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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鸟

2016-03-07李衔夏

阳光 2016年3期
关键词:白羽

往年,都是我跟着坚哥回村,今年有点儿不同,是我带着他回来。万里迢迢,我一个女人家,无法承受坚哥生命之重,唯有把他交给一团火。我实在不想再在那个拥挤而陌生的城市待下去了,一刻都不行,法医尸检刚完没等结果出来,我便把坚哥送进了火葬场。坚哥说过,只有家里的被褥能给他温暖。我印象最深的是坚哥的用词,关于城市的生活,他用的不是厌倦,而是厌恶。

从前回家都是大包小包,这次是难得的轻松,能用的统统留给王山和曲晓燕,不能用的统统丢掉,腾出双手,仅用来捧住盛满粉末的瓷罐。身体轻了,心灵却无比沉重,踏上村头的泥路后,我留意了身下的脚印,前所未有的深刻,我开始意识到,有些重量是无形的。

本来我编好了一个故事,却发现根本骗不了景明,坚哥下葬前有一系列繁琐的仪式必须依靠景明领衔完成。幸好景明还小,不懂死亡,眼泪哗哗只为香烛,黄土盖平后,他就屁颠儿屁颠儿地玩去了。或许在景明的心里,这是幸福的开始,从今往后,我这个当妈的可以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不会再去那个姓广的地方。

景明始终搞不懂广东和广州的关系,老说广东就是广州的东边。我问过景明好几次,他有时说向往,有时说恨,理由是同一个:在他有限的记忆里,这个素未谋面的地方有一种魔力,每年春节假期后,都会把他亲爱的爸妈唤去,一走就得等到来年除夕才回来。

每次回想这七年的非人生活,总有一些画面令我阵阵恶心。回到雪村后,夜夜重复着一个场景。咱们村所在县城的火车站管理奇差,小小的火车站挤满密密麻麻的人,经常会有来历不明的手,在我的乳房上狠捏一把,我甚至听到里面晃荡的水声,剧痛传漾至全身,引发惊叫。扭头四顾,只见围身而建的厚厚人墙黑压压,洋溢着热汗的恶臭。如果眼睛转得足够迅速,能看见那只邪恶的手,但绝对不可能抓得住,那只手就像一条灵敏的蛇,嗖地一下,钻进人墙的细缝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还不是最恐怖的事情。大年初七过后,我和坚哥每天都会到火车站月台上碰运气。票肯定不会提前买,因为即便买好票,也不一定能顺利挤上车,还不如先上车再补票。大多数时候只能先挤进一个人,夫妇还得分居两地庆元宵。春节期间去广州的火车,我没有一次是通过车门进去的,七年,我就爬了七次车窗。坚哥抱紧我的双腿把我举高,我双手抓住窗沿,用力把自己撑起,两个手掌被窗沿的细铁导轨勒出三条血痕。头先钻进去,里面根本没有着力的地方,只能由坚哥一点儿一点儿地推屁股。等窗导轨划到肚脐,身体便彻底放平了。窗导轨划到大腿根部时,坚哥已经够不着了,这时唯一能让我着力的是固定在厢壁上的小方桌,我的手颤抖得不行,小方桌都跟着晃动不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候,里面的人是不会帮忙的,若出什么意外,反倒惹祸上身,连冷眼都不旁观一下,索性视若无睹。有一次,手一滑,我箭一样射向地面,幸好人多,地上全是脚腿,卸了点儿力,否则脖子直接咔嚓掉。

我一眼就能在车窗外的人潮中寻出坚哥,火车缓慢开动了,我的脸上满是泪水,倒不是悲伤,而是接下来几天,我得孤身一人生活在那个鬼地方,白天也是黑的,春天也是冷的。重聚的那天晚上,我和坚哥总得来一次暴风骤雨的交融,似乎摩擦所得的火花才能实现温暖光明。城市再大,生活于其中的我们所面对的世界也就两个人那么大,比一个再小的村都要小很多。这辈子我好像也没爱过谁,可以确定的是,我没爱过坚哥,他比我大三岁,所以我喊他坚哥。如果不是他突然死掉了,我想我们可能已经离婚了。我跟坚哥的关系没有及时断开,应该不是景明的缘故,在我的意识里,离婚或许可以给景明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我想大概因为这座庞大而坚硬的城市吧,坚哥再拙劣,终归是唯一能给我丁点儿安全感的人,我的心难免会偶尔停靠在他的港湾里。

我嫁给坚哥前压根儿不了解他。当时我的父亲已重病在床,经熟人介绍,父亲物色到了坚哥,我虽不算国色天香,但也算是乡里男青年口口相传的一朵杜鹃花,坚哥自然是口水直流。洞房那晚,坚哥说他做梦都没想到能解开我衣服的扣子,说我的身子那个白啊,都能把黑夜给化开。后来我才搞清楚,那晚我脸一红,错把骄傲和甜蜜当成了爱。把我嫁出去后不到一个月,父亲就瞑目了。撮合我和坚哥算是父亲一生中完成的最后一件大事。

咱们村虽然位于长江边上,但缺少发家致富的资源,大片土地穷得只剩下庄稼。据说雪村这个名字的来源就是:村里家家户户的锅里干净得像雪一样,一穷二白。改革开放后,咱们村的壮丁纷纷到外地打工赚钱,成为全国最早的一批农民工,因为临近广东,所以南下的人最多。坚哥初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跟他的舅舅当学徒,干起了屠猪的活儿。这行当不可谓不暴利,每个月赚两三万不成问题,凭借自己的能力,坚哥把自家的茅屋建成了砖屋,还开了辆中型货车,这在农村是很了不起的事了。当然,我看中坚哥倒不是因为这点。坚哥不是我相的第一门亲事,前面的几个我是本能地厌恶,好容易看到坚哥圆头大脑的钝钝的样子,我的心就暗暗点起了头。反正都不是我之所爱,找个嘴笨手慢的人吧,教训一番或许能培育出温柔的种。我看走眼了,坚哥骨子里可精了,怪我当时太年轻,其实不难想到,坚哥是做买卖的,小本生意人哪个不是精明透顶?

结婚前后,坚哥留在家里有一年的时间,存折里的十几万一下子就蒸发掉了,数字还在不断往下掉,坚哥很着急,说必须尽快重整旗鼓,出征广州。那三个月他是逮着机会就把我往床上拉,摁倒就是一番惊涛骇浪。我身子骨都散架了,后来,甚至连走出屋门的力都提不上了。一得知我的落红没有如期到来,他立马背上早已收拾妥当的行囊,坐上南下的火车。幸运的是,景明生于大年初一,坚哥能陪我生产。我痛得要命,在他左手手腕上咬下深深的一圈牙印,看起来像是一只掉了指针的手表。坚哥是在大年初七那天走的,也就是说,他是在我分娩后第七天走的。我暗暗祈祷过火车满员,命运却吊诡得令人哭笑不得,居然一下就让坚哥挤上了火车。坚哥一直跟一对儿夫妇合伙,工作上并不需要我,因此婚后头三年,我留在家中照顾老少。

那年头,手机还没流行,农村也未普及电话,我跟坚哥联络主要靠写信,这些信我到现在还珍藏着。既然没有爱,自然算不得热恋,但怎么说,也是新婚燕尔,那时我最期盼的就是每个月收到一封坚哥的信,虽然短、虽然歪歪扭扭像小学生的字、虽然语病连连,我还是会读得津津有味,一字一句熟读,直到能背出来,好几次还怀抱书信进入梦乡。我从小喜欢读言情小说,心中有个少女梦,最向往的就是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落到现实中,我一度认为,这些密密麻麻的笔画就是爱情的风雨,它们力透纸背,随时能击穿灵魂。

后来不知怎的,信没了。我又寄了几封出去,始终石沉大海。半年后我才收到坚哥的回信,信上说,合伙那对儿夫妻中的女人不断勾引他,他拒绝了好几次仍然无果。虽然还有两个月就春节,但我实在等不及了,一个人背着一个大背囊,提着两个蛇皮袋,坐上了去往广州的火车,还好那时不是春运,否则我根本不可能挤上车。事后回想下火车之后那段路,我不得不给自己竖起大拇指。大背囊已经把我的腰压弯,而两个蛇皮袋更是无法同时提起,我只能先把一个蛇皮袋提行十米,再回过头去提另一个,就这么十米十米地来回提袋,我找到了十几公里外的坚哥。这还是我第一次到广州,就是按照坚哥最后一封信上的地址一个路口一个路口问人问出来的。当坚哥打开门看见佝偻着背大声喘气的我时,他惊呆了。我对他咧嘴笑笑,世界才重新开始转动。后来他说,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老婆不是一个女人。他没想到我能一个人把半个家搬过来。那之后,我就一直跟着他漂泊,景明则交给家公家婆照料,到了读书年龄找全托就好了。如果说南来北往奔波的人像是一群候鸟,那么我和坚哥这种双宿双飞、如影随形的夫妻就是一对比翼鸟。

如今坚哥死了,我就再也飞不起来了,落叶归根回到家乡倒是我的夙愿。父亲教过我,候鸟是随气候变换而迁徙的鸟,而那种终生只在一个地方生活的鸟,叫做留鸟。很多人认为留鸟没出息,其实他们不知道,飞得最高最远的鹰就是留鸟的一种。我虽然当不了雄鹰,却也甘为一只喜鹊,喜鹊也是留鸟。父亲给我取名陶喜,我总是这么介绍自己:喜是喜鹊的喜。

我到了广州,坚哥才跟我说出实话,压根儿没有勾引的事,实情是合伙的那对夫妇之前一直把孩子带在身边,几个月前送孩子回老家上幼儿园了,两夫妻的亲密生活马上频密起来,夜夜春吟,听得坚哥寂寞难耐,才编了个借口呼唤我过来。屋子有两个房间,从我到来那天起,每晚都会响起美妙动听的二重奏。从一开始我就没有不好意思,农民嘛,一村人都听过咱俩床了,有什么大不了的,隔壁如此嘹亮,咱也不能输了气势对吧。

这对夫妻就是后来我把物什都留给了他们的王山和曲晓燕。曲晓燕是个活泼爱笑的女人,很快我就跟她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密友。我才知道,坚哥他们杀猪是没有牌照的,属于被重点打击的黑屠户。用曲晓燕的话说,牌照都被本地人垄断了,其实他们做得比本地人好得多。后半句我相信,我看过坚哥杀的猪,开膛那一刀切得干净利落,仿佛用墨线量过一样顺直,细毛刮得一根不剩,被灯光打亮的膏皮犹如晶莹剔透的玉石。这样的猪是很受猪肉佬欢迎的,可惜坚哥他们没有牌照,很难发展老客户。短则两三个月、长则最多半年,那些有牌照的屠户就会举报他们,一旦被抓,免不了被没收几头猪,原猪可是很值钱的,只能生生咽下这块土黄连。可以这么说,漂在广州的七年里,我从未睡过一晚安稳觉,不仅提心吊胆,而且总在搬家,七年里我几乎住遍了广州大大小小的城中村:厦窖、左边、石牌、上社、棠下、棠东……我感觉我们不仅是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候鸟,哪怕抵达了目的地,我们也找不到一根落脚的树枝,只能一直飞,一直盘旋在城市的上空。

作为女人的我和曲晓燕其实工作很轻松,白天做饭洗衣,夜晚给男人一个发泄的空间,顶多再发挥一下嘴皮子的特长,跟那些五大三粗的猪肉佬们议价,多说蜜语、多抛媚眼,卖给猪肉佬的价格就能提高一些。曲晓燕说,咱们女人,一个眼神能撑起半边天,何乐而不为?

