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及其思想启示
2016-02-13张雪敏
张雪敏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 吉林 长春 130024)
【哲学】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及其思想启示
张雪敏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长春130024)
[摘要]正义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关于正义的探讨是一个久远而常新的话题。在堪称人类哲学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正义的典范之作——《理想国》中,柏拉图以其灵魂学说为理论基点,详尽地阐释了正义的两种形态: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并进而指出了正义实现的三种路径,为世人描绘出了一个和谐国家的蓝图。《理想国》问世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然而柏拉图关于正义的深刻见解和独到分析对于当下国家和个人的发展仍具有重要的思想启示意义。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
柏拉图是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一生著作颇丰,其中最著名的是堪称人类哲学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正义的典范之作——《理想国》,其中对正义的阐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正义观的基本内涵
正义是《理想国》的核心观点。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通过对话的方式与克洛法斯、玻勒马霍斯、色拉叙马霍斯讨论“何为正义”这一命题,对当时流行的“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正义是把善给友人,把恶给予敌人”和“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这三种正义观作了逐一分析和反驳,继而提出了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相统一的正义理论。
(一)理论基础:灵魂学说
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是与其灵魂学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其正义观的理解须从灵魂学说入手。他认为人的灵魂由理性、激情和欲望三部分构成,其中理性居于人的头部,控制着人的思想活动,是灵魂唯一的特性;激情位于人的胸部,是理性分成的一个部分且控制着合乎理性的情感腹部,是一种比较高尚的冲动,雄心大志和热爱权力等等;欲望则存于人的腹部,支配着肉体趋乐避苦的倾向,肉体的欲望或服从理性而成为一种德性,或背离理性而造成邪恶。与灵魂的划分相对应的德性分别是智慧、勇敢和节制。在柏拉图看来,灵魂的本性是理性,激情和欲望都应服从理性,这样的灵魂才是康健、和谐的,这样的个人也是充满正义的。以灵魂三区分为基础,柏拉图将其分别对应于人的身体各部分和德性,从而引出了正义的两种形态。
(二)正义观的两种形态: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
1.国家正义:各尽其职
柏拉图认为一个正义国家的组织应该像整个宇宙和个人的有德行的、和谐的灵魂一样,由理性在其中占统治地位。同时,这个国家里有三个阶层,正如灵魂的三部分各自的功能那样:各个阶级之间的关系也相当于康健灵魂中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有三个阶层的公民,即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统治者拥有的德性是智慧,因而居于国家的最高层面。他们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的职责是通晓治理国家的知识,能依靠自己的智慧力量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来管理国家;护卫者的地位仅次于统治者,其所拥有的德性是勇敢,他们经过一定的教育,作为治国者的辅助者,主要职责在于用忠诚和勇敢保卫国家的安全,从而维护国家的安定秩序;生产者作为最后一个阶层拥有节制这一品性,他们接受一定的技能培训,主要职责是为国家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柏拉图指出:“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1]156三个阶层的公民只干适合自己天性的工作,各安其位,各尽其职,和谐相处,那么整个国家就实现了正义。
2.个人正义:康健灵魂
柏拉图把人分为肉体和灵魂两个部分,而灵魂决定了人的本性。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否能成为一个正义的人,取决于构成其灵魂的三部分能否各安其分,和谐有序,进而使灵魂康健。然而,灵魂的康健与否归根到底是灵魂内部理性、激情和欲望的关系问题。柏拉图认为,理性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是人的灵魂最高原则,它是不朽的。而激情和欲望是可朽的,但激情高于欲望。激情是一种比较高尚的冲动,如雄心大志和热爱权力等等,它是理性的同盟。欲望却是一种渴望得到某种东西的非理性的力量,与理性相反。“当他将心灵的这三个部分合在一起加以协调,仿佛将高音、低音、中音以及其间的各音阶合在一起加以协调那样,使所有这些部分由各自分立而变成一个有节制和和谐的整体。”[1]172在个人灵魂内部,当理性起主导作用,激情辅佐理性,欲望服从于理性和激情的支配时,个人的灵魂才是康健、和谐的,此时的个人也便成为了正义之人。
3.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相统一
柏拉图主张个人的正义和国家的正义是互为前提、和谐统一的。城邦是个人的放大,而个人是城邦的缩小。国家正义是个人正义实现的前提,只有个人所处的国家是正义的,才能为个人提供一个正义的环境,才有可能形成个人的正义;个人正义是实现整个国家正义的基础和条件,当个人灵魂达到正义,才会以其个人的正义的行为参与适合自己天性的工作,进而促进国家正义的实现。离开了国家正义的个人正义是无从谈起的,是根本不存在的;离开了个人正义的国家正义也是空洞的、抽象的、毫无意义的。因此,大写的国家正义和小写的个人正义是互为前提、彼此依存的,即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实现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当然,在坚持二者和谐统一的大原则之下,柏拉图本人是偏向于国家正义的,这从他对正义“以小见大”的阐述路径上可以窥见。
二、正义的实现路径
(一)“哲学王”统治
柏拉图认为,要实现国家和个人的正义应该让拥有智慧的哲学家对国家进行统治,他认为他们作为“护卫者中间最好的人”是管理国家的最佳人选。一方面,他们经过了良好的教育,具有治理国家的智慧和能力,擅长管理国家;另一方面,哲学家作为统治阶层还应抱有“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真正关心国家的利益,应该心甘情愿地为国家利益效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绝对不能损害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对统治者的培养,柏拉图强调要从年幼起考察,要他们从事一定工作并在工作中考验他们是否具有坚定的信念。除此之外,还要将年轻的精英们送到生活困苦的地方,锻炼其筋骨,磨练其心志,通过锻炼后再让他们回到锦衣玉食的生活环境中,以此来检验他们是能否经得住外在条件的诱惑,信念是否坚定,从而真正拥有一颗纯真的爱国之心。
(二)废除统治阶层的财产和家庭
