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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文章”
——基于中国古代文论的概念考察

2016-03-06冀志强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关键词:文论儒学文学

冀志强(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文学”与“文章”
——基于中国古代文论的概念考察

冀志强
(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中国古代文论之“文”,应该溯源于“文章”,而不是“文学”。《论语》中的“文学”意指对先王遗文的学习掌握。由此而来,“文学”的意义核心也就成为关于儒家所尊先王典籍制度的学问。“文章”则由交错的色彩发展出笔墨所属的文本。魏晋之后,尽管“文学”与“文章”的概念产生纠缠的面貌,但它们的意义核心却是清晰可辨的。“文学”重在指儒者的学问,“文章”重在指文本的辞采。由于这个重要区别,中国古代的文论始终是指一种文章理论而不宜说是文学理论。

[关键词]文论;文学;文章;儒学

由于西方文学理论的引入,人们便将中国古代的“文论”①古代“文论”之语最早见于王充《论衡》与班固《后汉书》。王充说:“汉在百世之后,文论辞说,安得不茂?”(《论衡·超奇》)班固说:“(服虔)有雅才,善著文论,作春秋左氏传解,行之至今。”(《后汉书·儒林列传》)当然,这个词的意思还不同于我们这里所谈的文章理论。文章理论意义上的“文论”,首见于刘勰的《文心雕龙》。他说:“详观近代之论文者多矣:至如魏文述《典》,陈思序《书》,应玚《文论》,陆机《文赋》,仲治《流别》,弘范《翰林》,各照隅隙,鲜观衢路。”(《序志》)刘勰所说的应玚《文论》已经失佚,而很多学者认为现在所见的《文质论》并非刘勰所指。称为“文学理论”,要不然换个说法就是“文学批评”②近世关于中国古代文论的著作,先是多称为“文学批评”,如陈钟凡所著的《中国文学批评史》、郭绍虞所著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罗根泽所著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朱东润所著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而后多称为“文学理论”,如张少康所著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成复旺等主编的《中国文学理论史》。不管怎样,都是以“文学”为名。这里的“文学”,就其直接来源,是日本而不是中国古代。尽管日本使用“文学”一词也是取资于汉语,但是也正因如此,我们现在使用的“文学”与古代有了很大的不同,殊有澄清之必要。。总归,“文”就是“文学”,这里仿佛没有可疑问的。但是如果针对中国古代文论来说,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个“文论”的“文”,在中国古代语境中,不是“文学”之意,而是“文章”之意。笔者之所以强调“文学”与“文章”二词之别,是由于它们在中国古代很早就都得到使用,并且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之间尽管并非界限历然,但是二者的使用语境及意义在很长时间内基本上是可以划分开来的。“文论”之“文”亦溯源“文章”而非“文学”,而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辨明“文学”与“文章”二词之异。

一、“文学”的核心意义

在汉语语境中,“文学”一语在先秦即有大量使用。这些使用主要是在诸子那里,具体来说主要是儒家和法家。那么,在这里“文学”是何意思,“文学”一语在先秦文献中首出于《论语》,其中说:

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1]143

王弼在《论语释疑》中首称此章所说为孔门“四科”[2]。后世注家基本上都亦沿用此说。但这“四科”与《论语》中所列“四教”(文、行、忠、信)并不一致。不过,如果将“四教”中的“文”解义为“四科”中的“文学”之“文”不会有什么问题。皇侃在《论语义疏》中引范宁的说法:“文学,谓善先王典文”[3],刑昺疏曰:“若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也”[1]143。这两种解释似无大异,但却值得仔细分析。

不妨先看“文”与“学”二字之义。首先说“文”。《说文解字》释“文”为:“错画也,象交文”,段注说:“逪画者,文之本义”,“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依类象形,故谓之文”[4]744。由此可以推知,“文”基本之义有二:一是交错之画(线条),这是本义;二是(象形)文字,这便是引申义了。其次是“学”。《说文解字》释为:“篆文斆省”,又释“斆”说:“觉悟也。从教从冂。冂,尚矇也。臼声。学,篆文斆省”[4]226。

在《论语》中,与“文学”相关的言论还有以下几章:

子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1]7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1]81

