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校园足球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2016-03-02陈智军胡娟娟
陈智军 付 杰 胡娟娟
(1.3.兰州城市学院, 甘肃兰州 730070)(2.兰州华侨实验学校,甘肃兰州 730070)
兰州市校园足球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陈智军1付杰2胡娟娟3
(1.3.兰州城市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2.兰州华侨实验学校,甘肃兰州730070)
[摘要]自2009年以来校园足球活动在兰州开始实施,通过四年多的宣传与推广,校园足球的理念已深入到部分学校。结合兰州市校园足球开展的现状,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找出了当前校园足球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制不健全、活动场地硬件设施限制等问题,并提出了构建完善的目标体系;结合学生自身特点营造营造校园足球文化氛围,加大经费投入;丰富校园足球课余活动竞赛等对策。
[关键词]校园足球;发展;问题;对策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兰州市校园足球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法
通过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期刊网站查阅检索相关的文献资料10余篇,并仔细研读,为本论文奠定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2.访谈法
访谈部分体育教师,学校领导,家长和学生。
二、兰州市校园足球所面临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
校园足球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主体错位。政治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的理论都一致指出,在任何一个符合逻辑的管理体制中,责任、权利和利益都必须是一致的。但是在当前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中,教育部门作为管理者的主导地位还不明显。管理体制上下“不顺畅”“不对应”是影响校园足球活动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教育部门缺乏足球专业资源,而体育部门或足协管理试点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不对口,管理缺乏约束力,相关指令、政策难以真正执行、落实到位。校园足球各级领导小组虽由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有关领导共同组建而成,但是其下设立的办事机构——全国校足办依附于中国足球协会,而兰州市校足办设在兰州市竞体中心,实际上体育部门处于管理主导地位,具体由兰州市竞体中心承担起“既管且办”的角色,联合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方面,校园足球活动的参与主体——学生分布在广大学校里,而学校理应隶属于各区教育局的管辖范围。依据管理学的理论,目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管理体制存在着管理权限与管理范围不匹配的情况,即人、财、物不统一,责、权、利相脱离,导致了管理的“越位”与“缺位”现象并存,最终造成管理的低效率。以相关人员培训班的组织为例,据调查,仅有38.7%的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校园足球培训班,大部分学校的领导对此并不重视,这无疑会影响指令的执行和落实。同时,受足协自身有限的管理职能的制约,加之教育职能部门管理积极性调动不足,这就势必造成管理上的“缺位”。另外一项政策是要求“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评比、表彰的内容”,但是对部分布局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2.8%的城市制定了定点学校考核评估标准,绝大多数布局城市存在标准“缺位”的情况;兰州市的情况也是如此。作为对教师考核、培训都是由人社部来牵头组织实施,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人社部是不认同的。
(二)校园足球活动定位模糊
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过程中,将其定位为普及层面的足球运动推广活动,还是提高层面的后备人才培养新路径?这一问题在学界尚未形成定论。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明显偏向于“提高”。其主要表现是,从中央到地方校园足球领导部门的工作机制主要围绕校园足球联赛展开,包括联赛组织、评估、运动员注册及保险等,追求的是“发现苗子,培养足球人才”。具体落实到各定点学校,表现为组建一支代表队参加城市联赛,而忽视校内足球普及教育活动的开展,校园足球仍然是少数人参与的活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学校并没有针对校园足球建立连续性的广泛深入的长效机制,校内学生足球活动的开展形同虚设。校园足球受每一任校长的个人导向影响严重。在部分试点学校中,校园足球仅仅被简单地认为就是组一个球队,参加校际比赛。而作为校园足球的主体部分,广大学生的校内足球活动没有真正组织起来。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足球文化氛围没有建立起来,没有足球特色“校本课程”的建设,没有调动广大学生的参与兴趣与积极性,没有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足球活动与竞赛,没有形成班班有队,周周有赛的局势,“50%学生的足球活动率与2h/周的足球活动时间”的规定达标率根本就是一纸空文。据了解在全国70%以上的定点学校在参加活动前后学生的足球活动时间和参与人数并无明显增加,有组织的群体性课外足球活动非常少,甚至10%的定点学校处于自发、无序状态,学生喜欢足球便自己玩,学校未进行引导。从培养足球后备人才这个角度来讲,“发现并培养有天赋的青少年足球人才”是校园足球的发展目标之一,然而仅仅将其视作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在操作层面上简单重复类似足球项目传统学校培养模式的工作机制,即只是注重少数“苗子”的选拔与培养,实施以课余足球训练和竞赛为主的做法未免有失偏颇如今重“提高”而轻“普及”、抓“少数”而放“多数”的做法,直接反映出管理职能部门的功利性思想。其次,从组织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各部门具有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在现行的体育部门为主导的校园足球管理体制之下,所制定的组织目标、工作方式、实现路径和手段必然从体育部门自身利益出发。这就势必将校园足球视作对少数人的培养,以联赛为工作重心,片面追求“发现苗子”,忽视“增强学生体质、普及和推广足球运动”的活动目标,使得校园足球发展方向偏离正轨而落入功利性培养后备人才的陷阱。
