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瘀不作眩”论治椎动脉型颈椎病*
2016-03-10郑世江
张 敏 郑世江
从“无瘀不作眩”论治椎动脉型颈椎病*
张敏1郑世江2△
颈椎病是一种多发于中老年人的慢性进行性骨质退行性病变,根据临床症状可分为颈型、神经根型、椎动脉型、交感神经型、脊髓型等分型,椎动脉型颈椎病又称为颈性眩晕。眩晕的病因有多种,其中“瘀”是其重要的发病原因之一,笔者通过临床观察将从“无瘀不作眩”方面来论述椎动脉型颈椎病的中医治法。
无瘀不作眩;椎动脉型颈椎病;针灸;耳针
颈椎病是临床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多发于中老年人和长期伏案工作者,椎动脉型颈椎病是颈椎病中常见的类型之一,患者主要表现为眩晕伴头痛、耳鸣等症状,其病因病机复杂多变,据笔者近来临床观察,从“瘀”论治椎动脉型颈椎病在临床上疗效颇佳,现总结如下。
1 对椎动脉型颈椎病病因病机的认识
椎动脉型颈椎病为中医“眩晕”之典型代表,其主要症状即为眩晕,故又称颈性眩晕。中医自古就有“无风不作眩”“无痰不作眩”“无虚不作眩”之说,笔者认为“瘀”也是本病的病因病机之一。本病多因颈部肌肉劳损,日久导致肝肾亏虚,经脉、脑髓失养为其本,加之气滞血瘀,风痰瘀阻为其标。现代医学认为椎动脉型颈椎病是由于颈椎退行性改变等因素,导致椎动脉受压,血供异常,从而导致了疾病的发生和发展[1],眩晕常常是患者的首发症状,且常因头颈部体位的改变而诱发眩晕,同时可伴有恶心、呕吐、头痛、耳鸣及视力减退等症状,病人颈部活动常常受限。
2 对无瘀不作眩的认识
明·杨仁斋《直指方》载有:“瘀滞不行,皆能眩晕。”虞抟《医学正传》有:“外因有呕血而眩冒者,胸中有死血迷闭心窍而然。”[2]《医家必读》提出“瘀血停蓄,上冲作逆,亦作眩晕”等,表明“瘀”与眩晕的发病关系密切。
“无瘀不作眩”是指“瘀”可以是眩晕发病的直接因素,也可以是眩晕病程中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气血方虚、痰浊内阳、肾精不足、跌仆损伤等,均可导致血行不畅,瘀血内阻,气血不能上荣于脑窍而发为眩晕。
2.1气血亏虚与“瘀”“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气虚则无力推动血液运行,可致血瘀,或气虚无力固摄血液,血溢脉外而成瘀血,血虚不能濡养脉络,亦可导致血瘀,日久则凝聚为瘀血,气血不能上达清窍,脑失所养,故见眩晕。
2.2痰浊内阻与“瘀”长期饮食不节,损伤中焦脾土,脾失运化,水湿内停,日久而为痰,上蒙清窍而发为眩晕。痰湿易粘滞血分而致瘀血,张山雷云:“痰涎积于经髓则络中之血必滞。”[2]
2.3肾经不足与“瘀”肾为先天之本,“精血同源”,肾精不足,精血匮乏,经脉失养,则血行不畅,久之脉道瘀阻而为瘀血,脑失濡润,眩晕始发。
由此可见,在眩晕的发病过程中,瘀血与眩晕的发病有着密切的关系。
3 椎动脉型颈椎病的临床治疗
近年来,颈椎病的发病率有上升趋势,且随着人们生活与学习压力的增大,发病人群越来越年轻化,因为颈椎病病因复杂,临床表现多样,因此在治疗上也比较复杂。在治疗中,以针灸、推拿按摩、中药为主的中医治法在椎动脉型颈椎病中疗效显著,安全且不良作用小,较易为患者所接受,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1中医外治法中医外治法可以作用于颈椎局部的肌肉及外周的神经、血管,能直接改善这些组织的血液循环,不足之处是不能直接改变退行性病变的组织结构对神经、血管的压迫和刺激。
3.1.1推拿按摩推拿按摩手法具有舒筋活络,活血化瘀的作用,通过治疗可缓解筋脉痉挛和血行瘀滞,具体操作如下。
