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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党员的角色间冲突与平衡

2016-02-13扎那

治理研究 2016年1期

农民党员的角色间冲突与平衡

□扎那

摘要:提高农民党员的党员角色胜任力的一大障碍,来自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的冲突。角色间冲突的基本形式是角色间的时间冲突和价值冲突;角色间冲突的实质是利益冲突,理解它的关键在于认清“党员角色利益”。角色间冲突可能伤及党员奉献精神、拉大党员的角色差距、削弱青年农民获得党员身份的意愿。回应和化解角色间冲突,一方面需要更新“党员个人利益”观念,赋予其“党员角色利益”的内涵以体现先进性,另一方面需要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采取一定的“角色间平衡”策略。

关键词:农民党员;角色间冲突;角色间平衡

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需要提高农民党员的“党员角色胜任力”,从而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农民角色和党员角色是农民党员个人活动的两个主要领域。提高农民党员角色胜任力的一大障碍,来自农民角色与党员角色之间的冲突。如何针对这一现实冲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寻找、运用一种更加贴近广大农民党员的现实情况从而能够帮助他们有效化解角色间冲突、积极履行党员权责和义务的途径,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研究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面对大量的农民党员个人角色间冲突的难题,虽然已有研究提出了“共产党员角色的多样性”等观点,①金佩莉:《坚持党性原则和党员角色多样性》,《党政论坛》,1999年第11期。但仍需从客观的现实情境出发,深入了解农民党员在履行党员职责时遇到的角色冲突难题,如此才能切实发挥好农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整顿好软弱涣散的农村基层党组织。

一、农民党员的角色间冲突及其表现

所谓党员角色,是党组织成员在党组织进而在社会中占有的特定地位、身份,以及被党组织从而被社会所规定的特定的权利义务规范、行为模式及其社会作用。《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角色专列一章并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角色的特定权利义务规范是践行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其行为模式要符合群众对于党员角色的特定行为期待,即为民谋利、服务群众、奉献群众,其社会作用是先锋模范作用。所谓农民角色,我们界定为为了维持生计或发家致富而提供农业商品和服务的活动者身份,其工作的首要目的是要获取物质(经济)报酬,坚守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体现在农民党员身上的角色冲突,是实现先进性要求的党员角色和追求自身物质利益的农民角色之间的冲突,换言之,是指在农民党员个人的“角色丛”*角色丛又称角色库,指同一个人所扮演的各种角色的总体,是角色的集合体。每个人都是一个角色丛。内,来源于党员角色的压力与来源于农民角色的压力难以调和、无法相容时所导致的冲突。例如,农民党员个人扮演党员角色、参加党组织活动,撇开家庭去从事公共工作和承担社会责任,*杨刚、张光映:《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党员作用的一个“角色距离”视角》,《大理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造成这个农民党员个人的农民角色利益损失,这个损失又无法获得补偿,从而引发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之间的利益冲突。

角色间冲突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基于时间的角色间冲突。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同时对农民党员个人提出从事角色行为的要求,既要求他的农民角色从事生产劳动,又同一时间要求他的党员角色参加党组织活动,两种角色对于有限的同一时间竞相占用,而农民党员个人分身乏术,把时间投入到党员角色领域就没有时间参与农民角色领域的活动,反之亦然。于是,在时间上,党员角色的工作干扰农民角色的生产经营,农民角色的生产经营干扰党员角色的工作。我们在东北农村调研时,村支书经常提到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参加的党员太少,农民党员有些不愿意牺牲农业经营时间来参加,有些则因在外工作不在当地而无法参加。

二是基于价值的角色间冲突。角色身份不同则利益取向不同,不同的角色对于追求什么样的利益最有意义、获得什么样的利益最有价值的认识都不相同。角色间的价值冲突,即两个角色的行为规范同时对一个人提出的行为要求是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追求,在党员角色领域有效的价值追求在农民角色领域则可能失效,甚至党员角色的价值追求与农民角色的价值追求可能是对立的。党员角色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要遵循政治原则,坚守党性、组织性,而农民角色在经济领域要遵循经济规律,坚守物质利益原则;党员角色要遵循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农民角色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党员角色服务群众不存在物质(经济)损失的补偿问题,而农民角色则会存在物质损失的补偿要求;角色间崇高价值追求与世俗价值追求的冲突可能是农民党员个人内在的一个根本性冲突,它可能带来农民党员个人角色丛的结构性问题并经常引发结构性危机。而角色间冲突的核心是利益冲突,理解角色间利益冲突的关键在于认清“党员角色利益”。