坚哥和王山就不同了,每天凌晨两三点钟就得起床,烧水、杀猪、拔毛、冲洗,肉菜市场六七点就要开档,因此猪肉佬们五六点就会前来提猪。之后,他们要清理屠场,虽然没有牌照,没有检验的压力,但咱们不是黑心户,得保证场地卫生,防止病菌滋生,入口的东西不能马虎,咱们经手的猪肉可不能吃坏了别人。上午还有时间的话就去附近的猪肉摊档拉拉客户,不能张扬,要偷偷摸摸小声问。坚哥他们被举报往往是缘于霉运,不幸问到了跟牌照屠户有密切关系的那些猪肉佬。中午回住处吃饭后午觉不睡就又得出发,开着坚哥那辆中型货车到城郊的村落去寻找猪源。跟猪肉佬,我们女人可以谈价,一则来拿猪的猪肉佬不会带上老婆,孤独男人好扯皮,二则猪肉佬比较有钱,价格高些低些不会太在意;跟农户就不行了,得靠坚哥和王山的经验实打实谈价。正午和下午的阳光是有毒的,因此哪怕是冬天,坚哥他们都必须穿上长袖、戴上帽子,每天回来不用敲门,我和曲晓燕隔着门都能闻到汗臭味儿。吃过晚饭,七点左右就得睡,我挺佩服坚哥和王山的身体,饶是如此疲惫,他们仍然要拉上各自的老婆当一回骑士,每天雷打不动,基本都是雷阵雨,没有我所憧憬的润物细无声。有次我担心他受不了,他竟以为我瞧不起他的能力,其后三天,从每天一次晋升为每天两次。我再也不敢婉拒了。

曲晓燕读过高级技校,算是我们四个之中最有文化的人。她说她喜欢我的性格,不温不火,文文静静,但就是有点儿土。没办法。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把我和姐姐陶巧拉扯大,等我们两姐妹嫁出去了,父亲也一命呼呜了。家里穷得叮当响,有饱饭吃就心满意足了,从来就不会在乎穿着打扮。我已经算好了,青春期发育时有姐姐领路。在这方面,女孩子家怎么好意思向父亲启齿,姐姐初潮时裤子红了好几天,乳房发育成两个小土坡仍然没戴文胸,土坡上凸起两座小庵,一下子成了全校男同学热议的对象。如今想想,如果我当初就懂得装扮自己,也许会嫁得比现在好很多,人生也将铺展另一番景象。

在曲晓燕的带领下,我开始重塑自己,雪纺衫、吊带背心、隐形文胸、迷你短裙、黑丝袜、高跟鞋……仿佛压抑太久的人被打通了任督二脉,瞬间血脉喷涌,一发不可收拾,衣服成了人生的必需品,我能通过衣服体验爱情,我懂得了享受路人的目光。

我的条件比曲晓燕好,五官标致、皮肤白皙,一经收拾,立马把她比下去了。曲晓燕佯装发怒,捏我颧骨下面那片肉:一不小心,我成丫鬟了。她后来还悄悄告诉我:我男人说梦话时还喊过你的名字。我抿嘴一笑:他不是喊我,他喊的是讨喜,讨点儿喜气而已,呵呵。当时我对这样的话太不以为意,曲晓燕还表达过她对坚哥的欣赏,我意想不到,这些细节最终会延展出那样的荒唐事来。虽然每次回想都难免一阵恶心,但那毕竟已经成为我人生的一段真真切切的经历,我摆脱不了的,有人比喻说人生就像一颗扫把星,童年是领头最亮的部分,后面的划痕则越来越稀淡。发生在前面的经历对后面的人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没有前面,后面将截然不同。既然已经发生了,我只能坦然面对。

每逢寒暑假,曲晓燕都会把儿子浩然接过来住。她也老劝我把景明接过来。我确实不敢,一则景明太小了,二则这年头到处是人贩子,还是留在家乡最安全。到头来,我们两对夫妇亲如兄弟姐妹,各自的儿子却从未谋面。后来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王浩然差点儿就彻底离开他们了。

大人们白天要干活儿,那年王浩然四岁了,能跳能跑,自然不可能约束在一个角落里玩耍。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王浩然猫在水渠边扔石子,一个高个子壮汉一把抱起他,噌噌噌地跑起来了。王山跟坚哥找猪源去了,曲晓燕正跟邻居唠嗑,发现时已经晚了,曲晓燕情急之下只能大声叫喊:救命啊,抢小孩啦!幸运的是巷口卖蛇的陆平听见了,伸出蛇刀拦住人贩子的去路,说了一句玄妙的话:把这个女娃子放下,你人可以走。人贩市场里,男孩女孩的价格天差地别,曲晓燕喜欢女孩,因此经常给王浩然穿一些偏花偏粉的衣裳,经陆平这么一说,人贩子以为手中的王浩然真是女孩,面对一把蛇刀的威胁,他实在没必要为一个低廉的女孩以身犯险,还是适可而止、知难而退吧。

事后,王山夫妇宴请了陆平一家,我和坚哥也参加了。我记得当时吃的是全蛇宴,没几千大洋是下不了台的。主要是陆平说,蛇是金贵之物,自己卖了半辈子蛇,一直舍不得吃,别说老婆孩子从未吃过,就连他自己,上一次吃蛇已经是二十年前。那之后,王山和陆平成了铁哥们儿,甚至在王山的鼓动下,陆平从杀蛇改成了杀猪,成了我们的又一对合伙人。蛇贵,但买的人少;猪肉便宜,但薄利多销。王山提议他们三个男人来一次桃园结义。坚哥坚持不参与,宁可灌下一整瓶二锅头也不参与。坚哥私下跟我说过:人与人之间讲究的就是对味,王山对我口味,这个陆平却看着就不爽,这无法解释,但却无比真实。坚哥蛮起来就像一头疯牛,其实我觉得结拜一下也没什么,多两个兄弟挺好的。坚哥如此决绝,反而在王山和陆平心中留下了芥蒂,后来,王山和陆平走得越来越近,坚哥渐行渐远,慢慢被边缘化了。

经过抢人一堑,王山和曲晓燕照旧在寒暑假把浩然接到身边,我嗔了曲晓燕几遍:见过鬼还不怕黑!曲晓燕只是笑笑。后来才知道,他们家里的老人全都不在了,平时王浩然都是全托在老师家里,有什么事就由留在家乡的王山哥嫂帮忙操持,王山哥嫂也有自己的孩子和生活,不能过于负累他们。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们看似荒唐的做法,往往不是出于主观选择,而是对荒诞生活的屈从。我曾泪流满面,为晓燕,也为自己。

每年只能见儿子几天,别提多煎熬了。隔了一年才见面,那种陌生感的刺痛足以击穿任何一位母亲的胸壁。坚哥曾说:有时候我甚至怀疑眼前这个小子还是不是我的儿子。我知道他是开玩笑,我嘴角勉强弯着,内心却在滴血。每次离开前夜,我们都会给景明爷爷奶奶大把大把地塞钱,辛辛苦苦赚回来的钱,可舍不得异地转账,亏那么多手续费。原以为景明的生活会比较富足,我搬回村里长住时才发现,景明每周衣食住行的总费用只有二十元,我一阵惊颤,二十元是什么概念,一周七天,不算早餐也要吃十四餐饭哦。怪不得景明瘦骨嶙峋、满身补丁,看着就让人心疼怜惜。也怨不得他爷爷奶奶,老人家穷了大半辈子,手里捏着钱总舍不得花,存着才安心。

如今回忆,那幽暗的七年时光大概两千五百个日夜,真正开心的只有留在家中的那几十天。其实这些零星而短暂的日子里,我们过得一点儿也不轻松,难得回家一次,亲朋戚友哪家都不能拉下,人到礼到,从广州出发前必须进行大扫货,我背三大包、坚哥五大包,我有个感觉,如果哪天我们到外太空探亲,整个地球都能杠在肩上带走。我们是有辆货车,用来装年货倒也舒服,但坚哥仔细合算过,一则路远,二则安全,三则省钱,四则那几年的路还不像现在这么畅通,春运必堵,一堵就比乌龟爬行还慢了。

在外奔波,回到村里还得奔波,每天来回于熟悉的各家各户,串门的人仿佛是针,走过的路程仿佛是线,就这么穿来插去,一张人情世故的网就成形了。坚哥说:我看过一部电影,说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在天上一直飞一直飞,累了就在云里睡觉,它一生只下地一次,那就是它死的时候。我知道他想表达的是,我们这种人天生劳碌命,永远无法停止脚步,当时没想到,坚哥一语成谶,道出了自己的结局。

说起探亲,不得不提我姐姐陶巧。三十岁不到便嫁了四任丈夫,每年我都得陪着她去走访四个家庭。除了第一任丈夫家在雪村,其余分别在雪村东西北方的三个村庄,我们顺着走一圈,回到雪村正好画了一个方形。姐姐比我大两岁,我出生时母亲难产死了,我和姐姐对母亲是毫无记忆的,但姐姐老说梦里见过母亲,而且跟母亲说过好多贴心话。姐姐常说的一句话是:母亲是被你气死的。幼小的我虽然听不明白,却毫无保留地相信。等我到了产生怀疑的年龄,也开始慢慢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姐姐的意思是,母亲把我生下来后,看到我身上少了一个万众期待的器官,失望加绝望,走向了死亡。

