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疾病分类第10次修订本本地化研究的思考
2016-03-08吕传禄曹洪欣
吕传禄,王 侠,曹洪欣
·综述与讲座·
国际疾病分类第10次修订本本地化研究的思考
吕传禄,王侠,曹洪欣
[关键词]国际疾病分类;ICD-10;本地化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ICD),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共同使用的疾病分类方法,是国际卫生信息的标准分类。它由世界卫生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出版,用于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编码[1]。目前,全世界普遍采用的疾病分类标准为第10次修订本,即ICD-10。ICD系统在国内的实施始于1990年3月20日卫生部卫医司字(90)第15号文件《关于医院使用统一的病案首页的通知》,正式提出病案首页要求使用ICD-9中的国际疾病统一编码,1993年开始在国内临床领域推广实施,2001年等效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ICD-10[2]。但是,由于ICD系列应用规则较为复杂,其分类命名粒度较粗,且国内存在大量地方性疾病在ICD-10编码中无法匹配,因此不同地区在应用时分别进行了本地化改造,同时也造成了各地区的编码不统一、编码质量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1ICD-10本地化研究现状
1.1ICD-10国际研究现状国际疾病分类主要为宏观的流行病学、疾病统计、死因统计和国际交流比较服务,其分类不需要太细,编码数量不需要太多。超出上述应用范围,例如应用于医学临床、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等,则需要更能反映学科问题的细化分类,直接采用国际疾病分类难于满足这些工作需要。因此,出于不同的应用目的或为了突破系统的功能限制,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应用国际疾病分类标准时,均采用了本地化的方法。许多国家在WHO ICD系统基础上,根据国情和实际工作需要修改制定了细化的分类标准,适当进行增补、删除和扩展,并将之定为临床修订版或国家版本。例如美国采用ICD-10CM[3],加拿大采用ICD-10CA,澳大利亚采用ICD-10AM等。
1.2ICD-10国内研究现状对国内有关国际疾病分类的文献统计发现,针对国际疾病分类的研究以北京、广东、上海居多,论文研究涉及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有关国际疾病分类的应用(包括:体会、教学培训、手册、注意问题等);第二方面,利用国际疾病分类对某一疾病或医疗现象进行统计分析;第三方面,针对某一疾病或某一治疗方式进行编码的探讨,如ICD常见错误和疑难编码的解析等。而对于国际疾病分类ICD-10本地化的研究很少。
我国自2001年接受ICD-10为部颁标准和国家推荐性标准,同年,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编辑出版了《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指导手册》,将疾病分类编码扩展到了细目,并且与部分疾病名称建立了编码对应关系。为进一步提高编码质量,拓展疾病分类的应用,满足不断增加的应用需求,国内各省市卫生部门及相关机构,均开始探索能够满足本地区或本机构需求的编码系统。目前比较成熟并已在区域内广泛应用的是“ICD-10北京临床版”,由“北京大学DRGs组课题组”与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联合开发。北京市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分别自2007年4月和10月将ICD-10北京临床版应用于出院患者的疾病诊断编码,目的是为了规范北京地区医院疾病分类编码工作,并匹配北京DRGs分组模型,确保疾病分类编码数据质量符合北京DRGs分组工作要求[4]。
2国际疾病分类ICD-10本地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地域大国,广阔的面积和大量的人口基数衍生了较多的地方性疾病和特殊性疾病[5]。因此,在缺乏全国通用且适用的ICD版本的情况下,各地均自行结合本地疾病谱和地方疾病特征进行ICD本地化。而疾病的统计信息,若没有正确定义疾病诊断及治疗则得不到世界医疗界的认可,也就得不到WHO对我国的支持和帮助。而且,国际疾病分类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了医疗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1实际疾病分类标准与国际疾病分类编码存在差异如有文献报道过鼻咽癌国内外病理分类标准中的某些类型在国际疾病分类中无相应的形态学编码,非角化型、未角化分化型和未角化混合型在编码中无具体区分,只能统一编码为M-8000/3,而角化非角化鳞癌在鳞状细胞肿瘤的形态学中也无相应的编码,说明国际疾病分类与鼻咽癌病理诊断标准之间存在一定脱节。这种情况并非孤立存在,对医务工作者及医院ICD-10工作者造成了困扰。