党员角色利益属于高尚的政治利益,包括政治道德利益、政治精神利益等。奉献,同样是追求某种需求的满足,奉献不是不要回报,而是要高尚的回报;党员角色不是不追求利益,党员角色服务群众、服从组织等“自我牺牲和奉献”所要追求的是高尚的政治需求的满足、高尚的道德需求的满足、高尚的精神需求的满足,是追求高尚的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精神价值。党员角色崇尚高层次的利益追求,超越低层次的利益(包括物质利益)追求。*张东升:《着眼建设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 正确解决农村党员干部利益问题》,《汕头日报》,2006 年11 月13日第10 版。

因此,与农民角色利益不同,党员角色利益中不包含物质(经济)利益。因为,党员角色利益作为党组织成员的利益,*徐敦楷:《党的利益、党员利益、人民利益关系略论》,《社会主义研究》,2010 年第 1 期。是被党员权利所规定的;而党员权利是由党内民主政治来界定的,所以党员角色利益就应当被界定为“党员民主政治需求”及其满足。不包含物质(经济)利益,也就不存在党员角色的物质(经济)利益的损失及其补偿的问题。据此,《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2004年9月22日。这其中的党员“实际困难”,不属于党员角色本身的困难,而属于党员个人的职业角色(如农民角色)、家庭角色的困难;因而这里“帮助”和“互助”的对象,实际上不是党员角色,而是党员个人的其他角色(如农民角色)。很多村级党组织“七一”这天给老党员数量不等的经济补助,初衷是想补偿党员的损失,试图以此缓解“只是让大家拉车,没有草没有料”的动力问题,殊不知实际上补偿的却只能是农民党员个人的“农民角色利益”的损失。因为,这里的“拉车”属于党员角色所为,而“草料喂养”式补偿却不符合党员角色需求。

二、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的原因及其消极影响

(一)农民党员角色间冲突的原因

1.个人的角色分化使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成为可能。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年代,政治与经济不分离,国家与社会不分离,因而个人的政治身份与职业身份、经济身份、社会身份甚至家庭身份等相互不分离,农民党员个人的党员角色、农民角色、家庭角色等不分化,界限模糊;农民党员个人利益中的党员角色利益、农民角色利益、家庭角色利益等混合不分,所以在大锅饭年代没有出现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相冲突的困扰。

而随着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逐渐分离,社会分化逐渐加剧,农民党员个人的党员身份角色与职业身份角色、社会身份角色、经济身份角色、家庭身份角色相分离。于是,现实中一个“个人”拥有多重不同的身份和角色,每天都必须不断地在相对独立的身份和角色间转换。因此,“党员”仅仅是个人众多角色中的一个角色而已,只是“个人”总体的一个方面,而不是个人的全部。农民党员个人必须同时充当党员角色、农民角色、家庭角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角色。相应的,“党员个人利益”应当是党员角色所属个人的各种角色利益、全部角色利益的总和,应当是一个“角色利益集合”,是党员角色利益、职业角色利益、家庭角色利益的集合。在这一不断加深的角色分化中,许多角色间因互不相容而起冲突。所以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的冲突,起源于农民党员所属个人的充分的角色分化。

2.个人的生活条件使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的冲突成为必然。具体的角色间冲突是否必然发生、冲突的具体形式怎样、冲突的剧烈程度如何,都是由农民党员个人具有的社会条件以及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取决于个人的社会存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分析的,“如果这个人的生活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种特性,如果生活条件只提供给他发展这一种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末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95-296页。同理,如果农民党员个人的生活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党员角色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农民角色特性,如果生活条件只提供给他发展农民角色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么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角色发展而去发展其它角色。在此意义上,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的冲突属于两种生活条件和两种生活形态的冲突。

(二)农民党员角色间冲突的消极影响

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关系的核心是二者之间的竞争性关系即冲突。冲突作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因而角色间冲突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张艳莉、李向花:《关于角色冲突的研究概述》,《黑龙江史志》,2009年第2期。其正面影响本身可能带来一种发展,因此我们要化解的是其负面影响。

