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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宗正寺、宗正司对宗室教育的保障作用

2016-02-13

铜仁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宗室子弟教授

刘 迪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论宋代宗正寺、宗正司对宗室教育的保障作用

刘 迪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赵宋王朝建立后,统治者推行“崇文抑武”的治国方针,注重传授文化知识,发展教育,尤其是在宗室教育的问题上,更为关注。宋代宗正寺及衍生出来的大宗正司、外宗正司,作为宗室管理机构对宗室教育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宋代宗正寺、宗正司既是宫学、宗学的主管机构,采用多方举措促进宗室学校的持续发展,更对宗室子弟的教师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根据宗室子弟学习的情况,对其进行奖励和惩罚。这些措施保证了宗室教育顺利发展,也是宋朝崇向文治政策的重要表现。

宋代;宗室;宗正寺;宗正司;教育;保障

宗室教育指的是对皇室宗亲子弟所进行的教育活动,有关宋代宗室制度和宗室教育问题,向来是专家学者探讨的热门课题,但在研究宗室教育问题时,大多学者注重对宫学和宗学的形成、发展过程进行梳理,重视对宗学、宫学的区别进行探讨,却忽视了作为宗室教育的主管部门——宗正寺、大宗正司和外宗正司对宗室教育的保障作用。宋王朝建立以后,为了巩固统一,加强中央集权,贯彻“兴文教、抑武事”[1]394的方针政策,兴学设教成为工作重心之一。由于宗室子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政治、经济上享有特权,宋朝廷对宗室既优待又防范,对宗室子弟的教育是十分重视的,其目的是“盖欲令向学,知礼义廉耻也”[2]4352,使宗室成员懂得为臣之道,以防止内部篡权的事情发生,维护宋代皇帝的统治,宗正寺、宗正司等宗室管理机构对宗室教育的保障作用也是十分重大的。

宋代注重宗室的管理,建立宗室管理机构,宗正寺、大宗正司、外宗正司在不同时期对宗室教育承担的职能不同。北宋初期,宋承唐制,宗正寺的职能沿袭传统,由于当时的宗室人数较少,对宗室教育的管理处于发展时期。到了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宗室人口增长,宗室管理机构出现新的变化即大宗正司的建立,大宗正司成为统率皇族宗室的权威机构,负责管理宗室子弟的教育。至宋徽宗时期,情况发生变化,崇宁元年(1102),宋徽宗创立南、西外宗正司来管理地方宗室,并置学立师加以训导,分居在外宗子的教育问题,主要由两外宗正司负责。宗室教育的管理权也有所转移,政和学制中规定,宗学隶宗正寺,但宫学还是由大宗正司负责。南宋嘉定九年(1216),宫学并入宗学,也隶属于宗正寺,宗正寺又完全主导了宗室子弟教育管理权。以上这些改革都是为了对宗室进行有效、有序的管理,教育作为宗室管理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宗正寺等宗室管理机构重要的职能。

宋代宗室教育管理出现了交叉性的特点,其职权管理相当复杂。例如,北宋初期,宋朝还没有系统、完整的教育行政体系,宗室教育除了主管部门大宗正司外,礼部、国子监系统也都有着行政管理权,学校本身归大宗正司管理,而学生的请解和入仕又归于礼部和国子监。本文主要探讨宗正寺、大宗正司和外宗正司对宗室教育的保障作用,对其他机构相关职能不作过多的论述。

一、宗正寺、宗正司对宫学、宗学发展的保障

接受教育是宗室子弟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保障宗室子弟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大宗正司下设专门负责宗室教育的机构——宫学和宗学。宫学是诸王宫学的统称,对象以近亲宗室为主。宗学即专门为宗室子弟创办的学校,面向远亲宗室。南渡以后,宗室族属亲疏发生了变化,宫学慢慢向宗学转化,宁宗嘉定九年(1216),宫学并入宗学,两者的区分并不十分严格[3]。宗室管理机构对宫学、宗学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皇帝注重宗室教育,并责成宗正寺、宗正司对其进行管理;宗正寺、宗正司的官员对宗室教育也十分重视。