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公冶长》)[1]62

显然,《学而》篇中的“学文”,《雍也》篇中的“博学于文”,都与《先进》篇中的“文学”是相通的。邢昺不仅对这两个“文”的解释都是“先王之遗文”,并且对《述而》篇中所谓“四教”中的“文”亦解释为“先王之遗文”。“遗文”之“文”,即“文献”。应该说,这种解释比他对《先进》篇中“文学”的解释准确多了。范宁将“文学”解释为“善先王典文”,也就是说,他将“文”解释为“先王典文”,这与邢昺“先王之遗文”的解释是一致的。显然,“文”的这层意思又是段玉裁所说的两种意义中第二种的再引申了。这样,在《论语》中,“文学”即是指对先王遗文的学习与掌握。

综观《论语》,凡孔子所明确肯定的“学”的宾词,除了“文”之外,还有就是“易”(《述而》),“诗”(《季氏》),“礼”(《季氏》),“道”(《阳货》)。由此看来,将《论语》中的“文学”、“学文”中的“文”解释为先王遗留的文献、典籍、制度,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后世“文学”之义就是由此生发引申,多指对与儒家相关的经籍学问或是道德修养的学习掌握。先秦儒家讲“文学”者,在《论语》之外,主要就是荀子。荀子非常强调“积文学”。既然“文学”可“积”,那它当然应该就是关于儒家所尊典籍的学习素养了。所以他说:

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和之璧,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子宝。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荀子·大略》)[5]508

荀子认为,人之于文学的关系相当于玉之于琢磨的关系。这也就是说,“文学”就是对人的琢磨。《诗经》中所说的“琢磨”,在荀子看来就是学问;那么,荀子所讲“文学”,当然就是一种学问,而这种学问自然也就是与先王之典籍和制度相关的。由此,“积文学”也就是通过对这种学问的学习以达修身之目的。

先秦时期,多谈“文学”者,除儒家之外,主要就是法家。《韩非子·六反》中说:“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6]415在韩非这里,所谓的“文学之士”是指世之所誉实则奸伪无益的“六民”当中的一种。他认为这种“文学之士”的主要特点即在于“学道立方”,这显然是针对儒家而言的。他在《五蠹》篇中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6]449韩非在这里首先提出两类人:“儒”与“侠”;后面他就“离法者”与“犯禁者”所作的批评显然与此相对应。在韩非看来,儒家主要是依靠“文学”而得用;所以,韩非反对“贵文学”,主张“息文学而明法度”[6]425(《八说》)。这里的“文学之士”即为儒者,那么“文学”则当然就是关于儒家所尊的典籍制度的学问了。

与《韩非子》时间大致相当,《吕氏春秋》中也有“文学之士”的用法。其中《去宥》篇说:“中谢,细人也,一言而令威王不闻先王之术,文学之士不得进,令昭釐得行其私,故细人之言,不可不察也。”[7]当时楚威王向沈尹华学习《尚书》,而此为中谢之官者向楚王进谗,使得威王疏远了沈尹华。所以,“文学之士”就是指沈尹华之类的研习儒家所尊先王典籍制度的儒者。这仍然说明了“文学”即是儒学,或与儒学相关的学问修养。

在《韩非子》与《吕氏春秋》之后,“文学之士”是汉代常用的表达。尤其是在《史记》、《汉书》二书当中。两汉典籍当中,《史记》、《汉书》出现“文学”之语颇多。综观二书,“文学”之语的使用,多是在帝王征召的语境中,并且其中多与“方正”、“贤良”之辞连用。由此,可以说,汉代所用“文学”仍然多指关于儒家所尊典籍制度的学问。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是西汉桓宽所著的《盐铁论》。此著文本所据的昭帝始元六年盐铁会议,即是在“丞相、御史与所举贤良、文学”之间的讨论。其中,“文学”自然是指具有儒家所尊典籍学问的儒者。

汉代还有“儒学”一语,其意与“文学”相类。“儒学”之语,盖首见于《史记》。如《史记·儒林列传》中说:“及今上即位,赵绾、王臧之属明儒学,而上亦向之,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8]2371由此语境,不难看出,儒学与文学是紧密相关的,但是这两个概念也应该是有些区别的。这种区别尤其在南朝宋文帝所设“四学”中可以看到。沈约在《宋书》中记载了南朝刘宋设置的“四学”,其中即有“文学”一科:

元嘉十五年,征次宗至京师,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置生百余人。会稽朱膺之、颍川庾蔚之并以儒学,监总诸生。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凡四学并建。(《宋书·隐逸传·雷次宗》)[9]1527

