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团结诏令”之争看5
—6世纪初拜占庭与罗马之关系*
2016-02-26龚伟英林中泽
龚伟英 林中泽
从“团结诏令”之争看5
—6世纪初拜占庭与罗马之关系*
龚伟英林中泽
[摘要]拜占庭皇帝芝诺颁布的“团结诏令”,旨在促成教会的统一。由于该诏令向一性论异端做出了太大的让步,它不仅没能达到统一的目的,而且加剧了东西方之间以及教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最终导致了延续37年之久的“阿卡修斯分裂”。围绕着该诏令,罗马教廷与拜占庭宫廷双方展开了艰难而又复杂的交涉和斡旋,虽然暂时地结束了分裂局面,但期间所呈现出来的东西方矛盾和政教矛盾,非但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反倒更为公开化和表面化了,这就为日后更大规模的分裂和倾轧埋下了伏笔。尽管如此,“团结诏令”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当时拜占庭帝国局部的和相对的政治稳定来说,仍然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团结诏令”东西方关系政教关系教皇皇帝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近世以前大公会议文献研究”(14AZD066)的阶段性成果。
在长达一千多年的东西方教会关系史上,“团结诏令”似乎不是一个太引人注目的文件。可就是这样一个文件,为东西方教会分裂埋下了重大隐患。西方学界中的一些有识之士,早就对该文件及其所引致的争论和问题给予了一定的关注。①相关的研究请参看:Henry Chadwick,The Church in Ancient Society: from Galilee to Gregory the Grea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Francis Dvornik,Early Christian and Byzantine Political Philosophy: Origins and Background, 2vols, Washington: Dumbarton Oaks Studies, 1966;Jeffrey Richards,The Popes and the Papacy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 476-752,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1979;A. H. M. Jones, The Later Roman Empire 284-602, A Social, Economic, and Administrative Survey, Oxford: Basil Blackwell Ltd, 1964;W.T.Townsend,“The Henotikon Schism and the Roman Church”,The Journal of Religion,Vol.16, No.1,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6, pp.78-86.目前国内也有个别学者开始注意到该文件的价值,但局限于讨论其出台的政治背景,对于文件本身涉及到的东西方政教关系缺乏系统的论述。[1]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围绕该诏令出台的前因后果,尤其是它对当时和此后东西方教会之间和世俗君王与罗马教皇之间的复杂关系,作一番简要的梳理,以期就教于行家。
一、“团结诏令”的出台
431年的以弗所公会议否定了聂斯脱利的二性二位论;451年的查尔西顿公会议则镇压了优迪克的基督一性论。于是,坚持基督一位二性论的正统教会,便排除了基督论上的两个极端,维护了尼西亚信经的尊严。可是,极端分子的宗教热情并没有因此而消退,他们屡屡对抗正统教会,正统教会似乎处于两边不讨好的境地。