宋代的皇帝十分重视宗室教育的发展,针对宗室子弟的教育颁发了诸多诏令,并由宗正寺等机构主要负责实施,积极为宗室教育创造条件,敦促子弟务学。如宋仁宗深知宗室管理对国家昌盛发展有重要作用,“思古之人君,莫不厚亲戚以辅王室,始邦家而化天下,宋兴八十余载,宗室蕃衍”[1]3757,而对宗室最有效的管理就是通过教育促其成材,随后在庆历五年(1045),颁布《赐大宗正司诫励宗子修学诏》,“令睦亲南北宅诸院教授官,常具听习经典文辞书翰功课以闻。”[4]253并诏“大宗正司帅诸宗子勉励学业”[1]3757。到了皇祐五年(1053),又诏大宗正司,“宗室有能习诗赋文词者以名闻。”[1]4201这些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大宗正司监管宗学教育的责任,培养宗室子弟的向学能力。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创建了宗学,并对小学进行了具体规定“诏宗正按熙宁敕诸院建小学,自八岁至十四岁,首检举入学”[5]3888。但不久宗学就废置了,直到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重置,大宗正司又承担起宗子教育的监管职能,崇宁三年(1104)诏“敦宗院宗子有文艺、行实众所共知者,许外宗正官考察以闻”[5]3889,宣和二年(1120)又诏“宗室有文行才术者,令大宗正司以闻”[5]406,这是对宗子的教育程度进行考察,从而保障宗室教育的顺利进行。

宋神宗听取了淄王赵世雄的建议建立宫学,“六宫各建学”[5]8678。其发展是在崇宁元年(1102),宰臣蔡京奏乞所在诸宫置学,随后“逐宫各置大小二学”[6]2727,有效地保障了宫学的发展,并根据年龄对宗室子弟进行了分类教学。宋徽宗以后,有设于外宗正司的外宗学和设于宫廷的内小学。

南宋初期,许多宗室被金俘虏,宗室亲疏关系不明显,外居宗室较多,宋高宗针对这一情况听取了安僖秀王赵子侢的建议,绍兴四年(1134)“宗室之寓于外者,当聚居官舍,选尊长钤束之。年未十五附入州小学,十五入大学,许依进士就举,未出官者亦许入学听读,及一年,听参选。”[5]8687南宋仍设有宗学隶宗正寺,《宋史·选举志三》中记载:“(绍兴)十四年,始建宗学于临安,生员额百人,大学生五十人,小学生四十人,职事各五人。”[5]3677

到了南宋中期以后,随着宗室子弟的重新发展,人数增多,宗室教育又继续发展扩大。理宗嘉熙元年(1237),又建内小学,“择宗子十岁以下资质美者二三人,置师教之”[5]814。

除皇帝外,大宗正司和外宗正司的高级官员也对宗室教育十分重视。绍兴十四年(1144),担任同知大宗正事的赵士□请建学于临安,并指出宗室教育面向的人群。“在学者皆南宫北宅子孙也,若亲贤宅近属,则别置教授,以馆职兼,不在宗学之例。”[7]281绍兴二十七年(1157),由于长期战乱,宫学发展十分落寞,“止有敝屋数间,萧然环堵,释菜无殿,讲说无堂,逼近通衢,又无廊庑。”[6]2732宗正丞吴景偲希望重修宫学,并望“捐内府之钱,建立黉舍,以幸宗室”[6]2732。绍熙二年(1191)赵伯圭担任除判大宗正事,建请兴宗学以教宗子,“新学宫,命宗子入学,闲以规矩”[5]8687。

