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在一线
2016-02-29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党组
[摘 要]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党组积极探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在核心的电力调度业务中的落实落地,构建起了“两个责任”要求明确、界面清晰、抓手具体、条件充分的制度体系,为华东公司乃至电力行业内外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了制度标杆。
[关键词]
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三公”调度;责任体系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2-0038-02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党组积极探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如何在具体业务中贯彻落实,确定选择电力调度工作为实践点,按照“三公”调度要求,查找出职责不明确、责任不到位、关键岗位存在自由裁量权等廉政风险点,及时建章立制,党、政、纪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通过实践,使“两个责任”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
一、“三公调度”工作中
落实“两个责任”的现实意义
由于电能不能储存,具有即发即用的特点,电力负荷实际需求受天气的变化、经济等因素影响,经常发生变动。在电力供应富余的情况下,发电厂追求经济效益的要求与电力发供平衡的矛盾难以避免。为切实维护电网安全和发电厂利益,使发电与用电在动态中实现稳定和均衡,国家能源局提出电力调度“三公原则”,即电力调度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电力调度人员或多或少存在的“自由裁量权”,成为廉洁自律的风险点,纪检监察组织需要加强事先监督,对调度人员来说,坚持“三公原则”将永远在路上。华东公司党组选择电力调度这一项工作,着力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着力于解决企业党委、纪委责任落地问题,结合“三公”调度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形态,发现、描述并固化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的流程环节,使“两个责任”成为要求明确、界面清晰、抓手具体、条件充分的责任制度体系,为华东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三公”调度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现状
华东公司主要承担华东区域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五省市电力调度控制、电力交易、安全质量监督、审计监督等核心业务职能;确保国家电网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在华东电网的贯彻落实。华东公司现有员工328人,其中党员234人,占员工总数71.3%,公司党组下设机关党委,设置党支部(总支)14个。近些年,华东公司党组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一线调度人员自觉地坚持“三公原则”;积极参与“三公原则”的具体管理制度和条例的制订;在干部使用和考核等方面,突出了“三公”的原则要求。纪委则严肃党纪的各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围绕廉洁从业规定,深入分析流程环节,建立相应的控制点,强化关键点监督。
但从“两个责任”的要求审视现实情况,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有责任脱节现象,存在责任要求不具体,责任抓手不稳定,责任形态不系统,责任追究不着地等问题,对于电力调度一线管理,行政与党委、纪委存在“两张皮”的现象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建立责任明确、内容明晰的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加于解决。
三、建立责任落地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建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在坚持电力调度“三公原则”过程中,党组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一是要确保有效贯彻落实关于电力调度“三公原则”的整体部署、工作要求和各项管理制度。二是要选拔好干部,配备好干部,教育管理好干部,确保电力调度过程中一线干部素质好、能力强、作风正。三是领导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为纪委履行责任提供必要支持,考核和评价纪委履职情况。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一是通过梳理反映是否坚持“三公原则”的基本数据体系,把握总体情况,做出定期分析。二是参与“三公原则”管理,对制度设计、管理运行和管理指标进行跟踪评估。科学分析分解和合理配置调度权利,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相互牵制和制约。三是把坚持“三公原则”纳入全体员工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采用弘扬先进、批评落后、提醒注意等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关键岗位人员集中学习,使广大员工坚持“三公原则”入耳入脑。四是领导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从整体上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并严格考核纪委监督责任履职情况。
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制订党委履行“三公原则”主体责任考核细则。根据党委主体责任,确定党委跟踪分析调电流程、跟踪分析电力交易情况、编制主体责任履责台账和做出履责报告等4个方面12项考核具体内容,做到责任要求明确,责任界面清楚,考核落脚点清晰。二是围绕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工作形态,确定主体责任5个重点指标的考核权重。三是明确考核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包括考核主体、考核方法和考核奖惩原则等几个方面。
(二)建立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制度体系。纪委在坚持“三公原则”中的监督责任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履行“三公原则”的党风政风评鉴责任,对调度人员行为进行具体的评鉴。二是坚持“三公原则”的预警责任,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具体的数据指标和动态管理情况中及时发现问题,做出提醒。三是对指标期限内的异常偏差现象进行查处。如以电力调度的分布状态,划定不同的“三公”警示线,差异率超过2.5%,系统报警亮黄灯,调度人员及时向纪委说明差异原因,差异率超过3%,系统报警亮红灯,纪委介入调查。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一是通过每季度对发电计划与实际执行差异点集中分析,对坚持“三公原则”的党风政风情况做出定量分析和定性判断,定期通报,使纪委的监督成为常态。二是通过调查电力调度过程中的偏差现象,具体分析电力调度“三公原则”的各种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纪,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华东调控分中心“三公调度”风险管理办法》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等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三是把坚持“三公原则”纳入党风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考核内容,落实考核责任。
建立纪委监督责任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制定考核标准。以纪委责任形式为依据,设计其考核标准;由党委相关方面对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质量进行评鉴;坚持“三公原则”的实际指标结果与纪委责任挂钩。二是明确考核主体和考核流程。纪委监督责任的考核主体是党委,纪委在工作总结中,列出“三公原则”监督责任的专项述职部分,向党委报告,经党委讨论,对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出整体评价。三是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承责后果。按照绩效考评的原则,根据党委考评的结论,对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职优劣给予相应的奖惩。
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的方式方法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华东公司党组以电力“三公”调度作为落实“两个责任”落地建设的“试验田”,在落地“两个责任”的体系建设过程中,注重制度、系统、流程和信息化,确保“两个责任”落地方法可借鉴、可复制,可进一步推广运用到公司其他工作中。一是按照机制建设要求,注重体系建设的系统化。深入分析“三公原则”具体过程的相关要素,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列出不能触碰的工作“禁区”,建立健全多项配套制度,依靠制度自身的制衡实现功能的连接,有计划,有步骤,逐步推进完善,实现功能组合。二是按照机制建设要求,注重体系建设的流程化。按照责任定位、内容、形式、考核以分别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作流程,明确其相互关系,并最大可能减少非机制性的随机行为,实现机制的封闭状态,达到“两个责任”的常态运行。三是按照机制建设要求,注重体系建设的信息化。依托网络和信息技术,建立党委、纪委与电力调度过程主要数据变化的信息传递机制。设计“两个责任”的专项信息平台,聚焦“自由裁量权”,使党委和纪委能够即时了解各种调度行为和具体数据变化,使“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