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要配合战略发展
2016-02-25崔子研
■文|崔子研
公益要配合战略发展
■文|崔子研
刚刚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战略性发展思路。公益虽然没被作为主体提出,但不等于和公益没关系。公益尽管在大格局中不凸显,却是不可或缺的。目前,中国公益宣扬的是向西方模式靠近,以西方国家的数据要求中国,有些勉强。我们向西方学习一些先进经验并没错,但能配合国家民族的发展才更为重要。
公益创新不能只强调自身模式和管理的创新,也要强调配合国家的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也是公益的着力点。如果一味狭隘于自身,恐怕耽误事业。
公益是社会协调的重要因子。在目前,公益仍处于非良性竞争阶段,内争大于外扩,责任输于生存。其实,所有公益组织、公益人恰恰忽略了自身的社会协调责任和功能。在所有公益组织的章程中,都可查到“协调”二字,但不见得有协调之心。
公益组织如果把绿色简单理解为绿化,那就理解错了国家战略了。在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同样需要的是公益的绿色观。这需要践行、倡导综合的绿色概念,组织实施符合绿色原则的行动。也许这和公益组织当前利益有冲突,但这是公益组织不可不遵的理念。
开放原则在今日中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何况公益。公益的开放有三:一学国际经验,二要走出国门,三是维护国家。中国公益不能捧国外而自卑,不能封国门而自恋,不能取他人而自得,不能趋小利而自伤。公益的开放比之政治、经济、文化,更具有和平、普世和理性。
战略的共享是强调利益的共享和获得。公益的职责之一就是均衡利益,在共享的实践中,公益无时无刻不渗透在其中。公益可做的事情很多,包括资助、支持、倡导,可以创造、借鉴、探索,但最不可取的就是忽略自身的角色和作用,忘却了自身的努力和价值。只有公益组织知道自身在共享之中,有共享之责的时候,中国公益可谓成熟。
(转编自《公益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