为了应对这一混乱局面,482年,拜占庭帝国皇帝芝诺(Zeno,474—491年在位)在君士坦丁堡大主教阿卡修斯(Acacius)的支持下,以通谕的形式颁布了“团结诏令”(Henoticon,亦称“合一通谕”),以期调和查尔西顿派与一性论派之间的矛盾,促使混乱的教会重归统一。该诏令全文如下:
虔诚的和战无不胜的皇帝、最高的和令人敬佩的奥古斯都芝诺,谨向最可敬的主教和教士,以及整个亚历山大里亚、埃及、利比亚和蓬塔波利斯的修士及俗人等发布如下诏令:
我们确信,对我们的统治权起到强有力的捍卫作用的初始法规,便是经由神的启示、聚集于尼西亚的300名神圣教父所提出的、并以同样的方式聚集于君士坦丁堡的150名神圣教父所认可的唯一正确和真正的信纲;我们日以继夜地使用祷告、勤奋劳作及立法等形式,务使神圣而大公的使徒教会到处繁殖发展,使我们的权杖之源永不腐败和枯竭,使虔诚的俗人继续享有和平并在上帝之下取得一致,并与深受上帝爱戴的主教、最虔诚的教士、修士大司祭及众修士一道为了我们的君权而令人满意地提出他们的祈求。只要我们的伟大上帝及救主耶稣基督——他道成肉身并生自于神圣童贞女及上帝之母马利亚——赞同和欣然接受我们的协调一致的赞美和服侍,我们敌人的力量就会被粉碎并被一扫而光,赐福的和平、宜人的气候、丰硕的成果及对我们有益的一切都将被慷慨地赐予。因此,既然无可指责的信仰是我们自身和罗马人幸福的保护者,来自虔诚修士大司祭、隐修士及其他可敬之人的请愿便被提交给我们,他们痛哭流涕地请求我们:教会应当获得统一,肢体应当重新接合一起,万善之敌在很早以前就一心想要切断这些肢体,因为他意识到如果他所攻击的是一个完整的教会,他就必败无疑。随着大量时间的流逝,无数的世代从生命中后撤,其中一些人在没有获得标志着再生的洗礼之前就已离世而去,其他的人则把年华消耗在无可避免的人生旅途上,他们无缘参与神的圣餐礼;无数的凶杀也已经发生,不仅大地,而且天空中均受到大量血腥的玷污;如果这些状况能够被改造成为善,那有谁不想作祈求呢?由于这一理由,我们焦急地告知你们:我们以及所有地方的教会只持有此前所提及的318名神圣教父所确定、上述150名神圣教父所赞同的神圣信条,除此之外,再不相信其余的或其他人所相信的别的任何信条、日课、信仰及信纲定义;如果有人硬要相信后者,我们将会把他看作是一名异己分子;因为我们坚信,如我们所说,只有这一信条是我们统治权的保护者,只有在他们接受了这一点之后,他们才可因欲求获得拯救的启蒙而受洗;该信条也被聚集于以弗所中的所有神圣教父们所遵循;他们进而通过判决,废黜了不虔诚的聂斯脱利及随后持有与他相同观点的人;我们也咒逐聂斯脱利和优迪克,以及一切持有与上述信条相反观点的人,同时接受神圣而大公的亚历山大里亚教会前大主教、已故的西里尔的《十二章书》。此外我们还承认,唯一被生的上帝之子,其本身就是上帝,他真正采用人形,即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就神性而言与父共有同一本质,而就人性而言则与我们共有同一本质;他降世为人,道成肉身而出自于圣灵与童贞女及上帝之母马利亚,是一而不是二;因为我们坚信,他的神迹以及他自愿忍受肉体中的痛苦,均是作为一个单一个人的神迹和痛苦;我们决不接受某些人的说法,他们不是做出分割,就是造成一种混淆,或者采用一种幻影说;由于出自于上帝之母的真正无罪的道成肉身不会产生出另一位子,由于三位一体即使在三位一体的一个部分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是一种三位一体,上帝的道就变成了肉身。因此,一旦获知无论是所有地区的上帝的神圣正统教会抑或是为上帝所深爱的教士们都不是在他们的前头,我们自身的统治权也确实不允许上述神圣功课以外的任何其他信条或信仰定义的存在,我们就已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结合进那里去了。我们写出这些话语,并非是想提出一种新的信仰形式,而是要向你们保证:每一个持有任何其他意见的人,无论是在目前还是在别的时间里,也不管是在查尔西顿会议上还是在任何别的宗教会议上,都要受到我们的咒逐,尤其是上述的聂斯脱利和优迪克,以及那些坚持他们的学说的人们。因此,你们应当依照上述单一
的和仅有的信仰定义,即318名神圣教父的信仰定义,将自己与属灵的母亲即教会连结一起,在她
