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行为的道德合法性来源
2016-03-08穆艳杰张子玉
穆艳杰,张子玉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论经济行为的道德合法性来源
穆艳杰,张子玉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经济行为是人类为追求幸福而进行的利益活动,其道德合法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经历了古希腊时代把经济行为视作非道德性、中世纪把经济行为径直贬低为非法性的活动,经过启蒙时代把经济行为与道德相分离的过渡之后,直到现代社会认为,经济行为与道德活动是相一致的。由此,经济行为最终获得了其道德合法性根据。
[关键词]经济行为;道德;合法性
经济行为因追求利益和幸福,而获得感觉与心理的快乐,这种自然需求因为不能表达人类的形而上学的美德与崇高而被视为非道德活动,甚至被中世纪排斥为恶或者恶的渊薮。但是,创造人的上帝,人的自然属性也是上帝所创造的,所以,追求幸福,即感觉与心理的快乐同样也是合乎道德的,它与美德、崇高追求并不相悖逆。启蒙运动正是以这种视角来理解经济行为与道德必须相分离的关系的。
在批判传统意义上的形而上学道德,即规范性道德观之后,理论家们认为,幸福追求才是真实的和普遍的,并且,高贵的人不会因为身份的高贵而幸福——崇高追求是个体的内在需求,不能成为外在的社会规范的来源。
与此相反,追求幸福的经济行为建立在“个人的自由至少不能损害他人自由”基础上的描述性道德,形成了现代社会关系的根源。
一、经济行为的非道德性
在古希腊社会里,理论家们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能实现人的理性本性——美德(virtue)。只有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政治社会中,人的行为价值,即德性才能实现出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1]6人必须在社会关系中展开自己的能力,特别是政治关系,是实现人本性即道德的唯一途径。另一方面,在政治实践中,古希腊人对政治的热忱纯粹出于对城邦的义务、合乎道德要求。在城邦政治生活中,除了希腊化时代末期之外,各级官僚从事政治活动没有任何报酬,他们也没有从政治生活中获取报酬的愿望。可以说,政治活动对于古希腊人来说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德性。所以,他们对城邦政治的态度,以康德的动机论道德观来说那就是“出于责任”的动机,而不是为了“合乎责任”的效果[2]39-42。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经济行为分为三种:家政管理、零售贸易和高利贷。首先,家政管理是满足人们日常生存需要的自然活动,使用的是物品的自然用途,具有合理性,但是,那也只是非道德的自然活动。其次,零售贸易,它是为获益而进行的买卖交易行为,在买卖中,其目的超越了物品的自然用途。第三,高利贷“它是用金钱本身来牟取暴利,不是通过金钱的自然目的来获利。因为金钱本来是用来交换的,而不是用来增加利息。”[1]24因此,它是一种罪恶的行为。作为生存活动,它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被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们理解为“致富活动”。
根据近代政治哲学家、历史学家阿克顿说法,古希腊时代的官僚是“因为政治而生活”的政治家,而不是“因为政治而生存”的政客。在古希腊政治家身上所体现的政治精神就是其道德精神,反之亦然。城邦政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使得“遵从它的人们能够有最善良的行为和最快乐的生活。”“既然个别的人与城邦共同体所追求的是同一目的,那么最优秀的个人和最优秀的政体必然也具有同一目标。”[1]233、262
在中世纪,尤其是早期教父哲学时代,基督教宣扬财富和对财富的私人占有是不道德的。教父们认为,财产是上帝所创造的物品或上帝的赠予物,人最多只是模仿上帝、利用上帝创造物,即大自然制作物品,因此个人不能对物品拥有绝对所有权。财富,我们应当尽可能避免拥有,如果不能避免,那么我们也应当把它视为外在之物——不能炫耀和崇拜。上帝所赐予的大自然即人类的财富,我们应当超越政治、超越地域像兄弟姐妹一样地共同分享。我们所拥有的财富是建立在他人亏损基础上——“我”之所得必然导致他人之所失。富人只有不怀任何目的、不计如何回报地将财产分给穷人才能免于罪过。慈善行为不是赠予者美德义举的行为而是“应当为之”的权利,穷人通过富人的慈善所得到的财产就是他们自己本应得到的东西。
二、经济行为与道德相分离
基督教的平等观所透射的是动机论的道德观,无论我们是赞成或是反对,平等意识经过宗教浸润,已经植根于人类正义要求之中。另一方面,随着中世纪大学的建立,科学知识被世俗社会所掌握。科学的重要特点就是理性逻辑,具有重复性和可控制性,它不因掌握者的身份所决定,在一定意义上,它也强化了世俗社会中的权利平等意识*直到18世纪的欧洲才发现自由是独立的,它优先于平等。也就是说只有人是自由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是平等的。。
马基亚维利作为第一个将政治与道德进行分离的思想家,极力鼓吹世俗政权应当独立于教会,他坚定地强调政治应当独立于道德而变成专门的统治技术。在《君主论》中,他说道,“君主使人爱戴不如使人畏惧,因为爱戴是由各种义务之链条来维持。人类是自私的,一到合于他们打算的时候,这链条可以随时断坏,但恐惧由于害怕惩罚而存在,永无一失。”[3]43当政治摆脱道德的束缚之后,作为统治社会的艺术,它就应当与道德没有必然的联系。君主在从事政治活动时,必须摒弃对任何道德观念,不为任何道德观念而背书。通过这种政治与道德相互独立的思想革命,西方社会逐步确立并认可道德与政治相分离的观念。
解决政治与道德相互分立的关系,为经济行为独立于政治和道德提供了思想基础和世俗观念的共识,这也是确立经济行为独立于道德和我们要论证经济行为的道德合法性的重要步骤。这里我们稍做说明,英国是一个具有不可知论和经验论传统的国家。这可能与它们历史上各联邦之间彼此相互妥协,而不是进行“你死我活”的战争传统有关。无论如何,英国是学术史上最先论证经济与道德相分离、经济与政治相分离的思想的国家,并随着英国的强大而将其思想推向全欧洲。