姐姐总是劝父亲续弦,埋怨我们家的悲剧正是在于缺少一位女主人。她的说辞颇有力度:我们多个妈妈,说不定还能多个弟弟。父亲是传统保守的人,认定一生只要一个老婆,郁郁寡欢,等安排妥当两个女儿的婚姻大事他便追随母亲去了。姐姐嫁了四任丈夫,每任都是婚后一两年就死掉了,姐姐吸取了父亲的教训,丈夫一死她便开始物色继任者。尽管如此,每任丈夫的亲人没有一个说她克夫、不贞,因为她待人热忱,改嫁了也不忘旧人,隔三岔五奔往前夫们的家,送物什送人情,也得益于这样的性格,姐姐才能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就又嫁出去。第四任丈夫还没死,是姐姐提出了离婚,理由是她感觉疲惫了,见到第四任丈夫结婚后越来越体虚病多,她不忍心世界上又少一个好人,同时她开始担心,自己这么一直嫁下去,整个乡、整个县的所有村庄都会有自己烧过的灶、睡过的床。姐姐透露,她跟第四任丈夫关系还很好,夫妻生活至今没有断过。

坚哥死后,我也成了一名寡妇。后来我没再结过婚,看起来命运跟父亲一样,其实是负负得正的结果。父亲把姐姐推向了对面的极端,而姐姐又把我从对面的极端推向了对面极端的对面极端,就是父亲那条道路。目前,姐姐一个人住在父亲留下来的房子里,房子年龄比她还大,隐隐显出破败的景象。每年回村我都要给她带很多东西,尤其是大城市的时髦货物,她走在乡村道路上,腰肢扭摆婀娜,完全不像是生养过两个孩子的村妇。两个孩子分别留给了各自亡父的家庭,我钦佩姐姐的心态:两袖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就放不下景明,反正父母都不在了,坚哥走后,我仍然住在他父母家里,用传统的话说,我已经进了他家的门,生是他家的人,死是他家的鬼。我的愿望很简单:景明茁壮成长,我可以尽可能多地陪在他身边。但事与愿违,这年代要独力养一个孩子太不容易了,回家住了三年,存款噌噌噌地往下掉,一天比一天心慌,迫不得已,后来又只身去了广州。广州再令人厌倦,至少我是熟悉的。一个女人家干不来粗活,老本行自然不行,我用存款在城中村承包了一栋八层高的楼房,当起了面子上的包租婆,一干又是五年。再次撤退回村时,存款几乎为零。整个家就靠我撑着了,我对自己说:陶喜,你必须坚强!其实坚哥还有个哥哥,据说十八岁时失恋疯了,几年后某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恍恍惚惚颠出雪村,再没回来过。

我和坚哥的矛盾起于衣着。坚哥是个传统封闭的人,我属于原本封闭,一旦开窍,便迅速走向了开阔的极端。在曲晓燕的感染下,我成了一名时髦女郎,到了后来,很多曲晓燕无法接受的穿着,我都敢于驾驭,比如丁字裤、露脐装、抹胸裙……我所钟爱的言情小说里每当女主角抵达爱情的巅峰时往往都会出现这样的衣着。坚哥则非常反对,天天恶言相向,说我要勾引男人、要给他戴绿帽,开始我是据理力争,慢慢麻木了,索性沉默以对。他还撕过我好几件衣服,撕不开就用剪刀,我把剪刀藏起来了他就用杀猪刀。坚哥左手拿衣服,右手执杀猪刀,先是朝中心位置一捅,衣服无声地穿个洞,再把刀子向下压,衣服仿佛不是被切开的,而是生生地被掰开,朝两边噌地弹开,杀猪刀定格在风里,而弹起的两片布料很快就回落下来,轻轻贴着刀身,温柔得像是两个经历了酷刑的女仆。渐渐地,当着他的面我收敛了,等他不在的时候偷着穿。

衣着是一个开瓶器,它像打开潘多拉盒子一样打开了我骨子里的那股野性。衣服可以收敛,但性格中的那股邪气却再也收不住。似乎二十多岁了,我才正式开始青春期发育,从前心里从未爱过一个人,如今慢慢对男人有了好感。我清晰地知道,生命中第一个喜欢的男人是一家包子店的老板,我至今不知道他的全名,大家都喊他林老板。

大概有半年,我和坚哥住在左边村杀猪,一个跟我们合作的猪肉佬每天都要向林老板供肉,看到我们跟林老板只隔着一条巷子,说:要不这样,我拿猪的时候切好二十斤留在你们这里,林老板需要的时候派人过来取。过了两三天,林老板抱怨太忙,实在派不出人,干脆让我给他送一下,愿意出点儿劳务费。我笑着说:反正才几步路,免费给客户的客户服务也是应该的。

就这样,我每天都会去他的包子店一趟,走的时候他就塞几个包子给我。说是老板,其实他的店就只有他跟一个学徒,老婆在老家带孩子。我搞不懂自己干嘛会喜欢这长相的男人,圆圆的大脑袋提个圆圆的大肚腩,额头有点儿高,是秃顶的前兆,每天搓面粉的缘故,臂膀粗得像蓄势待发的炮弹。那段时间我天天晚上梦见他,每次惊醒,坚哥都在枕边肆意打呼噜,我担心终有一天梦话会泄露天机,睡眠质量越来越差了。

坚哥的大男子主义很严重,从不在外人面前跟我做亲密行为,我经常跟他说:广州虽然人多,但没几个我们认识的,满满的一条街其实是陌生而空荡的,根本不需要避讳什么。但坚哥就是不肯像言情小说男主角那样在热闹拥挤的路边热吻我、拥抱我。如果不是他晚上的举止足够疯狂,我甚至会怀疑,坚哥究竟是否爱我。或许压抑太久了,恍恍惚惚之间,我跟林老板从胳膊碰胳膊慢慢晋升为牵手和亲吻,行人惊奇或羡慕的眼光令我幸福兴奋。

我在地摊上淘到过一部小说,叫《妻妾成群》,封皮没了,看不到作者的名字。有个细节我印象非常深刻,男主角身体出现了疲软,说有个办法,于是在女主角颂莲的耳畔低声说了一句神秘的话,颂莲马上生气,反问:我不就成了小狗。读到那里,我遐想联翩,内心暗笑:这个颂莲真不知趣。在我看来,这挺美妙的,苦于坚哥每天快餐式的仓促,我一直没有机会尝试。我决定做一次林老板的小狗,但舌头触碰到烫热的那一刹那,我就后悔了。一阵恶心从喉咙喷涌而出,我冲到包子店门边狂吐不止,仿佛能吐出一个海。林老板赶紧跟过来扶着我,一只手扫着我的脊背,我听得出他安慰我的嗓音中透着窃喜。来往的路人大概会以为我在这家包子店里吃了肮脏的东西,后来可能传开了,包子店的生意越来越冷清,没多久林老板就搬离了这片区。

我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不喜欢的人,我绝对不会有任何想法,比如同一屋檐下的王山,他公开和私下都多次夸我漂亮,我一点儿也不开心,反而有点儿反胃。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成了我的第二个男人,他的办法是从坚哥那边入手。一次醉酒之后,两个男人拍胸口敲定了一件事,交换条件是我和曲晓燕。地点安排在一家连锁酒店,这还是我第一次住酒店。四个人要了两间房,我跟王山一间,坚哥跟曲晓燕一间。

长相上曲晓燕自然比不上我,但坚哥看上的是她的大胸脯,坚哥求我的时候是在床上,他的言辞非常恳切,说希望体验一下掌心饱满的感觉。我猜想曲晓燕根本不是被劝服的,她早就透露过对坚哥的欣赏。这三个人各取所需,联合起来把我牺牲了。我第一次听的时候就觉得匪夷所思,严词拒绝了,但终归经不住坚哥一次次软磨硬泡,加上曲晓燕从女人角度头头是道的分析,我咬着牙点了点头。我对坚哥是有愧疚的,毕竟我的舌头已经碰过了其他男人。我提出要求:仅此一人,仅此一次。坚哥欣喜若狂,满口答应:一定一定,我早就跟王山约好了,连陆平都不让参加。

咯嘚一声,王山关上房门,开始窸窣脱衣服。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讨厌这个男人,就当自己做一回死人吧。可恨的是,我的身体一点儿也不受控制,生理反应来得异常剧烈。机会难得的缘故,王山的动作显得慢条斯理,每个步骤都无限拉长、无限放大。我越紧绷,身体越激动。我感到非常羞愧,只能紧闭双眼,在黑暗中等待时光一格一格流逝。从那一刻起,我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我是一个属于世界的女人……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多。我已经不再排斥,坚哥更开始变本加厉,先是从仅此一次变成多次,再从仅此一人变成多人。在我们的客户和邻居里,坚哥看上哪个的老婆,就拿我来作交换。毕竟我漂亮啊,尤其是那些猪肉佬们,哪个不对我流哈喇子,真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说服自己老婆的,坚哥一约一个准,从未有哪个人的老婆拒绝,这倒令我惊奇万分。哭笑不得的是,曲晓燕居然羡慕起我来,希望哪天也能像我这么有市场。我真不知该如何应答。可惜林老板已经走了,不然,说不定我们可以来一次毫无负罪感的亲密接触。这些男人,没有一个是我喜欢的,我何尝不是也没喜欢过坚哥吗?有了这层关系,后来不管我跟坚哥搬到哪里,总有一批忠实客户跟随着,舍近求远地拿猪。

我后来从猪肉生意沦为人肉交易的命运,在这时已经埋下了伏笔。我越来越觉得,我不需要依赖一个男人也能活得很好,放弃一棵树,或许将收获一片森林。面对我跟坚哥隔三岔五冒出来的矛盾,我不再刻意维护和平复,女人要撑回原本所属的半边天,不能退让半分,要吵就吵到喉咙沙哑,要打就打到头破血流。当然,这是极端的说法,但确实是我愤怒时的基本态度。

