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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治理体制的历史演变、现实问题与改革动力探析

2016-12-06王有升

关键词:体制政府改革

王有升

(青岛大学 师范学院, 山东 青岛 266071)



中国教育治理体制的历史演变、现实问题与改革动力探析

王有升

(青岛大学 师范学院, 山东 青岛 266071)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治理经历了从“计划管理”到“责任分担”再到“技术治理”的变化。当前,政府的“超强控制”依然是中国教育治理体制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政府机构庞大、教育事务的多头管理与行政低效、由利益部门化导致的教育权力“名放实收”、学校办学自主权以及社会参与教育的缺失。中国教育治理体制改革的动力往往来自于中央-地方的互动关系,地方的制度创新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从集权式“技术治理”到参与式地方民主治理是我国教育治理体制改革的应然方向。

教育治理体制; 技术治理; 地方制度创新

教育治理方式与体制的变革是当前我国宏观领域教育改革所面临问题的核心。为此,需要从教育治理的视角重新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治理的变革脉络,分析当今教育治理在体制层面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并从中央-地方的互动关系探寻教育治理体制变革的动力之源。

一、从“计划管理”到“责任分担”到“技术治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治理方式及体制的确立与变革

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渐形成了一种整体主义的社会,国家控制、管理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所有方面,社会和私人的空间基本不复存在。在教育领域,经过20世纪50年代初对旧教育的接管、改造后,所有各级各类教育均由国家举办,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的民间办学的传统至此中断,曾经十分活跃、数量众多的民间教育机构、教育组织基本取消,民间教育空间不复存在。社会化、多样化的教育格局被大一统的、高度集权的国家教育体制所取代。以大量培养各类专门人才,迅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为目标,新中国按照苏联模式重建教育制度。“一边倒”、“以俄为师”的制度建设,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建成了一个适用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管理体制。①

但是,高度集权制度往往会限制基层社会的活力,并且未必能保证权力运行的切实有效,反而会滋生官僚主义。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对这样一种官僚化、专门化、制度化的苏联管理模式充满反感,强调要走自己的路。1958年的教育革命带来了教育管理体制的剧烈改变,除了强调政治挂帅,着力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外,中央决定下放教育事业管理权力,改变以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等由地方管理,号召“全党办学”、“全民办学”。这场较大规模的由中央向地方的放权过程,其目的是克服中央官僚体制,赋予地方更大的活力与自主空间。然而,由于这些改革主要是基于领袖的个人意志,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并且与持续的政治斗争及革命的意识形态相裹挟,与之相伴随的往往是社会持续的动荡。整个教育行政体制也始终处于起伏跌宕之中。而十年文革几乎将这样一种制度体系彻底摧毁。

文革结束后,教育事业的计划管理体制全面恢复,在短时期内带来了秩序和效率,整个社会“人心向学”,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但随着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计划管理体制的弊端又一次逐渐显露出来。

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拉开了全面改革教育体制的序幕,核心旨在解决两个方面的体制问题,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强调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在中央与地方对于发展教育事业的职能划分上,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提出“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除大政方针和宏观政策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力都交给地方”。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方面,《决定》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随着改革的推进,中央与地方在发展教育事业的职能划分逐步明确与完善,但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问题却在此后的很多年里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中央向地方的教育放权,一方面是为了调动地方发展教育事业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央财政的吃紧,不可能负担得了全国的教育事业发展费用。随着新教育秩序的建立,教育行政效率和学校管理效率大大提高,地方办学和学校办学的自主性与积极性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总量得到大大扩充,“普九”工作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仍进展很快。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如地方各级政府义务教育权限问题、学校乱收费问题、农民教育费负担过重问题,以及因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带来的区域间教育发展严重不均衡问题等。

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1994年颁布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至2001年,国务院在《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此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逐步撤销了乡级以下政府机构的义务教育管理权限和财政责任。由此,“责任分担”的教育治理体制基本完善。

