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子银行监管问题研究——基于2002—2012年月度数据的实证研究
2016-03-03张微微
张微微
(辽宁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中国影子银行监管问题研究
——基于2002—2012年月度数据的实证研究
张微微
(辽宁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110036)
[摘要]影子银行按照其与央行及监管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作为银行来进行监管,并有央行的资金支持;一类是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无央行的资金支持;最后一类是无监管,业务央行资金支持。事实上,中国影子银行与欧美国家影子银行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中国金融发展过程中影子银行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中国影子银行是金融结构发展和融资多元化进程中的一种催化剂,它促进了直接融资,修正了金融抑制,提高了融资效率。为了提高融资效率和满足经济发展对融资的需求,应对影子银行体系进行宽松监管,即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应体现出一定的逆监管周期效应。
[关键词]影子银行;逆监管周期效应;金融结构优化
一、引言
影子银行的概念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保罗·麦克库雷在2007年提出,专指游离于监管系统之外的,与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传统、正规的商业银行相对应的那些金融机构。这之后,又出现了“平行银行系统”和“准(类)银行”的叫法,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有对影子银行概念明确和一致的定义。目前学术界较为普遍的理解是,影子银行的内涵不应仅仅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还应包括类似或者能够替代传统银行的各种金融工具或业务部门。①李波、伍戈:《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及其对货币政策的挑战》,《金融研究》2011年第12期。这里的金融工具和业务部门,大致是指有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影子银行按照其与央行及监管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作为银行来进行监管,并有央行的资金支持;一类是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无央行的资金支持;最后一类是无监管,业务央行资金支持。这样的划分,可以更宽泛地定义影子银行,也是对其性质的细分,避免了一概而论。
影子银行的风险性一直是人们所担忧的,尤其是随着影子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张,这种担忧有一定的合理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社会各界开始反思由于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等缺陷所带来的风险,甚至有大量研究直接指出影子银行的崩溃是造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②Paul Krugman, Partying Like It's 1929, The New York Times, March 21, 2008.③Roubini Nouriel, The shadow banking system is unraveling, Financial Times, and September 25, 2008.随之,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加大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其中美国出台了《多德-弗兰克法》,从资本金、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准备金率等多方面对影子银行体系进行全面监管。欧盟也极力呼吁金融稳定委员会对影子银行加强监管。
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源自2010-2011年之间银行信贷的大幅紧缩,一方面影子银行可以逃避金融监管,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可以规避“定向式”的行政管制。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在2010-2012年中国经济下行的三年之间膨胀了三倍有余,其逆周期性和欧美影子银行的顺周期性有着明显的不同。这期间,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中局部爆发的个案引发了一定的社会不稳定风险,特别是2011年以来,信托产品风险、担保公司事件、投资公司诈骗事件、小额贷款公司理财风险、中小企业主跑路事件等,已经暴露出影子银行体系的风险问题。
不过,客观的看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与欧美国家影子银行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通过表1可以看出,虽然中国的影子银行具有影子银行的一般性风险特征,但总体上还是在正规的监管范围之内,并且不具备高杠杆和期限错配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问题。中国目前影子银行的发展可以看做是金融结构发展和融资多元化进程中的特殊表现。所以,中国影子银行的问题不在于对其实施严格监管,或者对传统银行提高资本金要求,而是应遵循一定的逆周期性,并营造适度宽松的金融环境。
因此,适度放宽资本监管,积极规范和引导影子银行,可以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发挥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对促进金融结构的优化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表1 中国与欧美国家影子银行特征对比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关于影子银行的监管问题,国内外学者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克鲁德曼(2009)认为,由于影子银行体系有着与传统银行体系类似的业务和功能,在危机出现后享受与传统银行同样的救助,因此也应该与传统银行受到同样的监管。*克鲁格曼:《萧条经济学的回归和2008年经济危机》刘波/译,北京: 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第154页。鲍兹(2010)指出,由于影子银行的功能与传统银行的相似,一直以来对传统银行的监管采用的是“机构监管”,因此对影子银行监管采用“功能监管”的效果会更优,否则会引发被监管的银行去通过影子银行实现更多的监管套利。*ZOLTAN P,ADRIAN T,ASHERAFT A,BOESKY H. Shadow Banking.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 Staff Report No.458, July,2010:23施泰因(2010)则提出,对于银行、经纪交易所、对冲基金等那些具有信贷风险的机构,一概采用类似的资本标准是比较难以完成的任务,可行的是对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他同时又提出,应对影子银行创造并非真正无风险或低风险证券的行为进行限制。*Jeremy C. Stein. Securitization, Shadow Banking, and Financial Fragility. Harvard University, May, 2010.施瓦兹(2012)指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应集中于是否能够最大化其经济效率,并且是否实现最小化其风险这两方面上来。*Steven L. Schwarcz. Regulating Shadow Banking. Inaugural Address Boston University Review of Banking & Financial Law, February 24, 2012.