之中与我们分享同样的圣餐。因为你们所有人的神圣母亲即教会期待着像拥抱真正的孩子那样拥抱
你们,渴望听到你们的爱的声音,这种声音已经沉寂了很久。祝你们平安,愿你们因为遵循正道而
获得我们的救主上帝及耶稣基督的恩惠,以及我们君权的褒奖。钦此。①《团结法令》文本收录于埃瓦格留斯(536—595年)《教会史》第3章第14节,该《教会史》是一部极其重要的基督教会史著作,涉及431至594年间拜占庭帝国所发生的重要政教历史事件,是了解聂斯脱利派和一性论争端的重要文献。[2]
诏令重申了尼西亚信经的权威性,肯定了第一次君士坦丁堡会议和第一次以弗所会议的决议,接纳西里尔的《十二章书》(亦称“十二咒诅”)为教规,确认耶稣具有神和人两性,承认他是圣灵和神圣马利亚结合的产物,同时谴责了聂斯脱利和优迪克。与此同时,皇帝芝诺的个人野心也在诏令中显露无遗,即他希望借助教会的统一来实现其至高无上的君权。
诏令颁布之后,皇帝强令东部所有主教都需签名同意,否则将受到免职和流放的惩处。平心而论,诏令的整体精神与当时流行的正统信条并无太大差异,因此爱德华·吉本认为该诏令“无任何差错之处”。[3]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新的平衡,是通过打压聂斯脱利派和安抚一性论派来达成的。结果是,受到打压的聂斯脱利派自然极其不满,受到安抚的一性论派则认为查尔西顿派的让步太少而心存芥蒂,以正统自居的罗马教会对于皇帝向一性论派的妥协更是感到大为恼火。诏令的颁布导致了东西方教会的第一次分裂,罗马与君士坦丁堡教会的同盟宣布破裂,双方互相开除教籍,互相诅咒,断绝往来长达37年之久,史称“阿卡修斯分裂”(482—519年)。中间虽历经菲利克斯(Felix,483—482年)、格拉修斯(Gelasius,492—496年)、阿纳斯塔修斯(Anastasius,496—498年)和希马库斯(Symmachus,498—514年)等几任教皇的努力调解,但都无果而终。
直至教皇荷米斯达斯(Hormisdas)在位期间(514—523年),拜占庭皇帝查士丁于519年重申查尔西顿决议,恢复了查尔西顿会议的权威,才结束了这一分裂局面。由于裂痕太深,此次君士坦丁堡与罗马的重归于好虽然暂时缓解了二者之间的矛盾,却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由二者长期的历史积怨所造成的更大的分裂危机。从长远来看,“团结诏令”为此后不断恶化的东西方教会关系和错综复杂的政教关系埋下了一个重大隐患。
二、东部与西部:教会首席权之争
451年查尔西顿公会议后,罗马教会和君士坦丁堡教会结成了同盟,共同反对亚历山大里亚教会,罗马和君士坦丁堡之间互通信函,维持着表面上的友好关系。471年,阿卡修斯成为君士坦丁堡大主教后,由于他反对篡位皇帝巴西里库(Basilicus,475—476年)的宗教政策,②巴西里库为了获得一性论派的支持,于476年发布通谕,反对查尔西顿会议,咒诅“利奥大卷”和查尔西顿会议决议。[4]维护了正统教义,受到教皇辛普利修(Simplicius,468—483年)的高度评价,此事促使君士坦丁堡与罗马之间的亲善关系进入了短暂的蜜月期。时隔不久,事态开始急转直下。479年,查尔西顿信经的反对派杀害了持正统信仰的安条克主教斯蒂芬(Stephen),芝诺皇帝介入其中,他命令在君士坦丁堡完成安条克主教的选举,并要求由阿卡修斯为新当选的主教卡楞迪俄(Calendio)颁授圣职。教皇辛普利修认为这有违尼西亚信经的精神,责成皇帝和阿卡修斯改正错误,并与非法的安条克教会断绝来往。教皇的要求遭到了拒绝。随后,阿卡修斯对罗马的态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他已不再把关于东方的任何进展告诉教皇。[5]不过,二者的关系暂时还不至于恶化。