宋文帝所设“四学”,即:儒学、玄学、史学、文学。故而,这里的“文学”显然不等同于儒学,不过,它也仍然与后世的文学没有任何关系。尽管这里没有明言“文学”一科的内涵,但可以肯定,这里的“文学”是与国子学有关系的,因为文帝建立四学的背景就是“国子学未立”。既与国子学有关,那么,这个“文学”就应该是与作为职官的“文学”相关的。《宋书·百官》中说:“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师即傅也,景帝讳师,改为傅。宋世复改曰师。其文学,前汉已置也。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9]828文帝所设文学定然与此有关。这里说到“文学”一职,起于前汉。唐代杜佑在《通典》中详述了“文学”之职,与此正相契合:

汉时郡及王国并有文学,而东宫无闻。魏武置太子文学,自后并无。至后周建德三年,太子文学十人,后省。龙朔三年,置太子文学四员,属桂坊。桂坊废而属司经。开元中,定制为三员,掌侍奉,分掌四部书,判书功事。[10]829

这里所说的“文学”以及“文学掾”显然都是一种职位。按杜佑《通典》,“文学”一职属“东宫官”中“太子庶子”之下。这一官职从汉至唐断断续续地存在,并且在开始也并非属于东宫官职。根据《宋书》所言,文帝四学应该是为国子诸生而立。《通典》中就“太子庶子”之职说:“古者,天子有庶子之官,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掌其戒令与其教理,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太子,唯所用之。”[10]824-825那么由此可以推断,刘宋文帝所立“文学”一科,也就与国子诸生的教育有关了。

二、“文章”的意义流变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章”说:“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4]184但是,从先秦文献中发现,“章”字所言主要是图案,而并不是音乐,并且“章”经常是与“文”联义并举的。如《诗经·六月》中说:“织文鸟章,白旆央央”[11]636,《考工记》中则说:“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采备谓之绣”[12]。所以,“文章”首先是指图案的纹路或是色彩的交错,包括刺绣与绘画。尽管《考工记》成书于战国[13],但是这种认识与观念应该很早就有了。可能也正是这个观念,“文章”作为其本义时,通常与“黼黻”连用。如:

观人以言,美于黼黻文章;听人以言,乐于钟鼓琴瑟。(《荀子·非相》)[5]84

是月也,命妇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礼记·月令》)[14]

目好五色,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史记·礼书》)[8]1023

加五彩之巧,施针镂之饰,文章炫耀,黼黻华虫,山龙日月。(《论衡·量知》)[15]550

这种用法其实在魏晋之后也还很常见。这种“黼黻文章”的使用,大多包含着一种浓重的礼乐制度的意味。在这种使用中,“文章”也就是礼乐制度的一种形式表现。这也是先秦两汉时期“文章”的引申义中最为普遍的一种。与“文学”一样,“文章”一词,在现存的先秦文献中亦最早见于《论语》: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已矣。”(《公冶长》)[1]61

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1]106

此二章所说夫子之述、尧君之功,皆是以形质著明,显明于世。如果将《考工记》之说视为“文章”的本义,那么这里自然就是引申之义了。这就是由图案之纹路引申为言行之条理。但不管怎样,这种引申义与所著之“文”没有多大关系。《公治长》中的“文章”也不是所著之文,因为《论语》中明确说孔子“述而不作”。但是,可能正是“文章”所突出的这种条理使它逐渐接近了笔墨所属之文。从逻辑上说,“言为文章”则可能是这个过程中的中介环节。先秦典籍中,《诗经》首先将“言”与“章”联系起来:

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11]914

但这种用法在先秦并不多见。只是到了汉代,我们可以看到将“言”与“文章”联系起来的说法多了起来。在先秦与汉代的文献中还有:

燕之游士,有泯子午者,南见晏子于齐,言有文章,术有条理,巨可以补国,细可以益晏子者,三百篇。[16]

智足以饰非,辩足以行说,反言易辞,而成文章,内离骨肉之亲,外妒乱朝廷,如此者,谗臣也。[17]

夫二子者,居河济之间,非有土地之厚,货粟之富也;言为文章,行为表缀于天下。[18]

是故虑无失策,谋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于天下。[19]269

孔子弟子七十,养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19]681

这些都是在说话的意义上使用“文章”一词。有了将“言”与“文章”之间的联系,那么笔墨之文章的形成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应该也是在这种使用的背景下,也就有了书写之“文章”的使用。不过,西汉时期这种使用还很罕见,只是到了东汉,与笔墨相联系的“文章”使用就非常多了。如:

汉世文章之徒,陆贾、司马迁、刘子政、杨子云,其材能若奇,其称不由人。[15]1151

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20]1313

文章则司马迁、相如,……刘向、王褒以文章显。[20]1999

雄从至射熊馆,还,上《长杨赋》,聊因笔墨之成文章,故藉翰林以为主人,子墨为客卿以风。[20]2641

尽管班固在《汉书》中数言司马迁的文章之才,并赞“孝武之世,文章为盛”,但遍观《史记》,鲜有这种意义上的“文章”,整部《史记》也仅有“文章尔雅”一说,姑且可作如是理解。尽管班固说,孔子之后,缀文之士甚多,但“文章”观念的兴起当是后汉。所以到了《后汉书》中,则出现了大量的“能文章”,“有文章”,“善文章”,“好文章”等表述。

章字伯向。少好学,有文章,与马融、崔瑗同好,更相推荐。[21]548

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辩析疑异。[21]639

寿字伯考,善文章,以廉能称,举孝廉,稍迁冀州刺史。[21]694

及肃宗雅好文章,固愈得幸,数入读书禁中,或连日继夜。[21]925

这也可以说明,用以表示笔墨之文的“文章”概念已经得到普遍使用。即使不是这样,如果说到作者范晔所在南朝之时,“文章”观念已经普及,这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因为魏晋已经有了大量自觉讨论“文章”的文本了。当然,“文章”所包含的其它较早的引申之义还继续得到使用。

三、“文学”意义的扩展与限度

到了魏晋南北朝,“文章”主要开始表示各种书面文本的总称,并且这个意义比较稳定地延续下来。其实,既然“文学”的核心意义是对儒家典籍的学习,所以必然关乎文章。不过,在“文章”观念产生之前,这种关系只是隐性地存在着的,只是到了“文章”观念的普及之后,二者之间的纠缠关系才有了显性的呈现。这种关系的重要表现是,“文学”也经常包含“文章”之义。从关于南北朝的几部正史中,可以看到,汉魏及其以后的“文学”概念与“文章”概念有了更多的交集。

针对于这种意义上的“文学”,罗根泽先生的观点是:“既非指学术而言,亦非指‘文章’而言,实介于学术与文章之间,纯是一种过渡的用法。”[22]不过,笔者并不认为这是一种过渡的用法,而是一种意义变更或说扩展的结果。与先秦两汉的使用相联系,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的“文学”一语多是指人而并非作品。这主要体现在相关史书中为此类人群作传的“文学传”中。二十四史中,专列“文学传”的,南朝梁萧子显的《南齐书》首开其端。此后,《梁书》、《陈书》、《隋书》、《南史》与《辽史》亦有“文学”之传。

随着2011年耕地资源的划转,职工一分为二,留在存续农场的有3000人之多。农场为增加无地可种、无工可打、无业可就的一部分职工的收入,累计拿出6000亩林地实行管护分成,前三年收取600元/亩土地租金,让职工以耕代抚、套种轮作,后几年由职工管树护树、抓蝉增效,卖树后按比例分成,实现职工前期种地得利、中期管林得蝉、后期分成得林。

其实,在比《南齐书》稍早些的《世说新语》中就有“文学”一篇。其中记载的人物首先是儒家、道家、佛教方面的学者,其次又有诗文家与辞赋家。这无疑也说明了“文学”与“文章”这两个概念在意义上开始有了绞缠,从《南齐书·文学传》中也可以看到“文学”与“文章”的这种联系。典型的如其中《檀超传》中写檀超,文中一方面说他“好文学”,一方面说他“有文章”。但从整体上看主要写他的儒学修养。再如《祖冲之传》写祖冲之,全文记载了他欲改进何承天历法而呈的表文,他在表中体现的理论自然是以儒学为根基,而最后尤其写到他关于儒道经典的著述。萧子显在《文学传》中说:“史臣曰: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23]但是作者在此后所举的例子中并未针对本传中的这些人物,而是列举了大量的诗赋家。这同样也说明了这两个词语在意义上存在的交集。

后世的“文学”一语,也经常体现出这种广义的使用。宋代王谠所著《唐语林》中有“文学”一卷,其中既有赋诗之事,亦有学问之事。明代张岱所著《夜航船》中亦有“文学”一卷。他在“文学部”中搜集整理了有关经史、书籍、博洽、勤学、著作、诗词、歌赋、书简、字学、书画、文学、文具等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由此可见,“文学”一词包括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