国内学者秦岭(2009)提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重点在于要控制其行为的风险性,具体可体现为控制业务模式的个体风险性和系统风险性。*秦岭:《美国“影子银行”的风险与监管》,《金融法苑》2009年第2期。钟伟、谢婷(2011)指出,未来对影子银行系统监管的突破点应是从减轻其内生的脆弱性与加强外部监管两方面共同着手。*钟伟、谢婷:《影子银行系统的风险及监管改革》,《中国金融》2011年第12期。杨旭(2011)认为,商业银行传统盈利模式由于存款准备金率与利率管制的约束而受到挤压,为了能够获取更高利润选择了逃避金融监管,银行积极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借助于发行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等方式而将表内业务表外化。*杨旭:《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发展和影响》,《中外企业家》2012年第7期。袁增霆 (2011)指出,作为银行业转型和利率市场化的天然载体,国内影子银行的存在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也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带去了巨大的冲击,采取审慎监管对影子银行业务来说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金融稳定策略,但在货币信贷的政策环境中,主动适应要强于强行控制。*袁增霆,:《中外影子银行体系的本质与监管》,《中国金融》2011年第1期。巴曙松(2012)也认为,我国的影子银行虽然问题较多,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下部分实现金融体系中诸如利率市场化和融资渠道多元化是不可能的,那对于影子银行与其严厉打击,不如规范其发展。*巴曙松:《“影子银行”部分实现金融改革目标》,《经济》2012年第Z1期。周莉萍(2012)则认为,对于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不应该只是盲目复制国际监管模式,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监测内在风险,并鼓励其发展。*周莉萍:《论影子银行体系国际监管的进展、不足、出路》,《国际金融研究》2012年第1期。
虽然影子银行在国外已经开展业务很多年,但是直到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才逐步开始探讨对其的监管与规范。目前国外的相关研究比较成熟,主要是以理论研究为主,实证研究较少。由于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对其的分析研究也仅仅停留在理论总结和事实研究的层面上,规范的模型与实证研究并不多。
三、中国影子银行现状分析
回顾中国的金融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非传统银行业务并非近几年才出现,只是“影子银行”这个名词没出现之前这些产品使用其他的称谓。欧美的金融危机频现使得影子银行这些非传统银行业务被赋予了很多负面涵义。事实上,中国影子银行与欧美国家影子银行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中国金融发展过程中影子银行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一)中国影子银行的特征
1.中国影子银行总体上处在正规的监管范围内。
自2005年起,监管部门连续发布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监管体系。从而各项影子银行的业务基本处在监管统计口径之中,其运行情况也需按时报送监管部门,业务明细更是纳入了央行的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中。监管范围基本覆盖了影子银行的业务种类。
2.中国影子银行尚不具备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的高杠杆和期限错配的特征。
中国影子银行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基本接近传统商业银行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特别是合规的投资理财产品,每笔资金都有相应的资产与之相匹配,因此每笔收益基本上可以把风险覆盖。而且,资金投资项目90%以上都在5年以内,与商业银行业务的期限错配程度相当。并且我国影子银行的总体规模不大,根据《2014年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中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我国信托业资产为13.28万亿元 ,占社会总量的比重仅为10.6%,课件其规模较小,而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其他影子银行载体的资产规模则更小,总计不超过3万亿元,并且它们都拥有较高的资产质量和较充足的资本准备金。综合来看,这些都不具备引起系统性风险的条件。
(二)中国影子银行发挥的积极作用
中国影子银行是金融结构发展和融资多元化进程中的一种催化剂,它促进了直接融资,修正了金融抑制,提高了融资效率。
1.中国影子银行是金融结构发展和融资多元化进程中的一种催化剂。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实体经济的融资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实际上是一种市场的必然选择。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实际上是利率市场化的试水。当利率实现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通过自主定价的方式实现融资,那时影子银行的流动性就会枯竭。所以,中国的影子银行更多的是当前金融结构发展背景下,融资多元化和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一种催化剂。
2.中国影子银行修正了金融抑制,提高了融资效率。
传统的中国商业银行体系受到自身风险控制和监管的双重约束,很难满足经济发展过程中高风险实体的信贷需求,从而形成了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比例远高于直接融资比例的状况。这不仅使得银行体系内部风险较大,也限制了资金的有效流转,金融抑制水平较高。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恰恰弥补了这些方面的不足,不仅使得实体经济的大量资金需求得到了满足,也使得居民的储蓄向社会的投资转化更为有效,金融抑制得到了有效的修正。
四、实证分析
本文运用分位数回归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目的在于区分和观察不同程度利率管制水平、经济发展周期和宏观政策背景下,它们对影子银行规模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一)分位数回归模型
分位数回归方法是一种基于因变量y的条件分布来拟合自变量x的线性函数回归模型,是在均值回归基础上的拓展,方程表示为:
如果q=1/2,则为中位数回归,它比均值回归更不易受到极端值的影响,也更加稳健。此时目标函数可以简化为:
(二)变量说明