(三)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较为薄弱
受我国足球文化长期轨迹的异化的影响,特别是兰州更是足球文化的沙漠,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存在严重缺失。相关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学校并没有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足球文化宣传教育,能开设足球课的学校寥寥无几,更别说其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特别是对外的交流活动几乎为零。
(四)校园足球竞赛体系不够完善
由于兰州市各试点学校的足球基础、场地设施条件的不同,导致参赛学校球队水平的差异巨大,比分悬殊,有的竟达数十个球之多,比赛的价值与效果减弱,甚至是负作用。对于一些有足球传统和基础的学校,特别是足球传统项目学校,没有起到锻炼队伍、检验训练效果的作用;而一些没有足球传统和基础的新布点学校,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五)缺乏校园足球保障和评估体系
校园足球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保障体系的建立是校园足球活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校园足球活动的保障,一是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硬件方面的保障,二是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落实等制度方面的保障。
目前,兰州市校园足球活动这两方面保障都存在问题,一方面是踢球的学生越来越多,但是场地却严重不足,有的还受到限制;还有就是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导致学生无暇于足球,每天上课,放学写作业,周末还要上各种各样的班。家长们放不开、学校也放不开,孩子们就只能不停地在补习班里打转,哪里还有时间去操场上欢快地踢球。
另一方面立法缺失,学校及教师难以面对校园足球发生的一些伤害事故。一旦发生了伤害事故,家长就认为,学生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国外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协议,其中最详细的部分就是保险和保障条款,相对而言国内开展校园足球的学校与家长基本上无协议或协议太简单。国内保险公司给学生提供的保险与普通人没有太大区别,可学生在运动伤病方面的开销肯定比普通人大,这些并未在保险、保障方面体现出来。
对学校分管领导、教师、教练、学生的激励机制严重缺乏;基本没有针对各试点学校的定期考核、评估体系。例如,“校园足球实施方案”要求“凡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的体育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将校园足球体育教师的业余训练及带队比赛时间纳入工作量,给与一定的补助”。但是学校并未落实此项政策,使得旨在调动教师积极性的鼓励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受此影响,体育教师参与训练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校园足球整体的发展。
(六)校园足球学生升学出路不畅
开展校园足球四年以来,受相关政策制约兰州市各个布点学校没有建立有效的衔接与输送机制。制约了校园足球的进一步发展。理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对口衔接关系,逐步完善足球特长生升学加分政策,增加试办高水平足球队高校数量,增加高校足球特招生名额,尽最大可能调动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的积极性,减少足球运动员流失,实现校园足球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只要和教育口联合起来,保证孩子升学率,相信踢球的孩子会越来越多。
三、兰州市校园足球活动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更新观念,深刻领会校园足球活动的内涵
领会校园足球活动的内涵需要深刻理解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背景及其战略内涵。面对中国足球一线队成绩的全线溃败、职业联赛的混乱现象以及青少年足球人口的极度萎缩,“坚持体教结合,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是中央领导人的明确指示。在此背景下,校园足球活动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载体之一,“增强学生体质”是校园足球的应有之义。回归教育是中国未来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必经之路。在此基础上,发现并培养有天赋的足球人才。校园足球发展目标是“基础”与“提高”的递进关系,两者互为依存,互相促进;校园足球的目标定位应该是“普及”与“提高”两手都要抓。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体现教育部门为主、体育部门为辅的统一规范管理体制
