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网络安全政策及其与国际安全体系的融合
2016-02-15张屹
张屹
(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所,北京 100005)
浅析中国网络安全政策及其与国际安全体系的融合
张屹
(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所,北京100005)
[摘要]本文对中国迫切地确立网络安全政策的动向进行了深入剖析,从中国网络安全的严峻态势、网络安全政策所涉及到的意识形态问题、以及实施网络安全政策的政治动因等三个方面阐述了中国网络安全政策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如何应对国际体系变局。
[关键词]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互联网金融;意识形态;信息安全
一、近年来中国网络安全面临着严峻态势
近年来由于中国国内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中国对待网络安全形成了新的动向和清晰的治理模式。2000年9月,中共中央设立“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与“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两个小组均由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分管外事工作的政治局委员以及与外事、国家安全工作紧密相关的各部委领导组成,进行对外事工作、国家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该机构又名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对国内互联网安全进行管理,前者制定宏观政策、引导大政方针,而后者负责实际执行落实。鲁炜同时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网信办”对于今后国内制定网络安全政策,领导国内经济、社会、文化的健康发展更加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网络安全与中国产业经济
尽管中国治理网络安全的手段在某种程度上目前已经面临严峻考验,但是在过去的几年时间内,中国在网络空间政策方面仍然表现出一定的进步以及显著的治理成效。这样一种政策转向的具体细节有待于充实和完善,对于此政策转向的驱动力和转型日程都仍然不甚清晰。
这一转向的首要任务是更深刻地推进中国在网络空间方面的国家安全的坚定立场,尤其在涉及到美国软件公司所设软件密码允许美国政府进入中国用户的数据系统这一问题的时候,将会对其提起诉讼。从中国政府的立场来看,新的举措将聚焦于改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所使用软件的安全问题。
此外,自从2014年4月8日windows xp系统退役之后,中国还试图摆脱外国软件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系统。而此时大多数的中国政府部门计算机系统仍然在使用XP系统,处于安全漏洞之中。作为报复措施,中国政府将windows 8操作系统排出在其政府采购清单之外,转而支持Linux操作系统。
然而,这并非中国政府第一次对外国软件运营商采取行动。在2015年1月一次推动网络安全的行动中,中国政府施压美国公司出售软件给国营的中国金融企业以便控制密码并替换为中国设计的安全运行程序。此外,中国政府强烈要求,在国有金融机构可能使用这些产品之前,对美国政府主导的供应商进行安全监测。
(二)从信息化安全到网络恐怖主义
正如中国政府对来源于美国企业的硬件供应商进行壁垒限制,无独有偶,美国政府也拒绝中国的硬件生产商对美国出售硬件设备,这主要考虑到硬件系统内的隐性程序可能实施监控。就此中国权威人士认为对此问题的控制程度与美国政府所为别无二致,这完全是没有超出中国国家主权的要求。
美国有相关研究机构曾在2012年发表了一份“中国地下黑客经济”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在中国从事网络犯罪的地下黑客约有9万人,他们的犯罪内容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1.盗取银行账户和信用卡信息;2.盗取虚拟货币资产或网民账户信息以最终换取实际货币资产;3.滥用网络资源攻击服务器和智能手机;4.开发与传播黑客工具或技术,并训练网络黑客;5.通过网络端口或电子邮件盗取所包含的商业机密与IP[2]。
2016年8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首站走进盐湖,听取盐湖资源开发和循环经济汇报,充分肯定了“走出钾、抓住镁、发展锂、整合碱、优化氯”战略布局,要求稳扎稳打,有序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盐湖增强了盐湖人的信心,坚定了盐湖人的信念,鼓舞了盐湖人的士气,激发了盐湖人强创新、强管理、强党建的干劲。六十一甲子,辉煌再启程!
