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
2016-02-26康渝生陈奕诺
康渝生,陈奕诺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
康渝生,陈奕诺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人洞悉世界共同发展的大趋势所提出的理论构想,也是为了携手世界各国人民应对全球性挑战而设计的“中国方略”。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性实践中,当代中国充分发挥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作用,不仅展现了中华民族休戚与共的和谐理念和“天下”情怀,更是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确立为坚实的理论底蕴,推进了人类社会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已经为世人普遍接受,但完整厘定其历史作用似乎为时过早。因此,概括中国共产党人积极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梳理出蕴含于其中的致思理路,我们或可预见其美好的未来,增强实践的信心。
马克思;共同体;实践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并恪守的人类社会发展新理念。2011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正式提出了必须依据“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主张。透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其中不仅阐发了当代中国的外交战略,更是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价值取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人洞悉世界共同发展的大趋势所提出的理论构想,也是为了携手世界各国人民应对全球性挑战而设计的“中国方略”。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性实践中,当代中国充分发挥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作用,不仅展现了中华民族休戚与共的和谐理念和“天下”情怀,更是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确立为坚实的理论底蕴,推进了人类社会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
一、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共同体
从理论逻辑上分析,所谓“共同体”,并不仅仅是对人们在共同利益的追求中结合而成的协作组织的指称,更是对人类社会基本生存方式的标榜。事实上,“共同体”恰恰是人猿揖别的历史衍生物,它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进程不断踯躅前行,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凸显出“真正的共同体”的价值取向。遵循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的致思逻辑,梳理人类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发展历程,我们或可在否定之否定的意义上揭示出内蕴于其中的基本特征。
作为人类诞生的主要标志,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原始共同体成为哺育人类成长的母体。在依据血缘关系联合而成的原始共同体中,人们的生存依然保持着某种本真的样态,彼此相依为命无疑是人们共同的生存底蕴。对于原始人类而言,一方面,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不得不依赖于自然,与外界的物质交换奠定了生命发展存续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生活也在不断提出超越自然状态的需求,为丰富自身发展的物质条件而改变自然成为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基本特征。正因为如此,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一种肯定与否定相互纠结的矛盾状态。人类的进一步发展不仅要继续仰仗自然的赐予,而且在改造自然以适应自身发展需求的意义上展现出否定自然的价值取向。正是这种包含着否定意蕴之本真的存在,决定了人类试图逃离自然,获取自身独立性的共同旨趣。显然,只有通过原始共同体为纽带而确立的相互联合,人们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个体自身的局限性,从而摆脱自然界的完全束缚,实现人猿揖别的伟大历史跨越。
马克思将人类发展的最初社会形态概括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并且系统阐发了原始共同体的基本特征。在他看来,原始共同体是通过血缘关系组合而成,其表现形态为:“家庭和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1]123因此,可以将原始共同体称为“部落共同体”或“血缘共同体”。正是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前提构建的“天然的共同体”,超越了单个人对于生产资料的狭隘关系,实现了共同体所有成员对土地的共同占有和利用。在“生产及再生产自身”的共同劳动中,原始人类中的每一个体也都本能地将自身视为“部落共同体”的成员,并因此而享受共同消费的乐趣。显然,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原生形态上,共同体对土地的共同占有和利用更多地表现出“原始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与这种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内涵相映成辉的是,原始共同体不仅确立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性生活方式,而且通过群的集体行动弥补了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形成了与外部自然戕害相抗衡的合力。由此可见,作为原始社会生活的基本方式,共同体成为人类从自然中脱颖而出的决定性因素,并因此而开创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式。然而,原始共同体仅代表着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诉求,却未能彰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特殊利益,因而并非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形态。在论及原始人类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时,马克思深刻指出:“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只不过是实体的偶然因素,或者是实体的纯粹自然形成的组成部分。”[1]126其实,原始人类只是在相互依存的意义上选择了共同体的生活方式,每一个个体并没有明确的特殊利益诉求。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体的生存才可能得以保障,这无疑是原始共同体成员经过长时间形成的共同意识。然而,正是在对于共同利益的高度认同中,个体的特殊利益淹灭殆尽,被共同利益所替代。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体与共同体的亲密无间并非表明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在主体自觉基础上的完全一致,恰恰相反,个体对于共同体的完全依赖正是缺乏主体意识的充分表现。