按照管理学的相关理论,领导者的决策行为一般是以责任为约束、以权力作保证、以利益来推动。为了保证决策行为的合理化,必须建立起与权力结构相适应的利益结构,使责任、权利、利益相统一;因此,为了实现发展目标,必须解放思想,跳出传统体育体制的束缚,改变目前以体育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校园足球组织体系,突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主体地位,建立由教育部门主导、体育部门支持、两者相互协调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体现出“教体共管、以教为主”的特征。首先,学生分布在学校内,根据管理学中责任、权力、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教育部门就应顺理成章地成为主要管理者,从而承担校园足球工作大部分的责、权、利,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让学校、家长和学生真正重视,并有效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其次,校园足球的发展需要整合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资源优势。体育部门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因此,体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不可或缺。就其具体的职责分工而言,由教育部门搭建平台,全面负责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实施措施,通过合理的组织形式,推动校园足球活动不断发展。体育部门在提供相应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发挥其足球专业资源及资金保障方面的优势,提供专项资金及技术支持,为校园足球联赛的组织与管理、师资的补充等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人力支援,并负责发掘有天赋的足球人才。
就具体工作而言,校园足球活动可分为足球普及教育活动和足球提高活动,前者具体包括足球体育教学、课外足球活动以及足球文化建设等活动,足球普及活动应该充分融入各项学校体育活动,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后者具体包括课余足球训练与竞赛、冬(夏)训练营活动等。前者也就是普及工作交给教育主管部门来完成具体到各个区的教育局;后者既提高工作由校足办来完成;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兰州市青少年足球培训中心,并在各区建立分中心做好兰州市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为早日输出兰州市足球青少年足球人才和为兰州市职业足球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兰州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人才输送体系
只有建立有效的人才输送体系才能保证校园足球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人才输送体系包括学校间的输送和竞技足球梯队的输送。学校间的输送通过积极完善竞赛体系来完成,只有建立健全的竞赛体系吸引更多的学校参加才可以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层层衔接的校园足球人才输送体系,努力解决学生的升学等问题,以消除家长对孩子从事足球项目运动的顾虑。竞技足球梯队的输送是通过自身青少年足球活动中心的建立对校园足球选拔上来的学生进一步培养来实现,例如喀什、乌鲁木齐;也可以采取外包的方法,例如河北中基,浙江,绿城。
(四)大力加强作为主体部分的校内学生足球活动
校园足球不能被简单地被认为是组一个球队,参加校际比赛即可。应以足球特色“校本课程”建设为龙头,将校园足球纳入“阳光体育”运动之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足球活动与竞赛,
充分调动学生参加足球活动的兴趣和热情,提高学生自主参与足球的意识。
(五)构建系统而多元化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一是要建立形式多样的校内竞赛体系;二是根据各试点学校的基础与水平,实行同年龄分级,分组竞赛;三是建立多元化的校际足球竞赛体系。城际、省际等,杜绝“闭门造车”。
(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评估体系
为提高校园足球活动各级组织管理机构、布局学校、体育教师、教练员、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的积极性,应制定相对应的考核评估、职称晋升、升学、奖学金等激励性政策、法规,并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建立试点学校的定期考核、评估体系,坚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实行定期“升降级”制度。
四、结语
总之,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就必须要正视当前校园足球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学校要重视足球运动,广泛开展多样化足球运动活动与竞赛,拓展学生的参与范围,让越来越多的学生融入浓厚的运动氛围,受到足球运动的洗礼,让足球活动深入人心。并在相关部门的大力协调配合下,为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和机会,从而克服一切困难,保障校园足球的顺利开展,为全面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而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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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明建.中国足球后备人才“N+10”培养模式的探讨与分析——校园足球发展模式10年规划[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1,(5).
责任编辑:高海峰
文字校对:中伟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539-(2016)01-00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