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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6-03-10胡惠林

关键词:文化产业文化发展

胡惠林

(1.华中师范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9; 2.上海交通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 上海 200030)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胡惠林1,2

(1.华中师范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9; 2.上海交通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 上海 200030)

文化产业是社会经济文化形态从低级阶段演进到高级阶段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社会文化经济类型,是从农业社会经济、工业社会经济到信息社会经济转变的重要产物,具有很强的社会生物性演化特征。“人+手→人+机→人+网”构成了文化产业演化的三种形态和三个阶段,是文化产业发展表现出来的基本规律。中国文化产业的演化、创新与变革必须对以下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展开分析探讨。(1)“能力不足”是最大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也是当下最突出的问题。(2)能力不足的核心是创造能力不足,必须建立对于创新能力不足的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与标准,使创新真正成为当今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之魂。(3)当前文化产业政策缺乏清晰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只是在文化产业政策的执行中践行纯粹的实用主义原则,这种价值观和标准真空将成为中国承担更大全球文化责任的主要障碍。(4)“中等收入陷阱”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峻的文化发展问题。“修昔底德陷阱”对于中国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也同样如此。(5)大国权力向中国转移正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这种大国“权力转移”尚未在文化领域里表现出明显的战略迹象,如何使中国文化产业与“权力转移”的中国进程相适应,已经成为在思考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时不得不面临的突出问题。

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演化; 文化产业创新

文化产业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在改变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形态和增长方式的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文化产业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文化产业?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是什么?文化产业在当前中国发展中究竟在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种作用与文化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力量的培育究竟是一种什么样关系?什么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本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怎样提升?是否得到提升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正确处理这种提升的需求规律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怎样制定风险评估的尺度和标准?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不断引起人们的关切、质疑和忧虑,成为困扰当前中国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所有这些问题不仅一般涉及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关于文化产业的认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制定。因而,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文化建设的实践问题。尤其是在中国文化产业正在逐步展开它的无限丰富性的时候,它的丰富的矛盾性也进一步展现出来,并由此而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从而使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遭遇到新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中等收入陷阱”和“修昔底德陷阱”在给中国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挑战的难题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未来走向,从而使得中国文化发展战略和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作用,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再定位阶段。这就使得关于文化产业性质的讨论在中国文化产业经历了十年的快速发展之后,具有特别重要的实践意义;这就使得关于文化产业演化规律和创新规律的探讨具有重要的原理性基础建设意义。

一、文化产业是一个处在不断演化进程中的社会文化生物形态

文化产业是社会经济文化形态从低级阶段演进到高级阶段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社会文化经济类型,是从农业社会经济、工业社会经济到信息社会经济转变的重要产物,具有很强的社会生物性演化特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自己的内部逻辑,文化产业也不例外。它们自己的演化方式是不同的,并且分别支持不同的文化产业制度。

1.文化产业演化是社会演化的表达方式和具体形态之一。与社会的其他形态演化不同,文化产业的演化是作为社会精神演化的表达方式和建构形态呈现出来的。因此,常常带有社会革命的意义。文化产业是一个社会系统。它的进化和一般物种的进化不同,不是整体性进化,而是渐进性的结构性进化。它是以一个业态、一个业态进化的。这种进化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式直接关联。也就是说,文化产业业态的出现完全取决于作为科学技术表现方法的工具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被应用于人类社会精神表达的需求。并非所有的工具都能被应用于人类社会文化表达的需要,其中作为构成要素最核心的就是这种新的工具形态能否在与人的表达需求相适应的时候诞生出新的文化产品形态。只有新的文化产品形态的出现和大规模生产与传播,由此而造成新的社会分工构成的文化社会系统才能成为新的文化产业业态。假如我们把文化产业比喻为一棵参天大树,那么这棵大树的树枝是一支一支长出来的,并最终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是这棵大树的整体被称之为文化产业,而它的每一个树枝则是演出业、艺术品业、出版业、电影业、电视业等等。文化产业的这种演化过程构成了文化产业形态系统的独特性。它的主干规定和决定了它的每一个枝干的是属性,尽管它的每一片树叶都是不一样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这一“规律”决定了文化产业在内容上和表现形态上由多样性而构成的系统整体性。既然我们把文化产业看作是一个具有生命体统合生命体征的社会精神的运动,那么它也就不能不遵循生命系统的周期性变化的规律,即无论是在文化产业这棵大树上的那一分支,也都会发生叶长叶落的生命循环。正是这些循环构成了不同的文化产业业态相同的运动演化规律:遗传——变异——突破——再遗传——再变异——再突破,由此而循环往复,构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演化规律。这种演化规律是通过文化产品载体形式的演化表现出来的。

已有的研究已经揭示了科学技术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前导性作用的规律。①在这里,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全部文化产业演化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科学技术的发展路径与发展程度是这种演化构成的全部依据——文化生产力演化。某种程度上说,一部文化产业演化史就是科学技术与文化生产相结合的历史。但是,正如一切科学技术演化史都是一部人类社会的演化史一样,文化产业也是一个不断处在演化进程中的社会文化生物形态。

文化产品形态突变是文化产业演化的重要的规律性特征,即一种新的文化产品形态的出现,不是已有的文化产品形态自身发展的产物,它们与科学技术的现代演化相关,而与产品形态的自身构造不相关。真正构成内在演化关系的是其中的内容。图书与电影在载体形态上大相径庭。电影离开了机器而无法满足人们的观影消费,而图书则必须离开机器而独立存在才能满足人们的阅读。唯一能构成他们之间演化关系的,是他们的内容可以互换:图书的内容可以改编成电影,同样,电影的内容也可以通过图书再现出来,并且在互换中进行再创作从而推进文化产品的演化和进化。