不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姚思廉在《梁书》与《陈书》中对“文学”的使用倒是较为清晰地展现了其与“文章”概念之间的这种关系:

今缀到沆等文兼学者,至太清中人,为《文学传》云。[24]475

会晋安王纲出戍石头,高祖谓周捨曰:“为我求一人,文学俱长兼有行者,欲令与晋安游处。”[24]307

若各位文学晃著者,别以功迹论。今缀杜之伟等学既兼文,备于此篇云尔。[25]315

他在《梁书·徐摛传》中所说的“文学俱长”,显然说明了“文学”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也就是“文”和“学”,并且他在《梁书·文学传》中评价到沆等作传的对象都是“文兼学者”,在《陈书·文学传序》中评价杜之伟等作传的对象都是“学既兼文”。这可以很好地解释他所作的两部史书中的《文学传》中的“文学”一词,显然也是兼指文章与学问两个方面的意思。当然,其中的学问之义仍然重指关于儒家典籍制度的学问,而不是泛指各种学问。姚思廉对“文学”的理解当然源于《论语》,他在《陈书·文学传》结语中说:

但其实,他对“文学”的理解已经不同于《论语》中的“文学”概念了。邢昺将《论语》中的“文学”解释为“文章博学”也并不符合先秦的实际情况,倒是与从萧子显到姚思廉的解释是相一致的。如果把《南齐书》的用法算作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志的话,就可以说从齐梁时代,“文学”与“文章”的涵义有了交叉的使用。

尽管“文学”与“文章”的涵义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二者的重要差别也是比较清楚的。陈寿《三国志·刘邵传》中有一段话,在帮助我们厘清“文学”与“文章”之间的差别是非常有意义的,其中说:

故性实之士服其平和良正,清静之人慕其玄虚退让,文学之士嘉其推步详密,法理之士明其分数精比,意思之士知其沈深笃固,文章之士爱其著论属辞,制度之士贵其化略较要,策谋之士赞其明思通微。凡此诸论,皆取适己所长而举其支流者也。[26]这里阐述了各种人物对于刘邵的评价。这些评价的特点是“取适己所长而举其支流”,就是说每一类人都是从自身所擅长的方面去衡量刘邵的一个侧面。这正是典型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显而易见,“文学之士”与“文章之士”对于刘邵的评价是不一样的。那么,二者对他的评价特点也正好反映了这两类人的差别与自身特点。“文学之士”评价他是“推步详密”,“文章之士”评价他是“著论属辞”,这就能够说明“文学(之士)”与“文章(之士)”的区别:“文学”重在学问,“文章”重在辞采。

由于二者的这种重要差别,所以最后不是“文学”一词,而是“文章”一词由于其更为突出于形式因素,故而成为关于写作的核心词语。刘邵在《人物志·流业》中说:“能属文著述,是谓文章,司马迁、班固是也。”[27]这是对于“文章”较为明确的界定。古代的“文学”一词基本未与文体相联系,而涵盖文体的概念就是“文章”。

后世学者经常忽略这两个概念的意义差别,从而导致了研究中出现一些不太合适的观点或做法。如陈钟凡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分析“文学”义界的时候,就是从先秦“文学”一语做起的[28]。但他所要讨论其义界的“文学”实则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有了以上的分析,就知道,如果要讨论古代文学的义界,就要从“文章”这个概念着手。

郭绍虞先生虽然注意到了“文学”在古代与现代的意义区别,但他却又没有足够重视“文学”与“文章”的概念差异,这便导致了他对先秦“文学”概念的误解。他说:“周秦时期所谓‘文学’,兼有文章、博学二义:文即是学,学不离文,这实是最广义的文学观念,也即是最初期的文学观念。”[29]9“邢氏所谓文章、博学,并非分文学为二科,实以孔门所谓‘文学’,在后世可分为文章、博学二科者,在当时必兼此二义也”[29]21。他说所谓“文学”在后世可分为文章、博学二科,这并不确切,因为后世“文章”并非由“文学”分化而来,只是魏晋之后的“文学”有时兼此二义罢了。他说在孔子当时“文学”兼此二义,这就更有问题了。因为在孔子之时,笔墨“文章”的概念并没有形成,当然也不会有此一义。

