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工作的主题:提高质量
2016-02-13程晓明
程晓明
2016年教育工作的主题:提高质量
程晓明
教育部在2016年工作要点中提出,把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作为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领导强调,当前最根本、最集中、最迫切的,是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教育质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提出要求,“十三五”期间要把教育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由此可见,今年教育工作的主题就是:提高质量。
在刚刚过去的“十二五”期间,全国学前教育事业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共投入数千亿元用于新建和改建幼儿园,全国幼儿园数量从15万所增加到20万所,在园幼儿从2900万增加到4000万,学前三年入园率从56%增加到75%。这个阶段的发展是以扩大事业规模为主要方式的。按照教育部袁部长的说法:“过去的一个时期,我们花了不少时间、精力、财力,建新校区、盖新大楼、买新设备,扩大规模、争取项目,这是必要的。但这些都终究是外延性的,只是提高质量的必要条件。现在我们要把时间、精力和资源更多地用在内涵建设上,实实在在地把质量作为新时期我国教育工作的主题。”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是为了在基础阶段实现教育公平。但是,没有教育质量就没有教育公平。随着学前教育事业规模的扩大,幼儿的入园率大幅度提高。然而,如果入园率的提高是以低质量的教育为代价的,那么这种提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有悖于我们发展学前教育的初衷,偏离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影响了儿童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利的。
怎样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在政府层面,应当通过制度设计予以保障。首先是建立经费保障体系,我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目前在0.05%左右,而欧盟国家的学前教育经费占其GDP的比重为0.5%,相当于我国的10倍,差距依然很大。所以必须保证持续性的经费投入。而经费的投向也要从侧重外延性的投入转向侧重内涵性的投入,把更多的经费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其次是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制订较为完善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切合实际的质量评估标准,并且采用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公正、公开的质量评估方式。
在幼儿园层面,要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及其他幼教法规为依据,全面地、系统地提高教育质量。在幼儿园课程建设方面,要遵循生活化和游戏化的幼儿教育原则,科学安排一日活动,课程内容符合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彻底扭转“小学化”倾向;在环境创设和活动材料的提供方面,要根据幼儿的需要和幼儿教育规律,创造条件,让幼儿能够在安全友好、材料丰富的环境中获得全面发展;在家长工作和社会工作方面,要大力宣传《指南》的精神,让全社会了解幼儿教育的科学方法,与社会力量形成教育的合力;当然,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师资队伍,要以《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依据,促进园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创新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园长和教师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突出重视对实际教育教学水平的评价,重视教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对实际工作的推动作用,促进教研相长、教学相长。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重在实际,重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