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微博时代的新闻失实

2016-03-02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7期
关键词:接收者假新闻传播者

李 璐

(武汉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微博时代的新闻失实

李璐

(武汉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430000)

近几年,微博高速发展,微博因其传播特性提升了新闻传播的效率,但也产生了诸多的负面效应,微博新闻造假就是其中之一。本文通过对微博平台上失实新闻的特点进行总结归纳,试图对如何避免微博平台假新闻泛滥这一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意见。

微博时代;新闻失实

2009年8月,中国著名门户网站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我国第一家为客户提供微博业务的网站,新媒体行业由此正式进入“微博”时代。

在微博出现之前,尽管中国的互联网已经步入了Web2.0时代,新闻门户网站与社区论坛也屡见不鲜,但是与传统媒体相比,尽管在传播载体上有所不同,在传播模式上却都是典型的“一对多”的大众传播模式——传播噪音小、制作成本高、议程设置功能强大、缺少反馈,进而舆论监管也就力度大、难度小。而微博的出现打破了这一现象,微博以其自身具有的4A特点——anytime,anywhere,anyone,anything大大降低了传播的门槛限制。我们甚至可以说,在微博出现之前的Web2.0还是一个概念大于实际的技术,然而当人们发现通过微博只需要140个字就可以完成一次传播,而且可以随时随地、不受阻碍地传播时,我们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起了传播者的角色,并兼有了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双重身份。

与传统媒体相比,微博时代下的这种爆炸性的传播效果和病毒性的传播模式无疑加快了我们获取并再次传递信息的效率。但与此同时,庞大的用户基数与数据库的实时刷新使得舆论监管变得异常困难,新闻的真实性被摆在了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上。

其实早在2004年,美国著名的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在提出“自媒体”概念时就已经指出“草根新闻的兴起伴随着严重的道德问题,包括真实性和公然欺骗”。事实证明他的担忧是正确的,新浪的微博服务从上线发展到今天已经经历了三年半多的时间。在这三年半里,以作家金庸先生为代表的某些知名人士曾多次“被去世”;洛阳电视台记者遭遇抢劫被杀与其生前调查的地沟油案件有关;著名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某张照片其实是某位网络红人,北京、上海等地的地铁中多次出现有乘客被使用类似“迷魂香”的药品,消息一传出使得这两地的居民一时间人人自危,这些仅仅是曾经存在并引起广大用户探讨的假新闻的冰山一角而已。与传统媒体相比,140个字的限制所造成的碎片化文本及简单化的表达方式使微博更容易陷入假新闻的泥潭里,大量的转发使我们难以追溯信息的源头,名人效应则进一步加快了假新闻的扩散速度。由此我们不难总结出微博时代的新闻失实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假新闻源头难以确定。根据第四届GMIC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上新浪所分享的运营数据,截至2012年中旬,新浪微博的注册用户已经超过3亿,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以及网络时代的匿名性特征使得核实造假者身份成了非常困难的事情。尽管为了控制这一现状,新浪微博已于2011年12月开始实行实名制,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互联网时代快速的复制粘贴功能使得判断始作俑者的假新闻源头好像雾里看花,这也为造假新闻提供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生存土壤。

第二,失实新闻的对象多为社会名流或极易引起群众关注的事情。不论是金庸或者基努里维斯的“被去世”,还是“吃盐可以防辐射”所引发的抢盐狂潮,抑或是记者因调查地沟油事件被杀害,柴静“被失踪”,这些事情无一例外都是足够吸引人眼球或牵动无数人心的事情。微博假新闻之所以主要针对这些话题,究其原因,一是可以引起受众的广泛关注,提高点击率;二是爆料公众人物似乎风险性相对比较小,所承担的社会法律责任相对较弱。