综上所述,宋代宫学、宗学经历了诸多变化,但宗室管理机构宗正寺、宗正司及其行政官员一直承担起保障宫学、宗学发展的职能。

二、宗正寺、宗正司对宗学教师的管理和监督

在宗室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宗室子弟的教育者——教授,因为宗学的学生都贵为皇亲国戚,所以,教授的选任也有着严格的程序,注重宗室教育长官的“德”和“才学”,“常遴择名德之士以充其官”[6]2729,并“特诏近臣,并荐能者,使成童而上,讲诵经书,小学之居,通达名数,朝夕劝善,日月计能”[4]713。先由近臣举荐有学行的人士,再由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才可以任职,或是其他有才能的官员兼任,能当上教授的人本身就有着较高的学术和政治地位。通常由宗正寺、宗正司等机构对教授地位的认定,对宗学教授教学工作进行督察,并制定宗子学校的各项制度、赏罚条例等,确保宗学教学正常进行。

宋朝宫学尚未建立,就有了教授的称谓,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始命司门员外郎开封孙 为皇侄、皇孙教授。”[2]807这是宋代设宗室教授之始。到了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又设置了睦亲宅教授、广亲宅教授,分别为太祖、太宗子孙与秦王廷美子孙的教授。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在大宗正司建立之时,对宗学教授人数也做了规定,“讲书教授十有二人,分位讲授”[5]3888。宋英宗朝,宗室人数已有八百余人,而教授只有六员,远不能满足宗室教育的需要。随后开始增置教授,并且教授官不再兼官,也有了“大学教授”与“小学教授”之分,这是依据宗子的年龄划分的,教十四岁以下的宗子为小学教授,十五岁以上的为大学教授,并无地位高低之分。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宗学重置以后,以原各王宫的大小学教授为宗学博士。博士和教授都是指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官。宁宗朝嘉定九年(1216),又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南宋时期,政治环境并不稳定,宗学发展不尽人意,对教授的设置不力,人员数量也没有明确规定。

宗室教育的效果如何,基本上取决于宗室教育的教官,所以为了保持宗室教育的良好成绩,对教授教学进行监督也十分必要,大宗正司和外宗正司承担起这样的职责。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诏令“睦亲宅诸院教授,具听习经典、文辞、书翰、功课以闻”[2]3757,对教授进行全面的考察。宋英宗朝时,对教授进行考察的任务由大宗正司负责,“教授官不职,大宗正司密访以闻”[4]3827。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翰林学士范百禄提出“申饬诸宫院教授,修职业、勤教导”,并由大宗正司监察,“教授不能勉力,宗司察访以闻”[8]2413,上报以后,由朝廷裁决。宋徽宗重和元年十一年九日的情况,《宋会要辑稿·崇儒》中有更详细的记载:“诸宫学官承前弊,不暇升堂,则例皆传送口义,令诸斋抄录,以为文具而已。余事废弛,不言可知。欲乞严赐诫,诏令大宗正司检察措置。今看详,宗子学官不升堂讲书,合从违令笞(土)[士]科罪。今承朝旨,称有废慢,重置以法。欲宗子学博士应讲书不集众升堂者,增从杖八十科罪。”[6]2729由此可见,宋代对宗子学官有着更严格的要求,并根据违反教育的状况,对不升堂讲书的学官,给以惩罚。

三、宗正寺、宗正司对宗学子弟的奖惩和监管

为了保障宗室教育的效果,宋代皇帝在宗室子弟中建立了奖罚机制。这与宗室集团的特殊性有关,对其既要重视也要防范,所以宗室子弟与教授一样,都要受到大宗正司和外宗正司的管理,他们不仅负责对宗室子弟的教育,还要负责监察宗室子弟的文行才术,把其中有优劣表现明显的学生上报朝廷以进行奖励或惩罚。

