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对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影响及其对策

2016-02-13范文博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法制观念监管法律

孟 晓,刘 晗,范文博

(1.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1;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 450000;3.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450000)

互联网对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影响及其对策

孟晓1,刘晗2,范文博3

(1.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1;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 450000;3.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450000)

互联网对大学生的法制观构成了不小的威胁,应正确利用网络,减小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政府要完善网络监管制度,教育工作者要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

互联网;大学生;法制观念;法制教育

一、互联网对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影响

互联网丰富的内容、便捷的获取方式一方面给大学生带来大量信息,另一方面其繁杂无序也给他们带来心理影响,容易导致他们对现实社会认识存在偏差以及形成不良法制观念。

首先,繁杂的网络内容混淆大学生的法制观。互联网在某些方面对健全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有帮助。他们能够通过网络接触大量法律知识,特别是经典案例能够警醒大学生们遵纪守法。然而,由于网民素质不高,加上网络环境监督机制不健全,很多不当言论大量充斥在网络上,网络诈骗也很常见。网络信息庞大又开放,复杂的信息不能全部进行过滤控制,大学生每天接触互联网,并不能正确分辨每一条网络信息的正确与否,他们正在逐步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可能被这些网上的糟粕信息侵蚀。例如大学生们从互联网上接触到西方宣扬的民主思想,盲目跟随崇拜西方国家,他们对民主认识不够成熟,对自己国家制度缺乏了解,在网络上散布一些不利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言论;还有一些大学生通过网络社交工具被一些类似传销的组织利用,陷入沼泽难以自拔,一步一步走上诈骗犯罪的道路。

其次,虚无的网络文化影响大学生养成健康的法律观念。互联网构成了虚拟的网络世界,现实世界中的所有现象都可以被仿真模拟。部分大学生长期生活在这样的虚拟世界里,很难不被影响,人格特质会发生改变,甚至产生虚拟人格。[1]互联网虚拟人格,是指计算机的使用者在长期利用计算机作为主要工具后,所表现出来的具有人格特征的具体现象、认识过程、处理方式的总和。由于他们在现实世界中人格被压抑,希望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得到解放,于是便在在互联网世界中扮演自己理想的角色,一旦角色失败可以立即丢弃它,然后重新扮演新的角色,使他们被压抑的人格得到满足。但这只是短暂的满足,现实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当现实与互联网中扮演的虚拟角色发生冲突时,他们的心理冲击会加大,容易产生心理问题而走向极端,去超越法律界限如游戏里不受道德和法律约束,在网络游戏里打打杀杀,在现实世界中的法律观念也被严重削弱;虚拟的网络交往使很多大学生对现实世界产生了深深的隔膜,他们远离人群,远离社会,缺乏人际交流,容易引发性格上的孤僻、冷漠怪异和暴躁等心理问题。[2]此类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大学生们形成健全的人格。人类情感的真实表达需要手势、语言、表情等媒介,而网络人际关系具有短暂性、不稳定性和不可靠性,网络中的交往仅仅停留在运用简单的符号来传递,缺乏现实情感体验,所以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只增不减,严重的甚至因为琐事向自己身边的亲人或同学下杀手,缺少人情味与承受力,自私冷漠,这这大多都是虚拟的网络世界带来的恶果。

第三,网络使大学生缺乏独立理性思考。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进行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有人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有人利用社会敏感热点问题,借题发挥,炮制谣言,误导民众,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有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负面信息相要挟,索取被害人或者被害单位财务;有的人在短期就通过此种敲诈勒索方式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还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造谣、炒作、删帖等活动的所谓“网络推手”等。他们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使得网上造谣、炒作活动越来越呈现出一种组织性特征。广网民尤其是大学生深受其害,他们出于急切想表现自己欲望,不经思考就随意转发没有经过考证的信息。有的大学生甚至为了博取关注,随意捏造谣言,对被害个人或单位团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还有的大学生由于过分要求物质带来的愉悦感和成就感,为一些色情网站制作或收集不良图片信息,以此来获得非法收入;[3]还有的大学生没有政治意识,跟风在互联网上散布一些过激的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在不经意之间就走上了网络犯罪的道路。

二、互联网对大学生法制观念产生不良影响的原因

互联网对大学生法治观造成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必有其原因。

一是网络监管机制不健全。互联网兴起的这些年,很多相关法律机制还来不及制定或是虽已经制定但不够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存在盲点,导致近年来由于网络监管不足而引发各种问题。这就使大学生更加难以辨别网络犯罪的界限在哪里,甚至会在不自知的情况下触犯法律;相关监管部门对各类传播不良信息的网站要么是疏于管理,要么是矫枉过正。尽管这样还是有很多网站“顶风作案”,无视法律法规,照常经营运行。这就使大学生对网络犯罪存在很强的侥幸心理,为了私利去构建不良网站或从事其它不良行为,法律观念薄弱。另外,缺乏专业的网络监管部门也是很大的问题。比如多头执法,这在很多国家都存在。在我国对互联网有行政监管权的单位包括工商局、文化局、税务局、广电局、国家保密部门等,这些部门都能根据自己的“利益”对互联网公司进行调查监管,但又都不是专业的网络监管部门,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而监管不到位,致使很多不良网站逍遥法外。这种分散管理和执法并不能对网络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