2.文化产业是文化资源生成的现代规律。在人类社会不同的社会文化生产力构成的不同的文明发展阶段,文化资源的生成规律是不一样的。在人类文明社会出现之前,地球上没有文化资源,只存在着生成文化资源的可能性。人类的出现,开始了地球文明史的生产与创造,开始了文化资源的生产与积累。大地刻画符号是人类洪荒文明的文化资源型态,始于人类在大地上行走辨别方向免于迷路的需要,这就是记忆。文字是最早的刻画符号,最早的文化资源形态,始于人类共同记忆的需要。新旧石器、岩画、彩陶、甲骨文构成了人类社会早期文明系统的文化资源形态系统。手工是它的最主要的创造性能力,人们用手工编织心灵的世界,建立人与世界的精神空间关系。在文字符号系统尚未成为文化资源的全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手段之前,文化资源的空间生产与空间积累是与人们的物质生产融合在一起的。这是人类文明历史上最长的演化时期,也是人类文化资源积累最为丰厚的时期。今天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础就是建筑在这个厚实的文化资源基础上的。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种族和民族都是它的贡献者。以手工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传统文化产品建构了传统文化产业形态。工业文明创造了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大规模机械复制所生产的现代文化产品系统,建构了现代文化产业形态。它是现代人类文明的生产系统与生产形态,因而成为现代文化资源生成的最核心的现代规律。手工业制品也有它的可复制性——模具复制,这种复制属于个别复制范畴,其作为文化资源的传播与扩散的程度很低。大规模机械复制既是简单复制,同时也是复杂复制,复制成为现代文化资源生成最重要的社会生物机制之一。虽然早期的文化资源有着在今天人类文明创造不可企及的高度,但是简单的再生产和文化资源生产的有限性,无法满足今天人类社会大规模消费的需求。规模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成为人类文化资源现代生产的主要规律。现代文化产业正是这种规律的逻辑发展的产物与反映。没有现代文化产业便没有现代社会的生成。是现代文化产业对文化资源大规模的社会生产与再生产满足了现代社会发展对于文化资源消费的需求,并且在这个需求不断扩张的过程中生成了现代文化资源的年轮,以表明不同文化资源的现代属性。

3.文化资源生产与再生产的演变,源于文化生产力工具形态的演变。科学技术的演变是文化产业形态演变的直接动力。没有现代生产工具的使用,便没有现代文化生产和现代文化产业的生成。电影与电影产业是这一规律的典型形态。现代文化生产工具的应用改变的不仅是文化产业的社会存在方式,而且也在深刻影响人们的社会生物习性。

“手工”与人的内心和灵魂是统一的,手是心灵的外在表达方式,因而在演化过程中积淀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人们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的象征与载体;而“机器”则与人的内心是分离的、割裂的,因而是“异己”的,具有对人的本性的排斥与排他性,而这恰恰是资本所需要的,因此文化产品的机器生产在演化过程中不断地被新的技术发明所淘汰,最终作为文明成果的展示而进入博物馆,这也是资本的文化产业发展史。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产品生产方式所建构起来的文化产业演化路径是不一样的。前者转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后者则不断地成为资本技术化的奴隶。倘若文化产品的机器生产不能够在重建人与社会的精神文化关系上提炼和创作出新的文化产品形态,那么它的淘汰也就必然成为历史演化的一种逻辑形态。上海电影技术厂将告别中国电影的胶片时代,这是电影产品生产与传播的技术革命的必然结果。但是,电影生命的存在不是在胶片上,而是在胶片物理显影中的内容上。倘若数字技术革命没有带来比电影的胶片时代更为丰富的社会表达,那么,社会对电影胶片时代的回归不是没有可能的。“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在创意产品设计与创意上的“古典主义回归”就是一个典型例证。历史的螺旋式发展规律在文化产业的演化进程中得到了深刻的表现。因此,在一个文化+科技的文化产业时代,如果没有文化,就没有科技。

人+手→人+机→人+网构成了文化产业演化的三种形态和三个阶段,是文化产业演化表现出来的基本规律。第一种形态与阶段是人与手的统一,即手与心的统一,手工产品构成了传统文化产业的社会文化生态特征;第二阶段是人与手的分离,机器代替了手,也分离了“心”,即与人的生物性分离,资本取而代之,复制产品构成了现代文化产业的社会文化生态特征(这也许正是法兰克福学派所批判的);第三阶段是人与现实社会的分离,网络代替了生活,也分裂了“社会”,即与人的社会性分离,网络游戏产品构成了新兴文化产业(后现代文化产业)的社会文化生态,虚拟社会替代了现实社会,人的社会生物性特征在人—网的文化产业系统中发生了深刻变异。文化产业发展的载体演化正在挑战传统的内容演化的社会文化生物路径。

4.时空演化是文化产业演化的又一重要规律。任何空间在时间上的缩短都必将带来和导致权力结构的调整、变动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资源的重新配置。高铁在为人们通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之间的空间关系,导致人们空间关系的重组以及空间文化资源配置与文化生产关系、文化消费关系重组。时空压缩将改变中国文化产业生态环境和空间结构。“千里江陵一日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由此进入“高铁时代”。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所谓“三跨战略”在这一状态下正在被赋予新的意义。需要有新的战略思维与理论对正在深刻变化中的文化产业空间转型做出新的研究与概括。“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以及中国城市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出来的一系列中国战略地理的空间革命,正在重塑中国各个领域里的社会地理空间关系的同时,也将重塑人们之间的空间文化关系,并且在文化产业空间关系的发展演化中表现出来。原有的以行政区划配置文化资源的文化行政地理学方式,正在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空间战略地理学革命。如果说“一带一路”带来的将是中国文化产业外部发展空间关系的革命的话,那么,“长江经济带”和中国城市发展规划带来的内部空间关系革命,将从根本上彻底重构文化产业的战略地理。现在正在进行的文化体制的深化改革也许还没有完成就面临重新设计的可能。战略重组和战略主体重构也许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高铁时代”的全新选择。高铁改变了市场竞争的空间关系与形态。流动性增大所带来和导致的时空关系的演化使得一切变化都处于新的巨大的不确定性之中。一切代步工具,都是人的社会生物性功能的创造性衍生。由此而带来的“中国宏观文化环境格局及其演变趋势与文化发展战略研究”将不得不成为中国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这是一个与大环境变化密切相关的课题,将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认知与文化产业政策的重建。

