思批判思辨的“果品”概念,就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并认为“这种了解方式就是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进一步,马克思又指出了果品作为“实体”在黑格尔那里意在消解意识的单一性与对象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差别,事实上只是将果品作为真正实体的历史摒弃掉了。正如“劳动”范畴,马克思从未将其如一般经济学那样认作是脱离了具体历史的简单抽象,而是从资本主义——这个迄今为止“劳动”范畴发展得最为充分的社会形态式中——去考察它的抽象形式,人、价值、分工、消费等范畴与劳动范畴一样,也必须从历史的充分发展的迄今最为丰富的形式中去把握它们的抽象概念,然后才算真正从思维逻辑中将其把握并作为逻辑起点加以表述。回过来看“果品”概念,阿尔都塞的解释就是正确的,他批判一般唯物主义或经验主义对待思辨辩证法的草率——“准备通过一次‘颠倒’就把事情搞正”,经验主义以为只是用事实的前提替换掉概念的前提就足够,这与《资本论》的思维逻辑之于一般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大相径庭。同样是分工、价值、劳动范畴,马克思已经挖掘出它们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全新”的历史感,正如阿尔都塞所言:“谁如果要得到科学,就有一个条件,即要抛弃自己的意识形态总问题(它的基本概念的有机前提以及它的大部分基本概念),从而‘改弦易辙’,在一个全新的科学总问题中确立新理论的活动”。[1](p186)这个“新理论的活动”事实上就是唯物辩证法。

[1][法]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蒲鲁东.贫困的哲学[M].余叔通,王雪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责任编辑 张晓予

B565.5;B80

A

1003-8477(2016)10-0014-05

顾伟伟(1977—),男,中共北京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哲学博士。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范式研究”(15BKS019),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XJEDU070114A0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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