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又出居家养老服务“养十条”
2016-02-14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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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又出居家养老服务“养十条”
北京市民政局
为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5月18日,北京市老龄委印发《北京市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重点解决包括吃、住、医在内的10项居家养老难题。
第一,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16年,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现名称、功能、标识“三统一”;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科学布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第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政府为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给予经济补助等政策支持;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第三,实施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2016年改造5000户老年人家庭,“十三五”期间覆盖全部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
第四,建立“幸福彩虹”配送服务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的特供产品和配送服务,方便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消费。2016年完成600至1000个“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的建设、发展和挂牌工作,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的特供产品和配送服务。
第五,构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支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等通过开设老年餐桌、“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等方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
第六,支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推动医疗机构康复功能转型,推进中医健康养老社区建设,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试点,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第七,增强社区居家医药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和基层用药制度,促进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衔接,将老年人常见病医保范围各类药品纳入社区卫生药品目录,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老年患者在社区享受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的长处方便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现有基本医疗健康服务的基础上,为出行不便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低风险上门医疗、护理、送药及家庭病床等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宣教、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签约服务。
第八,开展居家老年人紧急救援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有需求的失智老年人免费配备防走失手环,为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烟感报警器等紧急救援服务设施。
第九,拓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明确发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乡镇敬老院的职能定位,完善现有机构的建设审批手续,辐射周边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第十,实施“北京养老”品牌战略。发布“北京养老”品牌;2016年免费向城六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发放《北京养老服务指南》;开展老年人优待卡更换养老助残卡工作。2017年实现60岁老年人“今天退休,明天领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