5.文化产业学科作为文化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理论基础,在国家文化战略需求上有着充分的驱动力。要探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对全球文化环境系统的影响。不仅宏观文化产业的环境研究必须面向全球,关于文化资源和文化能源研究也应该建立起全球的视野。面临着文化产业“全球战略”和建立文化产品“全球供应体系”的挑战,原有的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取向仅仅局限在“走出去”是远远不够的。文化产业系统是一个全球系统,关于它的基础研究必须着眼于整个文化产业的运动。我们不仅在实践上要“走出去”,在理论科学上也要“走出去”,直接参与国际学术竞争,同时通过国内的辐射效应,推动整个文化产业学科扩大眼界。在国内研究中有全球意识,在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中也有自己的本国目标。中国要进入并建立起自己文化产业学科研究的核心圈,而不只是追随国外的发展走向,就必须分析我国特有的文化生态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根据实际的研究能力和科学积累,选择有突破前景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建立既有本国特色又有与国际学术界保持良好对话机制的长期性的大型研究计划。如开展中国宏观文化环境格局及其演变趋势研究,可以将东北亚、东南亚、西亚和美国、欧盟等一系列文化环境特色的内在联系、形成机理与演变方向,进行系统研究,在基础理论和实际应用两个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推进文化产业学科和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研究,扩展文化产业学科的研究范围,组织哲学、文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各个方面的力量,参加文化产业前沿问题研究,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文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选择提供理论依据。

文化产业是一门系统科学。全球视野是文化产业系统科学的前提。当今世界的一切条件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文化生态样式和文化存在形态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而这种种变化之间,又都存在着许多意想不到的相互联系。网络文化效应引起的文化生态的变化涉及所有的文化圈层,在全球范围内无所不在;同时也只有从整个文化产业系统着眼,我们对正在发生着的局部变化才有可能获得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理解。季风是一种区域性自然现象,不同的季风不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而且不同的季风所共同构成的“全球季风”系统,恰恰是我们理解和把握各个气候子系统的一把钥匙。应当从文化产业系统科学出发,从中国文化产业问题出发,站在全球文化发展的高度进行分析:文化产业与社会文化生态演化之间的关系;文化产业构造与成分间的演化关系;不同文化产业圈之间的交换关系。

6.人类生活在社会的表层,首先关心和比较了解的都只是表层文化。但是社会表层看到的一切文化现象,根子都在深部;在表层文化起着基底和支撑作用的深层文化,即人的生计方式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那些制度性文化。缺了深部,社会系统就无法理解,越是空间大范围、时间长尺度,越是如此。正是在表层与深部的结合上,酝酿着新的突破。这个深部就是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价值观系统。文化生态环境及社会文化生物多样性所面临的威胁,除了来自全球化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体化”因素外,在许多地区越来越明显地与本土文化的丧失有关,即与本土文化精神相联系的文化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和再构造能力的基因组断裂密切相关。正是这种相关性,造成和导致了文化生态的不可持续发展。

由于文化环流的缓慢性质,对表层系统的影响会有迟到效应,会在一个长时期里影响社会文化的构造运动。始于《超级女声》的娱乐选秀节目,是近十多年来发生在中国文化产业中最重大的“娱乐革命”事件,它不仅带来了电视娱乐生产与消费的新形式,而且带来了娱乐消费革命的新形态,“网络直播”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所谓“网红经济”就是这种“直播选秀”和“选秀经济”演化而来的变种。表面上的喧嚣盛宴带动着人们社会生计方式的生态改变,原有的社会生计方式和价值观在这样一种“一夜暴富”的刺激之下,发生了脆裂、断裂和变异,从而使得原有的基因组合在这个断裂过程中遗传变得不可能。在一切民族文化的构成中,生计方式才是这个民族文化真正的根基。在文化结构内各文化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中,生计方式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习俗性规范是最根本的关系,属于基底性文化。如果基底性文化消失了,那么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表层、中层文化也会随之在或长或短的时间长河中逐渐衰落与消失。文化产业是现代人类社会文化基因组合的社会生物载体与表现形式,承担着文化遗传的重大责任,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进行着选择性文化变异。然而,正如任何一种生物基因组的突变可能导致人类社会的生物灾难一样,文化生物基因组的突变也会导致人类社会的文化灾难。因此,不论我们对文化产业的经济发展多么重视,在寻找自身机遇时如果过分地把文化产业载体的发展作为创新的依据,都是一种本末倒置。决定文化产业全部价值的依然是它的内容及其内容的演化。文化产业发展最大的创新与发展的市场空间在于文化内容创新与载体基础手段创新的有机结合。避免和防止这种文化基因组的突变而给一个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遗传变异带来文化生物灾难,就不能不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在演化进程中最重要的社会责任。

文明演化与文明安全、文明危机在同时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的同时,将不得不使我们以文明为核心理念建立我们对历史的文化态度;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建立我们对未来的文明态度;以生态为核心理念建立我们对自然与社会的生活态度。现阶段以文化资源消耗和文化污染为代价的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不得不接受重新的检验。文化资源再生能力将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新发展观。

二、文化产业是现代社会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制度形态

1.自从随着资本主义的新教革命走上政治舞台以来,文化产业就成为现代文化建设与发展最重要的制度形态,并且成为它的社会制度发展的表征。文化产业的每一次革命都导致和带来了现代文化建设与发展更大的制度性建设与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新旧两种文化制度博弈的生死领域。书报检查制度、版权制度、电影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配额制度、许可证制度,直至今日的互联网审查等等,无不因新的文化产业形态的出现而梯次出现。虽然每一次文化产业革命都会催生新一轮的文化的社会制度建设,但是原有的文化制度形态并没有随着新的文化产业业态的出现退出历史舞台,相反,由于原来的文化产业形态依然合法存在着,因此,由这种文化产业形态的出现而诞生的文化制度形态也就在新的文化制度生成的同时合规律地存在着,区别仅仅在于它在新的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制度性框架中不再发挥主导性作用而已。

2.制度安排决定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经历了一个由非制度形态到制度形态发展的过程。任何一种文化产业形态的出现,最初都是一种非制度形态,即没有关于它的行为规范与约束。电影最初的问世,只是兄弟两个出于科学好奇心而进行的一项创造性游戏行为,只是一个实验室的产品,即所谓创意产品。只有当这种实验室产品走向社会,引发更多人的好奇,并且成为一种消费时尚的时候,成为社会大规模生产行为,并引发社会文化生产秩序和精神消费秩序变革的时候,对它的规制也就出现了,即所谓的电影审查,这个时候电影就不再是两个年轻人的科学游戏与科学试验,而是成为一种文化的社会扩大再生产,成为一种全新的表达方式,并且这种表达方式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同时对原有的文化产品生产秩序和社会表达秩序构成全新的挑战。这种挑战是通过对这种文化产品的大众消费所引发的,正是这种大众文化消费冲击并挑战了精英文化消费——文化生产的贵族体制。于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权威和精英构成秩序,政府进入了,电影审查继书报审查制度之后成为一种新的文化制度形式,成为整个社会生产体系的一部分而纳入政府管理体制。