近年来,由于中国国内客观存在的一些社会矛盾,网络安全问题对中国主权所产生的影响已经日益明显。作为中央民族大学教师的伊力哈木·土赫提得到“东突”恐怖组织的支持和授意,通过互联网平台煽动民族分裂和极端思想,并通过其教师身份作为掩护,对中国国家主权和政治稳定都构成不良影响。“伊力哈木·土赫提创办并利用‘维吾尔在线’网站,组织、拉拢、操纵部分人员充当网站管理员、通讯员、信息员,造谣、歪曲、炒作案件,借机制造事端,散布分裂思想,煽动民族仇恨……”[3]
由此可见,网络安全不仅来源于黑客攻击,今天在中国社会转型并迅速发展的时期,分裂主义、极端思想都会甚嚣尘上。中国所面临的网络恐怖主义不仅要将内涵限定在网络黑客方面,也应时刻警惕通过网络手段传播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犯罪行为。当然,恐怖活动中的网络手段重要性的提升还不能充分体现出网络恐怖主义的全部特征,但是却与网络恐怖主义在内涵上存在主要的重合。
2013年12月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指出,当前,互联网已成为恐怖势力开展活动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多的恐怖极端组织利用互联网招募人员,传播暴恐思想,传授暴恐技术,筹集恐怖活动资金,策划恐怖袭击活动。网络恐怖主义的危害性日益突出,已成为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课题。她说,中国是网络恐怖主义的受害者。近年来,以“东伊运”为首的“东突”恐怖势力大肆发布恐怖音视频,煽动对中国政府发动所谓“圣战”,成为近年来中国境内特别是新疆地区恐怖袭击多发的主要和直接原因之一。[4]
我国刑法上传统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不足以完全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以互联网作为手段和媒介的犯罪行为,网络犯罪需要更加充实和详尽的部门立法来惩治今后的与网络相关的犯罪活动。
二、中国与国际社会的网络安全状况总体对比
美国以反恐为名,将其侵犯公民隐私的傲慢公权力已经发挥到了极致,甚至还延伸到了全球各个角落。美国情报部门已经被证实对全球主要国家的手机电话进行了大约50亿次的监听,对雅虎、谷歌等网络平台在各个国家的信息数据进行操控,使这些国家的公民隐私权遭受到践踏,在中国,主要以政府工作人员和一些大国国有企业作为木匾进行网络入侵和信息窃取。2013年后,国际媒体陆续报道了由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所披露的窃听风波,以及美国国家安全局 “棱镜门”丑闻。
(一)中国网络安全政策背后具有意识形态诉求
由于涉及国家安全问题这一敏感的领域,在这一网络安全政策的转向中,对于中国共产党维护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与继承性这一问题绝不可被忽视。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些国外媒体中颇受指摘,被认为片面地宣传正面信息而压制批判言论。网信办在2015年2月份推出的一首名为“网信精神”的歌曲,歌词颂扬核心价值观,提倡通过对网络进行监控来维护积极正面的道德观,提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15年5月份在江西被逮捕的一名吴姓寻衅滋事者,这体现了今后中国的司法机关将会更多介入和维护网络环境,使网络言论不能逾越社会准则和道德底线。
(二)中国网络安全政策与国际社会打击网络犯罪总体利益一致
全球范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以及互联网保险行业都因为网络黑客的攻击而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这在金融保险领域领先的西方发达国家尤其如此。
目前国际上已经有将近五十个国家针对自身国内互联网发展状况制定了相应的网络安全政策。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更是在这个方面走在前列。美国的奥巴马政府近两年来出台了40余份涉及网络安全问题的政府文件,并在白宫设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办公室,其部门负责人直接对奥巴马政府负责。奥巴马政府制定的《网络安全框架》于2014年2月颁布确立。为躲避美国的网络监控,法国的奥朗德政府、德国的默克尔内阁还专门联合试图发起设立独立的欧洲局域互联网,意图与欧盟“三驾马车”共同商讨,执行欧洲网络信息的保护方案。日本也不甘示弱,在2013年就颁布了《网络安全战略》。从而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势必与国际社会的网络安全机制实现对接,最终确立中国网络强国、网络大国的地位。[5]
三、网络监控在中国具有深层政治内涵
正面信息在网络空间得到中国政府积极推动的同时,负面信息将会得到引导和控制。在今年五月底,江西一名微博上的活跃分子吴干因诽谤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在江西被捕。
中国的网络安全问题绝非单一维度的问题,中国的网络安全措施并非仅仅针对外来的网络入侵者,也是针对很多不同的言论所设立的“防火墙”。
中国加强网络安全行动的另一个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对于来自周边威胁的坚定态度,这一周边威胁可能是主权国家,也可能是私人供应商。作者转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在2014年12月份的讲话指出,中国解决网络安全的有效模式,是当今的多边主权国家体系,而非复合的相关利益者模式,由于中国的网络所者权仅属于国家,所以这一控制必然会得到加强。
网络安全问题一直影响着中国与西方国家,特别一些网络技术强国,比如美、英、法、澳等国的正常关系。这一点在澳大利亚学者杰弗里-巴克的文章中也有所涉及。网络安全问题在中美关系中表现得最为典型,网络安全问题同为中美两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关注点,网络黑客问题可以成为中美两国进行合作的有效契机,也可能由于利益链条的错位而成为两国之间的摩擦引擎。
最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认为,网络安全对于中国政府来说具有最大的重要性,不仅由于中国社会的安全体系结构,也由于维持和垄断信息控制的政治内涵,这对于中国政府具有极端重要性且不可忽视。这一国家安全政策中体现出一种民族主义和对主流价值观的维护,特别是对于执政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的确认,这一问题在今后有待于解决,因为这一问题与今天中国的领土争端以及恐怖主义问题相互关联。