3.1.2针灸《素问·针解》说:“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王冰注云:“菀,积也;陈,久也;除,去也,言脉络之中血积而久者,针刺而除去之也。”故因络脉瘀阻而引起的病症,采用针刺放血疗法,有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作用[6]。在治疗时准确判断病变部位是提高疗效的关键,压痛点往往是病之所在,在每次施治前,根据患者主诉、临床表现,分析病情,确定针刺部位。在针灸治疗中常常辅助拔罐及TDP治疗仪照射治疗,拔罐可促进局部代谢和血液循环,改善组织营养,消除炎性水肿,有利于代谢产物的排除,促进损伤组织的修复。TDP治疗仪的红外线热辐射,具有消炎镇痛、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的作用,且能迅速改善血液循环功能,促进微循环系统的通畅,能提高机体自身的免疫功能,增强人体的抗病能力。三者相互协同,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急性期有显著疗效,且具有操作简单、安全有效、毒副作用低的特点。
针灸疗法既可作用于局部,又可作用于全身,有较好的调整阴阳、活血通络止痛的作用,故对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实施针刺治疗可获得较好的疗效,常选取颈夹脊穴、风池穴、风府穴、天宗穴、肩三针、曲池穴、手三里穴、小海穴、合谷穴等穴位进行针刺,可有效沟通患者的督脉及足太阳经,风池有祛风、止眩的作用,颈夹脊穴、肩三针、天宗穴可有效缓解颈项部的疼痛不适,百会穴属于督脉之经穴,上行入脑,有升清阳、醒神明的功效,可使眩晕等症状逐渐消退,诸穴合用,起到祛风止眩、活血止痛、舒筋活络等作用,从而能够有效的改善患者眩晕、头颈部疼痛等症状。
3.1.3耳针耳针是指在耳郭穴位上用针刺或其他方法进行刺激,从而防治疾病的一种方法,也是临床上辅助治疗颈椎病的方法之一,耳与人体经络脏腑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十二经脉都与耳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灵枢·口问》言“耳者,宗脉之所聚也。”耳与脏腑关系也十分密切,《灵枢·脉度》记载:“肾气通于耳。”《证治准绳》中载有:“肾为耳窍之主,心为耳窍之客。”《灵枢·海论》有“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的论述,说明耳与脏腑在生理功能上是息息相关的。现代医学研究指出,通过刺激耳部穴位能使局部血管扩张,血流量增加,物质代谢加快,从而缓解椎动脉的痉挛状态,改善椎动脉的供血情况。
临床上根据辨证选穴,主穴取颈椎、颈、肾、肝、心、枕、颞、交感,配穴选取神门、皮质下、肾上腺[5],有活血通络、镇静止痛的作用。耳穴常规消毒后,用王不留行子贴敷于穴位,然后按压王不留行子产生酸胀感。颈椎穴、颈穴主治颈椎疼痛,按压穴位有疏通颈部经脉、活血通络的作用,肝藏血养筋,肾主骨生髓,取肝、肾二穴以补益肝肾、舒筋壮骨治其本,配合心、枕、颞以益气养血、镇静止眩,交感穴以调节自主神经功能,肾上腺有治疗低血压、晕厥的功效[5],通过刺激这些穴位从而达到改善椎动脉供血不足的状况来治疗脑部缺血症状。
3.2中药内服法中药内服法既可以扶正治本,又可以泻实治标,充分体现了中医学辨证论治的治疗体系。中药内治法可以全面地改善和纠正人体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气血阴阳失调及脏腑功能失调,或补益肝肾、健脾化痰治其本,或活血化瘀、祛痰熄风治其标,临床应用得当,能显著改善椎动脉扭曲和痉挛,改善椎动脉的血液循环,从而缓解临床症状。从“瘀”论治颈性眩晕(椎动脉型颈椎病)的临床分型如下。