我国发展文化产业首先是作为一项制度性改革提出来的。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完成了对文化领域里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整体性成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的核心,虽然在文化企业也还有利润指标与经济核算,但是国家的意识形态建设成为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建立现代文化建设需要的文化产业制度,从而克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战略性短缺问题,以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在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事业发展实现向“积极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战略性转变,本质上就是对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制度的创造性重建,使文化产业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原来的一条腿走路,发展成两条腿走路。“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国家战略与政策的提出,第一次使得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了国家文化制度建设的意义。

3.制度安排改变了文化市场主体结构的单一性。计划经济条件下存在的文化市场形态的扁平性和静止性,使得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被纳入到一种行政体制管制之中,这就束缚了文化产业作为社会生产力对社会发展应有的文化引导作用。计划经济时代并不是没有文化产业的存在形态,而是由于计划经济的主导把文化产业的市场属性消融到计划配置而不是市场配置之中。

如果说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文化内容,还主要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今天,它已经发生了变化。文化产业已经从过去单纯的政治和伦理功能中衍生出经济与产业功能,从过去单纯的文化交流功能中衍生出文化贸易和国家发展战略功能。社会文化产业国家化是这一战略功能实现的一个表现。所谓社会文化产业国家化,是指任一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出现最初都是由社会自然生成的,但是,在其迅速形成产业规模,即发生和发挥革命性影响的时候,国家监管便出现了,并迅速纳入国家整体发展体系之中,成为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及和事关国家文化安全的那一部分甚至被迅速国有化或者由国家安全审查管理。

4.文化产业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关于文化产业的市场准入和文化产品审查制度,与一定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密切相关,是它的政治制度的一种文化表现形态。一个国家的文化体制是这个国家所选择的核心价值观的制度性体现。美国人没有为了市场经济而忘记他的美国价值观,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切以市场为导向呢?文化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所造成的文化发展不能满足价值观需求的问题,正在使我们重新思考这一政策选择。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变的不仅仅是文化的体制和机制,而且是全社会的文化生产与创造体制和机制以及文化生态环境。仅仅局限于文化系统层面上的文化体制改革,而不是着眼于从社会文化发展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层面上推进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很难避免摆脱循环改革的陷阱:今天的改革成果,成为明天的改革对象。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成本耗费,文化改革是一项更大的文化成本的耗费。所有这些成本都是前一轮改革发展积累起来的成果和财富。从文化的层面上来说,甚至是几代人的创造性努力而积累起来和积淀下来的智慧创造。一个文化制度是否是好的制度?回答这个问题是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的。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走过头又回头看的时候,常常会发现那些曾经被我们否定了的东西在今天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甚至在某些方面成为难以超越的历史标志,从而使我们不得不“走过头了,在退回来”地来回折腾。许多文化成本就是耗费在这个过程之中,这是一个没有产生文化效益的文化成本付出。院团体制改革造成的地方戏曲发展难以为继、传统文化传承无人等现象,已经引起了从社会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当代中国一场深刻的文化制度变革。它不仅给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架构带来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创造性命题,而且由于它的重大经济价值,也给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创造性转型带来了新兴产业革命。文化产业的大力发展满足了人们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同时也带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精神秩序的深刻变动。文化产业发展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深层结构。这种改变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战略需求相一致,因而是国家战略需求的重要成分。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国家崛起的战略目标,制定中长期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是它的题中应有之意。五千年文明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战略资源、战略基础和战略空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文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多梯级和多层次、多阶段性,决定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既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战略大局观,同时又带有差异化发展的分步走的战略操作的层次观。在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和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的同时,战略性发展以传统中国文化资源为基础的传统文化产业,推进和实施传统、现代和新兴文化产业三位一体的特色发展、协调发展、差别发展、梯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应当成为中国坚定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6.“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②是当代中国为人类作出较大贡献的一种主动承诺,也是一种责任。文化产业制度作为文化制度的一种体现和承载方式,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社会制度”是一个包括文化制度和文化产业制度在内的完整的制度形态和制度系统。因此,“更好社会制度”应该有一个更好的文化产业制度作为它的表达方式和实现载体,从而通过对人们精神文化存在和创造性生产系统的有效供给,为“更好社会制度”提供文化和智力支持,提供价值尺度和文明标准。

文化产业发展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是一种全新的真理性实践,具有鲜明的制度性建构特征。怎样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与模式才是符合与适应中国发展需要的?怎样的文化产业制度才是有利于和有益于中国发展的实践需要的?这不仅是中国发展和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而且是世界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有着与世界文化产业发展高度的关联性。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不可能离开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态势而特立独行。现有的国际规则与世界秩序不仅是中国发展的环境而且也是中国发展的依据。因此,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不仅能够从世界市场配置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同时,也必然要受约束于世界文化资源配置的制度性挑战。

作为现代世界体系的一部分,今天世界的文化产业体系是在以资本主义社会为主体的文明框架下形成的,体现和表达的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的价值观及其生产体系。资本主义无论是作为一种文明体系还是社会制度,在人类社会告别封建社会、迈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发展,才奠基和提供了现代文化产业制度和体系。从关于文学艺术的“伯尔尼公约”到“服务贸易总协定”,资本主义几乎贡献了现代世界体系中的所有文化制度和文化产业制度,它们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有机体。然而,正如今天的资本主义正在遭遇到它自身的“民主”发展的困境而挑战他的“自由”的定义一样,作为它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体现的文化产业也遭遇到了它的社会发展的战略困境。2008年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是这种困境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由此而带来和造成的全球文化产业发展的“断崖式”下滑,使得中国文化产业市场成为“拯救”的可能与机会;由此而带来的以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第三次文化产业革命”,使得全球文化产业面临一次深度性重组与变革。