柏拉图提倡废除统治阶层的财产是基于当时的政治现实需要的。他认为,私有财产是人性自私和贪心的根源,除了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之外,统治阶层不得有私有财产。通过剥夺私有财产以防止政治和经济的权力集中于统治阶层手中,这样他们才不会受到私利的影响,进而追求并思虑国家的安危和发展。然而,第三阶层可以拥有适度的财产,防止国家的贫富极端化。同时,必须废除统治阶层的家庭。柏拉图认为,统治者对自己家庭的钟爱会导致其对国家的忠诚度减少。只有废除小家庭,实行妻子和儿女公有,整个国家才会融合为一个大家。他的废除家庭的观点主要在妇女解放和婚姻改革两个方面。男女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妇女也享有根据自己天赋担任政治和军事职务的权利,这样就有更多的人会为国家做贡献,柏拉图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提倡男女平等的哲学家。在婚姻方面,柏拉图更是前瞻性地提出了优生优育原则,主张由统治者用适当的方式在适合生育的时间把合适的女子分配给适当的男子,以此实现人种的改良。
(三)重视公民教育
柏拉图非常重视教育在实现正义中所起的重大作用,他认为教育是培养“哲学王”即少数统治者的必要途径;教育是一种良好的手段,统治者可以通过教育教化民众,塑造高尚的心灵,使得公民成为通情达理之人。依据这种教育的目的,他设计了理想国家的教育体制和教学课程。第一,全部教育必须“公有”,也就是说,应由国家的统治集团来办学、管理教育,以便合规范地培养统治人才与全体公民。第二,教育包括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阶段。初等教育包括青少年20岁以前的整个训练过程,主要课程有体育和音乐等文艺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阅读、书写、音乐、体操等。这一阶段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公民的情感和道德品质。20岁以后的青年经过严格挑选接受高等教育,继续学习算术、几何、天文等知识,进而学习辩证法、公务实践直至被遴选为统治者。第三,教材应该以能够激发幼儿勇敢、正义和高尚品德的故事为内容。第四,文艺作品的表达不应采用模仿的方式。
三、柏拉图正义观的思想启示意义
由于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所限,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其中关于正义的精辟阐释闪烁着理性的光芒,对我们仍然具有重大的思想启示意义。
(一)完善公共教育制度
教育在柏拉图《理想国》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卢梭评价《理想国》是迄今为止关于教育的最好著作。在柏拉图所描绘的理想国中,通过教育这种方式为国家培养出了有智慧且爱智慧的统治者——“哲学王”和献身护国的守卫者,每个公民在受教育后也逐渐成为具备勇敢、节制等美德的正义之人,三个阶层各尽其责保证了整个国家正义的实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在整体上有了巨大的提升,特别是公共教育支出呈现出逐年增长的好势头,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是远远不够的。因而,今后政府应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不断健全公共教育机制。同时,在教育内容上国家应重视青少年的德育教育。柏拉图认为凡事开头最重要,尤其是儿童的心灵最容易受外界影响,我们要把它塑造成什么形式,就能塑造成什么形式。“马加爵事件”、“复旦投毒事件”足以警示我们,德育的弱化将为未来社会的稳定、和谐埋下炸弹。国家应适时调整课程体制,通过提高学生德育课的分数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等措施来引导青少年对德育课的扎实学习,净化青年人的心灵,培养其高尚道德品质,使得青年人成长为勇敢、正义的公民。
(二)加强公民职业道德修养
国家正义在柏拉图那里是以强调社会分工为前提的,三个阶层的各安其位、各尽其责、互不逾越保证了国家正义的实现。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将各种技艺的人进行了劳动分工。每种技艺的人按照自己的天赋和性格掌握不同的技艺,要全心全意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专门领域的技艺要做到精益求精,“每个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即可,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东西又多又好”[1]169。柏拉图对三个阶层的公民所提出的各安其位、各尽其责的要求对于当下加强我国公民的职业道德修养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公民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之一就是爱岗敬业,这就要求从业者要充分地认识到自己从事职业的社会价值,认识到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同时,公民应该有组织地从事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并且热爱自己的岗位,敬重自己的职业,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自身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中有意识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使自己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一定的职业道德境界,不断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社会中各行业的工作者自觉地忠于职守,做到爱岗敬业,这就从根本上提高了整个国家的道德水平,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了国家正义的实现。
(三)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在柏拉图那里,因个人需求的不能自足性促使人们自发群居,从而产生了城邦。在这样的国家里,正义的两种形态——大写的国家正义和小写的个人正义是互为前提、和谐统一的。也就是说,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幸福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柏拉图认为“幸福”具有社会属性,人们的幸福感只是“自由”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人的幸福与国家的“幸福”息息相关。如果个人脱离国家的整体幸福而只是追求自己或者某个阶层的单独幸福,这在柏拉图看来就是走向了不正义之路。国家的幸福在于每个阶层的公民各尽职能,个人和阶层的幸福取决于国家整体的幸福和利益。因而,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只有始终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当国家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合而为一,国家和个人的利益、幸福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证和实现”[2]。诚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矛盾。当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舍弃个人利益以维护和保证整个国家利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郑辉,刘飞.柏拉图国家与公民合一的正义观——对理想国的解读[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11).
【责任编辑冯自变】
[收稿日期]2016-03-06
[作者简介]张雪敏(1988-),女,陕西周至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在读研究生。
[文章编号]1672-2035(2016)04-0004-03[中图分类号]B502.232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