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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供水安全问题研究

2016-03-13薄仲年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期
关键词:损率社会公众管网

薄仲年

(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草坪制水分公司,山西 太原 030013)

1 供水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

1.1 水资源分布和水质问题等因素影响

我国水资源总量虽然位居世界第六位,但是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仅为2200多平方米,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属于水资源贫乏的国家。再者,由于工业基地的排污和城市不断扩容带来的人类活动环境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面临着巨大的威胁。比如,2013年黄浦江松江段水域大量漂浮死猪给供水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给公众心理上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并且,2001年到2006年我国发生的水质问题事件占到1986年—2006年二十年间所有污染事件的一半还多。可见,2001年以后,水源地环境问题是需要不断加强管理的水质重点监测领域。

1.2 漏损率与供水能力分析

在水资源利用效率与供水能力方面,我们选择供水安全管理较为先进的杭州市主城区进行分析。杭州市市政供水能力设计为日供水170万立方米,服务面积约为7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大约330万,供水管网总长度约40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设计为日120万吨,城区污水管网约700公里。

杭州市的水源主要来源于钱塘江流域等地表水,占比99%以上,只有少量来自地下水。在2005年—2010年,杭州市的供水量和漏损率如表1所示。

表1 2005-2010年供水量和漏损率对比表

可见,即使是供水管理较为先进的杭州市,漏损率也在12%左右。据2014年的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国内600多个大中城市供水管网的平均漏损率超过15%,另一项针对408个城市的统计,管网漏损率平均为21.5%。相对于日本供水管网的大约9.2%漏损率,美国的8%以下,德国的6%以下,都高出了很多。再者,由于计量的失真和统计口径的严重不统一,在实际供水过程中,很多城市的管网漏损率甚至会超过30%或者更高。所以,管网漏损和管网压力等指标监控,供水量和漏损率的核算的计量精确等,仍然是安全供水的监控指标。特别是内地一些相对管理落后的中小城市,应当对管网监控不断加大力度。

2 供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风险意识薄弱

对于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的供水企业在性质上属于国有企业,在管理上相对比较行政化,因而在实质上具有很多行政管理部门的特点。目前为止,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没有系统的从风险的角度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防范措施对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缺乏动态跟踪供水安全的体系,远远落后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

不论是水质污染,还是管网破裂,一般情况下是多种原因错综复杂共同作用引起的结果。因此,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和可能对公众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无法应用传统经验和常规性的知识来进行分析判断,也正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认知的提高得到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判断,使得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的不可控制性变得更加不确定、易变和复杂。仅仅细化安全生产记录和采用三级安全责任制只是防止风险发生的基础,不能从实质上杜绝风险的发生。

2.2 管理广度和覆盖面不够

供水安全体系与其他安全生产体系一样,也是人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复杂系统,但是很多供水企业的管理者仅仅从供水管网和水质的检测本身出发,没有把供水安全体系当作一个动态的、复杂的、开放的以及与外界密切联系的系统来看待,造成了安全管理在面上的相对狭窄。因此,为了做好供水安全管理工作,就需要应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识别、分析、评价、排除和控制系统中的各种相关因素,结合运筹统计的方法对供水过程的每一个流程、生产周期、资金运转等进行综合分析处理,使得安全管理系统达到最佳运转的状态。

事实上,水源、生产工艺、管网等都只是供水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产水井、水库、加氯机等也仅仅都是其中的一项安全风险源。即使现有制定的应急预案也是分项预案,在一定程度仍需要有更高层面的综合预案来进行指导。除此之外,人员的综合素质、外在用水客户的细化管理定位等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归根到底,我国城市供水的安全管理需要在广度和覆盖面上进一步拓宽。

2.3 安全管理的深度欠缺

对于我国城市供水企业来讲,在安全管理的深度上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这样五个方面:第一,安全风险的理论指导不够重视;第二,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不够全面,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点带面,以偏概全;第三,安全风险管理的决策性分析缺乏必要客观的资料数据和方法措施支撑;第四,缺乏全方位、全过程以及全部人员参与的系统安全管理系统,多数企业都是决策者不了解基层的工作,基层不了解决策者的决策过程,造成了严重的脱节;第五,安全检查防护不细不严,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和手段。

3 供水安全风险防范的对策

3.1 法律制度措施

第一,规范水价形成机制。由于供水行业本身的特点和产品特性所决定,具有自然垄断性和公共性。我国《水价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时,政府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重要的公共产品的价格。价格是资源调节指示器,特别是稀缺资源的调节指示器,也是优化配置稀缺资源的调节手段。制定可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水价是供水设施维护升级的必要支撑。

第二,供水属于公共服务行业的范畴,因此,确保供水安全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主要内容。在供水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应当制定更加细化规范和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政府的管理监督职能明确,防止其不作为,也不断以此来强化供水企业的社会责任。

3.2 组织措施

第一,在政府监督管理的层面上,积极将维护公共利益作为供水安全风险防范的目标与建立供水安全防范的综合保障措施有机结合起来,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在公共安全问题管理方面的作用,使得社会公众免于供水安全问题带来的威胁。

第二,在社会公众这个层面上,政府应当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增强供水安全风险管理的意识,为建立供水安全风险管理框架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激发社会公众对于供水安全管理的主动积极性,形成有效良好的社会公众参与和政府监督管理职能之间的有效互动。

第三,在供水企业层面上,企业应当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社会公众的参与下,以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为基础,制定完善全面的供水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及时将信息发布于社会,形成与公众、社会三者之间相互的良好沟通。

3.3 技术措施

随着供水各个流程环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的提高,大量新工艺、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供水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中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风险性也在不断增加。很多企业的职工能够数量操作新设备,但是对于新设备的维护维修却是束手无策,无疑给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进而给安全优质供水也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在安全风险防范中,供水企业既要积极通过培训等手段提升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也要与政府进行必要的信息数据共享,多环节提升安全风险防范的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及时处理风险发生的能力。

4 结论

城市供水是一个城市公共管理水平的体现,更是城市的生命保障线。所以,要把安全风险防范管理当作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看待,将政府监督和社会公众参与也纳入其中,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1] 陈鸿起.水安全及防汛减灾安全保障体系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07.

[2] 周雅珍,蔡云龙.城市供水系统风险评估与安全管理研究[J].给水排水,2013,(12).

[3] 韩建荣.城市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和安全管理探讨[J].建设科技,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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