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土剥离再利用 提高新垦土地质量
2016-02-19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与建设局313300陈贤新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与建设局 (313300) 陈贤新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313300) 徐永刚
表土剥离再利用提高新垦土地质量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与建设局 (313300) 陈贤新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313300) 徐永刚
2012年以来,浙江省安吉县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垦造耕地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4年来,已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 000余万元,完成表土剥离项目36个,剥离面积2 499亩(1亩=667平方米,下同),剥离优质表土约45余万方。剥离的优质耕作层表土主要用于农整复垦项目,缩短了土壤熟化时间,大大提高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质量,得到了国土部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1.主要做法
(1)政策引导,夯实耕作层表土剥离基础围绕“既支持经济发展建设,又有效保护好耕地,使子孙后代有优质耕地可耕”的目标,安吉县率先试点建设用地项目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2012年12月,安吉县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安吉县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该暂行办法,继而出台了有关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实施细则以及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工作进一步得到明确细化,为全县的表土剥离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
(2)落实措施,切实做好耕作层表土剥离工作一是实施强制剥离。文件明确规定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一律实施表土剥离。一方面,项目申报农转用进入窗口前,表土剥离申请资料作为一项申报农转用必备资料,否则窗口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在项目供地前表土剥离验收意见也作为项目供地的前置条件,未实施表土剥离的,不予供地,从源头上保证不剥表土不准动工。
二是推进剥用分轨。坚持“剥离和利用”相分离原则,表土剥离工作由用地单位或乡镇负责,剥离后的表土则由乡镇做好再利用工作,乡镇同时承担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表土剥离工作的责任。同时剥离后的表土允许跨乡镇使用,如灵峰街道建设占用耕地有剥离表土,因灵峰街道无土地整治等项目,剥离后的表土只能集中堆放,但上墅乡有土地整治(垦造水田)项目,需要剥离表土,经协商同意异地再利用。
三是加大财政补助。对剥离环节和再利用环节分别给予项目乡镇资金补助,其中对完成剥离(定点堆放)的,给予补助5 000元/亩;对剥离后再利用(使用)的,给予补助1万元/亩,提高乡镇开展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是实行惩罚倒逼。对应剥离未剥离并造成事实上无法剥离的,县财政对项目用地乡镇按照40元/平方米的标准,全额收取表土剥离专项基金,相关费用在土地出让金收入或乡镇财政资金中直接扣取。
五是实行表土剥离考核制度。表土剥离工作自2013年实施以来,在全县实行综合考核制度,以进一步督促乡镇做好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同时每年调整和完善考核制度,从而不断提高表土剥离工作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六是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对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项目验收制度,同时经过多次调整验收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高验收效率。验收并以实际剥离的总方量与批准的总方量相挂钩,未经过项目验收的,财政不予补助。对实际剥离方量在批准总方量的70%以上,按批准总面积给予补助;对占比在70%以下50%以上的,按批准应剥离面积、剥离厚度折算给予补助;对占比在50%以下的不予验收。
2.取得成效
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作为安吉县土地整治工程的有效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有效保护了优质表土资源,提高了土地整治复垦新增耕地的质量,取得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多赢。
(1)提高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2010年以来,全县已累计批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3个,需复垦新增耕地一万余亩,剥离后的优质表土,为这些建设用地复垦后的新增耕地提供了大量的优质土壤的来源,提高了新增耕地质量。
(2)树立了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的良好意识安吉县通过剥离与再利用给予奖励,不剥离给予经济及考核惩戒,让乡镇及用地单位普遍感到应切实做好表土剥离这一深入民心的工作,耕地保护的政策也深入人心。
(3)推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项工作的开展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耕地保护方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提升了职能部门的社会地位,同时表土剥离工作的开展也使耕地保护的举措进一步增多,有效推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主要问题
(1)应剥未剥或未按时剥离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因赶工期直接开工建设,造成应剥未剥。一些责任主体以辖区内无农整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剥离的表土无处可用亦无调剂对象,运营成本过高为由,不愿剥离。
(2)剥离的表土管理不到位因未集中堆放或未落实专人管理,部分堆放表土被重新回填甚至失窃运走;有些未及时利用,风吹雨淋,流失严重。
(3)再利用浪费现象存在根据规定并结合当前建设占用新政“占水田补水田”要求,剥离表土再利用优先用于垦造水田,而有些再利用实际用于项目非新增耕地(其他农用地),同时存在覆土厚度较厚的情况,影响了表土剥离再利用的实际效果。
4.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机制由县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继续研究制定新的表土剥离再利用和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的相关措施,探索建立一整套涵盖土壤剥离、存储、维护、运输、旱改水表土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机制。
(2)强化政策激励高效落实表土剥离再利用和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的资金,并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引导激励乡镇积极开展表土剥离再利用和旱改水工作。同时,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上级更大的政策、资金支持。
(3)加大监督检查将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和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纳入项目督查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反馈,严格落实项目表土剥离再利用方案。同时,建议县人大、政协将此项工作纳入监督、视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