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比较研究

2016-02-13杨辉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教师资格薪资待遇

杨辉(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比较研究

杨辉
(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教育如何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满足国家对人才的需求,这就需要国家有一支新型的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能力为培养社会合格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世界各国对教师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规范,薪资待遇、社会地位越来越重视,教师培训也越来越关注。

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是教育的直接实施者,是教育的主体与关键,直接决定着教育的方向与结果。由此,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来严格教师的资质,提高薪资水平来保证教师社会地位,改善教师职前、职后培训质量来提高教师个人素质与教学能力已成为各国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的焦点。

一、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分析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证书。其运作逻辑是,相关行政部门根据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现行制定一套认定标准,然后由那些愿意从事教职的人申请认定,合乎标准者被授予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文件——教师资格证书。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体现了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国际趋势,它对于世界各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英国教师资格制度

长期以来,英国的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以及考核方法的选择与决定上具有高度的专业自主权。但在“以提高教师资格标准,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主流教育思想指导下,教师受各项外专业标准的约束明显增强。1988年英国公布了咨询文件《教师资格证书授予标准》要求实施“执照教师计划”。1989年对未接受过职前教师教育的新教师,英国教育与科学部发表了《协约教师师范计划》,合格者可以获得研究生教育证书,同时取得合格教师的资格。

(二)美国教师资格制度

美国的师资管理体制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各州改革重点各有侧重,各州都对在本州执教的教师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州教育厅负责组织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向通过者颁布相应的证书。根据各州的法律和法规,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资格认定后才能从事教育工作。虽然各州在教师资格制度上各有规定,但其也有共性的一面:(1)一般条件。满足所有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学历条件、身体健康状况、年龄限制等。(2)学历与能力。美国各州要求中小学教师具有学士学位,一些州还要求硕士学位,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3)特殊规定。某些州在资格认定的过程中还会考核申请者对本周宪法、本州历史和联邦及州政府等知识的熟悉程度,或实行教学技能熟练考试以替代以往的考核过程。美国教师一旦获得教师证书就具有资格在本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但往往不一定能得到其他州的认可,不利于教师跨州服务,这是美国教育分权制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德国教师资格制度

由于德国受聘教师享有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因此教师的选拔与录用采用国家公务员的方式。目前,德国公民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1)取得大学入学资格。(2)在综合性大学或(高等)教育学院学习规定课程,取得合格成绩。(3)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即“学术考试”,内容是教育专业或是学科教学法的有关知识。(4)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者进入为期至少18个月的见习期。“实习教师”前半年要在大学学习大量的教育理论和技能,全时教学实习时间实际是一年,此时可领取30%的公务员工资。(5)完成见习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即教育实践性考试,包括论文、课堂教育和考试等。(6)第二次国家考试合格者可作为“候补教师”参与公开招聘,进入试用期。(7)经过规定的试用期,获得正式的教师资格。

从上述教师资格制度的阐释可以看出:第一,发达国家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起步早,系统相对就完善;第二,教师的基础学历要求较高,保证了入职后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满足学生需求;第三,各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差异性,对教师获取证书的途径有所差别,但总体可得出各国要求教师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二、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薪资待遇分析

教师的薪资待遇是满足教师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是社会地位高低的一种间接体现形式。各国为保证教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教育事业,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教师的薪资待遇,满足教师的基本需求。因此,各国的教师薪资待遇也各不相同。

在德国,教师和管理人员都由各州作为公务员或薪酬雇员加以聘任。根据联邦法,公立学校的教师是国家公务员,不过在德国各州雇主协会的指导方针中,将教师作为雇员身份。在德国西部各州的公立学校,教师都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分为四个等级:最低雇员、文书雇员、高等雇员和高级雇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一般是属于A12或A13等级。德国东部新州的教师大多是薪酬雇员,而且合约上并没有任何条款规定不能解聘教师。

美国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在全国各专业性行业中较低,教师的社会地位也相对不高,这不仅影响到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是美国大学长期吸引不到优秀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关系到教师教育的数量、质量及未来教师队伍的稳定。为此,各州纷纷要求地方学区提高教师工资,并以州一级增加教育经费的办法予以支持,鼓励地方学区根据教师在教学中的表现和资格、资历等综合参数制定新的工资标准。1987—1988财政年度,全国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在1981—1982财政年度基础上合计增长了59.2%。至2004—2005财政年度,美国各州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为46023美元,比1985—1986财政年度的水平增加了82.3%。

