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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符号学的认知维度

2016-02-27

学习与探索 2016年9期
关键词:索绪尔能指所指

刘 艳 茹

(吉林大学 文学院,长春 130012)



主体符号学的认知维度

刘艳茹

(吉林大学 文学院,长春 130012)

主体符号学是在索绪尔符号学范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符号学体系,其最大的特点是把主体引入符号。主体符号学突破了索绪尔符号的二元结构模式,把主体纳入符号意义结构,建立了符号的三元结构模式。在符号意义的获得上,主体符号学强调身体与世界的互动体验。主体符号学与皮尔士符号学两者在认知层面上有趋同也有相异之处。

认知;主体符号学;皮尔士符号学

巴黎符号学派发展到格雷马斯时代,“主体”成为符号的重要构成要素。库尔泰、高概充分发挥符号的主体性特征,构建了完善的主体符号学框架。他们不仅高扬主体的地位,而且把身体体验作为符号意义生成的主导因素,其对主体和身体体验的推崇使符号学进入了认知的维度。

一、主体进入符号结构

库尔泰指出,符号学的目的在于发掘意义。符号学意义模式的迥异代表了不同符号学范式的差别。符号意义的建构涉及四个要素:符号、世界、概念、主体。对这四个要素的处理形成了如下的符号意义模式。

1.“符号—世界”模式。这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符号认知模式,认为符号的意义就是客观世界的对象,符号对应于客观世界的客体。命名论、指称论甚至验证论的都是基于这一主旨。这是经验主义的认知模式,客观事物的存在与否、客观世界的真伪决定意义是否存在。

2.“符号—概念”模式。这一观念开始于17世纪的洛克,由索绪尔发展为完整的符号学理论。这一模式突破了客观世界的界限,把人类的认知能力囊括在符号关系中,符号意义的形成来源于人类的意念。但是这种涉及人类认知的符号模式只是把概念作为静态的存在直接与符号相联系,没有涉及认知的动态过程。

3.“符号—世界—概念”模式。奥格登和理查兹把这三个要素整合成语义三角理论。认为符号与客观世界、概念处于一种三足鼎立的状态。符号与概念直接相关,符号与客观世界处于间接的相符关系中。这是对第一和第二模式的调和,没有否认客观世界与符号的关系,但要经过一个概念整合阶段。

4.“符号—概念—主体”模式。主体符号学即属于这一模式,主体符号学以索绪尔符号学理论为基点,认为能指是符号的载体,所指是概念,承认符号能指和所指之间具有任意性关系。但是,在符号意义的建构中,突破了把符号作为一个自足体系的索绪尔传统,在能指和所指之间引入主体,强调符号中人的因素的重要性,主体与世界的互动形成概念,人类把概念赋予符号载体形成完整的符号结构。在建构符号主体性的时候,把视野移到了认知的维度。

主体是与符号同在的说者,是对自己的所说负责、承担自己的言语的人。赵毅衡认为符号学的“灵魂”是主体,“符号的主体是意义的源头”[1]。索绪尔符号学建立在主体被疏离化的时代,符号的能指和所指建立在二元关系之上,这种二元结构把主体要素排除在符号之外。符号的指示者和被指示者即能指和所指之间通过任意性关系构成,符号的意义产生于符号系统内部,符号意义的依托是符号之间的关系。符号是具有独白性质的、脱离主体而存在的“他者”。人与符号是观察者与被观察者、掌控和被掌控者的关系。人与符号的关系是“我”与“他”的关系,符号是人之外的纯粹客体。

主体符号学重拾被索绪尔悬置的主体。格雷马斯强调主体在符号意义建构中的地位,认为主体是“连接符号能指和所指两种形式的中间场所”[2],符号所承载的信息是人类所“赋予”的。他说“一首诗或一幅画不过是一种凭借,它们所含有的意义只能是我们赋予的。于是‘我们’成了意义的最高决策者……”[3]格雷马斯用“我们”打破了由能指和所指构建的密不透风的符号大厦,而“我们”是具有主体性质的存在,符号的意义是“我们”参与构建的,符号的意义并不是自足的、在符号系统内部产生的,符号的意义来源于主体的认知。格雷马斯把符号从神秘的外在于人的结构变成由人参与建构的认知结果。主体符号学超越了形式化、工具化的符号理念,主体进入符号学视野,主体的认知活动是符号意义的重要来源。