四、“文章”理论的兴起与延续

汉代以来,文人开始有了撰文著述的风尚。在这种背景下,“文章”概念的意义得到发展,进而其笔墨文本的意义得以形成并凸显。在中国古代,文章的概念通常是指既包括古文又包括诗赋在内的文本著述,这从中国古代文论中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中国古代文论,在较为严格的意义上,其实就是“文章”理论。

中国古代的“文章”理论,最早的是曹丕的《典论·论文》。“论文”,即是“文论”,“文”即为“文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的“诗文评类小叙”即说:“文章莫盛于两汉”,曹丕在《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30]14,应该说,其后两晋南北朝文论的繁荣与曹丕这里对文章地位的推崇是有很大关系的。

曹丕之后,晋代挚虞著有《文章流别论》。根据后世学者对其散佚文本的整理,挚虞在“文章”之下分出诗、颂、赋、七、铭、箴、碑、诔、哀策、哀辞、图谶等体式[31]。挚虞的这个分类显然还是不很规范。与其相比,陆机在《文赋》中对“文章”的分类更为规整,他在文中共列诗、赋、碑、诔、铭、箴、颂、论、奏、说十种文体[30]147。由此看来,“文章”之体,既有韵文,又有散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他们的文论当中,诗、赋等韵文都在文章之列。

魏晋时期对于文章的分类并未形成明确的体系,但是后世所区分的诗歌与散文显然都是在“文章”这个概念之下的。刘勰所著《文心雕龙》,为古代文论之冠冕。他在其中也是多言“文章”,著中偶用“文学”,但也不离上述与儒家相关的意义。刘勰在《序志》中解题说:

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昔涓子《琴心》,王孙《巧心》,心哉美矣,故用之焉。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岂取驺奭之群言“雕龙”也。[32]

由此可见,“文心”之“文”亦是“文章”之义无疑。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文章”一词既包括散文,又包括韵文。古人论“文”,不仅讨论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同样讨论现在看来属于实用性质的文体。

由上述讨论可见,在这些早期文论当中,“诗”没有丝毫疑问地列于“文章”之中。不仅如此,六朝的骈文取向产生了文笔、诗笔之分。尽管文、笔合为文章,但是文笔之分的结果却是诗歌占居了文章的主流。甚至到了唐代,“文章”一词常常专指诗歌,而竟将散文排除于外。这样,就有了文章即诗歌、诗歌即文章的观念。唐代殷璠在《河岳英灵集》中说李白:“白性嗜酒,志不拘检,尝林栖十数载,故其为文章,率皆纵逸。至如《蜀道难》等篇,可谓奇之又奇。然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也”[33]146,显然,在殷璠的语境中,李白的《蜀道难》亦是“文章”;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33]237,这里也是将“文章”与“歌诗”同义互训;再如杜甫《天末忆李白》:“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旅夜抒怀》:“名岂文章著,官因老病休”;韩愈《荐士》:“国朝盛文章,子昂始高蹈”,《调张籍》:“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这里的“文章”都是专指诗歌而言。

经过唐宋古文运动,古文重新占领文章地位的半壁江山。如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说:“虽常好言论,为文章,甚不自是也”[33]251,“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33]252。他所说的“文章”显然就是古文了。黄庭坚在《答洪驹父书》中说:“诸文亦皆好,但少古人绳墨耳,可更熟读司马子长、韩退之文章”,“甚恨不得相见,极论诗与文章之善病,临书不能万一,千万强学自爱,少饮酒为佳”[34]。这里不仅以“文章”专指古文,而且又与“诗”分别开了。

尽管“文章”这个概念,有时主指诗歌,有时主指古文;但是从历史的长时段来说,古代的“文章”概念在整体上既包括诗,又包括文,这是没有问题的。现代意义的“文章”主要是指散文,所以我们尤其要看到古代的“文章”概念所具有的涵盖诗歌的意义。叶燮在《原诗》中说:“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35]叶燮《原诗》,自然主要论诗,但也论及非诗之文。当然,在他这里,诗包含于文章之中,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不仅诗属于文章,按照这种观念,《诗经》亦可囊括于文章之中。胡朴安先生在《诗经学》中就说:“《诗经》一书,溯其原始,只是文章”[36]1,他还说:“有意志、有文字、有节奏者,始可称为文章中之诗”[36]5。在《诗经》时代,当然没有“文本”意义上的“文章”概念,但是如果从后世这种“文章”意义上看,《诗经》完全可以纳入其中。这样的“文章”概念正好对应于现代意义的“文学”概念。那么,我们以“文章理论”来解释中国古代的“文论”,其阐释的空间也就更为广阔了。