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作为人类社会最初生存方式的基本特征,“人的依赖关系”逐步被扬弃,取而代之的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增加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状况,而且为“不劳而获”的剥削行为提供了可能,激活了个体更多地占有剩余产品的贪婪欲望。正是基于对物质财富的觊觎,个体的特殊利益不再与群体的共同利益完全吻合,而是通过每个人满足自身需要的独特手段彰显出各自的独立性。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分道扬镳,严重疏离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直接导致了否定社会意义上的人之异化存在,积淀为原始共同体必然解体的根本原因。显然,人类为了保证自身的持续发展,必须遏制个体对于共同体的背离,寻求一种协调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相互关系的有效社会形式。个体独立性的张扬意味着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人类社会最终超越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共同体,进入了以政治共同体为标志的新的发展阶段。
马克思认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崛起而土崩瓦解的。在取而代之的政治共同体中,作为社会存在基本纽带的不再是血缘关系,而是利益关系。着眼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这种新的共同体也可以被看作“需要的体系”的“货币共同体”。与原始共同体中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完全等同迥然相异,政治共同体中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利益博弈直接决定了二者相对独立的存在状态。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国家以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代表者自居,掌控着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事实上,政治共同体所代表的绝非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而不过是统治阶级联合起来共同镇压和剥夺其他阶级的利益诉求。通过自诩为社会共同利益代表者的国家,统治阶级要求所有社会成员让渡出部分特殊利益,并据此虚构了所谓“共同利益”。政治共同体所标榜的“共同利益”只反映了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而无法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由此看来,个体在政治共同体中并没有真正获得预期的自由,相反,特殊利益的让渡只是换来了自身的异化存在。诚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言:“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2]119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揭示,共同体是人类得以生存的最基本方式,也是个体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无论是原始共同体中个体主体性的湮灭,还是虚幻的共同利益对于自由个性的羁绊,都没有真正彰显共同体对于人之存在的决定性意义。显然,超越“种种冒充的共同体”给人的发展造成的障碍,不仅是构建“真正的共同体”之必须,也是作为主体的每一个人自由个性发展之必然。
二、实践的理论指南: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
基于对虚幻的政治共同体的深刻批判,进而马克思提出了“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马克思的思维范式中,只有在否定私有制的意义上,共同体才能真正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联合形式。同样,也只有在每一个人自由发展的基础上,共同体才能真正成为人之本质存在的实践标榜。
概括马克思关于“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理论阐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在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中,人类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就是“生活本身”,而实现“真正的共同体”则深刻反映着“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向。毋庸置疑,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是对于未来社会的理论憧憬。然而,马克思的理论阐发并没有建立在纯粹逻辑演绎的基础上,向现实生活世界的回归构成了“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底蕴。马克思在对作为“生活本身”的“真正的共同体”所作的分析中,不仅明确将人的生活区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不同的领域,而且特别强调了“人的享受”对于生活的重要意义。毫无疑问,追求更高品位的生活质量,是以创造新的生活为目标的社会生产的发展动力,而人们通过享受自身所创造的生活也真正占有了自身的本质。
其次,遵循马克思的致思逻辑,“真正的共同体”不仅是对“虚幻的共同体”的理论反诘,而且充分彰显了人类社会发展对于传统生存方式的实践超越。针对政治共同体中突出存在着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相互违和的状态,马克思着重强调了“真正的共同体”对于“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诉诸“真正的共同体”,每一个个体才有可能获得自身的特殊利益,并且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一致的基础上,实现对于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而,只有实现了“真正的共同体”,人类社会才能彻底摆脱因阶级对立而造成的桎梏和障碍,真正解决“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
再次,马克思所谓的“真正的共同体”并非抽象的理论预设,也不是空洞的伦理构想,而是对以个人所有制重建为旨趣的自由人联合体所作的实践指称。遵循马克思的理论逻辑,“真正的共同体”即是“自由人联合体”。然而,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内蕴于其中的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的否定并非对于旧有劳动私有制的简单复归,它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3]。正是在此意义上,劳动者真正占有了自身的劳动产品,从而实现了个体的特殊利益与社会的共同利益的完全统一。
最后,梳理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展望,我们不仅明确了“真正的共同体”与“自由人联合体”在社会形态上的一致性,而且明确了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趋于完全统一的实践路径。马克思认为,个体的自由唯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可以实现。“真正的共同体”与湮没了个体特殊利益的原始共同体相异,也与借助于虚幻的共同利益剥削其他阶级的政治共同体截然不同。在“真正的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以个体的身份而非某一阶级成员的身份参与联合,因而这样的联合体完全超越了阶级的狭隘眼界,不仅满足了所有个体全面发展的诉求,也为每一个共同体成员提供了自由发展的条件。诚如《共产党宣言》所预测的那样,在未来的人类社会发展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94。