曾主管全国基础教育十余年的前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曾这样谈到中国义务教育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发展所面临的艰难:“就是没钱,财政没钱。我国财政在很长时期内是企业投资的主体,财政作为社会公用事业投资主体的角色长期未能到位。”“重要的是财政体制。我们的财政体制一直不是公共财政体制,政府是投资主体而不是公共财政主体。因此,地方政府就要把钱用在能生钱的地方,这种进程是没完没了的,所以一直也‘腾’不出资金给教育,当时的口头禅是‘一工交,二财贸,马马虎虎抓文教’,直到2000年才开始了建设公共财政的话题。”②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整体提升以及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税制改革的实施,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财力日益雄厚。中国政府逐渐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有钱”的政府,中央及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拥有较为雄厚的财力,但真正合理有效的教育财政体制却尚未真正形成。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吁求日趋强烈,社会对于政府在教育事业中的职能定位有了更高的期待。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任务中强调“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政府教育责任缺位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得到解决,政府不再“以政策代投入”,不再推卸自身的教育投入责任,不再把自身的责任推向学校、社会和市场。③

就整体社会治理方式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从“总体性支配”到“技术治理”的转变。④自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致力于将经营性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以公共服务为本的治理体系,并将法制化、规范化、技术化和标准化作为行政建设和监督的核心议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着重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重在体制机制方面的突破,治理能力现代化则重在治理技术方面的创新。就教育改革与发展来说,走向“技术治理”是必然选择,这体现为,项目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广泛采用,评估活动的广泛开展,绩效考核与问责制度的深入推进。但由于政府的行政范围过大,职能范围过宽,技术治理进而派生出更大规模的行政机构及其经营场域,这也就使作为基层社会单位的学校处于政府的重重控制之下,当今中国的教育治理体制依然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二、当今中国教育治理体制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政府超强控制与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缺失

在学校教育的日常现实中,政府部门对于学校的超强控制,学校教育的过度行政化,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瓶颈。“政府部门常常将教育改革的设计者、指导者、管理者、监督者、调控者及评价者等多种角色集于一身,导致学校难以真正成为教育改革的主体,不受限制的权力是政府部门得以对学校超强控制的主要原因。”⑤

诚如有学者对此所做分析,“教育体制改革自1985年以来不断推进,确实有很大的进展,特别是明晰了中央和地方权责,但并没有彻底改变行政独大的局面。公办学校办学基本听命于政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绝大部分附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评价活动都是政府自己进行或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这样政府既是办学的主体,又是管理的主体,还是评价的主体,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是解说员。这种现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自说自话,缺乏公信力,缺乏说服力,缺乏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难以问责和及时改进,长此以往就陷入僵化固化的泥潭,教育发展失去动力和活力。”⑥一方面,因为中国之大,人口之多,教育之复杂,非强有力的政府难以维持运转和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过于强大的缺乏有效约束的政府也使教育陷入僵化固化的泥潭,并且现有体制会呈现出不断自我强化的趋势。

对于这样一种状况,基层学校及地方教育管理者的感受会更为强烈,“从1985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一直在试图突破教育的计划经济色彩,还教育的本来面目,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却依然是管得过死、学校活力不足、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基本没有形成。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再次发力,提出要重点突破的也是‘促进管办评分离’……应该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的主体是企业,教育的主体是学校,办学是学校的事情,但是长期以来,学校需要的教师要由人事部门招聘,教师工资要由财政部门发放,教师职称评聘,也要由主管部门来管,学校成了局外人。更有甚者,一些地区连各个学校的学习进度也要按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来进行,长期以来,大一统的管理体制让校长无法施展抱负,学校千校一面,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个性化培养无从谈起,这也是长期以来教育备受指责的根本症结所在。”⑦

(二)政府机构庞大、利益部门化与教育权力的“名放实收”

由于利益部门化严重,政府机构臃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愈演愈烈,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工作成为在中国社会中令人趋之若鹜的职业,行政机构日益臃肿。就连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自身也都感受到问题的严重性,有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退休下来的老领导在接受访谈时这样说,“就管理体制来说,学校没什么权力,什么事都得请示。政府机构太大,现在××市教育局行政编制过百,加上事业编已超过三百人,处室几十个,每个处室为了有政绩都要安排学校做事,学校只能疲于应付。我们是大政府。前些年,我曾到台湾考察,高雄市在台湾属第二大城市,但他们的教育局却只有三十几人,让我们感到惊讶,他们教育局的职责很明确,三方面,一是审核预算与决算,二是进行教育评估,三是任命校长。”⑧

