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牛在荆楚田野上驰而不息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66年成就辉煌
2016-03-07湖北省农机局刘烈辉
湖北省农机局 刘烈辉
铁牛在荆楚田野上驰而不息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66年成就辉煌
湖北省农机局 刘烈辉
新中国成立66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全省农机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艰苦创业,积极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荆楚田野上驰而不息的铁牛,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乃至农业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1 66年来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
回顾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程,大体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
1.1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的创建起步阶段(1949~1965年)
解放初期,为了尽快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重点是抓改良农具和新式农具的推广。到1959年,全省改良农具和制造各种新式农具共230种,推广774.8万件,为湖北农机化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53年,湖北省在枣阳、沔阳(现仙桃市)、天门兴建了7个国营排灌站。1954年,湖北省兴建了第一个国营襄阳县姜沟农业机械拖拉机站。到1965年底,全省拖拉机站发展到123个,拖拉机3 641台,国营排灌站发展到449个,全省农机总动力由1949年的98 kW发展到75.6万kW。其中排灌机械63.3万kW,有效灌溉面积达3 381万亩(1hm2=15亩),占耕地面积的54%。与此同时,耕作机械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全省机耕面积由1956年的41万亩提高到1965年的545万亩,提高了12倍。新洲县刘集公社从1957年就开始办农业机械化,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这种依靠集体经济办农业机械化的经验,是湖北的一个创举。
1.2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的较大发展阶段(1966~1978年)
1966年7月,国务院在湖北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机械化现场会议,组织参观了孝感金星大队,新洲刘集公社集体办机械化的现场,提出“要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步伐”。湖北农机化因此名扬天下。
自此,湖北省农机化由国营向集体经营为主的方向发展。国营“两站相继下放给公社经营。为加快农业机械化的进程,1969~1978年,全省开展了拖拉机、饲料粉碎机和水田“三机”(机耕船、插秧机、割晒机)的大会战。这个时期农业机械化的重点是发展水田机械和大型排灌设施。在水田机械化方面,重点是抓水田“三机”。1978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588万kW,比1965年增长77.8%。1978年全省机耕面积1 889.8万亩,占耕地面积33.4%,机播水平达4.2%,其中机械插秧水平达3.7%,机收水平达1.6%。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实现了排灌、脱粒、加工、植保等方面的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全省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机化管理、科研、制造、推广、销售、教育、培训、维修和服务体系。
1.3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的改革创新阶段(1979~2015年)
农业生产责任制后,湖北省农机化在发展方针、经营、管理、服务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顺应农民意愿,1982年8月,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允许社员购买农业机械的政策,激发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全省普遍出现了“农机热”。农民逐步成为投资和经营农业机械的主体。1991年底,全省农机经营户发展到46.84万户,其中农机专业户发展到7.85万户,农机服务队发展到10 077个。
1994年,农村改革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随着湖北省37万吨平价柴油计划指标被取消,农机化开始进入市场为导向阶段。从2004年起,湖北省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迎来了农机化蓬勃发展的春天。2004年,湖北省借鉴跨区机收小麦、水稻的成功模式,5月20日在全国率先实行水稻机插跨区作业。6月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我国水稻主产区首次实现水稻跨区作业零突破》为题作专门报道。8月,农业部批准成立了湖北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2006年4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2007年省人大颁布了《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同年12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2009年,省政府出台了改革以来第5个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文件。自2004~2015年的12年,湖北农机化得到迅猛发展。
2 66年来湖北农业生产已迈向以机械作业为主新阶段
66年来,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辉煌成就,总体上已进入了中级发展阶段,实现农业生产由人畜机械并用向机械作业为主的重大转变。农机化的巨大成就,可概括为8个提高。
2.1 农机装备水平提高
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已达到4 468.12万kW,比1949年98 kW增长了45万多倍,每百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87.69 kW。拖拉机达到1 306 521台,水稻插秧机达到6 0199台,联合收割机达到88 704台,拖拉机配套农具达到2 595 723台,配套比1∶1.99。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1 423万台农机装备总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各业,涉及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全省农业机械原值达到413.10亿元。
2.2 农机化作业水平提高
201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22%。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薯、花生和棉花8种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2.22%、82.66%、46.85%、60.63%、64.20%、32.89%、35.62%和39.35%。水稻机械插秧、油菜生产机械化在全国领先。水稻机插秧水平达到40.74%。湖北农民种田正在告别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产方式。黄梅县黄梅镇一位老农深有体会地说:现在种田比以前轻松多了,耕田有“东方红”,插秧有“久保田”,收获有“洋马”,平常只搞搞田间管理就行!2015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270.35亿kg,比2014年增产11.9亿kg,增长4.6%,实现十二年增。机械化功不可没。2015年秋播时节,安装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拖拉机、旋耕机、推土机,首次在老河口市、洪湖市、襄州区农田,进行“无人驾驶”耕地、平整田地作业,写下农机作业高质、高效新篇章。同时,湖北省开启了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副产品初加工业全面机械化进程。畜牧业等5业机械化水平在2014年分别达到26.07%、41.05%、36.90%、35.8%和23.22%的基础上,2015年也有新的提高。
2.3 农机制造水平提高
1955年,湖北省建立了第一家农机修造厂,到2015年,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有183家农机厂,生产的农机产品达547个型号。2015年全省农机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达63亿元,产值比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的2 500万元增长247倍。近几年来,本省自行研制生产与引进技术到湖北来生产的农机新产品增多,有427个型号的农机产品被纳入湖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一批具有湖北特色的农机产品还出口国外,每年出口额达几百万美元。