钱钟书曾于早年署名“中书君”发表了一篇评论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的文章。他说:“在传统的批评上,我们没有‘文学’这个综合的概念,我们所有的只是‘诗’、‘文’、‘词’、‘曲’这许多零碎的门类,其缘故也许是中国人太‘小心眼儿’( departmentality)罢!”[37]中国人是否小心眼,这里暂且不管。他说中国传统的批评没有“文学”这个综合的概念,这也没问题,但是他却忘了,我们还有“文章”这个概念。他认为,“文以载道”的“文”,通常只是指古文或散文而言,并不是用来涵盖近世一切所谓“文学”的概念。“文以载道”,作为古文运动的余续,“文”的意义当然主要指古文或散文;但是从古代历史的长时段意义上,作为“文章”的“文”当然既指散文,又指诗歌,还指各种讲究辞采的文本,包括各种各样的实用文本。这样,可以说,古代的“文章”概念范围要比现代的“文学”范围更大。

就当代理论语境来看,如果以“文章理论”来代替传统的“文学理论”,可能也正适应了目前文学理论发展的内在趋向。张法教授指出了我们现在仍然固守从西方而来的“文学”观念所面临的困境,他说:“文论仍为文化的先锋,文学则转滞在文化的边缘”[38],解决这个困境的办法,在张法教授看来,就在于回归文学的中国定义。在笔者看来,中国古代文学的概念就在“文章”。“文章”的本义是图案的纹理或色彩的交错,而这种本义对笔墨“文章”的潜在影响,正使得“文章”这一概念突出了张法教授所说的“语言之美”这一特征。凡是讲求语言之美的文本,皆是文章。又由于“文章”概念外延的广大,正好可以满足当下文学研究转向中的文本类型扩展的需要。

五、结语

总之,将中国古代“文论”之“文”解释为“文学”,确有不妥。究其原因,主要有二:其一,中国古代已有“文学”一词,它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内涵差别极大。为避免对前者的误解,在古代文论的语境中,不宜使用“文学”一词。其二,中国古代另有“文章”一词,而正与现代所说“文学”一词地位相当;并且,中国古代文论作为关于文章的文本,不仅讨论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作品,并且也要讨论我们现在所说的诸多实用文本。所以,宜将中国古代“文论”解义为“文章理论”,或说“文章之学”。

由于每一种学科都是一种学问,而中国古代的“文学”的核心之义就是一种学问,并且它也涵盖文章于其中,所以甚至也可以明确将文章之学列为“文学”之一义。章太炎先生在《国故论衡·文学总略》中说:“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39]。太炎先生所言“文学”才是从中国古代语境中推衍出来的观点。“文学”之“文”是谓文本、文章,而“文学”则是关于文章法式的理论。这样的话,就不应该将“文学”对应于西语中作为作品的“literature”一词。就中国古代文论语境来说,与“literature”相对应的,倒应该是“文章”。当然,这些语言使用久已成习,且也很难改变。不过,我们确实需要明白其中的原委,以防在诠释古代的过程中造成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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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漫宙]

“Literature”and“Article”: An Investigation into Concept Based on the Ancient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JI Zhi-qiang
(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Law,Gui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Guiyang 550025,China)

Abstract:The“wen”( writing) as a word in the ancient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should be traced back to “wenzhang”( article) rather than“wenxue”( literature).The latter in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 means the study and mastery of the works of earlier kings or sages,which,therefore,defines the core of its meaning as acquiring all the knowledge of classics and systems revered by the Confucians.However,“wenzhang”refers to the written text evolving from the interwoven colors.After the Wei and Jin Dynasties,the concepts of these two,though displaying kind of confusion,are still explicitly recognizable in terms of their meaning cores.While“wenxue”puts emphasis on the learning of the Confucians,“wenzhang”focuses on the diction of text.Due to this great difference,the ancient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refers more to a theory of article than a theory of literature.

Key words:literary theory; wenxue ( literature) ; wenzhang ( article) ; Confucianism

[中图分类号]I 209; B 8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1710(2016) 02-0096-09

[收稿日期]2015-12-08

[作者简介]冀志强( 1972-),男,河北宁晋人,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先秦哲学与中国古典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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