大宗正司等可以奏请皇帝对向学的宗室子弟,在经济上给予丰厚的俸禄和赏赐,“命之射,课其书礼,或赋以歌诗,择其能者而推赐器币,以旌劝之”[9]11。其次,命大宗正司激励宗室子弟勤勉务学,对宗室子第有才能者进行褒奖,“宗子有好学,勉进之以善,若不率教,则劝戒之,至不变,始正其罪”[5]8708。宋徽宗朝以后,宗学规模变小,逐渐衰落,宗子流散各地,但是外宗正司并没有放松对地方宗室教育的管理,外宗正司的官员也会劝导宗子向学,并采取树立榜样的方式来激励宗子。政和四年(1114),南京外宗正司“劝诱宗子已入大小学人二百一十五员”[6]3584。绍兴五年(1135),担任知南外宗正事的赵士珸,“奏宗子善轸文艺卓绝,众所推誉,乞免文解,由是人知激劝。”[5]8753

大宗正司不仅对宗室子弟的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处罚宗子的违规行为。宋英宗朝时,由大宗正司进行管理,对于不认真学习、不听教化的子弟会有俸禄惩罚。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颁布诏书规定“其子弟不率教,俾教授官、本位尊长具名申大宗正司,量行戒责。”[5]3827同时会对到了入学年龄而不入学的子弟也会给以处罚。如宋徽宗崇宁元年,宰臣蔡京奏请:“若无故应入学而不入,或应听读而不听读者罚俸一月,再犯勒住朝参,三犯移自下斋。即两人不入学,本宫本位尊长罚俸半月,三人以上并犯者,罚俸一月,十人以上罚两月。重者,申宗正司奏取敕裁。”[6]2727此段材料中明确了大宗正司对宗子处罚的管理权,更为详细地制定出处罚的标准,规范宗室子弟的行为,从而保障了宗室教育的效果。

四、结论

宋代宗室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在许多方面都引人注意,而宗室管理无疑是宋代加强中央集权诸多举措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宋朝皇帝们对待宗室有着复杂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宗室教育方面。由以上诸方面论述可知,宗正寺等宗室管理机构在负责宗室教育生活正常进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宗正寺、宗正司积极支持宫学、宗学的设置,并提出许多建议保障其顺利发展;他们对宗学教授和宗室子弟进行监督考察,针对教师和学生相关优劣表现进行惩罚。这一系列的职能都是为了保障宗室教育的顺利进行。另外,随着宋代的发展,宗室子弟开始过问政事、逐渐参与朝政,作为宋代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礼部和执行机构的国子监,也开始对宗室成员在请解和入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3]105-106。宋代统治者吸取了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教训,在宗室管理方面有了重大的发展,相关规定日益完备,对宗室教育实行双重管理,提高宗室的文化教育,在宗室中形成良好的向学氛围,其文化素质日益提升,宗室子弟在文化、政治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有效地预防宗室对中央政权的威胁的同时,也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3]乔卫平.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三卷(宋辽金元)[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4](宋)佚名.宋大诏令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

[5](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6](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7](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0.

[8](宋)王应麟.玉海[M].扬州:广陵书社,2003.

[9](宋)范缜.东斋记事[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ffect of Two Offices of Song Dynasties in Guarantee of Imperial Clan Education

LIU Di
(Research Center of Song History,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 071002, China )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Song Dynasty, rulers from Zhao family carried out a state policy of respecting literary officials and suppress military ones, paying much attention to imparting cultural knowledge and education development, especially focusing on the education of the imperial clan members. Zongzhengsi and offices derived from it, as management institutes for imperial clan education,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curing a successful education in members of imperial clan. These offices acted as administering organs both of imperial schools and of their teachers and students. All the measures adopted by these institutes ensured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imperial education and were important manifestations of the state policy of respecting civil administration.

Song Dynasty,imperial clan,zongzhengsi,education,guarantee

D929

A

1673-9639 (2016) 01-0132-04

(责任编辑 黎 帅)(责任校对 白俊骞)(英文编辑 谢国先)

2015-06-04

刘 迪(1989-),女,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宋代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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