高概进一步对主体的地位进行提升,他从一开始就对主体的位置发生浓厚兴趣。高概把主体界定为个体的说者,认为主体是个性鲜明的存在。他说:“因而,就有必要一方面重建个人主体的重要位置,另一方面确立身体的重要作用,以使整体的存在复位,并且不再有对现实的肢解。”[4]2

格雷马斯和高概的主体观念均来源于本维尼斯特的语言理论,本维尼斯特指出,“正是在语言中,人类把自己建构成了主体,因为在生命现实中,只有语言才能确立自我之概念。”[5]他先后写过很多文章来论述语言的主体性问题,如《词语中的人称关系的结构》《代词的性质》《论语言在弗洛伊德领域中的功能》《语言中的主体性》《分析哲学与语言》《语言与人类体验》等等。这些论述对于符号学主体性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

二、符号意义来自于主体与世界的激情碰撞

符号的意义如何获得,主体符号学把其视野转到了认知的维度。人类认知的链条可以归纳为以下模式:现实—互动体验—意向图式—概念(范畴、概念、意义三位一体)—语言(符号)。索绪尔把符号建立在二元结构基础上,也就是说,他的符号关系只建立在认知链条的最后两段,在能指和所指之间摒弃了主体的认知活动。但是索绪尔的符号学前提没有离开人的心理因素,他认为符号是一个两面的心理实体,无论是能指还是所指都具有心理属性。毫无疑问,概念的形成一定经历了一个与世界互动体验及意向图式形成的过程。只不过索绪尔把人类认知活动的结果直接当做符号结构的一端。

认知语言学的奠基者莱考夫和约翰逊强调感觉体验在人类认知中的作用,认为心智是在身体的参与中形成的,理性是由身体塑造的。主体符号学对于身体体验的先在作用与认知语言学具有极大的一致性。主体符号学不但把主体凸现出来,而且强调身体的重要性,强调身体的感知与体验,强调符号意义来自于主体与世界的激情碰撞。格雷马斯提出符号“赋予信息”的渠道是人的感知,他在《结构语义学方法研究》中不止一次谈到感知对于符号意义的重要作用:“我们建议把感知作为获取意义的非语言性地域。” [6]6他明确指出,“我们说意义处在感知层面,这等于说只有在人所共有的感觉中,或者说在感性世界中,才能找到意义。于是,语义学等于公开宣称自己要描写的是人的感觉质量的世界。”[6]7“感知”是认知的组成部分,是人类与世界互动的平台,把意义的获得源泉定义在感知的层面,是主体符号学对二元关系符号学的突破。

高概充分重视人与世界的互动,把人与世界的激情碰撞作为符号意义的来源。在认知的层面上,他又走近了一步,把身体体验放在符号意义获得的第一位。他把主体分为思考主体与体验主体,他坚信“感觉至上”,“我思”的主体性对于符号必不可少,但是相对于体验主体“我思”要退居其后。“存在”先于“思想”、精神通过身体来呼吸,是“我能”酝酿了“我思”。

体验主体是主体符号学的核心概念,是符号意义获得的动态指标。为了充分展示身体体验在符号意义建构中的地位,高概引入了“述体”的概念。述体是实现“我能”的主体的体验前沿,是隐含在主体中的一个“非主体”(non-sujet),是隐藏于主体之内的一种身体体验,它属于主体,但又不仅仅是主体。述体是对主体分解而得的结果,是在主体之内建构的一个新概念,是与世界直接对话的窗口。

述体是包括时、地、人三要素的话语产生中心,是包含诸多因素的整合概念,可以指身体,也可以指说话的人。述体包括三个层面:形式述体/实质述体、人述体/身述体、投射述体/本源述体。形式述体是带有书写的标记。纸上的字符、广告上的形状等都是形式述体。但是光有形式述体还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述体概念,与形式述体有关的还有实质述体。意义正是从实质述体那儿得出来的。人述体是一个表示理性存在的述体。它的作用是首先承担身述体所为,知晓在身述体中发生的事情,能够分析只属于身述体,尤其是激情领域的东西。如果我们想要更好地理解我们所面对的激情,出发点是身体范围、身述体。但是人述体作为一个理性的存在,只有它才能做身述体所无能为力的分析。投射述体是基于客体化或基于社会必要性而从人述体出发投射出来的述体。人们不一定总要参照人述体或者身述体,但是投射述体一直保持着与作为本源述体的身述体和人述体的联系。本源述体同时是身和人的,投射述体是与本源述体有关的,因而一个投射述体完全能够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需要和一般情况下的社会诉求。在一个投射述体中,人们根本不再能看到是谁在说话,投射述体中的说者是一种集体行为者,是一个集体述体在说话——我们看不到任何具体的人——但它有真理的、职责的和确定规范的授权。