打破这一平静局面的,正是482年的“团结诏令”。“团结诏令”颁布后不久,在埃及发生了因选任主教所引发的争端。约翰·塔莱亚(John Talaia)经过合法的程序当选为亚历山大里亚主教,却因为拒绝在“团结诏令”上签字,遭到皇帝芝诺的驱逐。芝诺转而支持同意签署“团结诏令”的彼得·蒙格斯(Peter Mongos)接任亚历山大里亚主教。落败的塔莱亚只好求告于教皇辛普利修,辛普利修大为震惊。“团结诏令”作为皇帝御批文件,迟迟没有送达西部教会,教皇只是通过塔莱亚的转述,才对其中的内容略知一二。正当事态变得日益复杂之时,辛普利修突然离世(483年),菲利克斯继任为新教皇。这位新教皇最终决定由主教维塔利斯(Vitalis)和米西奴斯(Misenus)作为特使,把致芝诺和阿卡修斯的信函送达君士坦丁堡。除了私人信函之外,特使们还携带了罗马教会发给芝诺和阿卡修斯的正式公文。特使们肩负的使命主要有两项:一是要求皇帝维护查尔西顿会议的权威,把异端分子蒙格斯驱逐出教会;二是要求阿卡修斯亲自到教皇面前回答塔莱亚的指控。[6]
菲利克斯派遣教皇特使一事,成为分裂的直接导火线。对教皇来说,这次的特使之行不啻为一场灾难。阿卡修斯对特使们软硬兼施,迫使他们参加了阿卡修斯主持的礼拜仪式,并在记载受祷人员名录的双折匾①Diptychs,一种双面对折的匾牌,用于记载已经离世和仍然在世的正统派高级神职人员的名单,载入名录的人员将永远得到教会的祝祷。此匾牌似乎为君士坦丁堡教会所特有。[7]上,添加了蒙格斯的名字。教皇获悉了这一切之后,大为震怒。在他看来,事件的严重性已经超出了一般的神学争议。特使们代表的是罗马教皇,阿卡修斯对特使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无视罗马教皇在基督教世界的尊严和权威。在《教皇纪事》(Liber Pontificalis)“菲利克斯”卷中,有关这件事情的报道占有很大的篇幅,足以说明这位教皇的激愤程度。[8]在484年的罗马主教会议上,特使们受到谴责并被开除教籍;与此同时,教皇正式宣布罢黜阿卡修斯大主教职务,并革除其教籍。同年8月,菲利克斯致函芝诺告知此事,信函由辩护者图图斯(Tutus)带到君士坦丁堡。此时阿卡修斯正在圣尤菲米亚大教堂举行弥撒,一名修士把教皇的绝罚书粘贴到阿卡修斯的背部。阿卡修斯不甘示弱,针锋相对地从双折匾上涂掉了教皇的名字。更糟糕的是,阿卡修斯竟然以对待前两位特使的方式成功地贿赂了图图斯。消息很快传到了罗马,图图斯在返回罗马后不久,便被罗马主教会议开除了教籍。[9]此后,在屡次解决分裂的讨价还价中,从双折匾中除掉阿卡修斯的名字便成为教皇决不妥协的前提条件。
从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阿卡修斯是要把东方教会的事务置于君士坦丁堡的司法权之下,从而排除罗马的干涉。自迁都君士坦丁堡后,东部教会组织愈加呈现出与帝国行政区划相适应的特征,教会的地位因城市重要性的加大而日渐提高。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开始确定“新都君士坦丁堡教区主教的地位仅次于罗马主教”,[10]亚历山大里亚主教不得不在此次公会议的决议上签字,屈居于君士坦丁堡之后。451年的查尔西顿会议进一步强调君士坦丁堡主教和罗马主教的地位平等。在皇权的支持下,大主教阿卡修斯声称自己“照看着全体教会,分享整个教会的领导权”。[11]显然,皇帝和东部教会的主教们,对于西部教会插足自己的内部事务感到相当不满,尤其是对于教皇竟然把他们的事务拿到西部的主教会议上去讨论更是觉得不可思议。由于“团结诏令”的作用,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里亚和安条克又恢复了联系,东方教区暂时获得了统一,更重要的是,君士坦丁堡已初步发展成为东部教会的权力中心。可是对于教皇菲利克斯来说,罗马教会在整个基督教世界的首席地位是不容置疑的,这一地位在325年的尼西亚会议中以教会法的形式得到确认。在344年的萨底卡会议上,西部主教们更是把教会事务上的优先裁判权交付给罗马。445年,西罗马帝国皇帝瓦伦丁尼三世(Valentinianus III,425—455年)发布诏令,规定罗马主教作出的一切决定成为全教会的法律,如有其他主教拒绝服从罗马主教的传召,地方政府总督有权强迫其前往等。这一诏令成为罗马主教自封为教会唯一首脑的法律根据。[12]在485年10月的罗马主教会议上,主教们诉诸以往会议决议和法令,重申了教皇菲利克斯的观点,确定圣彼得的继承人拥有对教务裁决的首席权,该权力是由耶稣基督的恩典所赐予的,同时也是由传承至今的使徒统绪所捍卫的。[13]