启蒙思想家洛克把社会诸要素分为三类:宗教、政治和世俗。宗教掌握道德,政治追求公正,世俗安于幸福。他分别论述道,“真正的宗教,它并不是为了制定浮华的仪式,也不是为了攫取教会的管辖权或行使强制力,而是为了依据德性和虔诚的准则。”与此相异,政治追求公正,“官长的职责是:公正无私地行使平等的法律,总体上保护所有的人并具体地保护每一个公民属于今生的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并以他的全体臣民的力量为后盾,去惩罚那些侵犯任何他人权利的人”。世俗社会追求生活幸福,“生命、自由、健康和疾病以及对诸如金钱、土地、房屋、家俱等外在物的占有权。”
洛克进一步认为,宗教、政治和世俗这三者互不交叠、彼此独立、互不干涉。洛克使世俗追求利益的经济行为脱离宗教和政治,变成具有独立性的活动,就像马基亚维里把政治从道德中独立出来一样。经济行为在人类价值系列上也不像古希腊时代处于低下的位置。综合洛克的思想观点,把他对经济行为独立性理解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首先,经济行为没有必要取得宗教与政治的许可,也不需要从宗教和政治的角度理解经济,它是独立行为。其次,经济行为是纯粹个人利益或幸福追求的活动,只要在不干涉他人利益追求的合法范围内,那么,宗教和政治不应干涉和侵犯人们的经济行为。再次,洛克把追求利益的经济行为表述为“无害原则”,即个人经济行为的获益不能使其他人因此而受到损害,否则,获益行为要追索赔偿、受到禁止与惩罚。
启蒙运动时期的经验论认为,只有人的感觉经验或心理具有自然性,对人类而言是惟一真实的,它是上帝赐予给我们人类的。不同的感觉经验是因个体的不同或时间继起的不同而彼此独立的。人类知识是把彼此独立的感觉经验进行逻辑连接而形成的,至于形而上学纯粹直观或逻辑均为人的心理活动所造成,比如,我们所相信的“缘份”就是对无法进行知识解释的爱情所进行的一种心理安慰,因为它根本就是不可知的。这样,我们就没有必要追求知识的客观性——知识并不具备客观品格,只是人们的主观约定。幸福就是人的感觉的愉悦和心理的快乐,它是纯粹的主观感受,不像古希腊时代把它理解为道德的完成。同时,幸福具有个体性,当这种个体性的感觉或心理需要而且必须被满足时,它就成为个人权利的诉求[4]11。我们由此进一步推断,一切市场行为准则或个人利益原则的道德根据就是幸福论或效果论,在知识谱系里属于描述性伦理学,也就是康德所说的自由的消极方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说明。
三、经济行为与道德活动相一致
本文所概括的“经济行为与道德活动相一致”,不是说经济行为与道德活动是两种不同、然而却相互协调的行为。而是说,经济行为本身来源于道德、符合道德的行为。进一步说,经济行为依附于道德,同时在实现经济利益的追求过程中实现道德,这种观念是由现代市场理论奠定起来的[5]166-167。
与洛克划分经济行为与道德活动独立于不同领域而互不干涉的观念不一样,现代市场理论创始人亚当·斯密所表达的是,经济行为是理性服从感觉与心理追求的利益行为,因而它就是自由行为。它建立在人们自愿进入、自愿交易或自愿退出的市场之中。它同时也是人们为了追求幸福、增强幸福而进行的自由契约活动。正是自由契约形成了社会规则。我们可以把市场中经济行为的道德根据总结为:本于自由、立于自由而达于自由。
亚当·斯密从人的心理出发,认为合乎人的自然心理的行为才是“合宜的行为”。相反,压制和扭曲心理的行为就是反常的或者说是不自然的行为,这种行为缺乏正当性。当每一个人做出合宜的行为时,他们可能会相互冲突,那么理性就是用心确定、约定不同个体合宜行为的界限,从而形成社会规则。这样形成的社会规则是适应人们追求幸福的需要而产生的,因而它是正义和自由的规则,这就是它的道德根据。社会对于个人而言就是实现个人合宜行为的工具,它不是人的生活目的。亚当·斯密从根本上否认社会作为实体性的存在:每一个人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便得以保护;每一个人在增进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利益得以保存。趋利避害的自然心理必须促使人们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增进自身的幸福,这种行为必然导致对他人行为的排斥,正是这种个人行为之间的相互拮抗才形成利益追求的相互限制。可见,这种限制是自然形成的,不是社会强加给个人的,而是每一个人在利益追求中自动地生成彼此约束的社会机制。因而以这种方式形成的社会规则不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反倒是对个人自由的真实保护。
亚当·斯密在大学期间就深受不可知论和经验论思想家哈奇森的影响,在此之后,另一位著名的不可知论思想家——休谟成为他工作和生活的亲密朋友*资料来源:R.J. Kilcullen ADAM SMITH: THE MORAL SENTIMENTS Macquarie University,POL264 Modern Political Theory(http://www.mq.edu.au/legalstuff.html)。当然,那只是外在原因,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斯密本人信守经验论和不可知论的观念,它成为斯密市场理论的哲学支柱。斯密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每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会根据自己所处的情势调整或引导自己的判断。如果我们在想像中理解自己在某种情形下会产生什么的心理感受,并做出相应的对策反映,以此理解他人的行为反映,斯密把这种设身处地的想像称为“同情”。同情是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与他人心理感受之间的相互契合与融通的前提,也是我们产生对他人行为积极评价或消极评价的理由。“同情与其说是因为看到对方的激情而产生的,不如说是因为看到激发这种激情的境况而产生的”[6]。“通过别人的感情同我们自己的感情是否一致,来判断它们是否恰当的方式”。至此,我们完成了斯密对社会关系非实体化理解的表述。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只要根据同情的动机进行恰当的判断和做出合宜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是道德的。