本文依据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选取影子银行规模、利率管制水平、经济发展周期和宏观政策等四个变量,来具体分析影子银行与监管程度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数据来源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和国泰安数据库2002-2012年的月度数据,运用Eviews6.0软件进行分析。
1.影子银行规模的代理变量。代理变量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记为SBf,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总量,记为SBi。为了避免出现异方差,本文用两者与GDP的比值SBf/G和SBi/G作为考察变量来反映与影子银行规模之间的相互作用。
2.利率管制水平变量。以一年期实际存款利率Rt代表利率管制水平,以一年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之差Rs代表利率的扭曲水平。
3.经济发展周期变量。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的周期项IAV和全国企业的年化资产利润率ROA来代表经济周期。
4.宏观政策变量。以一年期贷款利率的月度变化值LRV和M2与GDP的比值M2/G来反映宏观政策关于货币供给的调整的状况。
(三)实证分析
1.为了确保实证分析的有效性,首先对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表2是对数据进行ADF检验后得到的结果,结果显示数据的序列是平稳的,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实证。
表2 各变量的ADF检验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下拒绝原假设。
2.分位数回归结果。本文分别估计了1/10,5/10,9/10处的分位数,结果见表3。
表3结果显示,在各个分位水平上,Rt和Rs对应的参数估计值均为负数,说明与影子银行规模的代理变量是负相关关系,利率管制水平变量的值越大,影子银行的规模越小,即利率管制越宽松,影子银行的规模越小,这体现为一种逆周期效应;LRV和M2/G的参数估计值均为正数,说明宏观政策变量与影子银行规模的代理变量是正相关关系,宏观政策越宽松,影子银行规模越大;IAV和ROA两个变量对应的参数值有负有正,说明这两个变量对影子银行规模的影响不明显,方向不确定。
表3结果还显示,LRV和M2/g是在较高分位上对影子银行规模的影响更显著,Rt和Rs则是在较低分位水平上对影子银行规模的影响更显著。且Rs比Rt的实证结果更为显著,表明利率管制对影子银行活动存在影响,对商业银行利率扭曲程度的影响要高于对存款人行为的影响。
上述结果的理论预期与现实情况较为相符,从利率管制角度看,由于利率管制约束较高使得社会流动性越充裕,投资者需要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所以导致更多正规金融体系资金溢出到影子银行体系中,影子银行的规模变大。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经济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社会资金需求出现严重萎缩,但此后出台了一系列大规模的宏观经济刺激政策,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出现快速扩张,大量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刺激了影子银行的扩张。
表3 分位数回归结果
注:1.QR_10、QR_50、QR_90分别表示在1/10、5/10、9/10处分位数的估计;2.***、**、*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显著性检验;3.C为常数项;4.估计的参数值下方括号内数值是其对应的t值。
五、结论和建议
本文分析了中国影子银行的特征及其在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中国影子银行的现状,一方面监管机构对银行的信贷监管较为严格,金融抑制水平较高;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又急需金融市场的融资,所以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逐步扩大,对其的监管形成两难。结合模型分析可以发现,当监管当局对传统银行提出较高的资本金要求时,反而会促使银行进行更多的监管套利行为,也就是客观上会造成影子银行更加活跃,因此为了提高融资效率和满足经济发展对融资的需求,应对影子银行体系进行宽松监管,即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应体现出一定的逆监管周期效应。
第一,正确认识、引导和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区别对待银行内部、外部的影子银行活动。影子银行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金融创新,它具有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非传统银行业务的积极作用,应避免风险化、妖魔化影子银行的倾向,科学规范的引导其发展。对于银行内部的影子银行业务,应重点关注其负债资金的来源、资产负债的杠杆倍数和期限错配等问题,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自救机制;对于银行外部的影子银行业务,主要从积极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着手,促使其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将指导性的监管方法与强制性的法律制度循序渐进地结合起来,平稳地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进步和发展。
第二,营造适度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以减少监管套利。影子银行自身具有的逆周期性扩张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宏观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特别是在紧缩的经济环境下会不断的使风险集聚,因此需要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渐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机制,完善金融中介体系,从而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能够发挥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最终促进金融结构的优化和发展。
第三,应考虑影子银行监管的逆监管周期效应,密切监控影子银行的规模,选择恰当的监管方式,防止过度监管抑制金融创新的发展。
(责任编辑:栾晓平)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1-0172-05
作者简介:张微微,女,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