2.4 农机科技水平提高
第一台插秧机、第一台手扶拖拉机、第一台机耕船,至20世纪50年代以来,湖北省农机科研创下多个全国第一。1979~2005年全省获得主要农机科研成果286项。近10年来,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湖北省研制出了一大批新式农机。如:水稻高速插秧机、黄鹤系列油菜直播机、育秧播种机、蔬菜移植机、烟草移植机、全喂入收割机、船式旋耕埋草机、棉田管理机、秸秆捡拾打捆机、茶叶采摘机,茶叶清洗机、烟叶起垄机、沼液沼渣抽排机、烘干机、挖藕机等,深受农民欢迎。
2.5 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
经过66年建设,全省已形成了以农机户为基础,以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为主体,以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为纽带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2015年,全省各类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到8 137个,114 320人,农机合作社达到2 167个,农机经营户达到182.39万户(234.87万名农机手),拥有农机资产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达到11 495万户,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达到1 857户。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且向纵深推进,农机销售、作业、维修三大市场建设发展加快,日益兴旺。全省234.87万名农机手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农机大户成为致富“领头羊”
2.6 农机安全生产水平提高
“十二五”末,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达65%,机车检验率达80%,驾驶员持证率达70%,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48.47个百分点、29.81个百分点和38.35个百分点。全省有13个县市被评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19个县市被评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了农机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2.7 农机产品质量鉴定水平提高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自1983年成立至2015年的23年间,完成农机产品推广鉴定1 702项,新产品鉴定125项,专项鉴定22项,同时完成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共534项。全省推广使用的农机产品适应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不断增强和提高。
2.8 农机化发展保障水平提高
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资金投入保障。1963~1978年国家每年给3 000元的扶助款,由农机管理部门给湖北社队购买农业机械。从2004~2015年,国家给湖北农机化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农民购机热情持续高涨。2004~2015年的12年间,全省投入购买农机的资金达到357.1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9.026亿元,争取省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 300万元,拉动农民投入283.14亿元。12年购机补贴资金补贴各类农机共3 166 312台,惠及农户1 378 302户;二是行政推动保障。农村改革以来,省政府于1987年2月、1991年3月、1997年9月、2006年11月和2009年9月相继发出5个关于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文件,对加强全省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有力地推动了湖北农机化的发展;三是法律法规保障。省人大于1998年颁布实施《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之后,又于2007年颁布实施《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新的促进条例,突出促进,兼顾管理,强化服务,为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 66年来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经过66年的发展,湖北农机化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归纳起来,主要经验有以下7条。
3.1 必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有选择地发展
从湖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看,耕作机械、灌溉机械、收割机械、脱粒机械、运输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使用推广很快,而插秧机在20世纪70年代却费力很大,推而不广。机插秧沉寂长达20多年。2003年底,全省机动插秧机仅63台。其根本原因是耕作、运输、收割的机械的经济效益显著,而使用插秧机所节约的活劳动抵不了机插的费用,经济效益差。近几年,全省使用插秧机所节约的活劳动抵得上机插的费用,经济效益好。因此插秧机成倍增加。2015年达到60 199台。由此可见,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把经济效益放在优先位置。
3.2 必须充分保障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的自主权,调动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农村改革开放以后,湖北省农民踊跃购置农机,农民成为农机投入的主体。由于农民自筹资金和在2004年后享受一定的补贴买来的机械,体现了农民的心愿,农民愿意增加投入购置农机发展生产和再生产,积极性是空前的。
3.3 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对农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农机科研推广、农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农机教育培训和农机作业全面走向市场后,湖北省注重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来发展农机化,如黄鹤系列油菜直播机,就是因为有市场需求才组织开展科研攻关的。市场的导向作用,使湖北农机化发展充满了活力。
3.4 必须全面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不断开拓新领域
要面向农、林、牧、副、渔各业,认真做到科技先行,为发展多种经营提供质优、价廉、适用、可靠的机器装备,为开发山区、水域资源服务,为大农业服务。
3.5 必须搞好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这是农机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措施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战略措施,需要农业、农机工作者作长期不懈的努力。农机设计制造和造型配备都要依据农作物耕作制度的需要,同时,农作物的栽培技术也要尽可能考虑机械的特性,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才能取得显著成效。要针对湖北的实际情况,不断地探索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途径。
3.6 必须增强服务功能,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
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全省在大力发展农机经营户、农机专业户的同时,农机部门注重增强“统”的功能,如兴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使农机统一经营层次加强,为农民解决了一家一户生产中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3.7 必须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机化发展的领导,依法管理
农机化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需要法律法规的促进和保障。长期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农机化的领导,给予政策扶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全省农机部门加强农机化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农机化的法规体系,营造农机化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了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