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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散家财天赐老生儿》中的人物关系探究

2016-03-14

关键词:无子小梅李氏

刘 方 园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元杂剧《散家财天赐老生儿》中的人物关系探究

刘 方 园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武汉臣的杂剧《散家财天赐老生儿》中,妻妾、婿侄与侄儿的身份地位差别是剧本创作的暗线,妻正统,妾附属;侄同姓,婿异姓;儿直系,侄旁系。围绕这些关系,文章展开了地位、子嗣以及财产的较量与争夺,映射出元代社会宗法制影响下“妾不如妻,婿不如侄,侄不如儿”的思想观念。

《散家财天赐老生儿》;人物关系;宗法制

网络出版时间:2016-12-05 09:25

元杂剧作家武汉臣在《散家财天赐老生儿》中讲述了富商刘从善年轻时走南闯北积累下万贯家财,却老来无子,偌大的家产无人继承的故事。由此,无子的妻与有子的妾、入赘的女婿与丧失双亲的侄及照管姨娘的女儿与刘从善的子之间展开了一系列的争夺。这场明争暗斗揭露了元代社会“妾不如妻,婿不如侄,侄不如儿”的宗族关系。

一、妾妻关系

婚姻为礼之本,一夫一妻多妾是中国古代主要的婚姻形式。《礼记·昏义第四十四》中写道:“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1]1 624天子纳妾是为了彰明妇德,使天下和睦。在后来的发展中,出于增加人口的需要,统治者也鼓励百姓纳妾。《元史·良吏一》记载道:“(谭澄)建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遂著为令。”[2]4 356在《散家财天赐老生儿》中,刘从善是一个富商,正妻李氏无子,贴身服侍的小梅幸而怀孕,因此成了刘从善的妾。小梅在剧中的角色看似无足轻重,实则是扭转形势的关键。她怀有刘家子嗣,承担延续刘家宗庙的责任,也是刘从善老来求子的寄托。但小梅终归是妾,正妻李氏才是刘家真正的女主人,具有绝对的权威。关于小梅,剧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

(正末云)婆婆,小梅这妮子,他似那借瓮儿酿酒。(卜儿云)如何是借瓮酿酒?(正末云)别人家的瓮儿,借将的来家做酒,只等酒熟了时,可把那瓮儿送还与他本主去。婆婆,这妮子如今不腹怀有孕也?明日小梅或儿或女得一个,则是你的。那其间将这妮子,要呵不要呵,或是典或是卖,也只由的你。[3]2 189

刘从善将小梅生子比作借瓮酿酒,只等酒熟了,就送还本主去,可谓残忍无情。在妻妾并存的家庭制度中,妾的地位一直被人轻视。尽管小梅怀有刘家子嗣,依旧比不上无子的正妻,她的命运不但被自己的丈夫掌握,同时也被与她处于对立面的正妻李氏掌控。元代的戏剧作品中,也有关于妾的论述。杂剧作家白朴的《墙头马上》就有“聘则为妻,奔则妾”的描述,即通过不正当的方式纳娶的女子就是妾。由此也可以看出,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妾的身份地位极其低下。元代统治者对妻与妾在婚姻仪式上也有不同的规定:“元代的婚礼体制在依据汉人旧有的习俗的基础上,参照朱熹的《家礼·婚礼》制定的,具体来说包括议婚、纳彩、纳币、亲迎、妇见舅姑、庙见、婿见妇之父母等凡七条。”[4]132而这只针对正妻,对于妾,官方规定“明立婚书求娶”[4]135即可,只要主人同意,就可收房做妾。表面身份是妾,实则与仆人无异。如同剧中小梅那样,原只是一个仆人,即使生子,依旧要服从正妻。事实上,小梅在刘从善家的日子的确不好过,从刘从善临走时对正妻李氏的一番叮嘱就可以看出:

(正末云)婆婆,小梅这妮子,从来有些奴唇婢舌的,怕不恼着婆婆。看老夫的面,应打时节,则骂几句吧。(卜儿云)只古里聒絮。我知道了也。(正末云)婆婆,小梅这妮子,老夫恰才不道来,有甚的恼着你,应骂时节,你也则自处分咱。(卜儿云)老的,你则放心的去,我说知道了也。(正末云)婆婆!(卜儿云)老的,莫不又是小梅么。[3]2 189

