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效果和经验
2016-02-23徐学章
徐学章
(河北省水利厅水电处,河北 石家庄 050011)
河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效果和经验
徐学章
(河北省水利厅水电处,河北 石家庄 050011)
摘要:河北省如期完成水利部、财政部下达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目标任务,通过了水利部、财政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检查组的抽查。通过改造,大幅提高机组综合效率和电站增效扩容能力,显著提升电站安全水平,消除安全隐患,增加电站经济效益,使电站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美丽乡村和改善周边生态。
关键词:小水电开发;农村水电站;提高能效;消除隐患;提升效益;改善生态;河北省
2013年6月,水利部、财政部批复《河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共改造水电站24座,装机容量由改造前的56 615 kW增加到57 975 kW;年发电量由改造前的0.75亿kW·h增加到1.56亿kW·h;改造总投资10 233万元。
1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增效扩容改造的24座电站已全部完成机组启动验收、效能评价、完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装机容量增加到57 975 kW,新增装机容量1 360 kW;电站增效能力加权平均达到27%;改造的57台水轮发电机组综合效率均满足要求,加权平均达到84.15%;实际完成改造总投资8 911万元。
2改造效果
2.1能效分析
河北省高度重视机组综合效率和电站增效扩容能力这两项权重较大的绩效评价指标,组织专家进行研讨,编制了机组综合效率和电站增效扩容能力评价鉴定书,规范细化了此项评价工作。全省24座水电站经过机组启动验收和完工验收的机组效率鉴定和以发电量为基础的增效能力分析鉴定,全部达到了设计目标。
改造电站按发电量计算的增效扩容能力加权平均达到27%,单座电站的增效能力最低为20%,最高达到49%。改造电站机组综合效率平均提升13%,由改造前的71.28%提高到改造后的84.15%。改造电站单位千瓦平均投资为1 765元/kW,新增单位电能平均投资为1.26元/kW·h。
2.2安全性能
24座改造电站中,全部更新水轮机和发电机各7台,改造水轮机49台,改造发电机28台,改造自动控制设备102台(套),改造高低压开关柜(盘)126面,改造升压变压器21台,改造闸门及启闭机31扇(台),改造压力管道1 738 m,改造厂房26 940 m2。改造电站均实现了微机监控,有效解决了原来机组效率降低、电气设备绝缘老化和能耗高、控制保护自动化程度低、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同时压力管道、闸门、水工建筑物等存在的可能引发公共安全事故等隐患也一并消除。
设备健康水平的提高,有效促进了电站安全生产,提升了电站安全管理水平,24座电站中已经有17座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达到二级标准,1座电站正在申请一级达标,6座电站正在申请二级达标。
2.3经济效益
通过增效扩容改造,24座电站年发电量由改造前的0.75亿kW·h增加到1.56亿kW·h,年新增发电量0.81亿kW·h,可增加直接经济收入0.34亿元,同时可增加税收、拉动当地GDP增长、增加当地农民收入。
2.4生态效益
24座增效扩容改造电站中的19座是大中型水库和灌区配套工程,生态基流问题不突出;5座径流式电站对原有灌溉泄水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了河道生态基流泄放设施。在电站改造初步设计审批中,对径流式水电站明确要求在河道有基流的情况下,单台机组半负荷以下的流量不再利用,改为河道生态流量泄放,维护河流健康。
24座增效扩容改造电站每年的发电量可减少2.8万t标准煤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1万t、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40 t,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改善、森林植被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有积极作用。
2.5社会效益
通过增效扩容改造,电站的发电能力、就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明显提高,增强了电站自供电片区的供电能力和质量,解决了乡镇企业供电问题,增加了山区当地农民就地打工的机会,实现了农民增收,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了当地群众生活质量。电站改造的同时,提高了附近河道防洪标准,改善了灌溉条件。架桥修路、架线供电、筑坝蓄水等还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电站改造的同时也注重厂容厂貌和工程沿线景观建设,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促进了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6绩效评价
2.6.1目标要求
根据财政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绩效评价总分是100分,项目绩效评价占75分,地方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占25分。
2.6.2完成情况
河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的项目单位自评得分72.3分,省级复核得分71.94分,地方管理服务绩效评价自评得分23分,总得分94.94分。
2.6.3上级评价
2015年9月,财政部、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检查组抽查了河北省唐山市南观水电站、保定市安格庄水电厂和易县紫荆关一站,并对全省农村水电地方管理服务绩效评价进行了检查,其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得到两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3改造经验
3.1顶层设计提供改造良机
由于小水电承担着诸多社会职能,电站自我积累能力较弱,如果没有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很多电站不得不在低效、高耗、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勉强维持生产;改造前已经有3座电站停运待报废,通过此次改造则重新焕发生机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财政部、水利部启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恰逢电站亟需改造,争取改造资金无望之时,项目规划之初得到基层电站的积极相应;财政部、水利部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改造范围限于恢复和完善工程原有功能,不进行扩建、不增加机组台数。从初设阶段开始工作,省去可研阶段办理环评、土地审批等手续,使项目启动快速,改造周期短、见效快。政策合理适用是保障河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3.2理顺协调机制
水利部、财政部批复《河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后,省财政厅、水利厅成立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厅、水利厅主管厅长担任正副组长,负责协调重大问题,督导检查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持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工作。各市、县相应成立了各级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增效扩容改造的组织协调、配套资金落实和督导检查等。
3.3明确落实责任
在2013年7月财政部、水利部漳州会议后,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议。同时,在省政府与财政部、水利部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省财政厅、水利厅按财政隶属关系与市、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责任书,明确了任务目标、配套资金、配套政策和保证措施等各项责任。