全球文化贸易规则正在重塑文化产业的生产形式与组织形式。无论是TPP还是TTIP,其中都包含着丰富的对世界文化投资与贸易规则的重新安排。这就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战略命题:如何在这新一轮国家文化贸易规则重订过程中贡献中国方案,从而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赢得更好的发展环境,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以中国的文化产业实践贡献为国际文化投资贸易规则提供中国方案。今天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社会制度建设意义,能否为“更好社会制度”的建设和实现提供中国方案,将考验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建构与制度供给智慧。

三、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处于重要的抉择时刻

在经历了快速发展和爆炸式发展的十五年之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时空特征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又一次处在变革的十字路口。

1.创新是今天中国和未来中国一切发展的核心要求。人性的自私具有引导创新的功能,同时也是阻碍创新的巨大力量。什么是文化创新?文化创新何以可能?文化创新是谁的文化创新?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创新?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文化创新才可能成功?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文化创新往往出现在没有普遍意义上利益关系的时候。文化创新一旦成为某种利益的实现与分配的时候,文化创新就会被垄断,多数人的创造性行为就会转变成少数人的文化权力。一旦形成和出现少数人的文化权力圈就会形成和出现话语霸权,其他的与之不相符合的就会被排挤、排斥在外;于是只有等到下一个话语生产周期出现的时候,新文化创新机制才可能被激活。有两种文化创新周期律:一种是自然生成的文化创新周期,取决于社会发展的自身演化需要,它的特点是演化周期长,一个缓慢的自我更新过程,代际传承非到这个过程结束而不会断裂;另一个是激烈的革命表现,这也是一种文化创新:所谓砸烂旧世界。它往往为新的文化形态的生成开辟一条新生道路。

2.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有一句名言被中国学术界和舆论界广泛讨论:中国可以向世界出口电视机,但是中国没有向世界供给思想。撒切尔夫人的言语不乏对中国的轻视,但也在无意中道出了世界对中国的期待:中国应该向世界贡献思想。也就是说,中国不仅要向世界供应电视机,而且还应该向世界供应电视节目,向人类贡献中国思想,以为人类文明提供在新的转型过程中所需要的思想体系和智慧指引。这是人类文明在经历了资本主义文明发展之后遭遇到新的文明发展困境时对中国的期待。

文化产业是思想产业、文化市场是思想市场。自工业革命之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文明已经为人类世界的文明进步与发展供给了一套文化产品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后工业文明时代到来之后,谁又将能为人类提供全新的文明体系所需要的文化产品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以满足人类文明转型发展的历史性逻辑需要?“撒切尔命题”让世界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了中国。尽管目光中充满了轻视,但也包含着无奈的期待。而能否回应和解答“撒切尔命题”,关键就在于能否和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创新。一切创新之魂就在于思想创新、观念创新、思维方法创新。而所有这一切都属于文化的范畴。文化创新是一切创新行为的核心。而文化产品、文化产业则是文化创新的集中表现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产品的创新、文化产业的创新具有表现和表达一个社会在思想和文化创新所达到和实现的程度和高度的标志性意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创新是当今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之魂。没有创新,就没有未来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也还只能处在继续向世界供给“电视机”的价值链低端位置上。

有两种文化产业创新,一种是文化产业载体形式创新,一种是文化产品思想内容创新。前者形成和生成文化产业新业态,后者形成和生成文化发展的新内容、新资源。前者具有技术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时空约束性,而后者则具有超越时空的可持续发展属性和文化资源再生能力。胶片电影退出历史舞台为数字电影所取代,但电影的思想和内容则依然是电影生命存在的灵魂。离开了电影的思想内容,也就没有了电影和电影产业。电影产业是如此,一切文化产业形态都是如此。因此,文化产业创新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尽管“一两件新式武器”有时候也能够主宰战场一时胜败的主导权,但是,真正决定战争成败的是人,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它的装备制造业和传播手段的现代化、后现代化,需要文化科技化,但是,没有文化的科技化只是没有思想的电视机。

3.文化产业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是由文化产业构成最基本的单元——文化产品建构与实现的,是由文化产品中的内容实现的。这种内容是文化内容、精神内容,是能够感动人的、启发人的、给人以精神需求满足的内容。从人类历史进步与发展的动力机制来看,这种内容是改造与创造世界的内容,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与发展的内容。文化产品中的内容构成也有反历史的、反人类的、反文明的,所以才会有文化审查。把那些反历史的、反人类的、反文明的文化产品列入查禁系统,禁止出版、播映与传播。尽管世界各国关于上述“三反”的定义各有差异,但是,坚定地以内容为主的政策,始终以这一政策主导文化产业发展而不是相反,则是各国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共同价值。不能产生和形成精神与文化内容的产业不是文化产业,只有以精神内容生产为核心构成的文化产品生产系统才是文化产业。文化上市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的资本运作可以给文化企业带来企业利润与名义GDP,但名义GDP不产生内容,只有由文化产品的市场产生和生成的价值以及它的版权转让获得的GDP,才是文化内容和精神内容的GDP。只有这样的GDP才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构成的最根本的价值指标。离开了文化产品内容产生的增值和GDP的占比,不属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增值标准。没有内容和不生成内容的产业不是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一个社会的精神生产系统。精神再生产分为简单再生产与复杂再生产和创造性再生产。文化产业是这三种再生产的集合,核心是创造性再生产。文化生产力的核心是精神创造力,没有精神创造力就没有创新。即便是属于工具范畴的创新,同样需要想象与联想。精神产品通过对人的精神和观念系统的转换——通过文化消费行为——而塑造人与社会的行为方式,进而影响人们的物质生产观念、思维和选择,重塑物质生产系统,即所谓精神变物质。自从人类社会进入了人的自觉的有意识的发展阶段之后,一切物质世界的产品都是观念性的了,也都是具有精神性的了。人们的外观消费和品质消费都是通过和借助于消费品本身的载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原始的物质秩序演变发展成为精神秩序,社会文化秩序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产业秩序是社会文化秩序的表现形态。