这一段戏谑性的言论,一方面可以看出刘从善在委婉地劝导李氏善待小梅,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小梅与李氏的关系不好,动辄不是被打便是被骂。正妻李氏非常明确自己的正出地位,对小梅出走不以为然,并在同刘从善的争辩中说道:“休道你娶一个,便娶十个,我是大,他也则索扶侍我。”李氏的处境其实也很尴尬,膝下无子,不能为刘家传宗接代。而在古代宗祧观念中,“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等7条被视为“七出”,是中国古代男子休妻的7种理由,其中“无子”位于第一[5]288。李氏无子,按照这一宗法观念,刘从善完全有理由休李氏再娶小梅。此外,李氏即使将小梅所生孩子视若己出并养大成人,自己也终归是大娘,以后还得看小梅颜色行事。况且“人心隔肚皮”,留下小梅之子,无异于养虎为患。此外,就连侄儿引孙也是“山核桃,差着一槅儿哩”,何况自己与引孙父母有隙。收养引孙如同引狼入室,始终没有亲生的女儿可靠,这也是正妻李氏积极扶持女儿并让女婿入赘刘家的原因之一。

二、婿侄关系

女婿张郎与侄儿引孙是剧中的两个关键人物,且在刘家地位相当。张郎是经过刘从善同意入赘刘家的女婿,已经随了刘姓,称为“刘张员外”,是刘从善夫妇早前内定的刘家继承人。他常住刘家,在处理刘家事务中深得刘从善信任,实际上已是刘家半个管家人,并且他的妻子是李氏的独生女,倍受李氏偏爱。引孙是刘从善的亲侄子,父母早亡,投靠伯父,因母亲生前与伯母李氏不合而不招其待见,被赶到庄头草房居住,贫困落魄。但他是同姓的刘氏子孙,在无后嗣的伯父那里,是传统宗法制中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可以看出,张郎和引孙双方力量势均力敌,从而使得刘从善的家庭矛盾转化为婿与侄之间的较量。

在楔子中,张郎与引孙就已暗生嫌隙。引孙被伯母挖苦讽刺,赶到东庄草房居住。刘从善因而让女婿张郎给引孙一百两钞,张郎却态度蛮横地嘲笑引孙:“你那穷弟子孩儿,一世不能勾长俊的,与你噇脓捣血将去”,并暗中扣下20两钞,被引孙发现后还死不承认。这让引孙悲愤交加:“他强杀者波则姓张,我便歹杀者波,我姓刘,是刘家的子孙阿!”张郎是外姓却能常住刘家,而引孙是刘家子孙却被赶往他处,如此不公,更令两人矛盾丛生。张郎在算计刘家财产时可谓考虑周密。他先是依靠李氏将引孙赶走,又与妻子将怀孕的小梅“所算了”,逼得刘从善只能依靠女婿。在开元寺散钱时,张郎负责筹备散钱事宜。引孙挨饿受冻不过,就硬着头皮去乞讨。张郎不失时机地再次中伤引孙,嘲骂他一身穷气,独不散钱与他,令引孙羞愧难当。刘从善将掌管家财的13把钥匙交给张郎后,他沾沾自喜地在引孙面前炫耀:

(张郎云)多谢了父亲。引孙,你打睃着,十三把钥匙都在我手里也,于你这把钥匙,着你吃不了。(引孙云)是哪门上的?(张郎云)是东厕门上的。[3]2 203

如此一番羞辱,引孙看上去已经被成功地从刘家驱逐出去。然而,张郎却高兴太早,棋差一招。他在寒食上坟时执意先上张家祖坟,引得刘从善夫妻对其怀疑,觉得“女儿外向”,“姓刘的家要姓刘的当”,于是骗出其掌管家财的13把钥匙,并交给引孙掌管。至此,张郎和引孙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完全的逆转。引孙在剧中一直以贫困落魄的状态出现,被伯母打骂,被姐夫嘲讽,只有伯父可怜他,时时暗中接济。但是,引孙并没有杰出的才能与善良的秉性。他投靠伯父时,遭到伯母和姐夫奚落并被赶出刘家,虽有一番再不上伯父家来了的决心,可自己并不上进。刘从善给他一百两钞做盘缠,都被他“每日家花花草草”,“待了相识朋友了”,以致于沦落在破瓦窑中“烧地眠,炙地卧”,“吃了早起的,没有晚夕的”。他读过几天村学,也算是一个读书人,却不懂得知耻而后勇,没有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伯父教导他要“苦志勤学”、“白衣换做紫袍”,他不但没听进去,反而将伯父偷着给他的两锭钞在破瓦窑中做了盘缠;伯父教导他“拜扫坟茔是你的孝”、“你若是执性愚顽不从我教……我着你淡饭黄虀,一直饿你到老”,引孙竟猥琐地理解为伯父有银子埋在那坟上。在上坟时,他也没有对一直暗中关怀自己的伯父心存感激,而是挖苦道:“刘员外,你泼天也似家私,那个来上坟也?”在伯父与伯母回心转意,将家产交给引孙时,他还记恨着张郎曾对他的戏弄,并以牙还牙:

(引孙云)姐夫,你好歹也!不想我今日还做财主,十三把钥匙都在我手里。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我与你这把钥匙,你一世儿吃不了。你拜。(做与钥匙科)兀的你欢喜么?(张郎云)可知欢喜哩。(引孙云)你个傻厮,这是开茅厕门的。[3]2 214

引孙不是一个有君子风度的人,而是一个卑微的落魄公子。但他有一个先天的优势,姓刘,是刘家子孙。尤其刘从善无子,引孙父母又双亡,引孙就是最名正言顺的刘家继承人。古代宗法制中对无子嗣的家庭财产继承问题多有明确规定,“族内子孙有无嗣者,必令同宗昭穆相当子侄继承,先尽同父,次及本派。如俱无力,方许择立远房,不许乞养异姓,以乱宗族。如违杖六十,罚银十两修祠,其子仍归本宗”[6]447。并且,有些族谱在修订时就直接规定“无后者直疏其下曰绝”,“后世有无子不立宗人而以女婿与外孙为继者不录,直疏其下曰绝”,“他姓为后者,皆削而不录”[6]288。这使得引孙在继承财产时有了合理的依据,且张郎先上张家祖坟,导致这种姓氏差别的矛盾更加突出,从而使引孙反败为胜。

三、侄儿关系

刘从善一切烦恼的根源在于没有子嗣,导致偌大的家业无人继承,百年之后祖坟无人祭扫。所以,他内心极度渴望有个儿子:

(带云)小梅,你若真个得个儿呵,(唱)情愿谢神天便把那香花赛,请亲邻便把猪样宰。遮莫他将蹇卫迎,草棍捱,但得他不骂我做绝户的刘员外,只我也情愿湿肉伴干柴[3]2 194。

起初小梅怀孕时,刘从善欣喜至极,将两百锭征人的文契烧了,把家产分给女儿和女婿一半,正妻李氏一半,高兴地想同李氏和老一辈相识朋友们快活几年。然而,女婿张郎暗中算计小梅,将其送走,令刘从善肝肠寸断,认为是自己“则为我做家呵忒分外,今日着我无儿呵绝后代”。在开元寺散财时,两乞儿因分钱不均,一乞儿骂道:“你个绝户的穷民,你怎敢放刁也?”刘从善认为是在影射自己,痛彻心扉:

(正末唱)他骂一声绝户的穷民怎敢放刁,则一句道的我便肉战也身摇!(做悲科,云)兀的不痛杀我也!(唱)我伤心有似热油浇,他那里忙陪笑,敢这厮笑里暗藏刀[3]2 201。

祭祀祖坟时,看到自家祖坟的凄凉景象,刘从善更酸楚交加,连李氏为他选的好坟地也令其倍增伤感:

(正末唱)则俺这一双老枯桩,我为那无儿孙不气长。百年身死深埋葬,坟穴道尽按着阴阳。咱两个死时节便葬在兀那绝地上[3]2 210。

因自己没有亲生的儿子,女婿也靠不住,伤心无奈之余,刘从善将家产交给侄儿引孙。然而,女儿却意外带回了小梅和已会叫爹爹的儿子,原来一直是女儿将小梅偷偷藏在东庄姑姑家。由此,刘从善散家财终于圆了自己的求子梦,欣喜若狂,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家产再次划分的问题。侄与儿都为刘氏子孙,但地位却大不同,向来都是儿子的地位高于侄,即便儿子是庶出。《礼记·丧服小记》论述族属亲疏关系时指出:“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1]960亲属关系以自己为中心,父、己和子3辈人属于一个关系圈,加上祖父与孙子5辈人属于外围的关系圈,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己、子、孙、曾孙及玄孙9辈人就属于更外一层关系,“上杀”即向父辈以上延伸,关系越来越疏远;“下杀”即向子辈以下延伸,关系也越来越疏远;“旁杀”即向兄弟平辈延伸,关系越来越远。小梅所生儿子与刘从善是3代以内的直系父子关系,而引孙是刘从善兄弟的儿子,属旁系中的伯侄关系。比较而言,父子关系显然更为亲近。此外,古代宗法制根据在哀悼死者时所穿服饰轻重和服丧时间长短,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与缌麻5个服别来定亲疏远近关系,长子为父守丧要穿斩衰,服孝3年;侄为伯父守丧要穿齐衰,服一年孝[6]161。小梅所生儿子虽为庶子,但因正妻无子,根据古代“正妻无子,立庶为嫡”的传统,即为嫡长子。嫡长子与侄子在丧服与丧期上的明显区别也说明儿子在宗族中的地位要比侄子更高。此外,刘从善在描述家庭关系时已表明,他是家里的长子,与弟刘从道是兄弟关系。长子即家里的大宗,其弟为家里的小宗,小梅所生儿子是刘从善独子,继承大宗地位。在同一祖父母的家庭关系中,儿子为长房长孙,是家族中的大宗,即合法继承人;在宗法观念中,大宗享有家族祭祀权、管理权与财产继承权,是家族中合法的最高统治者。从宗子的角度来看,小梅所生儿子的地位也高于引孙。所以,侄儿引孙主动交出了掌管家财的13把钥匙,并让位于“老生儿”。

正妻是家中的合法女主人,妾却承担的主要是绵延子嗣与延续宗庙的职责,地位低下;外姓的女婿虽则入赘,仍没有同姓的侄子地位高;而在直系与旁系的关系中,直系则无论正出还是庶出,都比旁系重要,这就是《老生儿》所呈现的传统家庭中人物身份地位的关系。通过对这些主要人物关系的分析,可以对元代社会中平民百姓的家庭生活有更好的认识和了解。

[1] 李学勤.十三经注疏标点本·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 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3] 徐征,张月中,张圣洁,等.全元曲(第四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4] 那木吉拉.中国全史·中国元代习俗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 韩作勇,王晓杰.中国全史·姓氏史·婚姻史·家庭史[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

[6] 常建华.中华文化通志·宗族志[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 张盛男)

An Explor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mily Members in A Rich Old Man ’ s Son

LIU Fang-yuan

(School of Chinese Literature,Shan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Shannxi 710062,China)

The status differences between wife and concubine,son-in-law and nephew,nephew and son inARichOldMan’sSonare the drama’s underlying clue.The wife is orthodox,and the concubine is affiliated.Liu Congshan and his nephew belong to one family,but his son-in-law does not.His infant son is immediate family member,but his nephew is not.The fight and competition about status,children and property show the traditional thinking of“The concubine is inferior to the wife;the son-in-law is inferior to the nephew;and the nephew is inferior to the son.”in the patriarchal system in the Yuan Dynasty.

ARichOldMan’sSon;relationship between characters;patriarchal system

2016-04-0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3&ZD111)

刘方园(1989-),女,河南洛阳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元明清文学。

I 237.1

A

2095-462X(2016)06-0040-04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61205.0925.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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