阿卡修斯于489年离世,尽管教皇对弗拉维塔(Fravitta)继任君士坦丁堡大主教表示欢迎,但是,弗拉维塔及其继承者们都无法满足罗马教皇要求谴责阿卡修斯的条件。教皇格拉修斯沿袭了菲利克斯的政策,拒绝承认君士坦丁堡教区与罗马教区平起平坐,甚至否认君士坦丁堡的都主教区地位。在君士坦丁堡这一方面,继弗拉维塔之后担任大主教的优菲缪斯(Euphemius)虽然采取了一种比较缓和的姿态,但他还是不敢轻易地把阿卡修斯从双折匾上除名。直到519年,查士丁皇帝(Justin I,518—527年)和约翰二世大主教才同意将阿卡修斯除名,从而结束了“阿卡修斯分裂”。与此同时,约翰二世不失时机地重申了两个教区的平等地位。不过,后来的查士丁尼皇帝(Justinian I,527—565年)最终还是确认了罗马教会的首席权:“依照大公会议的决议,我们规定最神圣的古罗马教皇位列所有教士之首,君士坦丁堡的神圣主教位于神圣的使徒罗马教会之后。”[14]
三、教士与君王:皇帝职权之辩
如上所述,在处理教务问题和与其他教区的关系时,罗马教皇的出发点,就是尽其所能地维护罗马教会的首席权。但是在处理与君王的关系时,在目前所及的阶段里,还没有任何材料表明教皇欲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4世纪初,教会史学家优西比乌的“神圣君权论”为东罗马帝国的君权提供了合法的神圣理论依据,并成为很长一段时期里教俗关系的基本准则。但是,该理论并没有对君王和教会之间的职责作出明确的划分,因此,双方的职权必然会有一定的重叠,这就为教俗之间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就基督教早期阶段而言,政教双方各自恪守自己的职责,是二者关系处于理想状态的关键,虽然君王在事实上享有某种教士的权利,并被教会所承认。然而,当皇帝信仰“异端”教义,并迫使正统教会服从皇帝的决议时,政教之间的和谐就会受到很大影响,教会正统人士对君王的教士权利的异议就在所难免。如具有异端倾向的君士坦提乌斯二世统治时,教会事务顾问何西乌(Hosius)就写信给这位皇帝,恳求他效仿其兄弟君士坦斯,给予教会真正的自由:“不要干预教会事务,也不需告诉我们该怎样做,而是接受我们的指导。由于上帝的赐予,你拥有君主之位,我们拥有教会。……正如经上说:‘恺撒的当归恺撒,上帝的当归上帝。’(《马太福音》22:21)因此我们无权统治俗世,而皇帝你也无权对教会发号施令。”正统派领袖阿塔纳修斯甚至宣称,他不准备接受一个与其信仰不同的上帝代言者。[15]显然,当皇帝企图以通谕来推翻宗教会议决议,并达到改变教义的目的时,君权与教权之间的已有平衡就会被打破。“团结诏令”出台前后的混乱局势,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平衡被打破的必然结果。
当然,早期政教关系的平衡,并非纯然要求君主对教会事务采取完全不干预的政策;相反,初生的教会迫切需要强有力的皇帝在维护教会正统和反对异端方面有所作为。芝诺重登皇位后,恢复了查尔西顿会议的权威,并处置了安条克的一性论派。教皇辛普利修因此赞誉芝诺表现出了一名皇帝应有的教士精神:“我们很高兴地在你身上看到了一位非常虔诚的教士和君王的精神。”[16]对于教会来说,皇位的更迭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只要皇帝行使其维护正统的职责,他对教会事务的权利是应当得到教会认可的。
不过,芝诺皇帝后来的作为,却让罗马教皇感到失望。482年他所颁布的“团结诏令”,更令教皇感到不可思议。在教皇看来,该诏令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先经过相关宗教会议的通过,而是一开始就直接由皇帝颁布,这是有违先例的。在483年的一封信函中,教皇菲利克斯给芝诺皇帝提出了以下忠告:让自己的意愿服从上帝的教士,从主教那里学习了解圣事而非对他们进行训导。他屡屡提及马西安皇帝(Marcian,450—457年)和利奥皇帝(Leo I,457—474年)的榜样,目的在于提醒芝诺要根据传统的做法,即教义是由主教们在宗教会议上决定的,而不是由皇帝通过敕令的形式颁布的。[17]罗马教会对“团结诏令”的回应,并非是要重新定义教权和君权,否定皇帝在教会中的地位,而是呼吁皇帝回归到传统的做法,回归到教会与君王各司其职的最初平衡状态当中。