日本是以法律形式对教师的待遇问题加以规定。《教师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等共同构成了教师待遇保障法律体系。教师除领取法律规定的工资以外,还可享受各种补贴,但是没有加班费。日本各都道府县基本上将全体教育职员按照校长、教头、教谕、助教谕等职位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四等级制工资表,缺乏弹性和灵活性,对提高教师工作精神风貌、增加学校的教育活力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在未来的教育改革中实行弹性制教师工资制度和补贴制度势在必行。

从以上发达国家教师工资待遇可以看出,首先,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已经形成了共识,各国都采取各种相应措施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改善;其次,各发达国家多以公务员待遇或高于公务员待遇来保证教师的薪资需求,并设立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教师获取工资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发挥工资待遇的杠杆作用,调动教师从事教师职业的积极性,教师工资不仅以学历、工作年限为工资参照数,同时设立了教龄津贴和结构工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

三、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分级制度

为了配合教师在进入实际教学环境中不同阶段的需求与激励因素,许多国家开始着手规划一个不同于行政体系的“教学体系晋升管道”,教师可以经由一系列不同地位、角色、权责与待遇的职级逐步上升,以获得更高的地位、酬赏和专业成长。

(一)英国教师分级制度

英国1998年7月通过了 《教学与高等教育法案》,12月正式发布绿皮书《教师:面对变革的挑战》,希望借用市场奖励措施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行列,同时规划了教师升迁通道,将教师整个职业生涯划分为5各阶段:1.获得合格教师资格;2.进入见习期 (为期一年);3.申请绩效门槛评定;4.取得“高级技师教师资格”;5.成为校领导。由于新教师进入一所学校以前已经拥有了合格教师的资格,因此,见习期也可被视为在职培训的一部分。这样,5个阶段有4个都与在职培训有关。当教师达到一定的水平,便可申请绩效门槛考试,通过者就意味着教师迈向了更高的专业水准,月薪可增加10%,并有可能获得更高的薪酬。

(二)澳大利亚教师分级制度

在澳大利亚,各州政府对教师分级规划不同,其中维多利亚州的教师职级制度较为完整,可提供教师生涯发展的目标。其教师职级分为四级:初任教师、经验教师、责任经验教师及领导教师。一般修完受认可的教育学课程者,即可担任初任教师。各职级教师证书由学校提报教育局,由教育局发放证书。澳大利亚政府在2009年开始了新的教师标准的制定工作,2011年2月新标准正式颁布。新标准将教师的专业发展分为新任教师、熟练教师、胜任教师和领导教师4个阶段,教师可以此为基础,规划、评估自身的专业学习与实践。按照要求,所有教师都必须达到“新任教师”和“熟练教师”等级,而经过努力,他们还可以达到“胜任教师”和“领导教师”等级水平。

(三)日本教师分级制度

在日本,1949年颁布的《教师职员免许法》(“免许”即“资格”)及《教育职员免许法施行规划》中确立了教师资格制度,分为“普通免许状”(一级和二级)、暂时免许状(假免许状)与临时免许状四级。其后多次修订,1989 年3月通过《教育职员免许法》修正案,其将教师免许状分为如下三种基本类型:1.普通免许状;2.临时免许状;3.特别免许状。在新修订的《教职员免许法》之前,一般在学校服务满15年以上的教师即可自动晋升至上一级免许状。但在新法公布后,除年资外,教师必须取得相关规定的单位(学分)以后才能晋升。虽然教师有不同的级别,但其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并无差别,不论是持有专修、普通免许状,或持有一、二种普通免许状,只要发布为教谕,则其工作内容完全一样。

教师分级制度的形成主要基于教师生涯发展理论。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教师的专业地位,促进教师的自我实现;增进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升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提升生涯发展的机会;打破僵化的待遇模式,激励教师的实际表现;增进教师对于学校事务的分工与参与,加速学校组织的革新与效能。

[1]徐红.专家型教师的素质结构与行为特征[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

[2]肖甦.比较教师教育[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0: 126.

[3]苏真.比较师范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51.

[4]汪霞.发达国家义务教育发展现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241.

G645

A

1673-0046(2016)3-0054-02

猜你喜欢

教师资格薪资待遇
不简单以“住房薪资”引才——遵循“一步一重天”的人才发展规律
不讲待遇 不计得失
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确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即
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分离
教师资格将打破终身制 明年起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实行定期注册制度
优先待遇
PAMPERED POULTRY 享受“高级待遇”的文昌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