实际上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不仅创造出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也为人的自身能力的提高和个人关系的拓展开辟了道路,从而奠定了“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客观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阐发了“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作出了“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的明确论断。我们想要更加准确地把握其中的理论要点,就必须认真梳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致思逻辑,并据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南。
三、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旨归:人类命运共同体
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就开始了对于“真正的共同体”矢志不渝的实践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旨趣,从而为在东方社会继而在全球实现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开辟了道路。显然,概括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逐步中国化的发展历程,总结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和实践历程,从中把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真谛,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必将是有所裨益的。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奠定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路的理论底蕴
3)加大滹沱河生态保护力度。启动全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思路,坚持“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的原则,开展全流域生态修复,涵养河流水源。
新中国成立伊始,面对百废待兴的社会发展局面,中国政府制订了积极的外交战略,开拓了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政治主张的理论渊薮。1953年底,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创式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明确主张将其确立为国际关系正常化的基本原则。中国关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政治主张,不仅获得了周边国家的普遍认同,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签署了《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及交通协定》,历史性地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写入正式的国际文件。1955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万隆会议上,与会的29个国家共同发表了《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深入阐发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
透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致思逻辑,其中不仅贯穿着睦邻友好的总体思路,而且深刻体现了休戚与共的思想底蕴。在贯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践中,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逐步将其拓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基本战略。显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超越了传统政治共同体单纯诉诸利益博弈的国家交往方式,而将国家的独立发展与相互协作确立为互利共赢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兼顾了利益驱动与命运趋同两个维度的实践考量,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拓了全新思路。
(二)和谐世界的主张与亚洲共同体的实践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主张,明确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在为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奔向小康社会的奋斗努力营造和睦、融洽社会氛围的同时,党中央也着眼于应对国际发展的战略开拓了和谐世界的新思路。在实践中,亚洲共同体的构建无疑是和谐世界战略的初步尝试,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践行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重要举措。
2005年4月,胡锦涛主席在雅加达亚非峰会上发表讲话,明确提出亚非国家应“推动不同文明友好相处、平等对话、发展繁荣,共同构建一个和谐世界”的理念。同年7月,胡锦涛出访俄罗斯,“和谐世界”第一次被确认为两国之间的政治共识,写入了《中俄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9月,胡锦涛在联合国总部发表演讲,全面阐述了“和谐世界”的深刻内涵,从而使这一标志着宽容、和解的全新理念逐渐进入国际社会的政治视野。
中国倡导的“和谐世界”理念,不仅旨在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道路,同时也为确立全球国际政治伦理与国际经济秩序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原则。作为引领全球国际政治伦理与国际经济秩序重建的重大理念,“和谐世界”的理论底蕴不仅可以溯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系统观、整体观,而且着重“和而不同”的传统意蕴,兼顾了各国发展的特殊性,为不同文化习俗的相互交流开创了契机。
首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和谐世界”的理念直接表现为中国外交战略的基本理念,其理论基础植根于独立自主原则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再次,“和谐世界”理念传承了以“和为贵”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向世人传达了东方文明的和谐思想精髓,展现了当代中国的气度和担当。
最后,“和谐世界”理念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世界观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环保等多方面阐发了中国对于和谐世界的基本诉求,为与世界各国的沟通与交往铺平了道路。
