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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视野下的新媒体技术研究

2016-03-07夏翠兰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新媒体技术

夏翠兰(湖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哲学视野下的新媒体技术研究

夏翠兰
(湖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和普及,新媒体技术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纵观整个学术界,对新媒体的研究虽然在数量上与日俱增,但大多侧重于新闻传播学的研究范式,而在哲学视域下对新媒体技术的专门研究则比较少见。文章跳出传统的研究范式,在“技术哲学”与“新媒体技术”之间架构桥梁,将技术哲学中已经比较成熟的研究理念和方法灵活应用到对“新媒体技术”的研究当中,也就是从技术哲学的角度探索新媒体研究的总体框架和可能的思路,以期抛砖引玉,促使新媒体在技术哲学范畴中的研究成系统化,进一步拓宽哲学视野下的新媒体技术研究空间。

关键词:技术哲学;新媒体技术;哲学路径

随着“新媒体”浪潮的热袭,新媒体技术已经超出信息和通信领域,向经济、政治、医学、农业、艺术、教育等各个领域扩展,越来越多的影响到了寻常百姓的生活,甚至包括了理论家的世界,于是,新媒体技术成了社会公众和学界无法回避和漠视的存在。从最初的新闻传播学视野,到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研究领域,新媒体技术目前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这些新媒体技术,到底会对人类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辩证地来看,它既带来了进步,也带来了负面影响,还潜藏着新的危险。因此,技术哲学应该探讨新媒体技术的本质内涵、未来趋势,以及对社会、人文等方面的影响和价值问题,积极参与到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研究之中,文章正是基于此问题的思考而进行的初步探索。

一 新媒体技术及其研究

严格来说,新媒体并不是一个严谨科学的概念,因为“新”是一个相对概念,只有与“旧”产生对比,其定义才能实现,所以,新媒体是一个动态的宽泛的概念,包含有内容和技术两个方面的要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进步,新媒体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和外延。从1967年美国人弋尔德马克(P.Goldmark)首次提出“新媒体”至今不足50年的时间,新媒体的技术内涵从最初的互联网开始不断丰富,变成了一个涵盖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几十种技术在内的技术系统。但无论新媒体的内涵和外延怎样得到丰富,新媒体技术对于人、事件和社会发展的意义和影响始终是新媒体研究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新媒体技术既可指新媒体的技术内涵,也可以说是从技术角度来界定和研究新媒体,比较确切的解释是:“以计算机、手机等终端为工具,以现代数字通信为手段,以网络交换为形态,以此构成对信息内容进行采集、加工、处理、应答传输和显示全过程,并应用于大众传播业的技术质素即为新媒体技术。”[1]美国学者约翰·帕夫利克(John Pavlik)则认为新媒体技术主要包括“采集和生产技术、处理技术、传输技术、存储技术和播放显示技术”[2],这就涵盖了以数字技术、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为中心的所有信息输入、处理、输出全过程的各项技术。

目前为止,学术界关于新媒体技术的研究发展迅速,不论是在量上还是质上,都有很大的突破,但研究的角度大多沿袭新闻传播学的研究传统,研究重点大多是集中在新媒体传播的内容和影响上,而对新媒体技术本身则关注不多,关于它的研究我们可以从国外和国内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认知和研究等比国内都要敏感得多。作为新媒体研究的先行者,以欧美等国学者为代表的众多西方学者从技术角度出发,也就是从新媒体技术本身出发,以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为前提,通过对技术社会功能、社会影响的剖析来理解和探讨新媒体的主要问题,出现了大量新媒体研究的经典论著。

1984年,美国的罗恩·赖斯(Ron Rice,加州大学圣塔巴巴拉分校、国际传播学会前主席)出版了《新媒体:传播、研究与技术》(The New Media:Commuication,Research andTechnology)一书,开启了西方社会研究新媒体的学术之门。罗恩·赖斯在该书中称新媒体是那些可以使用户之间或者用户与信息之间进行互动的一种传播技术。也就是说新媒体从研究之初就被定义了是技术的概念。到了1986年,罗杰斯(Rogers)出版《传播技术:社会中的新媒体》(Commuication Technology: The New Media in Society),不仅将新媒体这种传播技术更清楚地展现出来,同时还创造性地研究其给社会和个体带来的基本问题。

1985年,约书亚·梅罗维茨(Joshua Meyrowitz)出版《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Lost Region: Impact of Electronic Media on Social Behavior),系统阐述了新媒体对大众感知与社会的影响,以及因此带来的新的社会群体。

托马斯·基南(Thomas Keenan)等人编著的《新媒体·旧媒体》(New Media, Old Media: A History and Theory Reader)按照主题分类收集了多篇论文,系统论述了新媒体和旧媒体各自的不同特点,进一步突显出新媒体的“新”。

后来,约翰·帕夫利克(John Pavlik)的《新媒体技术:文化和商业前景》(New Media Technology: Cultural and Commercial Perspectives)致力于系统探究迅速发展的新媒体技术所带来的商业和文化价值。全书不仅系统、批判地讨论了新媒体技术本身,而且还论述了新媒体技术是怎样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沟通方式的。