符号的结构听命于内在力,其次才是超验力,最后,它还可以在时间上展开,但是这种展开首先是由述体实现,然后才是主体。在主体和述体不可分割的关系中述体有着比主体更重要的地位。因为述体是一种身体的体验,是主体的基础因素,是主体的基石。高概不止一次地强调“身体”的重要性,即现象学所谓的“自己身体”。一切都从身体出发,身体是我的意义空间的非语言性中心。身体的动作和行为是使意义空间得以建立的标志。言语不是必需的,身体在不言语的情况下也可以表达意义。首先是身体,然后是作为理性存在、有判断能力的人。一个意义的空间是由一个述体生产出来的。这是一个语言的行为,一个表述的行为,它使每个人首先让身体在宇宙中、在世界上被认识。述体的建立是显示身体在构成意义方面作用的唯一途径,不仅主体具有了显著的位置,而且观察只是外射的一个程序,参与,也就是对语言事实的经验,才是第一位的。

主体符号学强调在场与现在时,认为在场与现在时紧密联系在一起。人处于拓扑空间里,在这个空间里,被感觉的物体根据与感觉的人的关系而存在,这是一个动态的立体的空间,不同于欧几里得式的静止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人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关于现在时,他采用现象学家梅洛—庞蒂的理论,认为我们总是处于其中的是现在时。对现在时的强调凸显了身体体验的重要性与决定性。现在时和多维立体空间为述体的存在提供了必要的时空依托,述体的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虽然述体对于意义的建构具有优先地位,但是主体对述体具有最后的掌控力。主体是一种理性的存在,主体具有理性思维能力。主体超越了身体的直觉性,具有理性的判断能力。所以,主体在澄清激情结构的时候保证了对非主体的控制。主体和述体是一对不可分割的存在,但非主体只有在主体向它让位时才显示出来,反之亦然。主体符号学把主体引入符号结构,但他们关注的不仅是表层的主体,更关注内在于主体的深层的述体,关心“身体”的体验与互动。符号存在于生活世界中,主体在身体与世界的互动体验中建构符号的意义。符号的意义不是分析的而是体验的。

三、主体符号学与皮尔士符号学认知维度上的趋同与相异

在符号学领域,除了欧陆符号学派,美国符号学家皮尔士的符号学同样具有深远的影响。与索绪尔不同的是,皮尔士一开始就把人的因素纳入符号学的框架,从这个角度上说,主体符号学与皮尔士的符号学具有一定的趋同性。

1.两者都认为符号具有三元性。索绪尔的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是二元结构关系,主体符号学在这个二元关系基础上加进了主体的因素,把主体作为决定符号意义的关键。所以,虽然主体符号学是索绪尔符号学传统的延伸,但主体符号学已经把符号从二元结构扩展为三元结构。皮尔士一开始就把符号界定为三元结构,认为一个符号结构有三个构成要素,分别为代表物、对象和解释者。代表物和对象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索绪尔的能指和所指的关系,但符号的意义不能止于这两个要素,符号的解释者对于符号意义的建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两者都把认知带入了符号学视野。无论是主体符号学还是皮尔士的符号学,都强调主体在意义建构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人与世界的互动体验。这与认知语言学具有极大的相容性。认知科学强调人类主体参与意义建构,更强调身体经验在意义生成中的作用。主体符号学强调身体先于思考,把身体与世界的互动体验放在第一位。皮尔士强调意义与实际效果的对应关系,一个观念的意义是该观念的可感觉的效果。符号的意义不是对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而是人类身体经验的结果,导源于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

3.把符号学扩大到语言学之外。索绪尔提倡建立一套广义的符号学研究体系,但是他的符号学基点还是语言学。主体符号学把研究视野扩大到各个领域,格雷马斯除了研究语言符号的意义问题外,还把研究视角扩大到叙事、诗学、文字等领域。高概认为文本应该被理解为在一个社会中可以找到的任何的一种表达方式。皮尔士的初衷就是建立一种普适性的符号学,其研究重点不在语言学领域。他在解决实用主义问题的基础上,采用逻辑主义的方法构建了符号学体系。