有基层学校的校长这样描述学校办学的处境,“学校所受到的行政干预太多,诸多检查如洪水般涌至学校,学校一项重要的工作便是迎检,自主发展的空间少之又少。校长的权限不大,尤其是在诸多‘条杠’中充分发挥其课程领导力,实在需要有在夹缝中生存的能力……行政干预过多消磨了校长改革的魄力。”⑨

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尤其是在各级机关“利益部门化”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势必会面临重重阻力,甚至会出现在一些利益攸关的方面有进一步权力收拢的趋势,致使国家的“顶层设计”难以被有效地贯彻实施,甚至在某些方面仅停留于政策文本与言辞之中,而很少付诸落实。在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近年来各级政策文本中对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强调,但事实上却是学校办学的自主空间越来越小,在涉及办学自主权的一些关键权力,如人、财、物等基本方面,近年来被日益集中到更上一级政府手中。如随着人事制度的改革,教师的招聘及职称评定已不在基层学校,甚至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而由人事部门统管,或者被收归更高级别行政部门手中,校长的考核与任命也往往由组织部门统管;随着财务审计制度的加强,尽管近年来的教育经费日益增多,但学校对经费的自主控制权却日渐减少,需要经过一级级政府的审批。即便是在一些涉及教育教学的专业事务方面,学校所受到的各种限制与制约并未真正减少,行政权力对学校事务的干预仍有增无减。学校仍然是各相关权力部门争相延伸其现实影响力的一个场所。体制内自上而下变革的难度由此可见一斑,在很多情况下,除非借助一些强有力领导人的个人影响力,一些政策才可能得到有效推进,但这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有分析者指出,“改革者在切割自身利益方面,难以下决心、出狠手,多放事权,少放人事财物权,多放虚权,少放实权。这种状况导致了政府管理‘不放权不行,放权也不行’的尴尬局面,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⑩

(三)教育事务的多头管理与行政低效

我国教育行政权力配置存在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管理权限相互交叉、边界模糊的现象,一些原本由教育行政部门掌握的权限却分散在其他政府部门。中小学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审以及教师培训在很多地方往往由人事部门直接负责,教育行政部门反而缺乏应有的权力,导致教育部门的人权与事权的分割。大中小学校长及地方教育行政领导的任命与管理往往由组织部门负责,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之间的职能边界模糊,导致教育领导队伍建设专业化存在严重问题,在教育领域中“外行领导内行”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在教育财政权力配置方面,财政、发展改革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边界不清、多头管理,导致无法直接监管和考核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全能型政府与社会力量参与缺失

在既往的治理体制架构中,所突显的是一种全能型政府的运作逻辑,政府几乎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社会力量的作用空间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或者被纳入到政府的运行架构之中,或者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与完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释放出了越来越大的社会自主空间,社会力量日益崛起,社会力量成为政府、市场之外能发挥重要影响力的“第三种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全能型政府日益显得捉襟见肘,“大政府、小社会”的体制架构已很难适应时代的要求,主要依靠政府及市场的力量在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方面所可能面临的问题已日益显露,其后果很可能是特权、金钱对社会公共事业的绑架,当今我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已清楚地表明这一点。在全球化进程日渐加快的今天,“小政府、大社会”已经成为世界多数国家政治改革的主流趋势。

此外,家长群体作为学校教育最为密切的利益相关者同样是影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潜在的重要社会力量。在既有的体制架构之下,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往往受到很大制约,择校受到严格的限制,家长参与学校治理尚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

在当前,相对独立的教育专业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尚待充分发育与转型。绝大多数教育专业服务机构都直接附属或依附于政府教育行政机构,真正作为第三方的教育专业服务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尚受到多重体制制约。作为教育行业协会的教师工会在当前情况下只是作为行政的附属组织,难以发挥独立专业协会的作用。