因此,在整个“阿卡修斯分裂”事件中,没有一位教皇正面谴责过皇帝芝诺或其继承人阿纳斯塔修斯。“团结诏令”虽是由芝诺皇帝颁布,该法令与查尔西顿决议显然相抵触,但在教会的历史记录中,芝诺的地位并没有受到丝毫影响。教皇菲利克斯在致芝诺的信函中曾经指出:他必须在使徒彼得和异端分子蒙格斯之间作出抉择,而选择前者无疑能让皇帝进入天堂的道路。[18]可是事实上芝诺却选择了后者,那是否这位皇帝就该下地狱呢?此时的教皇可没有胆量那样说。尽管对芝诺偏向于异端分子感到强烈不满,但菲利克斯仍然称皇帝为“人间最高统治者”(humanarum rerum fastigium),他对拜占庭皇帝身上的罗马人政治血统深信不疑:“现在帝国古老的名号仅存于你的身上”。[19]这表明早期的罗马教皇仍怀有深深的“罗马情结”,这种情结对于维系早期教会与拜占庭皇帝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团结诏令”的颁布者是皇帝,但是教皇始终不敢把纵容异端分子的责任归到皇帝身上。在教皇看来,一切过错都来自阿卡修斯,因为他是皇帝身边的神学顾问,理当教导皇帝维护正统和镇压异端。这就是教皇一直坚持要把阿卡修斯除名的关键原因。
也正是在阿卡修斯事件的过程中,出现了教皇格拉修斯关于君权和教权之间关系的“双刃说”。在一封致皇帝阿纳斯塔修斯的信函中,格拉修斯在皇帝职权与教士职权之间划出了一条分界线:“基督教皇帝需要教士以获得永生;教士在世俗事务中也得益于帝国法令。如此说来,灵性事务应与世俗事务相分离。‘上帝的士兵’不涉足世俗事务,世俗事务的管理者则不应把控圣事。这样双方都能保持各自的谦逊,互不从属,各尽其能。”[20]除了进一步明确了世俗领域和精神领域之间的关系,格拉修斯还阐明了自己作为一名教皇的职责:“作为土生土长的罗马人,我热爱、尊重、敬畏罗马帝王;作为基督徒,我渴望跟一位熟知真理、热爱上帝的人打交道;作为使徒教会的代理人,我会尽己所能提供大公信仰的教导。”[21]可见,在涉及到教会正统等原则性问题时,教皇的态度是十分坚定的。陶森德在谈及教皇菲利克斯和格拉修斯时曾经说道:“很明显他们不愿与皇帝闹分裂,不愿公开与他闹翻,但同时又抵制他。”[22]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格拉修斯在阿卡修斯问题上毫不让步的态度,甚至使他受到一些东部主教的非议,他们指责其固执影响了整个教会的统一。然而,废止“团结诏令”,恢复传统,这一直成为教皇们的奋斗目标。尽管教皇们对罗马帝国依旧忠诚,依旧履行作为罗马臣民的职责;可是当出现教义错误时,他们首先想到的是一名基督徒的责任,而不是一名臣民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阿卡修斯分裂”事件的结束,并非是由于教皇的势力增强或是其观点占上风,而是因为拜占庭帝国的改朝换代,新的皇帝采取了与其前任不同的外交政策。新皇帝们意识到,要重新确立在西部的权威和统治,首先必须赢得教皇的支持。而对于芝诺和阿纳斯塔修斯来说,首要的是东部地区的利益,西部事务对他们来说还无暇顾及,他们也就无视来自教皇方面的请求和申诉。芝诺经历了被巴西里库篡位的过程,重登皇位后,又接二连三地遭遇政治谋反,燃眉之急当然是首先保证东部地区的稳定,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在宗教上,他为了争取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支持,便大力扶持其势力,使之成为了东部教会的权力中心。在经济上,连年的自然灾祸和饥荒使得作为粮仓的埃及的地位更显重要,“团结诏令”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安抚埃及的一性论者,赢得埃及在物质上的支持。①在查士丁尼统治时期,每年埃及输往君士坦丁堡的谷物(小麦)折合约2.4亿升,足够60万人的粮食供应。[23]在政治上,芝诺以西部地区为诱饵,成功劝说狄奥多里克率领其东哥特人部属进入意大利,保证了色雷斯和东部伊利里亚的安全。但是,这并非说明芝诺皇帝认为教皇微不足道,恰恰相反,在他看来,教皇对“团结诏令”的反对是东西部团结的一大障碍。