我开始理解那些无法着地的鸟为什么要一刻不停地飞了,只要一停下来,便无法克制住胡思乱想,鸟和人一样,是会疯掉的。于是,有过一段时间,我迷恋上了颠沛与匆忙。有两三年的七月份,景明放暑假的时候,我一个人坐长途大巴往返于广州和老家,大巴车的优势在于上车点离住处近,下车点离雪村近,省了提行李的两段路,放行李也方便。不过,过年时还是坐火车安全,高速公路上经常会有劫道的。

跨省的大巴车,座位都改成了床位,刚好一个身位的宽,躺着就不能转身了,高度还不足半个人,坐着都会顶头。车内有一个小型卫生间,因此中途不用停车撒尿,虽然有禁烟的标识,但两个轮流开车的司机根本管不住满车的男人,窗户也打不开,车厢内乌烟瘴气的,别说呼吸难受,连睁开眼睛都会泪水汪汪。周围的人多是三五成群出行,聊起天来是喊的、嚷的、吼的,此起彼伏的交响乐,震得人耳膜欲裂。过道里全是水果皮和瓜子壳,伴以黏稠的五彩浆液,让人宁可憋尿都不想上厕所。车子随着颠簸的公路而摇晃,人能感觉到膀胱里一个湖泊在荡漾。后来我就不喊长途大巴作长途大巴,学着其他乘客喊它:闷罐子车。这喊法太他妈传神了!再后来我又想,这拥挤的广州何尝不是一座闷罐子城?这喧嚣浮躁、漫天雾霾的地球就是一枚憋屈的闷蛋。

我和坚哥正值而立之年,精血旺、力气壮,每天都要用吵架和做爱来消耗精力。本来这两件事是相互矛盾的,分列爱恨的两端,却真实地统一在我们夫妇这里。只有疲惫能让我们忘掉日常的忧伤,进入虚拟的幻境。有时我根本无法理解坚哥,在他的引导下,我已经跟不少男人睡过觉,但在穿衣打扮方面,坚哥依然固执地坚守着他的立场和标准,势要把我逼迫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村姑。无可否认,我确实是农村女孩,但年代已经不同,农村女孩也应该有一颗拥抱世界的爱美的心啊。为此,我跟坚哥经常吵得天翻地覆、不可开交。

我是健忘的人,吵架时面红耳赤的,神经高度紧绷,仿佛醉酒后的亢奋,骂过的话、数过的错,大体想不起来了,印象中每次吵完都有一句结案陈词的话:我们离婚吧。这句话说过无数遍,从第一次的心肺俱裂到后来彻底麻木无感,离婚仿佛成了吻别。强调离婚其实是在提醒着婚姻的存在,就像离别前用一次深吻来提醒爱情的存在一样。有过几次,我感觉到离婚的全部仪式就是喊出离婚二字本身,那一刹那内心无比舒爽。离婚喊了无数遍,我和坚哥就离了无数次婚,但现实中我们又仍然在一起,于是,我们脱离了婚姻关系,回归最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法融合又相互依存。

从最后一次吵架到坚哥去世,中间隔了有半年时间,我们之所以没再吵架,是因为双方的心已死,我们陷入了更高层次的对抗:冷战。半年里,我们说的话不足十句。如果不是因为结婚证留在了老家,我想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就离婚了,不再是从前那种儿戏。我又想,如果我和坚哥及时离婚了,或许坚哥就不用死了。

最后一次吵架缘于景明的上学问题。景明就读的小学有个叶老师,几年前因为计划生育问题被开除了,为了生计,她在学校旁边租了间平房,开了个补习寄宿班,学生可以住在她那里,包伙食、包洗衣,晚上补习教作业。收费也不便宜,每个月一千元,但对我们来说,只是小问题。景明的成绩大多在七八十分,这在小学来说,是相当低了,小学生没有一百、九十九都难算好成绩。我很想给景明报个班,但坚哥毅然反对,理由是他爸妈舍不得。我马上回击:我们一切得从景明出发,他的学习是最重要的,我们不也舍不得景明,现在还不是远在他乡奔波劳碌!坚哥说:不行,坚决不行!坚哥就是这样,激动的时候嘴笨,啥理由都说不出来,只会一味地表明态度。我进而说:事情都有两面性,一方面是你爸妈舍不得,而另一方面又是他们轻松了,照顾小孩多辛苦啊,而且景明寄宿在学校旁边,上学放学都方便,又舒服又安全。坚哥扩张的鼻孔喷出粗重的牛气:反正我不同意!我说:为了景明的学习……坚哥打断了我:学习、学习,学习顶个屁用啊,大学生又怎么样,找份工作还不就是月薪两三千,也就是老子一天的营业额而已,老子啥学历,也就初中毕业而已,成绩好有什么了不起,景明混个初中文凭就够了,到时老子手把手教他杀猪,子承父业!那一刹那,我感觉我跟坚哥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怎么说我都行,但我不能让他把儿子给糟蹋了。我跟往常一样,吼道:我们离婚吧!这一刻,我是真想离了。我补充了一句:你不懂教育,儿子跟我,我来带!这可把坚哥逼急了,他甩手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我的左耳嗡嗡嗡之际隐约听到坚哥的怒话:你进了我们家门,你要滚出去我不拦你,但景明是我们家的血脉,我绝不能让你把他带走!说完静了几秒钟,坚哥觉得不消气,又喷了几句出来:你以前说离婚,老子可以当作是狗屁,这次老子当真了,谁不离谁他妈是猪!我很清楚,猪是坚哥骂人的最高用词,他是杀猪的,谁是猪,他就捅谁、割谁、卖谁。

后来我之所以会沦落成一个自己都鄙视自己的人,跟冷战那半年息息相关。早已习惯了暴风骤雨的我,一下子冷清下来,没有了男人滋润的女人,迈入了如狼似虎年龄的女人,正缓慢地走向虚无和死寂。我真切地感受到心灵的空荡。这半年的时光成了一段幽暗的梦魇,坚哥死后,一些男人开始尝试靠近我,我对自己说:我再也不要过无爱的日子了!我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在这些男人里,我必须选择一个。

那半年里,我跟坚哥仍然睡在同一张床上,但肌肤一点儿也不亲碰。从前,晚上都是早早睡下;那半年,我学会了一种夜生活:饭后到凌晨,一直在街上晃悠,见证着人潮逐渐散退,仿佛能促使内心从狂乱趋向安宁。坚哥对此从不过问,我知道他已经死心。我不想刺激坚哥,出门时总是身穿朴素的衣裳,包里装了异货,遇到公共厕所便进去,出来时已换了人间。不性感,不成妖;不疯狂,不成魔。在灯红酒绿的夜晚,一个独行的女人,必须立誓成为妖魔。我最喜欢搭乘公交车,两块钱就能从城南坐到城北,或者城东坐到城西,再两块钱又可以回到起点。在靠窗的位置,我可以用手舒服地托着腮,在流泻的光影里发愣,脑壳放空。偶尔会有陌生男人过来搭话,我也不拒绝,兴致好的话,一聊就到零点。我示意回家,他们总会非常绅士地护送我走一路。勇气大一点儿的男人,会伸出粗大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一对男女就这么浪漫同行。我是一个习惯被动的人,这算是我最大的突破了,我跟这些男人之间并未发生更热烈的事情。半年里只有一次意外,一个光头男人把我强暴了,事后他慌张地逃窜,我缓过气来之后,窸窣爬起来,自己穿好衣裤,拖着步子,恍恍惚惚飘回家。

一把闪着寒光的蛇刀从坚哥的右肩锁骨凹槽刺进去,凶手就在坚哥背后,坚哥浑然不觉,甚至整把蛇刀插进身体时,坚哥仍然没有一丝痛感。数米开外的我仿佛听见了刀刃划破五脏六腑时咕咕的流水声。凶手便是曾经杀蛇无数的陆平。陆平用力一抽,蛇刀弹出坚哥体外,鲜血喷涌,坚哥喊出了撕心裂肺的巨音。没有过多挣扎,颓然倒在了肉菜市场肮脏湿滑的过道上,胸腔强劲地一扩一缩,就像打铁的风箱。

事件的导火索其实再简单不过。陆平认识了一个新的猪肉佬,这个猪肉佬愿意尝试跟我们合作,说是如果猪好,可以介绍十来个同行帮衬我们。坚哥疑心比较重,说要先接触一下这个猪肉佬。也不怪坚哥,我们遭遇过太多举报,每次都损失惨重,谨慎一点儿是好事。于是,陆平带着王山和坚哥去见那个猪肉佬,我跟坚哥还在冷战中,我是被曲晓燕硬拉着去凑热闹的,顺带买点儿菜。没聊几句,他们便吵了起来,我离得远,听得不太全,隐约听到陆平说,我们最近的生意每况愈下,难得有新雇主,应该大力发展。坚哥似乎说了几句粗话,态度是坚决不同意。王山比较游移,只是在一旁劝架,没个明确意见。猪肉佬发了话,说:你们这些黑屠户,老子不怀疑你们的诚信,你们倒来怀疑老子的人格,不合作就算了,老子不蹚这趟浑水,世上的猪多得是!坚哥一听黑屠户仨字,立马火冒三丈。陆平眼见买卖要丢了,更是心急如焚:我知道你一直看我不顺眼,我转行杀猪也是生活所迫,有头发谁想当癞头,你以为我想跟你合伙,呸,寄人篱下,我已几次三番退让,你却见不得人好,大不了咱们就散伙,王山,我是看在你的分上转的行,给句痛快话,你支持他还是支持我?王山左顾右盼地说:两个都是我的兄弟,吵吵架很正常的,咱去喝杯酒就没事了,来,我做东,我们这就去灌大海。坚哥倒决绝:散伙就散伙,有啥了不起,王山,你留着跟他没关系,我一个人也能做出个天地来。说罢,坚哥毅然扭头,大步流星地走去。王山追喊了一句:坚,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怎么能说散就散?这句话没把坚哥追回来,倒把陆平推前去了,陆平被惹毛了。那时,坚哥已在三十多米开外,陆平快步追上去,途经一个卖蛇的摊位,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走了摊主那把细细长长的蛇刀,一眨眼已经蹿到了坚哥身后,接着就是后来发生的一切。陆平的动作太迅猛了,我也想不到他会痛下杀手。沉在恍惚中,我忘了自己喉咙里有一条声带。望着倒在地上的坚哥,陆平显得异常镇定,他朝坚哥的身体吐了一口唾沫,骂骂咧咧地说了几句话,后来通过警察审讯的口供记录,我读到了这几句话:这一刻我幻想过好几十遍了,本来我可以用一把杀猪刀给他痛快,但让他当猪便宜他了,吃完就睡,白白胖胖,他配吗,他就是一条没手没脚的小蛇,周身软骨,满嘴恶毒,他就趴在地上慢慢爬到极乐西天吧。