1.角色间冲突可能伤及党员奉献精神。调研中我们看到,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带来的一个消极后果就是在相当数量的农村党员干部中形成这样的偏颇认识:说共产党讲究奉献精神,但真正能奉献的毕竟是少数,它得和经济利益挂钩。尽管党组织不懈努力,促使农民党员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的农民角色以及市场经济的营利性诱发出的“拜金主义”和“唯利是图”,拼命地把农民党员个人变成自私自利者,*宋希仁:《唯物史观视界下的“利己主义”与“自我牺牲”——被误解了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中国矿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因而现实中确实有相当数量农民党员个人的价值追求已向经济(物质)利益方面倾斜,高尚的政治道德精神追求向世俗的物质追求妥协,已经难以奉献。列宁早就提醒:“我们必须注意力求使党性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能见诸行动。”*《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3页。然而讲是讲、做是做,道理讲党员奉献、行动追求物质利益——这已成为相当数量农民党员的一个现实尴尬。

2.角色间冲突可能拉大党员的角色差距。党员角色一经社会承认,依据党章这个最高行为规范尤其是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角色期望应运而生,随之形成党员的理想角色。但是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人们所扮演的是党员的实践角色(即现实角色),其与理想角色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差距的,有时还相差甚大。“角色差距”*角色差距即角色距离,是理想角色与实践角色之间的差距。可以理解党员行为与党章要求永远有距离的现象。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的加剧,导致部分农民党员日益不参加党组织活动,日益不履行党员义务,距离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越来越远,因而角色差距日益扩大。

3.角色间冲突可能削弱青年农民群众获得党员身份的意愿。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的利益冲突直接造成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民党员个人对于党外农民群众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下降甚至消失,使得相当数量农民群众尤其是年轻人不愿意获得党员身份,不愿意扮演党员角色,由此产生党员发展难、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内在活力都有下降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从一名村支书处了解到现在年轻人入党积极性不是很高,以致60岁以上党员占哈尔滨全市农村党员总数的42.46%,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后继乏人。

要减少并化解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所引发的负面影响,就要回应角色间冲突,一方面需要党建观念更新,赋予“党员个人利益”观念以“党员角色利益”的内涵;一方面需要采取应对策略,寻求角色间冲突的平衡。

三、角色平衡:农民党员角色间冲突的化解

所谓平衡即通过角色间的协调、角色间的联合,使角色间冲突得以调和,使冲突最小化。如果说党员角色利益主导农民角色利益的传统做法主要是“牺牲”,即通过牺牲农民角色利益来成就党员角色利益的话,那么,平衡的基础则是“协调”,是变角色间冲突为角色间和谐,使个人能够同样良好地满意地参与党员角色活动和农民角色活动,从而为党员顺利从事党员角色行为、坚守党的组织性创造良好环境。

(一)应当赋予“党员个人利益”以先进性规定

“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一样,属于党建理论的基本问题。由于在党员个人利益的角色利益集合里没有党员角色利益,“党员个人利益”概念也就因此失去了应有的特殊属性或本质规定性,与非党员的、一般社会成员的、普通群众的“个人利益”没有差别。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里一方面规定了党员个人利益与普通群众个人利益的平等性,党员个人不应享有比群众特殊的利益、特权利益;另一方面规定了党员个人利益与普通群众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党员谋求个人利益时不得损害群众利益,这些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这个规定适用于一切普通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因为,无论哪个社会成员也都不得谋求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私利和特权。因此,仅仅以这种平等性和一致性规定来定格“党员个人利益”显然是很不够的,难以凸现先锋战士的需求。与平等性、一致性规定同等重要的还应该有差异性、先进性规定。“个人利益”之前冠以“党员”,是由于一般而言党员的个人需求结构及其满足应该先进于、高尚于从而不同于非党员的个人利益。

党员个人利益的先进性应当表现在角色利益集合的构成上。党员个人利益与普通群众个人利益在角色利益集合的构成上不同。党员个人的角色利益集合中自然有党员角色利益,而普通群众个人的角色利益集合中自然没有党员角色利益。

