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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教学改革刍议

2016-02-26罗文正

西部皮革 2016年18期
关键词:国际法法学教学方式

罗文正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6;衡阳师范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0)



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教学改革刍议

罗文正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06;衡阳师范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0)

在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中,“填鸭式”教学方法很难激发起学生对国际法的学习兴趣,表现出传统教学方式的缺陷。为此,国际法教学应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主,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方式的改革需要调整相应的教学内容体系,在国际法教学中结合国际政治,不断采用案例教学法,实现教学手段与形式的多样化。

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教学;改革

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区分标准,国际法学是法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一个二级学科,有三个方向,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有关国际法学三个研究方向的划分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一些争议,但本文有关国际法学三个研究方向的划分采用的是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即通说。地方本科院校几乎都开设有国际法学的三门课程,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门课程。本文就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教学提出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1 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教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的大学法学教育中,主要采用的教学方法仍然是传统的“填鸭式”教科书方法,缺少必要的课堂互动。国际法教学方式也不例外,应当承认,这种教学方法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因为任何学科的学习都必须先掌握其基础知识。但是,鉴于国际法学课程的特征,虽然在国际法教学中,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非常重要,但怎样将其应用到相应的实践中去解决和分析实际中的国际法案例,将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且,从某种层面上,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在老师上课的过程中侧重记笔记,并没有充分的时间加以理解、消化其相关的内容,其结果是理解得不够深刻,甚至一知半解。显然,这不利于培养学生正确分析、解决实践中所涉的国际法问题能力,同时,这种教学方法也使学生养成了被动接受知识的习惯、缺乏创新思维,学习国际法课程的兴趣必然下降。[1]根据笔者的多年教学实践以及对部分教师的教学观摩,发现有不少学生对国际法学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为带一本教材到课堂,听讲不认真,甚至不做笔记;下课以后不复习,不思考。从中分析原因,是因为有的老师所讲授的内容不仅与教材相同,所讲授内容的结构安排、逻辑顺序也与教材完全相同。而且,上课缺乏必要的互动,与实时发生的重大国际热点问题相关的案例剖析更是少之又少。显然,这些不仅会造成学生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讲,而且课余时间也认为不需要去花大力气学。

根据笔者对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课程开设现状的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国际法学教学中重视的力度不够。无论是从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学课程的设置方面,还是从师资力量来看,都体现了对国际法学的不够重视。虽然地方本科院校不可能将国际法学的教学放在突出位置,但也没有体现出其在整个法学中的应有地位。第二,国际法教材使用上缺乏特色。和专业法学院校相比,地方本科院校的专业师资力量相对缺乏,很难编写出符合地方院校实际教学的教材。即使有编写的教材,也并不一定适合地方本科院校的教学。第三,考核方式单一。在考核方式方面,一般以期末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题型一般以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为主,主要考查学生对有关知识的识记情况。[2]

2 地方本科院校国际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建议

2.1教学内容改革

国际法学作为一门专业必修课,在一般地方高校的设置中普遍学分较低,学时较少。国际法学的总论部分,也就是理论基础部分是教学中的重中之重。在国际法教学教学中,只有与国际政治结合起来,才能让学生深刻理解当代世界的复杂性和生动性。在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国际政治思想和国际主流法学理论不断进步。如主权概念,传统的主权概念主要侧重于国家的至上性和自主性,而今天人们更多的从复杂的现实出发,要求转变传统主权观念的各种思路。现代主权的概念更为灵活、丰富和多层次,有的外围和边缘国家的主权可以随时代的变化而转移和调整。主权成为可以随着国家内政外交的进步性或落后性而增强或削弱的东西。

2.2教学方式的改革

2.2.1“填鸭式”教学法向启发讨论式教学法转变

“填鸭式”教学法缺乏有效提高学生能力的方法和手段,也限制了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启发式教学方法则是以学生为本,教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帮助学生在主动学习知识。完成“填鸭式”向启发式课堂讲授方式的转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课程设计上逐步增加课堂讨论时间,减少教师讲授的时间。课堂讨论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教学内容中的某一个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其二,教师给出的案例进行讨论。这两种讨论方式在国际法教学中应交替使用。

比如,在讨论国家构成四要素这个问题时,我们可举例说明有关台湾的法律地位的一些问题:《美国对台湾关系法》是国际条约,还是国内立法;如果台湾公投独立,符不符合民族自决原则等。这样将问题与案例结合的讨论,会使教师的教学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其次,在课堂教学中规定学生使用的课外阅读材料,要求学生写读书笔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课堂的开放性。最后,国际法教学结合国际社会的特征和历史的发展,在介绍了国际法一般性原则的同时,使学生更加认识到自己的知识的欠缺,提高他们学习的动力。[3]

2.2.2多样化的教学方式

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国际法的教学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外,还应增加其他教学方式,如模拟法庭、模拟合同谈判、国际法热点问题的讨论、辩论、司法文书的书写、商业单据(如信用证、提单、保险单、进出口许可证、汇票等单据)的填写、读书报告会等。[4]笔者在国际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就曾将学生分成小组,要求他们模拟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并签订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2.2.3采用多媒体教学

多媒体教学不仅可以提高教学效率,还可以通过影像、图片和声音向学生传递教师口头无法传递的信息。如笔者就通过图片向学生展示各种商业单据的格式、一些国际组织的组织结构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外通过视频录像还可以很好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重大国际事件的背景、来龙去脉,有助于学生理解有关国际争端解决和相关条约法律的谈判制定背景。

2.2.4国际法教学中增加国际关系的部分

国际法是一门理论结合实践的课程。学习国际法必须掌握和了解国际社会发生的国际事件和国际形势。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对国际法基木理论的运用能力,而且能让学生深刻理解当代世界的复杂性和生动性。

3 结语

以往的国际法教学,严格地恪守总论在先、分论在后的原则,不能将国际法学中的部门法融入其基础理论之中。因此,在国际法教学中,夯实理论基础并不等于要机械地讲述总论部分的知识,而是要以总论部分为主线,引入分论部分的内容为例证,去深刻剖析和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掌握国际法基础理论的实质,并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理解和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矛盾。

[1]李金生.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3,(2).

[2]曾令良.中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当代构建[J].中国社会科学,2011,(2).

[3]江虹.立足全球化趋势,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J].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2007,(4).

[4]张卫彬.国际法学教学方法的借鉴与创新[J].山西省政法管理部学院学报,2012,(6).

罗文正(1975-),男,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和民法总论。

G642

A

1671-1602(2016)18-0227-02

此文系湖南省教学改革项目“研讨式教学在法学专业民法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资助”(编号371)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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