二是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不到位。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的目的是要让他们有健康的法制观、价值观,但大部分高等院校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基础》或其它教材进行教育。这种方法对大学生们来说太复杂抽象,大部分学生只是把法律知识当成考试的知识点,所以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与此同时,高校忽视了实践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偏重理论灌输,一般知识通过课堂、书本、讲座等传递给学生。但大学生们没有机会实践就不会对法律规范有深刻的印象。十八九岁的大学生的特征就是好动并且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比如网络,自然对于呆板的法律知识提不起兴趣。高校在法制教育中没有抓住大学生的特点,不利于他们养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此外,由于社会上存在的“金钱至上”意识,加上近年来官员贪腐、官富二代炫富、企业行贿等不良社会现象的出现,给大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使他们对错的事物没有正确的判断。

三是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不足。大学生进入学校后脱离了父母的监督。大学教师尤其是辅导员需要随时了解学生的心理或行为。但是由于高校师资力量有限或分配不合理等原因,通常一名辅导员常常身兼数任,使他无法顾及到每个学生,无法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出现的问题。大学生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无法向父母启齿,又不信任老师,他们不得不向“万能”的网络求助,因此很容易被错误引导,走上歧途。[4]学校未能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加剧了这一问题。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主要有四种类型:传播色情、暴力、恐怖等网络违法信息;利用网络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权利;非法破坏或者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基于网络的诱因实施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奸、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传播色情网络信息占很大比例。他们对异性有强烈的好奇心,但又容易羞涩不愿表达,在现实生活中压抑无助,从而去互联网上找安慰找理解,浏览接触大量黄色网站,有的大学生甚至去传播黄色不良信息,构成犯罪。这都是因为没有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

三、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制观念的对策

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净化网络环境、强化大学生心理素质至关重要。

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为大学生营造一片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5]要使监管机构设置专业化、监管队伍专业化、监管技术专业化。还要打破对互联网多方“齐抓共管”的传统局面,构建一个更高级别的网络监管部门,以便在全局上规划我国的网路监管工作,明确各个下属监管部门的职责,达到高效合作。作为网络发展的后起国家,还应聘请发达国家优秀网络监管专家,根定期培训已有的网络监管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适合国情的专业网络监管制度。完善网络监管技术,对涉及到国家信息、机密、军事、科学成果、宗教等内容的信息应及时阻挡排查。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发挥法律对网络的监管作用。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有预见性,必须与网络发展同步,甚至先于网络发展,提前预想到一切有可能的情况,做到有法可依。只有网络监管制度和系统完善了,才会对网络违法犯罪起到震慑作用,大学生就不会那么轻易被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更不会因为互联网走上违法的道路。

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大学生沉迷网络,价值观、法制观容易被网络影响而走偏。这源于他们心理素质不成熟。因此,首先需要从心理方面进行干预。学校应该招聘专业心理教师或法律教师定期对学生们进行的心理指导,开设相关讲座或辩论赛等,配设固定的辅导员,使他们有时间和精力顾及到学生的变化,对行为异常的同学及时进行疏导教育;其次,学校还应向大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接触更多的人和事,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纠正自身认识上的偏差,尤其对原本过分依赖互联网的大学生,避免互联网影响他们健康的法制观。鼓励学生参加社团活动,逐渐使他们摆脱对互联网的依赖。

丰富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方法。我们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结合时代的特征,运用一切容易被大学生们接受的方法来达到目标。[6]现在的高等院校基本上都实现了教学多媒体的配置,多媒体教学方法多种多样,法律老师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激发学生的思维,使他们把接受法制教育作为一个兴趣活动。比如可以将真实案例作一个归类整合,讲解或组织学生模拟或角色扮演,让同学们在表演的时候深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将教学趣味化等。还可以开设网络法制健康教育论坛,这种方式新颖有趣味,大学生接收健康法制教育不必受时间和地理因素的影响,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健康的法制观;[7]还可以开发电脑或手机法制教育软件,将法制教育融入生活中的每件小事,制定出一套适合法制教育的“营销方案”;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咨询活动,比如去法院观看庭审、参观监狱等,创造条件让他们与法官、狱警、服刑人员近距离接触交流,了解犯罪分子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警示大学生触犯法律的风险。

[1]邓泽球,张桂群.论网络虚拟人格[J].常德师范学院(社会科学版),2002,27(2):33-35.

[2]华莱士.互联网心理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1-20.

[3]周晖.浅析网络犯罪及其关键心理因素[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4]庞东辉.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探析[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6(3):30-33.

[5]王石斌.网络犯罪[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261.

[6]魏志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教育发展研究,2003(5):166.

[7]张美琴,章淑兰.网络时代学校法制教育-挑战、机遇与对策[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44-49.

编辑朱荣华

The Influence of Internet on Contemporary College Students Legal Awareness Cultivation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MENG Xiao1,LIU Han2,FAN Wen-bo3
(1.Henan University,Kaifeng Henan 475001,China;2.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Zhengzhou 450000 China;3.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Zhengzhou 450000,China)

The Internet hinders the solid development of college students'legal concept.How to correctly make use of the network,and reduce its harm to college students has aroused the social attention.The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government perfect network supervision system and teachers cultivate college students network legal education.

Internet;Undergraduates;Legal concept;Legal education

G646

A

2095-8528(2016)04-081-04

2016-04-23

孟晓(1990),女,河南陕县人,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刘晗(1984),男,河南省睢县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范文博(1987),女,河南省睢县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猜你喜欢

法制观念监管法律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综合监管=兜底的网?
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大学生法治意识调查分析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监管和扶持并行
浅谈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管新思路
“微时代”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影响及对策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