阿纳斯塔修斯煽动罗马民众情绪,利用罗马元老院向教皇格拉修斯施压,要求教皇同意“团结诏令”;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这位皇帝甚至不惜承认蛮族首领狄奥多里克在西部的统治权,以换取后者游说罗马教会承认“团结诏令”。[24]实际上,皇帝们的意愿就是要求所有教会在一种协议下重新统一,“团结诏令”不过是达到这种统一目标的手段。如果没有罗马教会的认同,这一手段便无法达到目的。早期公会议的决议之所以要送达缺席会议的罗马教皇签署,主要就是为了达到五大都主教区的意见一致,而并不一定表明罗马地位的高人一等。“团结诏令”也是一样,为了使各大都主教区达成一致意见,罗马这一关卡必须获得通过。皇帝当然不愿意看到因罗马的坚持而使教会遭受分裂。但由于罗马教皇的不妥协,这一分裂局面还是不幸出现了。
四、结语
“团结诏令”的颁布体现了拜占庭帝国皇帝和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一致行动。该诏令强调东部教会的利益,排斥西部教会,导致了东西方教会的第一次分裂。诏令的废止促成了双方的暂时和解。然而在此后的几个世纪中,东西方教会分离的趋势无法逆转,冲突不断升级,最终于1054年正式分裂。不过,客观地说,“团结诏令”的价值也是不容否定的。至少,对于芝诺皇帝来说,能够统治15年之久并维持表面的稳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法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团结诏令”使东部暂时得到统一,其国力也逐渐恢复;而且,该诏令的主要精神实际上也由他的继位者阿纳斯塔修斯所继承和延续。
罗马教会在教务管理和涉外问题上,秉持两个基本原则。其一是维护罗马教会的首席权,该首席权具体体现为司法裁判权。罗马教会位于传统的罗马之都,又被认为是使徒彼得所建立,它当然自认为拥有这一首席权。东部教会虽然接受罗马教会在荣誉上的首席权,却不接受其司法裁判权。不过,在东部教会中受到不公正裁决的主教们往往最后跑到罗马教会那里去申诉,这在无形中等于认可了罗马的司法裁判权。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君士坦丁堡方面既感到嫉妒,又感到无奈。其二是维护正统教义和教会统一。“教皇无谬误论”在后来的出现,其实并非空穴来风。纵观教会的早期历史,由于罗马教会发端于昔日的帝都,它往往代表着正统;对于教皇们来说,“使徒的”、“大公的”、“传统的”和“正统的”都是同义词。[25]因此,在与支持“异端”的皇帝们进行斡旋时,他们首先是基督徒,然后才是罗马人。罗马教皇和拜占庭皇帝都不愿意面对一个分裂的教会,可是在涉及到教会权力问题时,双方都不可能成为谦让的君子,这就为东西方的彻底分裂和教俗之争埋下了祸端。
[参考文献]
[1]武鹏:《拜占廷帝国〈联合诏令〉出台的政治原因初探》,《历史教学》2008年第10期。
[2][4][6][9] Evagrius Scholasticu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BookⅢ, Chapter 14, Chapter 7, Chapter 18, Chapter 19-21, http: //www.tertullian.org/fathers/evagrius_3_book3.htm.
[3] [英]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席代岳译,吉林:吉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第4卷第47章,第389页。
[5] Francis Dvornik, The Idea of Apostolicity in Byzantium and the Legend of the Apostle Andrew,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8, p.108.
