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及对策淳安农业龙头企业
2016-02-19浙江省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311700
浙江省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311700) 方 林
浙江省淳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311700) 余文海
现状及对策淳安农业龙头企业
浙江省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311700) 方林
浙江省淳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311700) 余文海
1.发展现状
2015年,浙江省淳安县有农业龙头企业133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6家、市级38家、县级87家。是年,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53亿元,出口创汇3 300万元,上缴税金1.39亿元,净利润2.38亿元。主要呈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了与农民利益攸关的联结机制。2015年底,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经营在10亩(1亩=667平方米,下同)以上的连片土地流转面积5.49万亩,占全县流转面积的87.4%,土地租赁金额达4 300余万元。2015年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各类农产品25亿元,按合同订单价收购比按市场价收购向农民多支付金额7 000余万元。据调查,本地农民在龙头企业就业达1.1万人,工资收入2.22亿,有效提高了农民工资性收入。
二是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近几年,食用菌年产值达1亿,又新发展良种茶园8万亩,白枇杷、葡萄、猕猴桃、樱桃、草莓、蓝莓等新品种水果5万亩,铁皮石斛、西红花等名贵中药材近千亩,这得益于龙头企业经营生产和新技术的广泛推广应用。
三是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全县有19家企业建立了专门的研发机构,其中国家1家、省级2家、市级16家,拥有技术研发人员近300人,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4个,40件自主研发的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四是提升了农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2015年底全县已有600余个农产品商标通过了国家商标注册,3个国家驰名商标,9个省级著名商标、25个市著名商标。全县已有260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230个基地60万亩通过无公害基地认证,10只食品通过绿色认证,39家企业55只产品通过有机认证。
2.主要做法
(1)政策扶持几年来,淳安县不断完善规范扶农强农惠农政策,突出了产业规模、品种改良、产品质量、科技投入、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品牌整合、新型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对应安排发展资金预算7 000万元,有力地调动了农业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2)构筑平台一是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分别在杭州、台州开设了3家千岛湖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还鼓励企业到县外设立农产品专卖店、销售点,已在县外设立80余家农产品专卖店,促进了农产品销售。二是甄选了全县120家优质水果、食用菌、蔬菜、畜禽等农产品基地和21家星级酒店、40家旅行社,方便酒店、旅行社与农产品基地的联系沟通对接。三是组织企业外出参加各种展销会,年均在10次以上,规模达到100家次。四是鼓励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有190余家企业建立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及网店,销售份额1.39亿元。
(3)创新突破一是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新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县财政支持从3%提高到30%,有力地推动了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创新农产品销售方式积极配合筹建农村电子商务协会,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安排专门经费,每年开办3~4期150人的电子商务培训,强化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4)整合品牌县政府收购整合了“千岛湖”品牌,每年安排400万元的农产品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千岛湖农产品品牌建设。从2010年开始,许可使用千岛湖商标的企业达到60余家,特别是千岛湖桑木耳、水果等农产品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品牌效果十分显著。
(5)优化服务县级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部门联系沟通,组织召开银企对接座谈会,重点与银行进行推荐和沟通,争取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还设立了农业产业基金、银行业补偿基金、企业转贷资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商标使用权质押、林权抵押融资等融资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增加投资,推进了企业的规模提升。
3.存在问题
(1)规模偏小,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缺乏市场竞争力,有不少企业产品单一,加之人才匮乏,多数集中在农产品初级加工区域,缺乏精、深加工能力,产品链条短,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低。
(2)体制不健全,运行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乏力全县部分农业龙头企业是家族式管理模式,企业内部缺乏激励机制,市场运行机制不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弱,难以做大做强。
(3)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瓶颈制约发展当下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大多处于发展扩张阶段,资金需求缺口较大,收购农产品季节性强,时间相对集中,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始终制约着企业规模拓展。
(4)利益分配体制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欠紧密全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很大一部分关系不稳定,没有真正形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同时基于受市场变化、自然风险以及企业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等因素,既有货紧价高时农民不履约的情况,也有货余价低时企业压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农业传统优势发挥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5)政策和资金难形成聚合效应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阻碍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部分财政资金使用上“撒胡椒”的现象,致使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难以形成聚合效应。
4.对策建议
(1)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好农业产业化的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作用。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和各类涉农资金以及其它开发项目,实行捆绑使用,通过贷款贴息、技改扶持、项目支持等多种方式,重点扶持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改造、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等。
(2)扶大扶强扶优一是按照“扶大、育新”的思路,对全县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摸底分析,对那些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高科技、有特色、深加工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二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合同订单生产基地,把产品需求与农户的生产经营相联系,实现双赢。三是帮助引导龙头企业抓紧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标准化管理,加强监督规范农产品的加工生产,形成一批较强竞争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优农产品。
(3)做强核心竞争力一是政府职能部门要通过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引导并鼓励龙头企业把科技创新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加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运用,引进、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附加值高、特色明显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科技含量,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素质。三是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经营运行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四是深化“品牌强县”战略,完善商标培育基础,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牌。
(4)提升市场能力一是积极推行新营销方式,抓好“农超对接”、农产品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销售空间,尽快形成市场多元化格局。二是发挥“连锁效应”,引导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抱团销售,搞好农产品配送,巩固提高现有市场。三是总结完善农产品订货会和推介宣传,有利市场占有份额。
(5)切实转变作风一是深入企业及时了解情况,积极为龙头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二是加强信息服务,帮助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姻,帮助引人才、引技术、引项目,提高企业科技水平。三是强化指导工作,进一步落实与龙头企业联系制度,打造一些能够参与市场竞争的骨干龙头企业。四是完善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