3.2.1气滞血瘀型患者平素性情急躁易怒,眩晕头痛,生气时加重,健忘失眠,心悸心慌,精神不振,耳鸣耳聋,面唇青紫,舌暗或有瘀斑,脉弦涩或细涩。治以活血化瘀,理气止痛之剂。方药多选用血府逐瘀汤加减。
3.2.2气虚血瘀型患者平素体虚,头晕目眩,动则加剧,劳累即发,心悸气短,四肢麻木,神疲乏力,倦怠懒言,面色淡白或萎黄,唇甲不华或暗淡,纳差腹胀,舌淡胖少苔或舌暗有瘀点,苔薄,脉细弱。治以益气养血,化瘀通络之剂。方药多选用补阳还五汤加减。
3.2.3瘀血阻络型患者多表现为眩晕时作,头痛如刺,面色黧黑,肌肤甲错,心悸失眠,健忘耳鸣,舌质紫暗,有瘀点或瘀斑,脉涩或细涩。治以活血通络,荣窍定眩之剂。方药多选用通窍活血汤加减。
3.2.4肾虚血瘀型患者表现为眩晕日久,精神萎靡,腰膝酸软,少寐多梦,健忘,耳鸣齿摇,肾阴虚者见两目干涩,视力减退,颧红咽干,五心烦热,舌红少苔,脉细数;肾阳虚者见四肢不温,面色白,形寒肢冷,遗精滑泄,舌淡嫩,苔白,脉弱尺甚。阴虚者治以补肾益精,活血化瘀之剂;阳虚者治以温肾助阳,活血化瘀之剂。偏阴虚者多用六味地黄丸合通窍活血汤加减;偏阳虚者多用金匮肾气丸合通窍活血汤加减。
4 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长时间使用电脑工作的人群不断增多,工作性质为久坐型的人群逐渐增多,学习任务的加大使得学生伏案学习时间明显延长等等,都促使颈椎病逐渐成为一种高发病。西医认为,椎动脉型颈椎病是由于颈源性因素,刺激和压迫椎动脉,导致椎动脉供血受阻而发病,行椎动脉造影,可见椎动脉压迫、迂曲、变细或阻滞,脑血流图可见基底动脉两侧不对称。中医认为,颈部劳损是外因,肝肾亏虚、瘀血阻滞、筋脉失养是内因,血不能上荣于脑,则发为眩晕。中医在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中药以活血化瘀,舒筋活络,补益气血为主,针灸解除肌肉痉挛,活血通络,推拿按摩治疗能纠正关节错位,松解韧带,促进局部毛细血管扩张,加快血流速度和增加血流量。综合以上论述,在临床上从“瘀”论治椎动脉型颈椎病,很有必要,相信随着治疗方法的不断进步,中医治法将发挥越来越重的作用,且将会被越来越多的患者所接受。
[1]罗燕,丁淑婷,林丽云,等.试论椎动脉型颈椎病从痰湿论治[J].光明中医,2009,24(3):435-436.
[2]邱峰,陈根成.论“瘀”在眩晕发病中的致病作用[J].光明中医,2011,26(6):1222-1223.
[3]张玉焕,张军平,朱亚萍,浅谈无瘀不作眩[J].新中医,2013,45(2):161-163.
[4]罗志洪.推拿手法为主治疗颈性眩晕30例临床观察[J].河北中医,2012,34(3):405-406
[5]汤兴华,李晓华.耳穴贴压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66例[J].上海针灸杂志,2011,30(1):39.
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No.2015041038-4)
1.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2014级(太原 030012); 2. 山西省中医院疼痛科 (太原 030012)
△
10.3969/j.issn.1003-8914.2016.15.019
1003-8914(2016)-15-2182-03
(本文校对:吴明明201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