什么是精神生产系统?如何定义?精神生产系统的社会演化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人的社会性发展过程。运用演化理论分析精神生产系统的社会演化过程是文化产业研究最重要的元理论之一。新闻出版是基于符号体系的生产:符号产业、符号经济;影视是基于音和像的集合生产,是视觉产业、视觉经济,是关于声音和图像系统的生产;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出现缘于表达自由的被剥夺而生成的表达的束缚,是对表达压制的克服与摆脱,是基于对业已生成的文化产业生产体系的反抗与挣脱。技术进步与技术发明提供了实现的可能。谁拥有了文化产业,谁就等于掌握了的文化生产的主动权,就等于拥有了力量,一种掌握人的行为、塑造人的行为的力量。因而,也就造就了精神生产系统的运动与发展,造就了人们之间的精神关系。

文化的精神生产包括个体生产与集体生产两个方面。无论是哪个方面,也不论他们是以哪种形式存在,都有一个与社会精神运动之间的相互关系。个体生产与社会精神互动。个体通过精神生产建立与群体交往的社会关系——社会精神关系。精神生产系统的形成与复杂化,是个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一种表征。精神生产群体构成与特征的分析是研究文化生产关系复杂性的关键。精神生产群体如思想家、艺术家、教师、学者、手工艺人、文化人(记者、出版者、报人)等,构成了精神生产系统研究最基本的单元。

意识形态生产是最重要的精神文化生产,在全部文化生产体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而,也最为现代国家文化治理所倚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导向应当实现市场导向向价值导向的根本性转变,把价值导向作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市场导向。如果不能把价值导向作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市场导向,那么,中国向世界贡献思想就是一句空话。没有创造力的提高,就没有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就没有所谓的文化软实力。大家都在谈提高文化软实力,但衡量文化软实力是否提高的标准是什么?软实力本身的定义尺度又是什么?软实力的本质内涵又是什么?如果说还是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以西方的评价为评价依据,这样的文化软实力是否能得到提升就会成为问题。东西方在根本价值标准上是有冲突的。因此,以相互冲突的价值体系来评价文化软实力是否得到提升,其结果一定是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的。

选择什么样的文化产品,实际上涉及向消费者传播什么样的价值观和思想以及生活态度、生存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无论你是主观有意,还是主观无意,它都客观存在,影响着生活在一定生活条件下的人们的思想,每个消费者的思想。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长期的,最终会发生爆发式的转变,产生和出现一个文化大爆炸时代。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五四运动莫不如此。一部《共产党宣言》改变了现代世界史的进程,也改变了一代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进而在中国掀起了一场伟大的史无前例的“共产主义运动”,在改变了中国面貌的同时,也改变了世界的文化面貌。

4.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威胁与危害,一个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持续发展。前者在国家安全政策选择上更多地表现为防御和防范,后者在国家文化安全政策选择上更多地表现为对自身文化安全能力提升的鼓励、支持、倡导和推动。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推动了国家文化安全的实现。文化安全的防御和防范除了通过制度的刚性设计之外,主要的还是要通过自身文化抵御能力的提高来实现。一个自身文化能力低下、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国民文化消费的满足还要通过进口文化产品才能实现的国家不能认为它具有有效的国家文化安全防御和防范能力。一个文化安全能力强大的国家具有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在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上表现为是出超还是入超。一般来说,文化产品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说明国内文化产品有效需求供给不足,或者说国内文化产品不能有效满足国内文化消费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进口文化产品是否存在对国家文化安全的蓄意或有意危害和威胁,客观上都会造成对自身文化安全的某种程度的伤害,即便单纯从国内文化产品生产的供给过剩而可能导致和构成的文化产业而言,它都构成了一个国家的文化安全问题。因此,刺激消费或者说鼓励人们消费“文化国货”也就自然地成为政府振兴文化产业的政策选择。问题并不在人们是否愿意消费“文化国货”,而是在于“文化国货”本身是否能够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康熙王朝》、《亮剑》、《潜伏》、《西游记》、《海棠依旧》、《北平无战事》等等,是一些内容完全不同的题材,为什么都能够获得较高的收视率,尽管在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争议,但是仅从“文化国货”的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正宗的“文化国货”。即便如《还珠格格》和《甄缳传》在各种争议中也还是获得了社会的总体性消费接受,但它们带给人们审美享受的同时,也还是给人们带来了一些积极性的思考与回味,这和《鹰冠庄园》带来的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文化体认效果。而人们对自身文化身份的认同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对自身丰富多样性的完善过程中实现的。

“能力不足”是最大的国家文化安全问题,也是当下最突出的问题。能力不足构成的国家文化安全威胁是最大的威胁,是我国国家文化安全面临的最大风险。能力不足的核心是创造能力不足。因此,必须建立对于国家文化创新能力不足的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和标准。

网络安全问题首先是文化问题,是文化安全问题,是关于对网络的作用、价值和意义的认知问题。网络建构的虚拟世界是人的现实世界的衍生、反映与放大和扭曲。人在现实世界中一切受社会规范约束的行为和思想,都能在网络世界中找到释放与宣泄的方式和解释的理由。中美在网络安全的认知与理解上之所以会存在较大的分歧甚至对立,就是基于对网络的作用、价值和意义认知的差异造成的,这种差异是文化的差异。表现在中国社会内部在网络安全上所表现和反映出来的矛盾和冲突,也是由对互联网的认识差异性造成的。因此,解决网络安全问题就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而是一个需要从文化上重建互联网认知的价值建构问题。2015年,“网络空间安全”被国务院列入了新的一级学科,就是因为网络空间安全已经超越了传统互联网安全的技术范畴,未来的网络空间安全已经绝不是单靠技术就能够解决问题的了,社会学、心理学、认知科学等都将参与到网络空间安全的研究中来。没有对互联网的重新认识,就不能重建人们在虚拟世界的行为规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网络安全具有文化安全的性质和意义。网络文化产品,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网络影视以及网络直播等,就都成为网络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实现的重要领域,在这里没有什么国家文化安全的法外之地。