三、中国教育治理体制的变革动力

从“统治、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正在经历着的政治体制方面的一次深层变革。“治理”与“统治(或管理)”的不同在于,后者是通过政府的科层制架构运作的,是趋向于自我封闭的,而“治理”则是向各种社会力量开放的,与此相适应的是一种更为扁平化的网状的权力运行方式。当今我国对社会治理的重视以及实现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目标的确立,正体现出这样一种即将在中国发生的深刻变革。

(一)自上而下的变革动力与“国家能力”困境

这不能不说是对于体制层面教育改革愿景的非常理想化的表述,与制约教育改革的体制现实恰恰形成强烈的反差。而对于究竟应如何达成此改革的愿景,尚缺乏较为清晰可行的路线图。自上而下的改革动议尽管具有非常美好的改革诉求,尽管中央政府具有较为强大的动员能力,但却往往难以真正突破既有体制的藩篱。

(二)来自地方的变革动力与现实制约

对于当今教育治理体制层面的变革,同样需要从地方层面的制度创新中寻求突破。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紧贴社会变革的具体现实,能够敏锐把握各种发育中的社会力量,直面较为复杂的具体矛盾与问题,当被赋予更大的自主空间,便会成为基层治理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尤其是在中国经济与社会改革的前沿地区,已涌现出一些推进教育治理体制改革的开创性举措与探索。在这方面,广东佛山顺德区的“简政放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改革”可谓是一种典型。

顺德的教育治理体制改革与区域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其教育行政机构的精简与理顺是教育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一环,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所在,否则利益部门化难以打破,原有体制架构的惯性也难以有效克服。这样一种改革也为在政府主导下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治理提供了一种范例,尽管各种社会力量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发挥作用将主要取决于政府所让渡出的可能空间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发育的成熟程度,但这毕竟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中国体制改革的动力除了来自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之外,更需要这种基于地方实际的大胆革新与突破。近年来,类似的改革案例在全国各地纷纷涌现。在这种地方本土创新基础上的相互学习与借鉴将改革逐步扩大,不断扩展体制改革的增量空间,逐渐冲破既有体制的束缚,并真正推动自下而上的体制变革。这是在国家对于治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之下,最重要的变革动力来源。

广东顺德的教育治理体制改革代表着中国教育治理体制改革的一种方向,但这样一种改革探索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来说,似乎尚难以实现。顺德地处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方政府具有较为雄厚的财政实力,民间社会力量活跃,僵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已严重制约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区域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受到上级的鼓励与认可,来自上级的放权或默认使改革具有更大的自主改革空间。在这种内外条件兼备的情况下,教育治理体制改革才得以大张旗鼓地展开。就中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教育治理体制改革而言,更离不开上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主动放权与赋权。

四、从集权式“技术治理”到参与式地方民主治理:我国教育治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探索

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各种治理技术已被广泛采用于我国的教育治理之中,如项目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广泛采用,绩效考核制度在人事管理中的普遍实施,审计制度在财务管理中的强化,考试权力的日渐集中,量化评价制度的普遍实施等。借助于先进的技术手段使集权化的管理更为便捷,这也进一步加强了集权式的科层化官僚体制,其弊端也在更大程度上暴露出来,基层的自主空间越来越小,整个庞大的管理体制日益异化,使基层社会与地方丧失应有的活力。在这种情况下,激发地方改革的主动性扩大地方自主空间更成为当务之急,而推进地方的参与式民主治理则是关键。