党员个人利益的先进性还应当表现在角色利益集合的主导角色上。党员角色利益应当主导党员个人利益中的其它角色利益。所谓主导,就是要使其它角色(如农民角色)为党员角色利益的实现提供条件。从传统做法看,党员角色往往是通过牺牲党员个人角色丛中的其它角色利益(如农民角色利益)来成就自身的。如我们调研了解到,村老党员为了让村民早日脱贫致富而成立水稻专业种植合作社,用自家房屋作抵押,换取化肥公司延迟收取农户化肥款并免利息。这就是党员角色为民谋利行为的风险成本由党员个人的农民角色承担。而一旦党员角色需求不能够主导农民角色利益,则导致不少农民党员尤其是妇女党员在公共责任和家庭责任相冲突的情况下不能走出家庭参与组织生活。*杨刚、张光映:《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党员作用的一个“角色距离”视角》,《大理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化解角色间冲突的现实需要,还要求在观念上把党员角色利益归还给党员个人利益,以此赋予我们的“党员个人利益”观念以“党员角色利益”这一主导性内涵,使“党员个人利益”观念由“不犯法”、“符合政策”这一普通群众的个人利益层面升华到应有的“为群众、乐奉献”的高度上来,从而做到以党员角色利益为主导破解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的难题。

(二)基层党组织可以采取的角色平衡策略

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的影响是双向的,如果党员角色工作上的责任和问题干扰农民角色义务的履行,这些未履行的农民角色义务便会反过来干扰党员角色的工作。因此,为了弱化农民角色义务对于党员角色工作的干扰,必须寻求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之间的平衡关系。

1.弹性策略:主要指党组织为平衡完成党员角色工作与履行农民角色义务而采取的一种扩大党员工作自主性、灵活性,增强党员主体性、控制力的一种激励政策,具体包括弹性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操作和弹性边界等策略。

弹性工作时间策略是在保证总体工作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党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行安排工作时间,以尽可能减少因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对时间的争夺而导致的冲突;弹性工作操作策略是党组织只规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过程框架,具体工作过程的安排和实施则由党员自主管理,以此灵活规避农民角色义务对于党员角色工作的干扰和制约。弹性边界策略是把党员角色的工作和农民角色的任务视为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由党员个人依据急迫性来判断并决定当下是选择党员角色的工作还是选择农民角色的任务。例如,农民党员在家时,如果认为当前党员角色的工作要求比较急迫,就可以放下当前相对不急的农活儿,而在家中完成党组织的工作;同样,在从事党员角色的工作时,如果认为眼前抢收雨中的庄稼更加急迫,就可以暂时放下手中的党员工作,以避免矛盾激化。

2.支持计划:是指党组织旨在帮助农民党员个人克服党员角色困难或农民角色困难,以减少或缓解角色困难对于党员角色的冲击而采取的措施,可分为党员角色支持计划和农民角色支持计划。

党员角色支持属于组织支持、组织重视。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包括“对党员进行服务”。*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农民党员对于党组织的支持特别是情感支持的感知,与他们对其党员角色工作与农民角色事务的控制感呈正相关,并由此与较低的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之间的冲突水平相联系。上述老党员为民谋利行为的风险成本由党员个人的农民角色来承担,其动力在于他认为有村支书、乡党委书记的重视,这种被重视就是一种典型的情感支持。

农民角色支持计划通过直接支持农民角色以间接支持党员角色,为完成党员角色行为提供条件和保障。虽然农民党员个人的党员角色不能追求物质(经济)利益及其损失的补偿,但是其农民角色是可以追求物质(经济)利益及其损失的补偿的。为了减少农民角色对于党员角色的干扰带来的党员角色压力,有必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党员个人克服农民角色困难、补偿农民角色的物质(经济)利益损失。具体如“双培养”活动、关爱帮扶等。“双培养”即“把党员培养成勤劳致富人才、把勤劳致富人才培养成党员”,*朱丽萍:《建立健全党组织服务党员机制》,《广西日报》,2007年08月16日第10版。赋予有党员角色的人以能人型农民角色,赋予有能人型农民角色的人以党员角色,以增强农民党员个人克服农民角色困难的能力。可以探索设立“农民党员帮扶基金”,利用党费等资源进行必要的救济和帮扶,帮助那些遭遇农民角色困难的农民党员个人尽快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朱丽萍:《建立健全党组织服务党员机制》,《广西日报》,2007年08月16日第10版。“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2004年9月22日。