我对漂泊生涯一向缺乏安全感,老是莫名预感,哪天我们突然就死掉了,也许是走在路上被一辆突如其来的大车撞飞,也许是某个黑夜被一把翩若惊鸿的匕首刺中,甚至也许是睡梦中被一只莫名其妙的巨手生生扯走,扯落深不见底的悬崖。我怎么想都想不到,坚哥会死在熟人的手里。但事情已经成为事实,这之后,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某种转变。其实,陆平杀坚哥一点儿也不意外,他对坚哥的暗恨由来已久。从加入的那天起,他已经感受到坚哥对他的排斥。陆平对坚哥和王山换妻却不让他参加的事耿耿于怀,我知道他对我多少有点儿意思,有我这张漂亮的脸蛋成天晃在面前,哪个男人能无动于衷?他曾经捏过几次我的腰和屁股,坚哥为此还跟他滚过几次泥沙。某种程度上说,坚哥也死于自己的犹豫。他早点儿单飞的话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但广州真的太大了,一两个人要想在夹缝中生存谈何容易。坚哥后退了一步,没成想身后竟是万丈深渊。

在坚哥死亡这件事上,我最痛苦的不是悲伤的情感,而是伦理的选择。陆平被判死刑是雷打不动的了,但陆平的妻子有点儿小想法:一则希望经济赔偿适当少一点儿,二则希望我能原谅陆平。在他们老家有个说法,杀人犯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永远承受皮鞭和油锅之苦,但如果杀人犯能获得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的原谅,那么黄泉之下的惩罚便可减轻。陆平转得很,鼻孔的热气可以朝天喷,他认为坚哥该杀,一生爽一回也算值得。陆平的妻子倒是诚心,她对丈夫面临的死亡还是能够接受的,但她比较传统,想着自己百年之后还得跟丈夫葬到一块儿,丈夫可不能下了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这时,她抓住了悬崖上唯一的树杈,那就是王山。

王山跟陆平是很投缘的,而最关键的是,之前陆平救过王山的儿子浩然,这个忙他是必须帮的,而曲晓燕自然也在一旁附和她老公,两个人此起彼伏的嗓音仿佛天空飘下的一场钢针雨,成千上万的钢针刺向我的耳膜和心脏:喜妹子啊,陆平反正要一命偿一命,那就扯平了,你看就原谅他吧……你是知道陆平他们家的,之前杀蛇生意惨淡,家里存款本就稀少,转行杀猪刚有起色,但毕竟时间太短,现在又得少掉家中的顶梁柱,你看赔偿金是不是可以减减……等陆平服刑后,他们家就剩下孤儿寡母了,想想都知道有多苦……冤家宜解不宜结,他们老家的风俗你也知道,你总不想阿坚和阿平到了下面还斗个不停吧,咱们阳间的人能做点儿好事就做做吧……你也不想陆平永不超生吧,不然盂兰节鬼门关大开,他每年都出来滋扰你和你儿子,那可就不好办了……

我仿佛进入了虚灵空间,身外不着一物,心内万念奔腾。我感到烦躁、发狂,胸腔一阵阵呕吐的恶心。坚哥死前,我跟他已形同陌路,但他突然死掉了,我还是被痛感狠狠地敲了一下,毕竟十年夫妻了,我想起了苏东坡那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这种尴尬的状态直接导致了我对陆平的怨恨也是这么游游移移、模模糊糊、明明暗暗。我是一个经不起别人软磨硬泡的人,面对王山和曲晓燕的言辞炮弹,面对陆平妻子蹲在一旁呜呜哭泣、眼角闪着的幽光,作为女人,我的心毕竟是软的,但我又不能轻易服软,坚哥还硬硬地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我不能让他死不瞑目。我只能在耳畔密密麻麻的汉字发音围裹中一直僵着。换了别人,也许我能轻易拒绝,但眼前是王山,坚哥生前最亲密的合伙人,同时也是得到过我的第二个男人。他曾在我的灵魂深处留下过东西,我无法忽略他的存在。

到最后我自己都蒙了。连我自己都忘了,我究竟有没有原谅陆平。在我的记忆里居然同时存在两个画面:我原谅了陆平,陆平妻子抱着我痛哭;我拒绝原谅陆平,陆平妻子抱着我痛哭。或许因为情节里都有陆平妻子抱着我痛哭,搅浑了我的脑海。我之所以能记起我确实答应减少赔偿金,完全是因为我到后来真切地少收了一部分钱。我再次确认了记忆的不可信,记忆是会骗人的。没等尸检结果出来,我便跨上了回雪村的列车,不知道是时节使然还是出现幻觉,车厢里空空荡荡,只有我一名乘客。两排轮子摩擦铁轨,哐嘁哐嘁,仿佛我被丢进了打粉机,被一下一下地磨成粉末,细如坚哥的骨灰。

下面的故事将不再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我不再是我。即将讲述的是一个叫陶喜的女人的下半生。之前的故事已经不乏令人羞涩的情节,陶喜之所以能接受,盖因为身为主角的她,不过处于稳定的被动状态,所有苦难都与灵魂无关。接下来的事她难以启齿,其根本就在于,一切的悲剧均来自她主观的选择,哪怕仍有一种外在的逼迫,却归根结底源于她心灵的暗许。她的躯壳虽然保持静止,但骨子里已成了撒旦的门徒。她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心脏内部有一个小脑袋,这个小脑袋曾对某些诱惑默默地点过头。陶喜的后半生是从她成为寡妇那一刻开始的,换句话说,她丈夫的死亡,宣告了她已经死了一半。作家张贤亮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在陶喜身上正好相反。

乡村虽然无限广阔,消息传播起来却无限飞速。丧礼后第二天,就有一个不速之客光临。一进屋门,那人仿佛是曾经共患难、同生死的铁杆老友,咧着嘴,笑得那个阳光明媚。他长得瘦骨嶙峋,脸上有十余处凸起的骨头,仿佛随时要把脸皮捅破。他介绍说,是陶喜的小学同学,陶喜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喜欢的女人,一直默默地喜欢到现在。陶喜立马明白了他的来意,也惊叹于他的简单直接。那人说,你一定还记得我,当年我经常对你施展恶作剧的。陶喜思忖良久,终究没想起是谁,又不忍伤了对方感情,不喊也不问。小学同学她顶多记得三五个,以陶喜的美貌,作弄她的男生多了去了。那人讨了个没趣,歪着脑袋自报家门:我是隔壁村的黄雄,当年坐在你后面座位那个……陶喜好不耐烦地听他海扯了一个下午,除了他提到了她两个最要好的女同学名字之外,对他所说的所有情节和细节,陶喜一概想不起来了,仿佛在听着另外一个人的故事。到了晚饭时间,那个黄雄仍然没有一丝要走的意思,好像在等陶喜留他吃饭。陶喜只好骗他说,晚上要到姐姐家吃饭。这才送走了瘟神。临走前,他硬是要到了陶喜家的电话号码,不给他还真不肯迈步。给号码的时候,陶喜客气地说了一句:有空可以打给我。黄雄倒是不客气,此后,每天至少一个电话,三天两头奔陶喜家。陶喜本已心情沉郁,又多个无聊的人在旁边叽叽喳喳,终于被逼急了,一句吼了出来,才把黄雄给轰走了:你这是趁火打劫、乘人之危,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这是我亡夫的家,现在还没到尾七,我亡夫还在屋梁上飘着呢,你是不是想让他把你带走!

后来陆续来了好些人,多是媒婆,也不乏黄雄这样的长情暗恋者。这些人带来的唯一好处,是不断地提升着陶喜的表达能力和交际能力,简单说,是敷衍人、打发人的本领。大概是半年后,林老板来了,目的显然跟其他人一致。陶喜着实雀跃了一小下,但晃眼就瞥见亡夫的牌位,立马收拾了心猿意马。陶喜留林老板在家里吃了一顿饭,对家公家婆说这是在广州认识的一位好朋友。林老板也吹嘘,自己跟阿坚很熟。陶喜心里暗笑:他俩当然熟,是襟兄弟嘛。饭后,趁天色未全黑,陶喜陪林老板在田垄上走了一圈儿,又走了一圈儿。林老板说一句话时陶喜抬眼看了一下他,但光线已不足以看清晰,只见一个模糊的轮廓。林老板说的这句话是:我搬走后日夜思念着你,忘不了你的一颦一笑,一直暗中留意你的情况,得知你重获自由,我立马跟妻子离了婚,飞奔过来找你。陶喜脑袋嗡的一声,没想到林老板竟是如此冲动的一个人。转念,她又想起林老板的口甜舌滑,对他的话开始将信将疑。继而,她有了清晰的答案,自己有犹豫,说明内心对此人已经不再沉迷。于是,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既无法接受,又不知如何拒绝,不禁钦佩起林老板的话术,他已经为她离婚了,她如何忍心摇头摆手?林老板就着月光握住了陶喜的手,陶喜没有缩开,她心中有怵,不知林老板有没有察觉到她掌心的振颤。

陶喜决定使用冷处理的办法。她跟家婆交了心,第二天便在景明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一住就是两个月。她不敢搬去姐姐家,估计林老板很容易就能找到。景明寄宿在叶老师家里,她住在旁边方便照顾儿子。她其实很感谢家婆,家婆曾私下说,不希望她被一个死人困住,遇到好人家就改嫁吧。陶喜感动得簌簌落泪,铁了心要一辈子守贞。家婆说,后来林老板来过两次,没说什么,知道陶喜不在便悻悻离去了。陶喜确信,林老板的离婚只是骗女人的伎俩。那之后,陶喜再没见过林老板。陶喜知道,自己的行动已经告诉他答案。那段时间,她的心静如止水。