另外,保罗·莱文森(Paul Levinson)的《新新媒介》(New New Media)、赛迪·普莱恩(Sadie Plant,前伯明翰大学文化研究中心教授)《论手机》(On the mobile)、尼古拉·尼葛洛庞蒂(Nicholas Negroponte)的《数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的《第二媒介时代》(The Second Media Age)等等,均试图通过对某种具体的新媒体技术的功能和影响的剖析来分析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与社会价值。

随着历史的向前推移,新的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融入,虽然新媒体被赋予了更多的技术内涵,但新媒体技术的社会功能与价值研究依旧是国外专家、学者的研究重心,他们非常关注新媒体独有的超越技术层面的社会影响力和文化力量。在他们的研究领域里,新媒体不只是简单的媒介生态中的技术革新,他们对新媒体的考察背景是定位于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在文化的多维角度之中对新媒体进行研究。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新媒体技术的关注和研究要比西方国家晚,除了吸收国外的研究观点和成果,国内对新媒体的研究主要还是囿于新闻传播学的领域,对于新媒体研究这种交叉学科的特性尚未体现出如西方学界那样的聚焦点和成熟的系统理论,纵向来看,国内对新媒体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概念的辨析阶段(1986-2005)。主要从技术主义、效果影响、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角度等,围绕新媒体的内涵和外延,展开何为新媒体的探讨和研究。不少学者在技术上就新媒体的特性、内涵等进行归纳总结,如熊澄宇等代表认为:“新媒体是一个由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等渠道,以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3]也有一些学者将新媒体直接等同于网络技术。但是,新媒体不仅包含技术上的新,同时也强调由新技术产生的新的信息生产、传播模式和效果。如喻国明、匡文波等学者就从技术进步、传播内容与语境变化、社会文化与历史发展等角度来解读新媒体。

第二阶段:蓬勃发展阶段(2006-2009)。此时,新媒体定义的研究大大减少,对于何为新媒体?学界的观点和理解的分歧已不大明显,研究者不再拘泥于新媒体的内涵之辨,新媒体的影响力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此时对其影响力的研究都是囿于传播学的框架内。

第三阶段:反思阶段(2010至今)。2010年以来,研究者将研究领域延伸至新媒体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思想观念以及行为产生的影响上,尤其是有关新媒体这把“双刃剑”所带来的正、负面影响的文章“与日俱增”。在正面影响方面主要是新媒体对政治民主产生的强大推动力、对社会经济产生的积极作用、草根文化对精英文化的消融等等,而负面影响方面则主要是新媒体技术带来的虚假信息爆棚、负面舆论并由此引发的经济犯罪、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等。

二 从技术哲学到新媒体技术研究

1877年,一位德国的新黑格尔派哲学家卡普(Kapp)在其公开发表的《技术哲学纲要》(The Platform of Philosophy Technology)一书的书名中直接使用“技术哲学”一词,这是技术哲学首次登上哲学史的舞台,也标志了技术哲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过俄国、日本、美国等一些工程师和哲学理论家的呼应,技术哲学迅速成长,成为一门被国际哲学界公认的新的重要的哲学分支学科,与科学哲学并立,并于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确立。

那么,什么是技术哲学?简单来说,技术哲学可以理解为关于技术的哲学或从哲学的观点看待技术问题,也包括对技术与人类关系所进行的哲学反思[4]。作为对技术进行批判性反思的新兴学科,技术哲学“试图从全面、系统和整体的观点对一系列技术问题进行深刻的哲学反思和探究,并做出合理的回答”[5]。但是,与科学哲学的兴起不同,技术哲学不仅兴起较晚,而且从一开始就是以它对“技术”的反思和批判而引人注目的。因此,对技术定义、本质、价值表现与评价等诸多问题的探究,就成了技术哲学家们思考和研究的核心问题,而针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则可以归纳出三类不同的技术观和技术派别,即乐观主义、悲观主义和中性论。

乐观主义认为技术是人类征服、控制自然和获得自由的唯一可靠的途径;悲观主义则站在人文主义的立场,把知识贫乏、灵魂空虚、个性与自由丧失都归咎于作为妖术的技术;中性论则强调技术无所谓好坏,它只是人用来达到目的的工具和手段[5]。当然,现在来看,所有这些观点都是片面性的,他们都将技术和人看成是具有一成不变的本质,并将技术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割裂开来。而德国学者麦克卢汉等学者在传媒文化界对技术进行的哲学批判,则跳出了固有的思维圈子,对大众媒介这种特定的技术进行了深刻的洞察和理性的评判,打开了技术哲学研究的新气象。

沿着他开创的这种传统,新媒体技术作为一种新的媒介技术,作为现代社会现代技术的热点之一,也应该进入到技术哲学的领域并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那么,作为一种特定的具体的技术,关于新媒体技术的研究现状怎样?研究方法和路径如何?其研究的理论框架又是怎样的?我们完全可以从技术哲学中得到启示。