[7] Philip Babcock Gove and the Merriam-Webster ed.,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Unabridged, Springfield: Merriam-Webster Inc., 1961, p.639.
[8][14][17][19][20][24] Jeffrey Richards,The Popes and the Papacy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 476-752,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1979, p.61, p.10, p.20, p.33, p.22, pp.65-68.
[10] The Second Ecumenical Council, edited by P. Schaff, in The Seven Ecumenical Councils, Christian Ethereal Classics Library, 2005, http://www.ccel.org/ccel/schaff/npnf214.html.
[11][13][18] Henry Chadwick,The Church in Ancient Society: from Galilee to Gregory the Great,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598, p.599, p.600.
[12] [美]布鲁斯·雪莱:《基督教会史》,刘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52页。
[15] Athanasius, Arian History in Select Works and Letters, edited by P. Schaff, Christian Literature Publishing Co., 1892, http://www.ccel.org/ccel/schaff/npnf204.html.
[16][21] Francis Dvornik,Early Christian and Byzantine Political Philosophy: Origins and Background, 2vols, Washington: Dumbarton Oaks Studies, 1966, p.799, p.804.
[22] W. T. Townsend,“The Henotikon Schism and the Roman Church”,The Journal of Religion,Vol.16, No.1,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6, p.81, note15.
[23] A. H. M. Jones, The Later Roman Empire 284-602, A Social, Economic, and Administrative Survey, Basil Blackwell Ltd, 1964, p.698.
[25] J. Pelikan, The Emergence of the Catholic Tradition 100-600,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the Chicago Press, 1971, p.120.
责任编辑:郭秀文
作者简介龚伟英,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讲师,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林中泽,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631)。
〔中图分类号〕K545.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6)04-01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