回到老家之后的生活,简直花钱如流水。从广州带回来的银行卡里有四十万存款,办丧事花了十万,修葺翻新旧房子花了十五万,把屋门前的泥路铺成水泥路花了十万,一眨眼就剩下十五万了。后面两件事是亡夫多年的心愿,陶喜咬着牙,一个女人家撑起来了,干得漂漂亮亮。雪村是贫困村,靠土地的收成,根本无法满足现代的生活。三年过去了,存款又少了一半。陶喜的心是一天比一天寒凉。有一天,她听同村的黄芬说,有个远房亲戚是在广州承包房屋出租的,赚够了钱准备回老家,但合同还没到期,想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承接。陶喜问了一些大概情况,那栋房屋高七层,五十个房间,就在陶喜之前住过的一个城中村:棠东村。她当机立断,表示自己可以试一下。顶手费要十万,陶喜问姐姐借了三万,勉强凑够数,一张火车票穿山越岭,厚茧之脚再次踏上广州又潮湿又火热的土地。

一年后,陶喜有了新的丈夫。严格来说,这个名叫白羽的男人,五官不算标致,但长得非常笔挺,一米八一的海拔,置身人潮中绝对是鹤立鸡群的显眼。女人嘛,一白遮三丑;男人则是一高遮三丑。高个子不仅能顶破蓝天,也更容易洞穿女人的心壁。陶喜跟他说话的时候,有种高山仰止的感觉,如果正好有阳光或者灯光,那么山顶就会亮着耀眼的辉煌。白羽是包租婆陶喜的一名住客,每天都穿着顺滑无痕的西装,优雅地出入。以脏乱差闻名于世的城中村,出现这样的人物,不禁令人啧啧称奇。入住的第一天,白羽便对陶喜展开了追求攻势,半年时间攻破了防线。其实陶喜对他早已萌生好感,但始终固守贞律,如果不是大都市太大了,显得小女人太小了,她的城墙是不会土崩瓦解的。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少不了被人欺负、被人调戏,身边有个男人,能把很多麻烦挡掉。于是,租客摇身一变,成了包租公,尽管如此,白羽仍对陶喜说:我原来住的那个单间帮我保留着,每月租金我照付,出租屋生意的钱财问题一概不要经过我手,我负责所有粗重活。白羽比陶喜小三岁,他反复称道:女大三,赛金砖。对于一个已经步入了三十岁门槛,每天清晨在镜子里见证着容颜渐衰的女人来说,喜欢一个脸上仍然洋溢着青春神采的男人,心会变得年轻,沟壑里的水会流得慢些、再慢些。在白羽身上,陶喜体验到了一种母性的爱。陶喜爱死白羽了,爱到无法自拔,爱到可以包容他在老家还有一个老婆,这一点,陶喜在作出选择之前就已经知道了。

白羽的正妻来找过他三四次,那是一个瘦小黝黑的女人。每逢她来,白羽便撤回原来的单间居住,暂时当回租客。陶喜曾经问过白羽:我是你的二奶吗?白羽乐呵呵道:咱这种贫下中农,哪养得起二奶啊,咱俩的关系就是时下流行的临时夫妻。陶喜也笑了:你有老婆,我可没了老公,咋能算临时夫妻?白羽开玩笑道:你老公虽然死了,但仍然活在你心中,仍然活在你老家那方水土深处,你还有老公。一句话击中了陶喜,眼泪刷刷往下流,白羽一把抱住陶喜,弓着腰,用舌尖一下一下舔干她的脸颊,陶喜直感到烫烫的、痒痒的。白羽向陶喜求过婚、献过花、送过戒指,甚至还办过婚礼,他俩在广州认识的人不多,婚礼主要面向七层楼里的租客。白羽打趣道:我现在对你做的,比当年要浪漫一百倍、气派一百倍。陶喜暗暗忧伤:今日他能如此,他日对另外的女人也会提升千倍万倍。

除了没有那张法律意义的纸之外,一切夫妻该做的事,他们都做了。陶喜倒是欢喜,在名分上她始终信守着贞诺。陶喜流产了两次,第一次是宫外孕,手术切除了左边的输卵管,一般来说,再次怀孕的几率会大大降低,于是他们放松了警惕,没想到陶喜的身体机能如此旺盛,剩下一边输卵管,仍能成功受孕,他们只能又去打掉。提心吊胆是刺激,之后一直有安全措施,偶尔有例外,反正再也没生根发芽过。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流产时,白羽用了一张假身份证登记,手术完本来要住院五天,陶喜住了两天便被白羽领着溜走了,省了两三千元。开溜的那天,白羽没穿西服,换了一身休闲运动装。陶喜下身还疼着,走起路来非常吃力,但白羽并未搀扶她,一个人走在前面,躬身低头,步伐极大、鞋音极小,担心身后突然杀出一个喂字。望着白羽渐行渐远的背影,陶喜的上身疼得比下身还厉害。医院的墙是耀眼的白,走廊的灯是刺目的亮。如果说医院是一个洁白的世界,那么,她走出医院就是离开洁白,投身黑暗。走出门檐的阴影后,陶喜望向太阳的目光是锋利的。

别看白羽西装革履、一表人才的,其实他并无正当职业,每天出门和回来的时间并不固定,全看当天的心情和运气,在棠东村牌坊前的报亭买三四份报纸,夹在腋窝下面便昂着头踏向公共汽车站台。他尝试过给报纸写稿,无奈文笔太差,屡投不中。后来看到一则电视新闻广告:市民提供新闻线索可获奖金奖品。他灵机一动,心想:这世上有这么多大大小小的报纸杂志,新闻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条,哪家报纸不想刊发既吸引读者又另类独特的报道文章?于是,白羽每天的工作就是跑到人多口杂的地方,发现新鲜人,挖掘有趣事。渐渐地,他开始了解媒体和读者的口味,爆料选用率越来越高。线索只要被用上,三到五百不成问题,价值高一点儿的可以有一两千。这也是看天吃饭的活儿,但比起老家的农活来说,好了不止百倍。因为是线索提供者,白羽偶尔会有出镜被采访的机会,所以他天天都穿得正式饱满。

他养成穿西装的习惯主要源于之前的经历。在朋友的怂恿下,白羽干过传销。东拼西凑了十万加盟费,一干就干了三年。回头看,那是不可思议的生活,但置身其中时,白羽却异常快乐。十几二十人一组,每天用同一块毛巾洗脸、同一盆水洗澡,女性在生理期也得跟着一起洗冷水澡。早中晚各一次精神激励课,说白了就是给每个人打鸡血,保持大家亢奋的激情,每天必须穿西装、打领带,精神饱满、热情高昂。因为怕被抓,每个人出入自由是被限制的,迫不得已要外出,都得被三四个铁杆分子围着,防止外逃报案。白羽倒是淡定,暗暗算了一笔账,从数字来说,自己的钱已经翻了十倍,有一百万了,只是不知何时才能见到现金。因此,当他被抓回老家时,百万富翁的梦顷刻破碎,他迟迟不能走出思想的阴影。他干了三年,没回过一次家,连春节都不回,妻子越来越怀疑了,一开始是担心他有外遇,后来发现不对,当时,传销活动正在全国甚嚣尘上,有人提了提说:你老公不会是参加传销去了吧。听说传销者有很多跳楼自焚的,他妻子害怕了,找到在法院工作的堂哥。凑了几个人,开了辆警车,跨省来到了白羽电话里说的城市。先说是来看望他,他自然不会带她去住所,于是约了个街上的地点。警车提前停在路边,窗玻璃全部挂上黑帘,车门留出一道缝隙。妻子一个人站在外面等待。白羽来了,旁边围着四个人。经过警车时,车门突然拉开,冲出几个民警,三下五下就把白羽身边那四个人推开,迅速抓住白羽的手脚,硬生生把他抬上了警车。白羽妻子像子弹一样射入车内。车门砰的一声关上。引擎一动、尾气一喷,直上高速公路,连夜奔回老家。幸好开了辆警车去,他们约定的地点是火车站,周围全是民警和便衣民警,如果不是警车,可能他妻子一行还被误认为是绑架团伙,少不了麻烦。那四个铁杆分子亲眼目睹白羽被警察抓去,回到窝里自然会上报,整个传销组织都不会再跟白羽联系,怕被顺藤摸瓜。后来,白羽妻子的堂哥把线索提供给了当地警方,至于该组织后来的结果,白羽再没听说。

白羽说起这些往事时,陶喜听得目瞪口呆,对比起来,自己跟亡夫阿坚的打拼生活根本不值一提。白羽什么都好,唯一不好的是脾气。倒不喜欢吵架和啰嗦,也不喜欢憋闷,上来就是动手。好几次直接在大街上当着人的面殴打陶喜,鼻青脸肿是常事,有两次还打断了手骨。陶喜很后悔原谅了他第一次,有了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三四五次。亡夫阿坚是条汉子,在夫妻关系上不轻易妥协。而白羽则属于软硬结合体,硬的是拳头,软的是舌头。每次把陶喜打伤,白羽都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顺利博取陶喜原谅,有时甚至能当众跪下,或者在闹市呼喊。每次都保证永不再犯,陶喜痛恨自己居然傻得每次都相信。最严重的一次,在白羽留着的出租房里,白羽双手用力一推把陶喜弹倒在床上。白羽噔噔跳上床,屁股往下一坐,正好骑在了陶喜肚皮上,然后是迅雷不及掩耳的啪——啪——啪——啪——陶喜数得很清楚,一共十八个响亮的耳光。脸蛋已经没有痛的感觉,只是一阵一阵的火烧。白羽只用了一只手,左右挥舞着扇打,陶喜的头随着耳光的力量而左右扭摆,幅度太大、速度太快,当白羽的手停在空气中时,陶喜的脑袋已经晕眩不清,模糊中只听见缥缈虚幻的嗡嗡声。良久良久,陶喜缓过神后,恍如隔世。