5.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另一项重大辩论是围绕中国用以指导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文化产业政策缺乏价值观和原则,只是在文化产业政策执行中践行纯粹的实用主义原则。这种原则和价值观真空将成为中国承担更大全球文化责任的主要障碍。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出现的这些问题与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决策所依据的文化政策理论密切相关。由于中国现在的整体国民经济发展正处在深度的战略调整与转型期,供给侧改革的压力巨大,因此,把供给侧改革成本继续向文化产业转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GDP增长下降的压力,拉升总体GDP增长的指数,就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重要选择。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城乡文化消费试点政策的出台,一个最明显的实用目的,就是拉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是以自己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判断为主的,当国民经济的其它方面遭遇到增长空间乏力的时候,试图通过和借助于发展文化产业来克服由此带来的结构性矛盾与体制性障碍,已经成为中国政府深化改革的路径依赖。于是经济上的刚性指标同时也就转化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政策,而文化政策本身应有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价值原则被消融到市场主导下的经济原则之中。几年来对电影票房追求的价值原则,成为整个中国电影产业政策的杠杆。既要体现GDP,又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有机地解决二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的矛盾,是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一个关键问题,正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使得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处在十字路口。我们不能指望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指数的直接拉动,而应是通过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提高创造性文化生产力,通过对人的创造性行为的影响、通过人的创造力转化来实现。只有当物质转变为精神的时候,精神才能提供物质生产力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创造性推动力。

文化产业是精神文明生产的载体和传播形态。人类社会之所以在物质文明生产的基础上同时还发展出精神文明生产,那就是因为,只有精神文明生产才能最后决定人类文明进步的整体性进步和现代性的文明演化。因此,它所承载的是一定物质文明生产所不能承载,也是无法承载的内容,那就是精神文化。人们是要通过精神文化的生产来表达他们掌握世界的能力和程度。同样,人们也是通过精神文化消费来体现人在实现自己全面发展的进程中所达到的高度。这是衡量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最根本的尺度。离开了这个尺度,就不是文化产业,因此所谓文化地产、创意地产等等完全是与文化产业没有关系的另一种产业形态。

一位文化学者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同时也提出了热切的期待:“‘文化产业’不能因产业化而导致文化物化、物质化、俗化、商业化的趋势。过去‘教育产业’、‘体育产业’在其‘化’的过程中所走过的弯路应是‘文化产业’的前车之鉴,决不可因文‘化’‘钱显’而走向文化浅显、文化流俗的嬗变。”他强调,文化发展繁荣首先应是文化精神的回归与弘扬,使我们重树文化信仰、重有文化敬畏,从而让我们的文化之魂留在我们的精神家园;其次则应关注文化事业,以更大的投入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功能建设,以此为前提,文化产业才可能健康发展,取得积极回报。③

6.中国正面临发展的“中等收入陷阱”和“修昔底德陷阱”两大问题。前者是内部发展的问题——转型停滞,后者是外部发展的问题——文明冲突,共同构成了当下中国的发展困境和安全困境。面对这样的问题和由此而带来的安全风险,中国的文化产业是否能够独善其身?这需要认真研究。收入状况与人们可支配的能力密切相关,而正是这种能力与人们的文化消费能力和购买能力联系在一起。所谓恩格尔系数就是对这种能力的文化关系的描述。因此,“中等收入陷阱”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同时包含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安全和生态在内的系统性问题。试问:中国如果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文化产业发展能出现“逆势上扬”的景观吗?“中等收入陷阱”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峻的文化发展问题。“修昔底德陷阱”对于中国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也同样是如此。不能认为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会坐视中国文化产业的“崛起”,坐视中国去改变世界文化市场的“规则”。对这两个问题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还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警觉和开展必要的研究。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正深陷“资本陷阱”和“泛娱乐化陷阱”之中,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陶醉于此,尽管已经有媒体注意到了2016年上半年中国的电影票房远不如2015同期的水平,注意到了文化资本市场发出的某种警示信息和风险提醒,但是,期待文化消费能够助推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价值导向依然成为文化产业政策的重要目标。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资本的支持,人们也有理由享有更加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但是,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而不是要文化产业的“资本化”,人们需要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消费,而不是“娱乐至死”④。能否从“资本运作”和“泛娱乐化”这两大陷阱中自拔,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避免跌入“修昔底德陷阱”。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不仅需要顶层设计,而且更需要远程设计。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差距依然存在,尽管缩小这种差距的努力一刻也没有丝毫的放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竞争使得这种努力更加困难,均衡也变得更加困难。北京、上海、浙江、江苏以及珠三角地区正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或者说,已经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但东北地区整体性发展的滞后性,则使得我们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严峻挑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也是如此。中国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承受这种不平衡,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以及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跨越、分地区跨越、点状式跨越和带状式跨越,最终实现整体性跨越,很可能成为中国式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方式和路径。文化产业发展既在其中深受影响,同时又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怎样把“中等收入陷阱”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怎样在“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险面前寻找中国文化产业健康的发展方向,是摆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面前的一个重大战略性命题。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同样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7.今天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全球化中国进程的产物。然而,当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尚未进入到它的充分发展阶段的时候,便遭遇到“后全球化”的挑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正在失去15年前那种“狂飙突进”般的激情、冲动与憧憬。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深度介入,使得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没有充分建立起自己的软实力系统的时候,便在资本的裹挟之下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准星,正在盲目地进入中国的“后文化产业时代”。虽然,无论是在政治、经济还是在军事领域里,中国都已经建立起让世界看得见和摸得着的力量形态和制序能力,但是,在文化领域里这样的力量形态和制序能力的建设却还远远未见。毫无疑问,文化产业从来没有像今天遭遇和承担着如此巨大的压力。相比较于15年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干快上,今天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解决的力量形态和制序能力建设的国家需求,远远超越了当初人们的想象。而这恰恰才应该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目标和战略动力。这样一种平行的文化产业构成秩序正在形成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动力结构与结构性权力的全新形态。如何在这样一个既是平行秩序、又是竞争性秩序的环境下重塑中国文化产业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模式,以应对新的全球文化治理新时代的到来,并且在新的全球文化产业治理结构中建立中国的制序权,这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一项全新使命。