第三,传统媒体跟风严重。虚假新闻的大行其道有其源头的原因,但也不可忽视各家转载媒体的推波助澜。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与传统媒体时代相比其传播速度是以大爆炸的模式向四处扩散的。可以说,时效性已经成了众媒体眼中的“兵家必争之地”,因此很多传统媒体新闻记者为了抢到所谓的独家新闻,未经核实便对微博上出现的爆炸性新闻进行大肆报道。这进一步扩大了假新闻的传播范畴,这些信息中转站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无法估计。诚然,对于同一篇报道,所有转载的媒体都去逐一考证会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是不现实的,但是具备基本素质和经验的记者编辑至少还会从新闻本身的内容上发现蛛丝马迹。对于一条没有来源,出处也没有明确时间、地点的新闻,出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应该把它拒之门外,而不是只为博得受众眼球就轻率地将其发表出来。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便可以看出,对于产生谣言、滋生虚假信息来说,微博这样的平台实在是太合适不过的温床。那么,在微博时代我们应当怎样避免新闻失实便成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首先,作为信息的传播者,我们自身应当具备敢于质疑的精神。因为真理是肯定的,只有让真理参加“自由而公开的斗争”,真理才能够战胜谬误。也就是说,在微博信息传播的环节中,无论是传播链条中的传播者还是接收者,都应该具备对微博中所发布信息的质疑精神。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理性的讨论,但在自身并没有获得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跨越事实人云亦云,用自认为“真实”的结论进行再次传播。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可以认为,让所有想说什么的人都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真实的、正确的思想会最终保存下来,虚假的、错误的信息也就不攻自破。无论是专业新闻工作者还是泛新闻传播者,都必须明确构成新闻的事实,是“通过专业而可靠的方式搜集的相关信息的内容和获得信息的方式,二者之间的关系都能够得到明确说明……在新闻工作中,验证事实既是一种政治需要,也是一种职业技能”。

其次,信息传播者与接收者要具有实证精神。事实上,具有实证的精神是任何一个事件能够得到基本还原的最低要求。面对微博这样一个开放的传播平台,传播者往往会下意识地选择和过滤信息,因而信息良莠不齐的情况便无法避免。而对于接收信息的人来说,如果某个时间被大量的信息或观念不断强化,并且接收者无法通过现有渠道获得正确的阐释,那么接收者就必须对获取的信息进行自觉筛选,否则便会被信息误导。例如,之前在微博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事件,继“受害人撤诉”谣言之后,又有人称李天一已经办理取保候审回家。但事实上,由于李天一涉嫌强奸且有被劳教前科,应该不能办理取保候审。但是由于此事在社会上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及广泛讨论,很多网友在愤怒地围观时并没有理性地对失实新闻进行筛选。由此可见,我们获得真实信息的障碍一方面来源于他人的信息误导;另一方面,是被自己所误导,信息总是处在传播者和接收者双方的互动关系中。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每一位信息传播者具备实证的精神。

再次,应建立起有效的追责机制。纵观这些年来的失实新闻,除了“纸馅包子”的炮制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相关责任者受到了查处外,其他虚假新闻在辟谣后似乎也都不了了之了。事实上,微博平台中假消息的横行也恰好反映出我国追责制度的不完善,若每个炮制假新闻的始作俑者都在有效的问责机制下被查处,那么在完善的制约体制下,传播者在进行传播活动之前必然会对产生的后果进行思考,由此便可以在源头减少失实新闻的数量,假消息也就不那么容易被广泛传播了。

新媒体打破了传统新闻媒体对舆论的控制和对信息的垄断,而代之以个体自由发表意见并配合以各种信息的检索、比较,人们会自然地接收某种最有说服力的特定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自己发挥了第一道“把关人”的角色作用。不可否认的是,微博平台因其所具有的一系列传播优势使其注定成为一种弥补现有媒体不足的新型新闻发布及接收工具,并且极大地提升了新闻的自由度。但不管是专业的新闻传播者还是泛新闻工作者,对于那些无法直接判断真伪、耸人听闻或是吸引人眼球的一系列事件,作为信息传播者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正确地看待这些事件并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必须谨记新闻信息的真实法则。我们可以对世界上的很多事情进行塑造、扭曲以及重新解读,但对于新闻信息传播者而言,尊重事实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动摇的准则。一个负责的信息传播者必须努力做到公正,绝不伪造或帮助他人伪造新闻。

[1] 盖伊·塔奇曼.做新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11.

[2] 约翰·弥尔顿.论出版自由[M].吴之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164.

[3] 李开复.微博:改变一切[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l:181.

G206.3

A

1674-8883(2016)17-0321-02

李璐(1990—),女,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级广播电视艺术理论专业硕士,研究方向:电视剧与纪录片。

猜你喜欢

接收者假新闻传播者
误传了几千年的俗语,你也是传播者吗?
基于SDN的组播安全机制
众声喧哗,怎样识别假新闻?
功能翻译理论视角下英语翻译技巧探讨
口碑传播中影响因素作用机制研究及应用
让我们都成为直销正能量的传播者
假新闻泛滥,如何趋近真相?
从近年来的十大假新闻反思我国的新闻道德与法规
新闻传播者的现代意识
有关载人登月的两条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