当然,这毕竟是不多的情况,总体来说,陶喜跟白羽在一起,欢乐多于痛苦。最突出的一点是在穿衣打扮上。跟亡夫阿坚截然相反的是,白羽对待衣服问题非常开明,只要是漂亮的,任何尺度都可以接受。他对自己的外在形象就相当重视,对陶喜自然也不会马虎。甚至可以说,他是热衷于陪陶喜逛街买衣服的,陶喜喊累的时候白羽仍然激情四溢,快速穿梭于一排排色彩斑斓的衣架。陶喜终于可以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牵着自己喜欢的人走在喧闹的大街上,别提多甜蜜幸福了。白羽最喜欢的是看陶喜试穿衣裳,不是等在外面看结果,而是陪着进入试衣间见证着换衣的过程,帮着脱和穿,嘴里还不忘指点江山。只要是陶喜看上的衣服,白羽只有两个意见:好看和非常好看。陶喜非常受用,脸上霞光满溢,眼内秋波荡漾。他们流连于内衣店的试衣间,提前选好几十个乳罩,一进试衣间就是半天不出来,在里面亲个嘴、做个爱什么的,没有人会干涉。白羽随身带着相机,给陶喜拍试穿内衣的照片,用白羽的话说:试穿又不用出钱的,但试穿能让女人美丽那么一刹那。陶喜胸前本不丰满,流产两次之后更是略有缩水,穿起乳罩来谈不上多漂亮诱人。是白羽给了她信心,白羽说过形形色色的鼓励的话,她印象最深的一句是:科学证明,女人胸部越大,被抚摸时敏感性越低。陶喜心想,女人胸大不过是满足男人的需求,平胸反而更能满足女人自己的享受和欲望。这样一想,陶喜就自然地昂首挺胸了。

出租屋附近的商贩习惯喊白羽作老板,喊陶喜作老板娘。陶喜很是纳闷,整盘生意都是自己出钱自己经营的,怎么不是老板而成了老板娘?普罗大众对事业的定见就是:女人永远只能是配角。陶喜倒不多解释,这样也好,至少精神上立着一根顶梁柱,撑起瓦顶,遮风挡雨。女人,再苦再累不是问题,求的就是一种安心:被风吹而飘不走的安定。虽然自己被迫背井离乡,也希望能跟陌生的风景交个朋友。传销的经历使白羽像一盏时刻燃烧的篝火,太接近了容易灼伤,但大多数时候,他给人温暖和光明。有一段时间,国际风云翻涌,世界性大事像连续剧一样日日更新,狗血而精彩。各大报纸的主要篇幅都留给了这些伟人和大事,白羽通过单枪匹马搜寻而来的消息被海潮淹没,一个月只能卖出一两条线索。陶喜开始腾出一些业务放手让白羽操持。令陶喜惊讶的是,习惯了轻松的白羽,正式工作起来倒是勤奋认真。此后,当人们喊白羽老板、喊陶喜老板娘时,陶喜会低下头,莞尔一笑。

第二次在广州打拼的五年,陶喜只回过一次家,那就是她彻底告别广州的时候。她曾说:大雁南来北往地飞,全赖一个队列,我孤零零一个女人家,怎能飞越千山万水?她还说过:如果我跟坚哥是一对比翼鸟,那么现在他死了,我就再也不可能飞起来。陶喜跟亡夫父母谈不上什么感情,尽的只是一份责任,每个月固定有钱汇回去就行了,无需多见。至于景明,已经十几岁了,每逢寒暑假都会过来广州找妈,这时,白羽又会搬回他的老窝,扮演租客。某种程度上说,陶喜是故意给景明机会,让他提前感受长路奔波之苦,打消他日后南下谋生的念头。陶喜的出租生意实在是走不开,五个春节都是跟景明两个人过的。她倒不是信不过白羽,只是觉得白羽心思不在赚钱上,工作不能安心交给他。

陶喜跟广州永诀后,是坐飞机回家的。创业五年,口袋里剩下几百块钱,恰逢航空业淡季打折,她突然在胸腔升起一股豪气,与其把鸡肋当宝贝,不如拆出骨头,制造一双新的翅膀。既然决定了从此回归田园、老死家乡,何不体验一把飞翔的感觉?也不枉费多年候鸟的身份。其实离心力作用只在起飞和降落的时候,当飞机身处一万米高空,坐在靠窗座位上的陶喜感觉像是坐在自家菜地垄边一样平稳、自在。窗外是一片匀称的蔚蓝,看不出景色的变化,隐隐约约的马达声,陶喜不知究竟是置身于无边的翱翔还是虚无的静止。之前陶喜曾想象,从飞机上俯瞰会是何等的触目惊心。等她真的看出窗外,飞机下面是一张四面延伸至天际的棉花床,温软洁净,安全舒适,厚厚的云层不透一丝缝隙,看不见丁点儿大地的风光。她缓缓入眠,做了一辈子里最纯净美好的一个梦。她在心里默想:做人是一种累赘,做鸟反而春风满面。

景明十八岁那年夏天,南方少雨,烈日肆无忌惮地灼烤着土地。高考完了,分数还没出来,景明迫不及待地跨上了火车。那段时间,白羽老家发生了许多事,先是老妈子过世了,再是老头子中风了,白羽老婆天天在电话里嚷着要跟他离婚,如果理由是因为白羽的不忠,他反而能接受。一个男人最难容忍的就是被女人骂窝囊,他已经好几个月没往家里寄钱了。从前,只要景明在,白羽都懂得克制情感和欲望,这次却泛滥了。白天景明出去玩儿,或者晚上景明熟睡之后,陶喜单间的铁门便会轻轻敲响,陶喜就会很自觉地闪出来,从白羽预留的缝隙里飘进他的房间,谈不上鬼鬼祟祟,只是轻手轻脚,不惊动沉睡的地板。白羽问过很多次:我是不是很没用?陶喜娇嗔道:怎么会,你可强大了,你能让我无比快乐!一个蝉声喧嚣的午后,室内是一对赤身裸体的男女。先是女人手执鸡毛掸子抽打男人的背股,男人发出痛苦而又享受的呻吟。然后是男人翻身压住女人,一记一记响亮的耳光,女人脸上慢慢漫满了泪水,男人的掌心发出憋憋的声音,虽然动作仍然继续,但男人内心感到非常不爽。突然,铁门的锁里有钥匙在转动,没等裸身的男女反应过来,铁门已被轰然推开,门口立着一个黑影,被浓白的光辉围裹着,高大愈显高大,瘦削愈显瘦削。不知是不是黑影太薄了,在铁门扇出的风中,颤颤巍巍,仿佛一团黑暗的烈火……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陶喜只能跟白羽分手了。第二天清晨,白羽的房间已经人去屋空。陶喜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不见了,去银行查账,发现卡里余款剩下十几元钱,拨打白羽的电话提示是空号。陶喜想过去白羽老家找他,但转念就放弃了。像白羽这种干过传销的人,最厉害的本领不是口若悬河,而是彻底消失于人海,仿佛当年挤火车时陶喜被突如其来的手袭击胸部,那只手钻进人墙的缝隙,瞬间无影无踪,犹如一颗眼泪滴入大海。景明发现秘密的那一刻,扭头狂奔而去。陶喜孤零零一人,只有一栋属于别人的空楼陪伴着她。这栋楼不是资产,而是债务,每半年要向楼主缴纳承包费,彼时她只剩下钱包里的几百块,唯一的愿望就是尽快把楼房转包出去。时间仓促,她没收一分钱的转让金。两天后,她坐上了平生唯一的一次飞机。静下心时,陶喜居然有点儿感谢白羽,他把她逼到了决绝的路上,她不用再左牵右绊,她可以心安理得地返回老家,做一只留鸟。

本来以为景明已经回去了,或者等他气消了就会自己回去,没想到的是,景明是被警察押解回来的,官方的说法是:调查取证,了解情况。原来,景明狂奔出去后并未走远,而是猫在了附近某个角落,窥视着楼房里的人的一举一动。从下午到晚上,一直没有任何动静。景明一宿没睡,在大排档上通宵灌酒。第二天微明时分,白羽从楼里出来,快速地四处张望,然后快步疾行。景明远远地跟在后面。只见白羽神秘兮兮地迈进了农商银行的二十四小时自动柜员机室。景明知道母亲陶喜是在农商银行存钱的。灵光一闪,他马上想通了个中的玄机。这时,白羽从银行撤出来,沿着左边的骑楼低头急行。景明继续跟着。经过一片荒地,四下无人,景明随手拾起一块板砖,一个箭步冲上去,朝白羽后脑勺用力一拍,伤者立马倒地,他又愤愤地踢了几脚,仍不解气,重重地往伤者脸上吐了一口唾沫,白色的黏稠物闪着耀眼的光芒。

审判的流程断断续续,折腾了近半年。陶喜本已决心跟广州永别,命运却戏谑地把她再次拉回这块伤心地。她问姐姐借五千元,姐姐给了她一万。住不起法院附近的出租屋,她只能选择廉价的城中村,每次开庭她都要转几次公交车、摇晃两个多小时。景明的高考成绩先于审判裁决出来,他非常争气,上了一本的线。但终归是泡汤了,景明犯罪的事实摆在那里,学校是不会接纳一个服刑者作学生的。陶喜找到躺在医院里的白羽,提了个想法:只要白羽申明不追究景明的过错,你拿我的那些钱我可以都给你。白羽苦笑道:鸡碎那么多一点儿的钱,还不知道够不够我的医药费呢。陶喜道:你放心,如果不够,缺多少我补多少,不会损耗你的一分钱。其实不需要陶喜求情,白羽压根儿就不敢死咬不放,他得跟陶喜串好口供,否则景明被判伤人罪的同时,他也会被判盗窃罪或诈骗罪。白羽不追究主要是放弃了民事赔偿的权利,他毕竟被板砖拍到轻微脑震荡,被踢断了一根肋骨,皮肤多处擦伤,检方决定提起公诉。最不幸的是,早几个月前,景明刚迈入了十八岁的门槛,这样就少了一条从轻发落的理由。景明最终被判了有期徒刑两年,因为审讯期已拘禁了半年,所以实际还须服刑一年半。白羽跟陶喜相好一场,虽然身为受害者,但也顾念情谊,找了在法院工作的大舅哥疏通打点,改变不了判决,至少更换一下监狱。景明被安排在老家附近的监狱服刑。尽管之后陶喜再也没去过广州,但离开的时候,她已不敢在心里默念永别:天作决定的事她做不了主,对于未来,她已无任何想法。

阿坚去世给父亲的身心带来了沉重打击,这回孙子景明入狱,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景明的爷爷在被抬上120急救车前已经咽下最后一口气。家里着实没钱了,陶喜又向姐姐借了两万元,总算勉强办妥了家公的身后事。逼上来的生活已容不得陶喜选择,她想起亡夫的一个用词:厌恶。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比在外奔波更令她厌恶的事情了。只要能留在村里,她愿意做任何事。很自然地,陶喜走上了以肉体换粮食的人生道路。令人惊叹的是,第一个站出来支持她的人,竟然是她的家婆。其实,这个农村老太婆的想法朴素至极:儿子死了,儿媳陶喜对老人家仍然不离不弃,精神崇高而可贵,一个女人撑起完全不属于她的家,为了生计,不惜宽衣解带,实在令人敬佩!