而之所以能从技术哲学的角度来研究新媒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新媒体具有技术根基。新媒体总是处于一定的技术环境中才能存在,任何新媒体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新技术发展与应用的结果,将新媒体定为技术根基进行哲学研究,有利于拓展新媒体的研究空间和应用领域,拓宽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眼界和思路。

其次,技术哲学探讨的问题与新媒体技术的内在联系性。前者的本质问题是探讨人与技术的关系,而后者的研究也不能回避人与其关系的问题,所以两者不仅具有共同的研究主体,而且前者的研究客体也包含了后者的研究客体,这样,技术哲学的研究就内在地包含了新媒体技术研究,它所发现的一些规律、所采用的研究理论和方法也就适用于新媒体技术研究;二是新媒体具有技术的根基。

最后,从技术哲学研究角度研究新媒体具有成熟的时机和理论基础。从逻辑上来讲,新媒体技术的哲学研究应当以新闻传播学和技术哲学为理论背景,但事实上,新闻传播学的研究发展历程促进了人类对新媒体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新媒体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更上新台阶。但技术哲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对新媒体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思考明显不足,并缺乏体系,所以本文要从技术哲学的角度来构建新媒体技术的形而上学研究框架等问题。

三 新媒体技术的哲学研究路径

作为一门特定的具体的技术,新媒体的研究应该有开阔的哲学视野,具有开放的观察和研究系统,但它所研究的问题也应该是哲学研究问题在其研究领域具体应用的表现。与一般的“技术哲学”相比,新媒体技术的哲学研究体系应该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畴:即以人类社会与新媒体技术的相互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本体论”层面探讨人与新媒体技术的关系问题;在“认识论”层面探讨新媒体技术的本质和功能问题;在“价值论”层面探讨新媒体技术对于社会经济、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道德伦理等各个方面的意义和影响问题。

(一)新媒体技术的本体论研究

在哲学本体论视域,新媒体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人与技术、人与物(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的关系上,也就是人类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互动研究。按照麦克卢汉的观点,人与新媒体技术是一种互动式的延伸关系,那在这种互动延伸的关系中,究竟是人还是技术或物占据主体地位,抑或平分秋色?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追问与回答既印证了三种不同的技术观,也是从哲学上揭示新媒体技术是什么所不能回避的问题,对新媒体技术的本体论研究是从哲学视域研究新媒体的根基,也是新媒体技术研究和实践的思想源泉。

“人类的生存发展同技术密切相关,人是一定技术环境中的人。”当代的人类正处于新媒体技术的环境中,新媒体技术造就了人类特殊的交往环境,以及特定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

(二)新媒体技术的认识论研究

人类创造了新媒体技术,但新媒体技术又反过来束缚和控制着人类。对新媒体技术进行认识论问题的研究,通过对新媒体技术的产生背景、本质属性、内在特点和功能等方面的探究,解释出新媒体技术作为技术认知是如何影响人类的生活,如何促进人类知识的进步和发展,也就是探究“认知主体——人”是如何利用“认知工具——新媒体技术”来完成对“认知客体”的认识使命的。新媒体技术通过拓展人的认识和实践场域、拓宽认识空间、创造新的认识方式,使人类的认知活动发生转向,人们在虚拟现实中获得了新知识、新体验、新内容,打破了现实中认识的局限性,也促使认识论的研究内容更加丰富、研究领域更加广阔。所以,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反思,对新媒体技术进行认识论的探索和思考是必要的。

(三)新媒体技术的价值论研究

对技术进行价值论研究一直是哲学研究的核心之一。纵观技术发展历史,一种先进技术诞生后,如何使用该技术就成了人类的焦点问题。新媒体技术的进步和使用无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交往等各方面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但也滋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道德与技术伦理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新媒体技术本身并不能保证对人类生活绝对有益,从而就需要对新媒体技术所产生的经济、人文、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价值论的相关研究来正确引导新媒体技术的科学发展和合理应用,以达到兴利除弊之效。

四 结 语

诚然,对新媒体这一复杂的技术系统和研究热点作上述研究梳理和框架构建只是一个基础性的研究构想,在下一步的研究当中,如何将新媒体技术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的意义和价值与我国当前的一些具体实际相结合,既是本人的拓展空间,也是所有新媒体技术哲学研究者们的历史机遇。

参考文献:

[1]黄传武.新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

[2][美]约翰·帕夫利克.新媒体技术——文化和商业前景[M].周勇,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高云微,李明哲.中国新媒体研究述评(2000-2013)[J].新媒体与社会,2014,(7).

[4]陈昌曙.技术哲学引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5]许良.技术哲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责任编校:张京华)

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219(2016)06-0046-03

收稿日期:2016-05-10

基金项目: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新媒体技术的人文价值研究”(项目编号CX2016B5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夏翠兰(1982-),女,湖南常宁人,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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