“没有合宜性就没有美德。哪里有合宜性,一定程度的赞赏就是应当的。”进一步说,“正义的规则基于我们对特殊情形的反映”。与此相一致,斯密的市场理论认为,在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产生与自己原先的追求目的不一致,甚至相反的结果,这是由于不同个体行为根据自己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在不经意(Unintended)中产生的。这就是所谓“看不见的手”的市场解释。“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正如休谟所言:“为别人服务,勿须真诚的善意(因为我们根本无法查证是否具有真诚的善意,我们只能知道效果的利弊——引者注)。……社会上,除乞丐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全然靠别人的恩惠过活。”[6]因此,经济行为的道德准则就是“无害原则”,它是个体自由最切实的表达。
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思想观点,学术界称为“古典自由主义”;现代自由主义以秉持市场原则的经济正义为目的的学术观点,被称为“新古典自由主义。”其中著名的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弗里德曼、科斯、布坎南、罗斯巴德、诺齐克等。尽管他们各自的观点和理论旨趣各不相同,但是,以市场形成社会规则、甚至要求以市场代替政治社会的理论原则是他们共同的思想主题。这种理论的学术背景是回答1929年至1933年席卷世界性经济危机的问题,其中核心问题是针对市场产生了垄断,进而形成严重的经济危机,因此以市场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并不能获得正义的道德支撑。
四、小结
人类曾经因为经济行为的自然性而把它排除在道德之外(古希腊时期),甚至贬低和否定经济行为道德合法性,把它视为恶(中世纪)。经过洛克把经济行为独立化之后,“古典自由主义”和“新古典自由主义”都认为追求利益的经济行为是理性本于自然、顺乎自然的道德行为,当然地也就是正义的行为。
从经济行为所具有的道德合法性根源上,“新古典自由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政府是垄断和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源,进而提出对资本主义政府的批判,以显示出经济行为所应当具有的道德正当性与合法性。这种批判是弱化和排斥资本主义政府对人类道德的羁绊,使人的自由得以澄明。
[参 考 文 献]
[1] 苗力田.亚里士多德全集:第9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2] 孙戬.责任伦理视域下“帮助他人”之必然性探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
[3] 马基亚维利.君王论[M].惠泉,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4] 罗克全.最小国家的极大值[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5] 崔振成.现代性文化文案“道德教育”现代社会秩序[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
[6] R.J. Kilcullen Tape 1: 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Macquarie University POL264 Modern Political Theory[EB/OL].http://www.humanities.mq.edu.au/y6401..html.
[责任编辑:秦卫波]
Source of Moral Legitimacy of Economic Behavior
MU Yan-jie,ZHANG Zi-yu
(School of Marxism,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Abstract:Economic behavior is a benefit activity that human beings carry on in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Its moral legitimacy does not always exist. It went through many processes. In ancient Greek economic behavior was regarded as a non-moral economy behavior and in the Middle Ages was directly disparaged as illegal activity. After the age of Enlightenment economic behavior was separated from moral, economic behavior is consistent with moral activity until the modern society. From this economic behavior obtained the basis of its moral legitimacy.
Key words:Economic Behavior;Moral;Legitimacy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6)02-0121-04
[作者简介]穆艳杰(1959-),男,内蒙古通辽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子玉(1987-),男,吉林通化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YZA710046);吉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13A03)。
[收稿日期]2015-08-16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