开始得很自然。家里发生这么多事,村里不乏关心慰问的人,但真正有雪中送炭行为的人只有村长一个。那段时间,村长隔三岔五就往陶喜家搬东西,大到油桶、米袋、煤气瓶,小到瓷碗、板凳、收音机。一个人亲力亲为,挥汗如雨,进了屋门放下东西转身就走,不讨一杯茶、一句称道话。村长是个忠厚人,雪村的男人大多都到外地赚钱去了,村长正值壮年,为了雪村的发展,毅然留下来,为百十号家庭做着本该由别的男人做的事情。陶喜心知肚明,村长老早就对自己有意思,感动之下,她在自家菜地里抱住了村长。完事之后,村长一定要留下点儿钱,陶喜却坚决不收,说村长给的实物已经够多了。

后来,陶喜满足了诸多男人的需求,但从来不收金钱,男人们就往陶喜家里搬粮食和实用器具。陶喜牙关咬得很紧:我只作交换,不作买卖。实物多了也用不完,陶喜从不掺和换钱的事,一概交由家婆经营。有时候去监狱探望景明,坐别人的顺风车,无以为报,也只有以身相许。陶喜讲究账目分明,不喜欢亏欠别人。留在雪村的男人不多,活计并不频密,勉强能支撑简朴的生活。

从这些男人的口中,陶喜得知,原来自己在广州跟白羽做临时夫妻的事,村里很多人都知道。她估计是某些亲密的行为正好被熟人撞见了,有可能还不止一人,至于具体是谁,就无从知晓了。这个时代啊,距离已经无法阻隔信息的传播。一个人生存在庞大世界的夹缝里,何等渺小、何等脆弱。家婆跟陶喜说过一件事:几年前来过的那个林老板,后来又来了好几次。家婆没有透露陶喜的联系方式,而陶喜去了广州五年没回来过,因此就没机会对她说起。当时,林老板来了两次,后来又消失了很长时间。其实这段时间他是真的跑回去跟老婆离婚,他老婆不想离,而财产分配上也出现分歧,于是,耽误了好久。林老板知道陶喜认为他欺骗她,因此他想等完全办妥再来找她,给她惊喜。当他再次来到雪村时,陶喜已经不在了。一开始他以为是骗他的说法,流连在田间地头近一月,仍不见踪影,后来又来了几次,始终没有发现,心不甘、情不愿,却不得不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没人知道他之后如何,也没人知道他是否后悔离婚的冲动,村里再也没人见过他。陶喜听完后,脑袋嗡的一下炸响。如果林老板没有骗她,她的感动或许会上升为震撼,或许她会去找他,毫不犹豫地嫁给他;而现在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多少令她有点儿痒痒的怪滋味,其对灵魂的敲击是绵软的,却又是恒久的。不管怎么说,林老板确实为她而离了婚,这是一笔不小的账目,她一时不知该如何报还。年龄和经历让她明白:别人的爱确实会带来欢乐,但带来更多的是沉重和纠缠。

逢年过节,反而是陶喜最忙的时候,因为在外地奔波的男人都回村了。而陶喜的美貌吸引了越来越多邻村的男人,其中就包括姐姐陶巧的第四任丈夫,也就是陶巧唯一在世的前夫:张国庆。陶喜不是随便的人,绝不接受令她恶心的男人,比如封她为女神的小学同学黄雄。尽管他把家里的大彩电搬过来,陶喜还是断然拒绝了他。她的内心依然守着一条底线。至于这个张国庆,她却想不出理由拒绝他。虽然他跟陶巧保持了关系,但毕竟在法律层面上他们已经不是夫妻。陶喜全程不发一言,但显得比较投入,还配合做了一些平时不会做的动作。陶喜不像这行当里的资深女人那样可以无条件地奉献自己,一般情况下她就是躺在床上做一块软硬相宜、发暖发热的床垫而已。她着实想对张国庆好一点儿,因为姐姐那么爱他。事后,陶喜突然无比懊恼,不知如何面对姐姐。

陶喜从不鄙视这些男人,反而打心里感激他们,一则是他们对自己的喜欢,二则是对自己的帮助。她很满足现在的生活,一步不出村,村外的亲戚一律不去串门。世界风云再巨大再精彩,一概不理,乡土一隅虽小,却也坐拥日升月落、四季流转。空间承载于时间之上,时间的齿轮足以吞噬所有的空间。人力创造怎敌得过天地衍生!这个角度看,她的生活是大的。

雪村穷得叮当响,男人们决定留下来,那么不发展就是死路一条。农闲时候,大家群策群力、建言谏计。在外谋生多年,大家的眼界都很开阔,杂酱锅里包容了天南地北。吴老二之前是在园艺公司打工的,了解到有一种树非常受欢迎,树名叫罗汉松,一种身材娇小的松树,很多高端酒店喜欢在大门前的花园里种上几棵,颇有黄山迎客松的味道。树苗不贵,成形之后每株可以卖到一两百万元。大家觉得这个建议可行,村里有的是土地。当务之急是由村长牵头,联系农林部门,勘察雪村的水土和气候是否合适罗汉松生长。检测的结果是,勉强符合条件。村长当众说了一句话:勉强符合,绝对是一件好事,能不能成功,看的就是咱们村上上下下是否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咱们几百号人干同一件事,一定能成!购置树苗需要一定的本金,每家每户纷纷掏出老底,聚到村长一人手里。村长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肩头被整个雪村压在上面,举一步,江山震颤。树有树的生长期,罗汉松成形一般要八到十年,雪村人种一大片,三四年就可以先卖出一批,当然价格会低很多,但为了过渡也没办法了。反正在收成之前,全村人必须咬紧牙关,抱团取暖。

等待的过程中,陶喜家来了一个满脸胡髯的怪客。他蹿进屋时正值黄昏时分,天色迷离,他的脸除了被络腮胡子遮挡外还隐藏在草帽的阴影里。他似乎对陶喜的营生非常熟悉,一来就开门见山:我来送东西的。这是跟陶喜交易的约定俗成的一句话。这个男人故意压低嗓门,声音粗犷而沙哑,像被白盐摩擦过。当时陶喜跟家婆正在吃饭,陶喜起身入了房,家婆迅速收拾好碗筷,知趣地出了屋门,到田边抓青蛙。陶喜衣服褪了一半,那个怪人才脱下草帽。陶喜只望了一眼他的眉宇,立马猜出了他的身份。陶喜表现得非常淡定:提前放出来也不跟妈说一声?怪客先是一惊,很快又松弛下来,索性撕掉了假胡子,那人正是儿子景明。他恢复了原本的嗓音:我故意的,预先知会的话,我会少看到很多精彩。陶喜叹道:你成熟了,看来进去里面对你是件好事。景明幽幽地说:我的质变早在进去之前就发生了。陶喜一阵忧伤,她知道他的所指。陶喜转了个话题:来,让妈好好看看你。说罢,迎过去握住儿子的双肘,却被一股巧劲轻轻地甩开。陶喜透出失望的眼神,景明冷酷地说:这次我不是回家,是过来送东西的。陶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景明不为所动:是一个先我两个月出来的狱友介绍的,你应该可以想象到,当我看到他写给我的地址居然是我家的门牌号码时,我会有多震惊、多悲伤,又是有多愤怒。陶喜像一个垃圾桶,毫无抵抗地接收着绵绵不断的言语。景明眼神放空,继续悠悠道:出狱后我去广强家住了两天,两箱啤酒下肚,我听到了一个轰炸心灵的消息,那么多人跟你睡过觉,我要把他们都杀掉。我也永远不再有你这样的妈妈。

陶喜的世界崩塌了。

陶喜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特别悲壮:一头撞向亡夫阿坚的碑石,流下来的血染红了整块墓碑,之前镌刻的红字再也无法看清。这要多大的力气,一个人才能把自己撞死啊。看过现场的人无不感受到陶喜的决绝。在村民们的眼中,景明没有流露出一丝悲伤,他做着十年前为父亲做的仪式,神情几乎如出一辙,十年前他还不懂事,如今呢,用一个不算恰当的比喻:他就像一具走肉行尸。村长过去拍拍景明的肩膀:昨晚我召集大家伙儿开会,大家一致投票通过,选举你妈妈为咱们雪村立村千百年来的第一位驻村女神,你妈妈解救了全村人,也团结了全村人,咱们村第一次有了热火朝天的盼头,等咱们的罗汉松卖钱、发家致富之后,我们会给你妈妈立一尊大型的塑像,就放在村口,让她看到咱们雪村的好日子,也让她庇荫千秋万代的子孙。景明木木地等村长说完,冷冷地回了一句:你确定那批破树一定能成功吗?村长愣了,过一会儿后说道:有你妈妈保佑,一定行!景明呸了一下:她不是我妈妈,我没这样的妈妈,从小我就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我没爸没妈,天生天养!在村长凝滞的同时,景明觉得不够解恨,又补充了一句:我跟她一年只见一次面,顶多两次,我今年二十岁,你说我才见过她几面?郝叔叔,你想想,我一年见你的次数都不止这个数。

不难看出,陶喜的遗愿是跟阿坚葬在一起,但景明坚决不许,哪怕奶奶和姨妈软磨硬泡。景明跟所有人说:她说过她想做一只飞鸟,我准备给她安排天葬。很多人都没听过什么是天葬,只有几个人小声嘀咕:就是让秃鹫和老鹰把尸体啃光,带着亡灵一起飞翔。

在场每一个人都能听清楚景明响彻云霄的吼声:乡亲们放心,秃鹫和老鹰是留鸟,只会飞高,不会飞远,它们总有飞累的时候,我一定把它们打下来!

李衔夏:本名李鸿斌,1985年生于广东清远。小说载于《小说林》《延河》《山东文学》《四川文学》等刊。组诗载于《诗刊》《诗选刊》《山花》等刊。评论载于《诗刊》《延河》《小说选刊·增刊》等刊。中国诗人论坛2010年度最佳诗人,大别山诗歌论坛2012年度十佳诗人。著有36万字长篇小说《人类沉默史》。省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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