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落实《准则》《条例》的几点思考
2016-02-29杨柳
杨柳
[摘 要]
围绕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从加强教育、落实责任、严格自律、强化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贯彻执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关键词]
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思考
[中图分类号] D262.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2-0040-03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更加严明的重要遵循和纪律戒尺。基层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以上示下,同时又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加强教育、落实责任、严格自律、强化监督等方面思考如何在企业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加强教育,构筑底线,
将《准则》和《条例》“立”起来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之重器。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格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等党纪党规。
(一)领会纪律“挺在前”。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纪”在“法”前,监督执纪问责必须主动一步、先行一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违纪倾向就及时纠正,触碰纪律就及时处理,扎紧纪律之笼,防止“破纪”衍变成“破法”,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坚决捍卫纪律权威。
(二)教育党员“知敬畏”。加强对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坚决做到“五个必须”,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抓好党章、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将入党誓词、“四个服从”、党员义务、党的制度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完善并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守住廉洁从政底线。
(三)督促党员“守规矩”。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用权守规矩。树立“想事、谋事、干事”之心,树立风气正、办实事、能干事之形象。交往中必须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坚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自觉净化社交圈,明辨是非、抵御诱惑,不断增强在交往中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做到交往守规矩。
(四)强化党员底线意识。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将工作从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守牢纪律防御阵地。要转变工作方法思路,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转变,“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正确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严格问责与治病救人的关系、查办案件治标与教育制度治本的关系,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提高违纪处理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
二、落实责任,从严治党,
将《准则》和《条例》“抓”起来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抓起来。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营造从严从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企业管理生态,把严和实融入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坚强党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实践证明,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用好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重要法宝,就能奠定党员领导干部修身、立德、为政的基石。反之,如果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搞形式,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渐渐丧失,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就会渐渐弱化。各级党组织要切实用好“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好制度、好做法,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把“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具体化、程序化,使各种形式的党内政治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领导率先垂范。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强化纪律意识,带头严格执行纪律、遵守规矩,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加强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监督。这样才能以上率下、上行下效,形成“人人守纪律、个个讲规矩”的政治生活新常态。
(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方面,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龙头工程”来抓。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层层传导压力,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确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确保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做到督促不替代,提升执纪本领,彰显执纪智慧。
(四)勇于、善于和敢于担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班子的“班长”,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狠抓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要不怕得罪人,敢抓敢管敢批评,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五)严肃问责。要严格实行“一责三问”,在严肃追究违纪人员责任的同时,对于虚化责任、纪律执行不力,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地方或部门,既要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问责,又要向负有监督责任的同级纪委问责,还要向党委、纪委第一责任人问责。通过问责,倒逼党的纪律在党内得到全面落实。
三、严格自律,营造氛围,
将《准则》和《条例》“担”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加强自律意识,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好政治方向,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把学习党章党纪、遵守党章党纪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深入学、反复学,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对照先进典型,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要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
(二)勇于担当,做群众的贴心人。敢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要对党员干部勤扯袖子。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锤炼党性修养;通过立规矩、严纪律,织密制度笼子,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要坚持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在纪律面前不分远近亲疏,不分长幼辈分,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决不包庇袒护,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啄木鸟的精神严格执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那些正在走向腐败的极少数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使其迷途知返,悬崖勒马;又能遏制心存侥幸者,使其由不敢腐、不能腐变为不想腐。
(三)严以律己,做生活上的“干净人”。要增强法治意识,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权办事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时时以身作则,处处率先垂范,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超越法律范围。要努力提高修养。常修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诚信友善、宽厚待人,维护公平正义,遵守公序良俗,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把好小节关、亲情关、社交关。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觉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做良好风气的执行者、引领者和倡导者。
(四)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做行为上的“老实人”。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要把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党规党纪教育的必修课,使党员干部都明白,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规则办事,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汇报的必须汇报,党叫干啥就干啥,决不允许讨价还价。对那种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人和事,要坚决严肃查处,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高压线”触碰不得,真正拧紧心中的纪律螺丝。
(五)严肃生活纪律,做生活上的“健康人”。要自觉做遵守生活纪律的表率,既在八小时内严守纪律,又在八小时外严守纪律,坚决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底线”不越“红线”。要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管好亲属和身边人,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不断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做到以德立身、以公处事、以廉树威。
四、强化监督,严肃执纪,
将《准则》和《条例》“严”起来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和规矩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
(一)铁面监督。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持续创新完善监督方式,运用建言提醒式、督促整改式、巡察督查式、细查深挖式等多种监督方式,形成严格的约束监督机制。
(二)铁腕执纪。结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做法,把政治原则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把明确纪律的禁止性条款和惩戒性标准相结合,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敬、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铁心纠“四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要继续强化正风肃纪,坚决防止纠治问题反弹回潮。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决不搞法不责众、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搞情有可原。
(四)铁拳惩腐。转变纪律审查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查,一般违纪行为和现象也要管,以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态度,“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每查处一起违纪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和监督责任,还要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推动建章立制、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深化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工作,发挥查办案件功能,以案带教、以儆效尤,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从远至近,聚焦自身,作为一名党员,要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表率。抓紧时间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作为一名党的干部,要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党章赋予我们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让我们手握戒尺,就决定了我们的身份特殊。手执戒尺者必先自戒,更要以“三严三实”要求自己,必须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纪、实干兴邦,在作风建设上不歇脚、不断线。尽心尽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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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