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议事协调小组治理机制
2016-02-26刘军强谢延会
文化纵横 2016年1期
刘军强 谢延会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呈现出一幅悖论的景象: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启动了一场自上而下的科层制改革,以推进国家政治体制的常规化运作;另一方面,沿袭自毛泽东时代的诸多政权治理手段普遍存在于当代中国的政治治理过程中。本文作者透过议事协调小组类型、设立动机、运作过程和后果的实证分析,为澄清中国政治运作逻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样本,这类议事协调机构既是传统官僚制在新环境下对非常规任务的反应,又是主政者调配资源、整合各职能部门的一种方式。它从总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动设置型,遵循合法性逻辑,即按照上级政府要求被动设立;另一类是自主设置型,遵循效率逻辑,根据本级政府工作需要而自主设立。按照惯例,这类小组由牵头职能部门依循归口管理和副职负责制的原则以拟定组织架构,并在日常实践过程中,与常规职能部门形成功能的互补——通过“督办”与“考核”推动不同职能部门贯彻上级机构的意志,从而达成政策落地的最终目标。但吊诡之处在于,中国政府在不断设立各种协调议事机构的同时,又在不断地削减、压缩这类机构,作者最后指出,这种相互矛盾的举动实则因为议事协调机构虽然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但也存在机构膨胀、冗余和重叠的问题,由此导致各职能部门的参与者精力分散、疲于应付,进而使得这一制度处于不断的废立循环中。
《政治学研究》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