2.2各行其是,无法保证数据质量随着医学科学发展、疾病诊疗水平提高以及新病种增加和医院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现有疾病编码已不能满足医院的需求。其主要原因为标准编码内容和含量有限,不能涵盖所有病种,特别是地方病种、新发现病种和医学进展带来的病种细化。对这些ICD-10上没有的疾病诊断,只能由各医院碰到这类情况后在ICD-10编码规则下进行扩充。由于这项工作是在院级水平各自进行,各医院编码人员对疾病诊断理解参差不齐,不但编码的准确性不能保证,编码混乱现象更是不可避免,不利于各医院间数据的共享与深度利用。
2.3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规范区域内编码扩展编码过细或过粗、过多使用亚目、疾病名称不规范、同病多名、同名多码、同码多病的情况广泛存在,严重影响了各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和管理。各地区开始有意识地开展地区内国际疾病分类扩展码规范化工作。如广东省建立了一个地方性扩展编码规范,通过地方规范控制区域内编码混乱现象[6]。这种地区性规范对实现全国范围内编码标准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与借鉴意义。
3国际疾病分类ICD-10本地化的构想
3.1统一疾病和手术名称统一字典库,对疾病名称按国家和高校教材进行核对,罕见病、不明原因疾病新发现病因者、地方性疾病和创新手术样式等及时收录和更新。同时,因全球一体化进程加速,人员流动较快,对国外新发现的流行性疾病或新的亚型应及时关注。
3.2统一细目编制规则编码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于细目编制上的混乱,各医院对“ICD-10北京临床版”中不包含的疾病按照各自理解和自身情况自行设计细目。对于这一情况,应制订相对统一完善的细目规则,并建立健全细目管理机构,及时统一编制细目。
3.3兼顾与临床路径和DRGs开展的兼容性DRGs是有效控制医疗费的过度增长的一种方法,北京地区已经首先开展DRGs预付费方面的探讨,而标准统一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ICD分类与编码是其实施的基础[7]。应用DRGs和临床路径,要求ICD编码更加细化,以准确反映和区分患者病情。从DRGs的分组模型可以清楚看出这种需求。据此,也需要开发能够满足要求的基于ICD基础标准且统一的本地化ICD版本。
[参考文献]
[1]许文,陶廷萍. 国际疾病分类(ICD-10)及其编码实践[J]. 中国卫生统计, 2003, 20(5):290-291. DOI:10.3969/j.issn.1002-3674.2003.05.012.
[2]王平根. ICD-10推广与医院统计改革[A]. 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全国第11次病案管理学术会议论文集[C].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2002:3.
[3]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Tenth Revision, Clinical Modification (ICD-10-CM)[OL]. http://www.cdc.gov/nchs/icd/ICD10cm.htm.2015.10.29.
[4]黄锋,陈剑铭,郭默宁,等. ICD-10北京临床版的设计与实现[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11, 27(11):835-838.
[5]乐婉贞. 浅谈如何提高ICD-10分类的准确性[J]. 实用医技杂志, 2003, 10(10):1169-1170.
[6]洪嘉铭,赵淑媛,莫灶英,等. 《广东省医院国际疾病分类扩展码规范字典库》研制报告[J]. 中国数字医学, 2007, 2(6):37-38. DOI:10.3969/j.issn.1673-7571.2007.06.020.
[7]秦安京. 疾病分类编码准确是诊断相关分组(DRGs)的保障[J]. 中国病案, 2007, 8(7):10-11.
(本文编辑:王映红)
(收稿日期:2016-03-01)
[中图分类号]R192
[文献标识码]B[DOI]10.3969/j.issn.1009-0754.2016.02.032
[通信作者]曹洪欣,电子信箱:chx_chx@smmu.edu.cn
[作者单位]200433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吕传禄、王侠、曹洪欣);海军医学研究所(吕传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