两者的相异之处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两者的哲学基础不同。主体符号学的哲学基础是现象学,皮尔士的符号学建立在实用主义的哲学基础上。现象学是胡塞尔提出的以人的“意识”作为研究对象的哲学流派,现象学的基础是研究前逻辑和前因果性的意识界的种种经验类的本质,强调人的体验、人的认知。身体经验是现象学还原的先决条件。现象学基础和认知语言学的基础是同一的,身体经验是第一要务。无论是格雷马斯还是高概,都深受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现象学的启发。格雷马斯“凸现”概念的提出就是现象学显现概念的符号学重置,认为感觉范围之内感觉主体与被感觉对象之间是互为基础的关系。高概对于现象学的影响直言不讳:“我逐渐意识到现象学的重要性提供了更多便利,因为,您知道,现象学的研究方向,是重新审视主体、存在、此在在世界中的位置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诸多限制,尤其是首当其冲的身体的限制。”[4]2皮尔士符号学建立在主观经验主义的基础之上,强调实际经验作用大于推理和原则,他强调人的认识活动的创造作用,认识的对象出于人的认识本身的创造。所以,虽然主体符号学和皮尔士符号学都在认知维度上有所创建,但是主体符号学的重点是人与世界的互动体验,皮尔士强调主体的解释性。

2.符号的类型不同。主体符号学是在继承索绪尔符号学基础上的一个突破,索绪尔认为只有代表者和被代表者之间具有任意性关系才能构成符号结构。只有建立在任意性基础上的符号才能达到最高的符号学理想。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一个二元性的结构整体,是人们可以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客观化分析的、外在于人的对象。主体符号学虽然强调主体在符号建构中的地位,但是其符号类型还只是任意性的符号,没有明确把能指、所指和主体的三元关系建立起来。皮尔士一开始就注重主体的解释功能,按照主体这个解释项对于符号的不同层级的作用,把符号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相似性符号,这类符号和其所指对象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相似性。第二类是象征性符号,这类符号与其所指对象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联性。第三类是任意性符号,这类符号与其所指对象之间既没有相似性关系,也没有因果性关系,符号和它所代表的事物之间是纯粹的任意性关系。

3.符号中主体与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序列不同。虽然两者都强调主体在符号意义建构中的作用,但是主体在符号结构中的位置是不同的。主体符号学秉承符号能指和所指的概念体系,主体是能指和所指之外的一个“参与者”,主体是外在于能指和所指结构的。皮尔士不承认没有主体参与的对象存在的合理性,任何一种对象存在的先决条件是主体的参与,所以他符号的三个构成要素:能指(代表物)、所指(对象)、主体(解释者)处于线性的、层层递进的结构之中。能指的单独存在是一级存在,是一种自在的存在,能指和所指两者构成二级存在,这虽然涉及了人的感知,但能指和所指还不能构成符号结构;只有能指、所指、主体三者合在一起才有了符号的诞生。符号的三个要素不可分离,主体是内在于符号的“解释者”。

根植于欧洲大陆巴黎符号学派的主体符号学和创建于美国的皮尔士符号学都突破了符号学鼻祖索绪尔的二元符号框架,把人的因素引进了符号系统,这大大扩展了符号学的研究视野。而主体符号学更加强调主体认知在符号意义建构中的作用,“述体”概念的提出凸显了感知、体验这些人类认知行为在符号意义链条中的地位。主体符号学是随着人类认知科学的发展而发展出来的符号学体系,同时这一符号学体系对认知科学,特别是认知语言学具有补充和借鉴的作用。

[1]赵毅衡.符号学与主体问题[J].学习与探索,2012,(3).

[2]格雷马斯.符号学与社会科学[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4.

[3]格雷马斯.论意义[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4.

[4]高概.范式·文本·述体——从结构主义到话语符号学[J].国外文学(季刊),1997,(2).

[5]多斯.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4:60.

[6]格雷马斯.结构语义学方法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7]高概.话语符号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高云涌]

2016-03-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课题与形态研究”(13BZX006)

刘艳茹(1970—),女,副教授,博士,从事语言哲学研究。

B6

A

1002-462X(2016)09-0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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