正是依据“和谐世界”的理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政府在2009年的东亚峰会上提出了构建东亚共同体的基本思路和总体原则。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第一步骤,中国政府倡导的“东亚共同体”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基石,通过自由贸易区、货币联盟等多种形式,在各国之间确立一种互利共赢、和谐相处的关系,并进一步将经济共同体拓展为安全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东亚共同体”概念的提出不仅在实践中惠及了东亚15国的17亿人口,而且为中国政府进一步推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了题为《共同开创亚洲发展新未来》的主旨演讲,将构建亚洲共同体的实践旨归总结为“三个共同体”:第一,坚持共同发展的大方向,结成亚洲利益共同体;第二,构建融合发展的大格局,形成亚洲命运共同体;第三,维护和平发展的大环境,打造亚洲责任共同体。李克强总理的演讲高度概括了构建东亚共同体(即亚洲共同体)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境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奠定了基础。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实践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政治主张确立为增进人类共同利益的战略诉求。2015年9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为了和平,我们要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通过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发展思路及其具体举措,充分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时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与制度自信。从弘扬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内容的“万隆精神”,到构建以“和谐世界”理念为导向的“亚洲命运共同体”,进而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战略,当代中国正在通过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中国方略”展示一个泱泱大国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责任与担当。
中国共产党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旨归的实践是在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指引下展开的,而这一实践无疑也是对马克思理论的当代证明。然而,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已经为世人普遍接受,诸如亚投行、“一带一路”等具体举措业已在实践中初见成效,但完整厘定其历史作用似乎为时过早。因此,概括中国共产党人积极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梳理出蕴含于其中的致思理路,我们或可预见其美好的未来,增强实践的信心。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当代弘扬,其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亘古以来对于世事的基本判断。古代先贤着力强调的“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担当意识,“君子和而不同”的和谐理念,“达则兼济天下”的伦理价值,以及“协和万邦”“和衷共济”的发展诉求,都对凝聚“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精神提供了有益的思想资源。深厚博大的“天下”情怀铸就了当代中国对于世界发展的大国担当,源自中华文明的思想底蕴催生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传承了中华文化的优秀基因,展示了推动世界和平与稳定发展的“中国智慧”。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集中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发展共识,奠定了全球治理与共同发展的新理念。事实上,对于人类命运的强烈关注从来都是理论的焦点,而改变人的现实生存境遇,实现人类共同的幸福生活,则构成了古今中外思想家矢志不渝的理想追求。无论是中国圣贤憧憬的“大同世界”,抑或古希腊哲人期盼的“理想国”,无不执着于对人类幸福生活的向往。毋庸置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旨在寻求人类共存之道、共同发展之道。然而,尽管经济全球化的倾向将所有国家都置于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发展链条中,但并非每一个独立的经济体都执着于人类大同的理想,或抱有利他主义的动机,现实的国家利益仍然是寻求国际合作的首要考量。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要为寻求全球共同的发展开拓一个穿越现实与理想的张力空间,而且要兼顾不同的利益诉求,确立人类休戚与共的实践旨归。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融汇了世界各国人民的理想诉求,为全球的和平发展奉献出以合作共赢为主旨的“中国方略”。
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继承了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以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系统阐述中,深刻浸润着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的思想底蕴。透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多次强调,其中不仅为积极构建新型国际关系阐明了“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外交新思路,更是彰显了马克思“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论断的实践价值。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中国的需要、亚洲的需要,也是人类的需要。正是在对这一目标锲而不舍的追寻中,中国人民逐步实现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在与各国人民的互助协作中获得了共同的福祉。显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人类社会才会不断走向“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而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积极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正是践行共产主义的“中国路向”。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2.
〔责任编辑:杜 娟〕
2016-05-3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研究”(13BKS00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项目“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与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11D028);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清算——青年马克思思想的蜕变”(YJSC2016-011HLJU)
康渝生(1950-),男,北京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黑龙江省哲学基地研究员,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理论研究。
D820
A
1000-8284(2016)11-0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