纵观当今网络犯罪活动,我们发现互联网作为一种犯罪行为的载体,为诸多犯罪形式提供了工具载体,也从中折射出各种犯罪分子的利益动机,而我们所指称的网络犯罪实际上并没有从内涵上完全反映出这一概念所包括的实践中不断变化的犯罪形式。我们社会的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分属两个不同层面,但是在网络信息时代,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正如同当今的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内容相互交织重叠一样。我们通过司法体系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健康有序的环境,实际上是通过维护公共安全的途径来间接保护国家主权安全。这样一种信息时代赋予的特征也要求国家安全部门与公共安全部门更加紧密协调,相互配合,在组织机构的架构方面也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强有力的中央部门来领导工作。对于网络安全领域的理论研究,不应仅仅局限于,网络犯罪所侵害的市场经济利益和公民财产安全与隐私权等方面,我们应该从更高的视角看到,当网络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市场主体的切身经济利益的时候,最终会通过环环相扣的信息链条间接干扰到我们的全局利益,影响到健康有序的政治社会生态。时代特征决定了,今天的公民生活领域和公权力的健康运作都同样受到互联网自身规则的深刻影响,都越来越更加依赖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这个空间之上,产业安全、经济利益以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都相互碰撞,且复杂交织。很多问题往往凭借单独一个国家的自身力量是无法有效全面应对的。在今天国际社会通过制定各类普遍国际条约和地区性国际公约来协调跨国打击网络犯罪,推动各利益相关国家展开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来治理网络空间,这是消除国家间对于此问题的利益分歧,推动各国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达成共识,实现利益契合点的重要平台。
四、结语
网络数据的泄露在2015年可谓频频发生,而且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样一种严峻的网络安全态势不容乐观,网络客户终端中的个人可识别信息的泄露更是让公民隐私权和其他诸多经济利益蒙受巨大损失,今后也应加大公权力在私人领域的保护力度,这与政府与行业安全的保护是不容分割的一个整体。
政治社会学当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即“公民社会”理论认为,缺少有效的政府引导或者吸纳机制,公民社会就会蜕变为黑社会,甚至邪教组织、恐怖组织,等等。因此,在我国这样当下的国情,尤其应注重在政府的有效和积极引导下发展健康的NGO,使之走上良性运行轨道。营造良好、和谐的网络言论环境在今天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尤其考验着执政党的执政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一个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体现,不是立竿见影的过程,而是一个长期的间接的过程。
今天的互联网金融不仅带动着一线大城市的就业供给量,也广泛渗透至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对于农村一些受教育程度低,知识水平有限的农村网民,一旦互联网金融链条出现断裂,后果可想而知,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在今天的中国社会还处于一种投机性平台,对于其安全性我们尚缺少监控手段。而在这一个过程中,一种理性、负责的公民人格的培育是塑造公民社会的重要途径,只有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才能给实现对迅速发展的网络空间的有效全面治理,才能真正维护执政党的执政地位。
参考文献
[1]于存刚.网络安全对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嵌入态势和应对策略[J].法学论坛,2014,(6).
[2]Jing de Jong-Chen, U.S.-China Cyber security Relations: Understanding China’s Current Environment.http://journal.georgetown.edu/u-s-china-cybersecurity-relations-understanding-chinas-current-environment/.
[3]http://law.ts.cn/content/2014-01/27/content_9254701.htm.乌鲁木齐警方:伊力哈木·土赫提涉嫌分裂国家被捕[EB/OL].“天山网”,2014-01-27.
[4]新浪新闻[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3-12-19/034029022357.shtml.
[5]Geoffrey Barker, Cyber security policy a test of relations with China, in financial review,http://www.afr.com/it-pro/cybersecurity-policy-a-test-of-relations-with-china-20141125-11twq5.
[责任编辑:张昌林]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77(2016)03-0105-04
[作者简介]张屹(1983-),男,北京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亚太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国际安全、国际人权与人道法等领域的研究。
[收稿日期]①2016-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