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研究-以结构化产品为例
2016-02-23张必成1李新毅2郭嘉婧3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体育大学
张必成1 李新毅2 郭嘉婧3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农学院 3.北京体育大学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研究-以结构化产品为例
张必成1 李新毅2 郭嘉婧3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农学院 3.北京体育大学
摘 要:近年来,随着深化改革的推进,利率市场化、自由化已是大势所趋,传统的存贷业务已经无法满足商业银行盈利和发展的需求,纷纷向中间业务转型,并随之推出了琳琅满目的理财产品,其中结构化产品以其“债券+期权”的独特设计颇受投资者的青睐。本文从该类产品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出发,将其归纳为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系统性风险四类;随后介绍了Var法和希腊值法两种金融机构常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最后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总结,并从增强商业银行创新能力、完善内控机制、深化衍生品市场等方面提出了发展意见。
关键词:商业银行 理财 结构化化产品
2015年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是继2013年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管制后,再次“解禁”贷款利率,这标志着在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利率市场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对于金融机构来讲,依靠传统的存贷利差获取收益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商业银行也纷纷向表外业务、中间业务转型,推出了一系列针对不同客户定制化的咨询、理财服务,极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和获利渠道。
在琳琅满目的理财产品当中,结构化产品无疑最为引人瞩目。该类产品通过将传统的固定收益证券与高风险的期权、期货等衍生品相结合,使之既能保证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又可在衍生品市场上博取较高的收益,深受商业银行和投资者的青睐。但同时也必须注意到,近年来我国结构化产品常常出现预期收益率无法实现,甚至延期兑付的现象,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损失。本文旨在对该类产品所面临的风险情况做出一个系统的分析,即可帮助金融机构更好的设计理财产品,又可提醒购买者识别投资风险。
一、结构化产品所面临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金融理财产品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由于结构化产品往往带有一个挂钩标的,当挂钩标的的头寸暴露在市场环境中时,极易受到利率和汇率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到产品到期时的收益。挂钩债券、外汇及其指数的结构化产品的最终受益将直接由市场风险所左右,而以股票、股票指数及信用互换为挂钩标的的产品同样会因利率、汇率等因素引起的宏观经济波动而受到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当理财产品到期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缺乏足够的现金向投资者支付其收益和本金所导致的无法兑付的风险。历史著名的北岩银行就因涉及大量信贷资金无法兑付导致其信用情况严重受损,并最终引发了挤兑,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风险,最终被英国政府接管。由于结构化理财产品设计复杂、投资期限不一、涉及标的较广,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操作风险
根据《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出现问题或外部事件所导致损失的风险。该风险和上述风险相比随机性强且难以量化,一旦发生将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随着金融理财产品的丰富以及银行表外业务的增多,商业银行有必要建立一个前台、中台、后台严格区分的内部控制机制,以及完善的审计制度,尽可能的减少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倘若一旦出现违规或过失操作,可以立即预警并予以弥补。
(四)系统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一国的宏观经济、政治发生重大变动所导致的风险,该类风险不同于上述风险,上述风险可通过头寸的对冲、完善的监管体制予以消除,而系统性风险一旦发生,从金融机构到投资者均难以幸免。在系统性风险发生时,股票、汇率、期货、信用互换等一系列的价格均会发生剧烈的波动,使结构化产品的最终收益受损。另外宏观经济波动所导致的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下降也会加剧理财产品的兑付风险。
二、常用的风险管理方法
(一)Var法
Var(value at risk)也称在险价值,是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整体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的一种方法,也是当前最主流的风险管理的办法之一。由于风险代表的是一种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本无法彻底消除,但可以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达到可控的目的。Var可以根据历史数据模拟出某类资产的波动率,从而有一定把握将其未来的波动控制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达到管控风险的目的。
(二)希腊值法
如果说Var法是对金融机构所面临风险的整体测算,那希腊值法有着更强的针对性,主要针对具体暴露在市场环境下的头寸风险进行监控,常见的有Delta,Theata,Gamma等方法。例如,Delta表示当标的资产价格变动一个百分点,理财产品自身变动的单位,该指标较为敏感,可以有效反映机构化产品所处价格区间内面临的市场风险。Theata法和Delta法原理较为类似,表示标的资产价格变动一个百分点,其Delta变动的百分比;同理,Gamma表示标的资产变动一个百分比,其Theata变动的大小。这样环环相扣,金融机构可以很好的判断结构化产品以及资金池中的资产的波动幅度。
三、总结
我国结构化理财产品虽然推出较晚,直到2002年才由光大银行推出了国内第一款结构化产品,此后由于其在预期收益和设计上特有的灵活性,得到了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我国人均收入的提高,居民理财的意识和需求越来越强的情况下,结构化产品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丰富了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但应注意到我国的结构化产品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种不足也使投资者和商业银行自身面临着一定的风险。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加大商业银行的创新力度,丰富理财产品的种类,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需求。其次,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将产品设计、运营、营销各个环境严格隔离。最后,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逐步完善衍生品市场,为机构提供更丰富的挂钩标的。
参考文献:
[1]张必成.我国商业银行结构化理财产品设计研究[D].内蒙古.内蒙古大学,2014
作者简介:张必成(1989-),男,汉族,山东东营人,管理学博士,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方向:大宗商品价格,国际金融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