3.4狠抓前期工作质量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改造标准要求高,规程多,细化指标多,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要求高。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利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等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改造项目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省、市、县财政、水利部门联合逐级上报,省级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务求实效,设计单位充分吸收专家咨询意见,全省24座水电站初步设计经过技术审查(水利部门组织)和综合审查(财政、水利联合组织)符合要求后方予批复,再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编制省级实施方案,报财政部、水利部审查批准;逐级层层把关保证了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偏差,水利厅主动与财政厅沟通协商,凡不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的,授权市一级水利部门审查批复,既规范了管理,又简化了工作程序,加快了工程进度。实施过程中24座水电站均未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3.5盯住关键节点
只有按时完成节点任务,才能保证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改造项目的关键节点有:招投标、机组改造订货及完成工期、机电安装、启动验收、完工验收、绩效评价。水利厅、财政厅及时掌握节点进度,定期调研督导,必要时召开片区调度会。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关键阶段,水利厅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稽查,共稽查3个市的9座电站。稽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验资料、座谈质询、交换意见等,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及时整改,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稽查结果通报全省后,起到了示范、警醒和约束作用。
3.6抓住重点难点
项目启动之初,省水利厅对如何确保完成改造任务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认为制约全省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因素主要有3个:一是主机设备厂家承担的任务多,生产周期延长,交货期可能拖延,可能影响项目改造进度。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通过招投标等环节节省了部分资金,利用节余资金增加改造项目,当金额较大时须履行招投标程序,同样影响项目改造进度。三是项目法人能否按照承诺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对确保项目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改造任务影响大。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要求项目法人派出设备监造人员驻厂监造,保证供货进度;二是要求项目法人提前谋划增加的改造项目,尽快办理招标投标或核准手续;三是督导项目法人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初步设计批复的改造内容全部完成。
3.7严格落实三制
在现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规程、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特点和实际,省财政厅、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和验收管理提出具体要求。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严格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明确或成立项目法人,落实责任主体;省水利厅委托河北省水力电工程学会举办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主要设备厂家供需见面会,进行了信息交流、情况沟通,为保证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成功和加快工程进度打下了基础。通过招投标,一方面节省投资,一方面选择了有市场竞争力的合作厂,从而提高标的物性价比和合同履约率;建设监理制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提高了参建各方守规、履约、尽责的意识。
3.8重视培训和政策宣传
集中系统培训各级水电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人员、有关电站领导和技术管理人员,组织参加水利部水电局举办的两期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培训班,举办了全省农村水电绩效评价和建设管理培训班。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督导等机会,宣讲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有关政策、规程,有利于规范项目改造,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4资金落实与投资分析
4.1落实资金计划
水利部、财政部批复的《实施方案》改造总投资10 23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 058万元,省级
配套资金2 029万元(由省财政厅出具承诺函),其余为市、县财政配套和项目法人自筹。为减轻电站自筹资金压力,要求设区市对直属管理的电站配套总投资的20%。
4.2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水利部、财政部批复《实施方案》后,先后下达了两批中央补助资金共3 652万元(4 058万元的90%),省财政厅、水利厅及时分解下达;省级配套资金2 029万元在2013年省级预算中一次下达;邢台、保定、唐山和秦皇岛市级财政落实了配套资金806万元;项目法人通过自有资金投入、银行贷款、向职工借资等方式自筹资金2 000多万元,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4.3加强资金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首先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聘请专家进行财务管理培训;其次及时拨付中央资金,协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尽快落实到位。河北省改造项目资金支付管理主要有财政集中支付和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支付两种形式。
4.4资金使用与投资分析
《实施方案》批复增效扩容改造总投资10 233万元,实际完成改造总投资8 911万元,节省资金原因和比重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化设计节约资金307万元,占节省资金的比例为23%。
(2)地方财政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确定的招标项目拦标价格节约资金512万元,占节省资金的比例为39%。
(3)项目改造的所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价比拦标价低503万元,占节省资金的比例为38%。
■
责任编辑吴昊
作者简介:徐学章(1965-),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2016-01-05
E_mail:xxz196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