(三)党员个人可以采取的角色平衡策略

1.直接行动策略和寻求帮助策略。直接行动策略是农民党员个人通过采取直接行动来改变导致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的环境因素,从而减少冲突;寻求帮助策略是农民党员个人通过寻求与别人合作或别人的帮助,促使角色间冲突的环境因素发生变化,从而减少冲突。例如,如果女性农民党员个人能够积极争取自己的配偶认同女性参加党员角色工作,那么她就不会因党员角色工作而较多地体验到角色间的冲突;如果男性农民党员个人能够积极争取自己的配偶认同男性应更多地承担公共责任,那么他的党员角色工作就会得到配偶更多的支持,也就会较少地体验到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的冲突。*陈兴华、凌文辁、方俐洛:《工作-家庭冲突及其平衡策略》,《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年第4期。直接行动策略和寻求帮助策略都试图通过改变角色间冲突产生的环境来减少冲突,所以属于环境中心型策略。

2.积极思维策略。这一策略属于情绪中心型策略,其机制是,角色间冲突通过个人的认知或情绪体验对农民党员个人产生影响,农民党员个人通过乐观的、正向的、辩证的、高层次的思维或认知方式来控制和管理个人的认知或情绪,使得角色间冲突的客观事实不一定会唤起个人相应的知觉或情绪,从而减少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的影响。“积极思维”有积极义务观、积极奉献观以及高尚道德依赖等。

积极义务观。角色间冲突的个人知觉受个人义务观的影响。例如,如果女性农民党员个人认为女性应该多分担一些家庭农事,那么承担超额农民角色责任就不会使她产生农民角色牵扯党员角色工作的知觉;同样,如果男性农民党员个人认为男性应该更多承担家庭农事,那么也不会因为多做农业生产事务而产生农民角色耽误党员角色工作的知觉。*陈兴华、凌文辁、方俐洛:《工作-家庭冲突及其平衡策略》,《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年第4期。

积极奉献观。在积极奉献观看来,党员角色“自我牺牲和奉献”,实际上是通过牺牲低层次的物质利益来赢得高层次的政治利益(包括政治道德利益、政治精神利益等),奉献实际上是牺牲低层次利益来换取高层次利益,“得高于失”。作为奉献者的党员角色是“依赖于精神”的人 ,是为了一个高尚的目的、一个高尚的意志、一个高尚的欲望而牺牲掉低级的、物质的欲望的人。*宋希仁:《唯物史观视界下的“利己主义”与“自我牺牲”——被误解了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 2期。农民党员个人为实现党员角色利益而牺牲掉农民角色利益,会由衷生成崇高的成就感。

高尚道德依赖。党员角色行为具有崇高的道德属性。这是由于党员角色服务群众、为民谋利的行为属于“善行”;因此,全体党员“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就成为“必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道德境界的不断提升,党员奉献群众行为本身会给他直接带来良心的安慰和安宁,直接带来道德情感的愉悦和满足。上述老党员就有了这种道德满足感和幸福感,他说:“我要对得起……百姓的重托(领办专业合作社),我每一天都在努力,我过得很好,我很高兴……能让百姓生活水平从一般走向更高,作为老党员我非常非常高兴。”久而久之,党员角色的道德利益实现和幸福感获得,就牢固地建筑在为民谋利的奉献工作给服务对象带来的利益和幸福之上。相反,如果不依赖为民谋利的高尚道德而是与民争利,那么私心将把农民党员个人的关怀都集中在一己私利之上而导致其心胸狭隘,于是意识经常向他提示那些不断威胁其私利的无数危险,感觉自己被敌对现象所包围,因而惶恐和忧虑就成为其情绪的基调了。如是,农民党员个人的道德幸福感即道德利益在痛苦中日复一日地减少。由此证明,党员角色的现实幸福与现实安乐需要依赖高尚道德的滋养、奉献精神的润泽。因此,农民党员个人越是依赖高尚道德,就越是拥有以党员角色利益主导角色间利益冲突的动力、意志和毅力。

农民党员个人应对党员角色与农民角色间冲突的策略只有与党组织的应对策略相配匹,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力。环境中心型策略要求经由改变环境来化解冲突,因此如果没有党组织的弹性和支持策略是不可能奏效的;在无法改变客观环境因素的情况下,积极思维策略则有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责任编辑:熊觉)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16)01-0046-006

作者简介:扎那,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党的基层建设。

收稿日期:2015-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