中国在政治和经济领域里正在建立自己的制序权,但是,在文化领域里则远未达到通过重建全球秩序实现重塑全球治理结构,从而克服和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共同发展困境问题。这对中国是一个机会。G20峰会已经表明中国有能力向世界提供“中国方案”,提供全球公共产品。文化产品是人类社会最大的公共产品。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之所以能在人类文明发展需要产生巨人的时候产生巨人,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巨人所创造的思想和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公共性。所谓话语权应该包括三个方面:政治上的“定制权”、经济上的“定价权”和文化上的“定义权”。文化上的定义权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价值。当今世界面临的主要问题还不是由谁来治理世界,而是由谁来定义治理。正如“普世价值”这一概念一样,问题并不在普世价值概念本身,而是对“普世价值”的定义。这才是所谓“话语权”的要害与核心。因此,中国不仅要向世界贡献自己的概念,而且还应该善于对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世界提出的概念给出自己的定义,并使之具有“普适性”和“普世性”。通过文化产品的构成体系向世界阐述中国对人类问题的认识与理解,是一种中国智慧走向世界,与世界共享的途径,有着政治、经济和军事不可比拟的润物细无声的优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应当对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这应该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努力方向与奋斗目标。

亚洲乃至全世界正在面对中国的崛起而做出战略与政策上的调整,中国也必须为她在世界的新角色做出调整,并承担起一个崛起大国应有的世界责任。G20峰会在中国的成功举办及其在一系列全球议题上“中国方案”的提出,表明中国正在以她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第二经济体的地位在重塑世界经济格局、克服全球经济危机、推进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大国作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与实施,正在牵动着全球经济与政治格局的变革走向。然而,中国的文化产业还沉湎于市场化导向下的资本运作的激情之中,还没有融入国家战略需求与国际战略需求深刻的转变之中。虽然,在关于“一带一路的战略愿景”中也有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构想,也提出了“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带”的概念,但是,如何把这些“愿景”与构想真正加以实施,却还是只听雷声响,不见雨下来。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的市场化导向所形成的资本陷阱,正在构成前所未有的文化体制改革与中国文化发展的风险。一旦资本在文化产业领域里集体性退潮,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将陷入危机之中。资本的巨大诱惑将剥夺文化产业对文化内容应有的贡献能力与贡献责任。

8.“权力转移”是当今国际政治变迁的特征与主题,这是一个关于世界领导权的命题,正引发国际社会关于“修昔底德陷阱”的大讨论,并由此而引发了关于崛起大国与守成大国爆发冲突的全球性担心。中国与美国是全部话语和议题的核心。各种政治力量都在为寻求如何才能克服与摆脱“修昔底德陷阱”进行各种可能性分析。然而,在所有这些分析中,唯独未见关于中国崛起中的文化分析,即没有“中国文化崛起”的分析,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关于文化领域里崛起大国与守成大国之间的“修昔底德陷阱”的分析与讨论。这其中表现出西方大国的文化自信:中国的文化崛起还没有发展到足够威胁和挑战西方文化霸权的地步,以及当下世界对这一态势的认可。这是“撒切尔命题”的另一种表现。大国权力向中国转移,正在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并实际引起了传统政治大国的恐惧和担忧。但是,这种大国“权力转移”,尚未在文化产业领域里表现出明显的战略迹象。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要高度警觉“权力转移”的文化不匹配、不均衡、不协调、不相称的现象,如果不能有效地改变这种不相适应的状况,从长远的战略发展来看,很可能导致和造成对“权力转移”中国战略进程的严重拖累。如何使中国文化产业与“权力转移”的中国进程相适应,已经成为在思考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时不得不面临的突出问题。

“文化权力转移”是一个远比国际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转移”更为复杂、深刻和长远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发展阶段上往往表现为文化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经济大国地位的获得,并不意味着同时获得文化上的大国地位。相较于经济目标的实现而言,文化大国目标的实现要更为艰难。如果说,经济目标的实现要遭遇到贸易壁垒和“修昔底德陷阱”困境,那么,文化目标的实现则要遭遇“文明冲突”和意识形态的遏制。这就是今天中国文化发展并没有随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确立而同时获得在文化上的“第二小提琴手”的原因。美国文化霸权主义的形成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文化权力是整个西方资本主义文化权力转移的结果,这种转移是和资本主义霸权大国的转移路线相一致的。二战突破了这一转移的格局,第一次把世界秩序和规则的重建与文化结合了起来,从而使得美国不仅获得了在世界事务中的领导权,而且通过对战后欧洲实施“马歇尔计划”以及后来的“WTO建构”获得了在世界文化事务的领导权,尽管美国退出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但是迄今为止,国际文化规则依然是由美国来定义的。尤其重要的是,美国的这种文化权力的拥有是与它的“好莱坞实现方式”分不开的。没有好莱坞,就没有美国在世界文化事务中的领导力。美国通过好莱坞打开了世界文化权力的大门,并且借助好莱坞重塑了世界文化贸易规则。虽然它也遭遇到了法国“文化例外”的顽强抵抗,但是美国的“美国例外”则具有比法国更为强大的文化定制权和定义权。好莱坞是迄今为止全世界最大的文化产业体系,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够摆脱它的“制市场能力”,中国也概莫能外。美国的世界“文化霸权”正是建立在“好莱坞体系”之上的。相较于美国的好莱坞而言,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婴儿期”。倘若在中国文化产业成长的“婴儿期”就没能有充足的“母乳喂养”,由“洋奶粉”喂大的文化产业不可能有中国的精神、灵魂与体魄。当然也就没有中国在实现世界“权力转移”中的文化地位。若是那样,中国所拥有的仍将是一种“不完全权力”,一种不完全的“中国梦”,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就仍将是一项继续行走和艰难跋涉的“长征”,面对的和遭遇的就还将是文化上不断的“围追堵截”。实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权力转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能不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选择。

变革的十字路口同时也是机遇的十字路口。中国文化产业的演化、创新与变革正处在这个十字路口。

注释

①尤芬、胡惠林:《技术长波理论与文化产业成长规律》,《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

③卓新平:《信仰不可相混,却必须对话沟通》,《东方早报》2012年2月23日。

④参见(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的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 邓宏炎

On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Hu Huilin1,2

(1.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of Cultural Industries,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2.Cultural Industry Innovation & Development Academe,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30)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has generated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meanwhile it’s also confronted with new difficulties and challenges. Two major traps of “Middle Income” and “Thucydides” constitute the strategic contradiction of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evolution and innovation, it is required to promote the “Third Reform” of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realize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means and content as well as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 the new strategic objectives for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at the crossroads of change include getting across the “Middle Income Trap” orderly and avoiding the “Thucydides Trap” in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the population law of land space in China.

Chinese cultural industry; Middle Income Trap; Thucydides Trap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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