(一)厉行机构改革,推进教育行政简政放权,赋予地方(以县为单位)更大的自主改革权

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力之源来自于地方基于自身实际情况的制度创新,而地方的参与式民主治理是确保活力永不枯竭的根本保障。以县为基本行政单位的地方是中国社会治理最重要的一级统筹主体,理应被赋予并确保基本的自主改革权力。对以县为主的教育行政机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合并或撤销职能相互交叉重合的教育行政部门,减少行政官员职位,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加强教育治理整合,赋予教育行政部门更大的统筹整合能力,将教育行政权力适当集中于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将教育人事权力还给教育行政部门,包括教师招聘、专业职称晋级以及相关教师专业发展事务,人事部门只负责审核编制;其次,将学校干部的任命与管理还给教育部门,组织部门不再负责;其三,赋予教育部门更大的财务自主权,财政部门只负责预算的审核、拨款及对经费使用效益的监管。此外,还需要遏止当前教育权力层层上收的趋势,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拥有真正的自主决定权力。当然,教育行政机构的精简需要政府职能体系的整体变革与调整,现有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机构的设置往往与上级及外部相关职能部门相对应,单纯教育行政机构自身的精简与调整往往会面临许多现实问题与压力,由此需要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协调、变革与支持。

(二)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契机,推进基层学校专业自主

赋予并尊重基层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更大的课程与教学方面的自主决定权,对教育经费更大的自主支配权,对人员聘用的更大自主决定权等。使学校成为真正的办学主体,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作为办学资源的垄断性提供者及事无巨细的管理者转变为学校自主办学的保障者,严格控制乃至取消政府部门专断性资源配置方式(这种专断性资源配置方式使学校对上级唯命是从并要千方百计搞好关系以获取资源),而改为依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控制对学校事务的日常干预。要重新设立基层学校的权力运行体系,将学校建成真正的基层民主机构。真正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使教代会成为真正的议事、决策与监督机构,完善学校决策、执行及监督的基本程序与规范,并确保代表的民意基础及其对民意的真正代表性。建立并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让学生参与到针对自身事务的决策中来,培养学生的民主参与意识。建立并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吸收家长参与到学校决策过程,有效利用家长中的潜在教育资源,形成家校互动的良性机制。积极吸纳当地社区及外部社会支持力量参与学校事务协商与决策,鼓励学校与各种专业机构、企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凝聚促进学校发展的积极力量。学校领导的任命必须经过全校教师的民主投票选举,并接受民主监督,以确保学校领导真正为本校师生负责,而非仅仅为上级领导负责。

(三)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治理

适时改变政府部门集权管理教育的局面,向民间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利益相关群体尤其是家长群体适当分解教育行政权力,充分调动其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充分鼓励、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提倡并保护学校教育多元发展的态势,鼓励新教育理念引领下新型学校的建立与发展,让民间所蕴藏的教育情怀充分得以施展与释放。充分调动相关利益群体,尤其是家长群体对教育事业的积极参与,制定政策确保家长对学校教育事务的积极参与,扩大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选择权利,以此激发学校教育改革的更大活力。

注释

①杨东平:《艰难的日出——中国现代教育的20世纪》,上海:文汇出版社,2003年,第122页。

②马昌博等:《义务教育,这20年为何这么难?——对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南方周末》,2006年10月12日,第A3版。

③褚宏启:《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30年简评》,《中小学管理》2008年第11期。

④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⑤吴康宁:《政府部门超强控制:制约教育改革深入推进的一个要害性问题》,《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⑥⑩《中国教育报》记者对曾天山的访谈,参见俞水、易鑫:《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教育报》,2013年12月5日。

⑧研究者对某市教育局一老领导(已退休)的访谈记录。

⑨研究者对某城市小学校长的访谈记录。

责任编辑 曾新

Analysis on Education Governance System in China:Evolution Orbit,Practical Dilemmas and Reform Motivation

Wang Yousheng

(Teachers College, Qingdao University, Qingdao 266071)

From “planned management” to “burden sharing” and then to “technological governance”,the education governance system in China has changed a lot since 1949. At present,the super-power of government is still the main problem facing Chinese education governance system. Huge government size,multi-head in educational affairs,low efficiency of administration,pseudo-devolution of educational power caused by departmental benefit,and lack of school autonomy and social involvement and so on,are the typical characteristics of present Chinese education governance. The reform motivation for education governance in China usually comes from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and the local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should play very important role. The change from centralized technological governance to participatory local democratic governance should be the new direction for the reform of Chinese education governance system.

education governance system; technological governance; local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2016-07-16

教育部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研究”(12JZD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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