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以台州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小微金融服务为例
2016-02-13柯登考李任越
柯登考,李任越
(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浙江 台州 318000)
大型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以台州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小微金融服务为例
柯登考,李任越
(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浙江 台州 318000)
台州作为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在试验区创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在小微金融服务上结合自身优势在客户选择、流程再造、大数据运用、风险控制以及担保方式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良好的做法,同时大型银行的小微金融服务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产品与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有差距以及上级行政策制约等问题。因此大型银行应解决信息对称、担保、上级行政策支持和提供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大型银行;小微金融服务;良好做法;存在问题;建议
在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台州,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多年来,台州银行业一直致力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并初步形成了地方小法人机构和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不同类型的小微金融服务模式。各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也同辖内小法人银行一样积极探索并推进“大银行”做好“小生意”的小微金融服务,并充分依托自身的人才、系统、产品和服务优势,形成了一整套特点鲜明、因地制宜地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一些良好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优化获客模式,弥补人力资源短板。台州小微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90%以上,远超10万家[1],为破解传统一对一、撒网式营销效率低下,极度依赖客户经理数量的现象,辖内大型银行通过实践探索出一些符合大型银行特点的营销模式。一是实行小微企业客户库管理制度。如辖内台州工行围绕“分库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建立企业客户基础客户库、目标客户库、现实客户库和风险客户库。根据相关条件对客户进行分库管理和营销,解决了大型银行客户经理小,客户营销难问题。工行通过客户库管理,有效解决了大型银行目标客户营销难问题。二是实行批量化营销模式。通过市场调研和先行规划,找到产业集群、产业链上下游、商圈平台内小微企业客户群体的融资需求共性和共同风险特征,设计统一金融服务方案并作为批量营销切入点,实现批量式、标准化地提供金融服务,避免散单方式带来的高成本和高风险。如农行对黄岩模塑行业进行批量营销与授信,将贷审会开进园区,一次性为9家模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工行则落实了以银轮机械、新世纪集团等19家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方案,推进了供应链上3000多家小微企业集群式、批量化拓展。
(二)再造标准化流程,弥补服务效率短板。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有“短、频、急”的特点,辖内大型银行通过积极争取政策、整合全行资源和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弥补以往审批链条较长、业务流程相对复杂的短板和制约因素。一是“工厂化”运作。以信贷政策、业务流程、资源配置等为突破口,利用适用信贷产品的标准化以及业务审批流程的工厂流水化的改造,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平行作业、一站式审批”模式,建立“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的审批流程,同时根据小微企业的客户属性配以一整套专属风险管理模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如台州农行运用“工厂化”运作,对小微企业准入免评级、免分类,不提交贷审会审议,一周内完成放贷。工行则将小微客户信贷业务授信审批、风险防控等所有环节全部集中到小微中心进行处理,明确小微企业信贷全流程7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二是采用评分卡信贷流程。如建行以评分卡工具为核心进行客户评价,由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和评分结果,采用模式化审批,续贷时由系统根据行为评分卡模型指标自动筛选客户进入续贷名单,审批通过后客户可继续使用贷款额度而不必先还后贷,契合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特点。
(三)深耕大数据,弥补信息不对称短板。针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相对严重的情况,辖内大型银行依托其强大的系统功能和科技力量,将大数据理念贯穿金融服务全过程,还原小微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和金融需求。一是高度重视市场规划和行业分析。如辖内工行依托从其总行至市分行层层剥离的当地主要行业数据、结合统计部门当地块状经济数据在市分行层面统一制作小微金融服务市场规划,根据行业的成长性、历史发展状况、当地经济特点等确定未来工行小微金融服务侧重点和营销方向。在此基础上开展细分至四级子行业的行业分析,为寻找行业集群内小微企业统一的实际经营情况佐证方式、制定统一授信规则提供可靠数据支持。二是通过多维度交叉验证数据可靠性。基于大数据理念设计的服务和产品体系对高质量数据源有天然地要求,如何对数据进行辨别、验证、取舍和加工成为运用大数据的关键[2]。如辖内工行在工商部门提供的报税数据基础上将销售融资比作为其核定企业授信额度的核心,并对销售数据准确性进行验证。一方面通过对各行业代表性小微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其用电、用水、存货、资金周转等经营特点推断其与实际销售间的关系并作为同行业企业的标准;另一方面利用本行庞大客户群体的账户资金、融资需求、风险实况对销售数据和销售成长性进行复核验证。三是突出贷后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辖内工行开发系统对小微企业各项经营数据进行监测,对核心数据产生异动的小微企业由后台即时发起贷后检查,改变以往机械化定期走访、制作贷后检查报告的模式,在大大节约人力成本的同时避免了客户经理瞒报、缓报或不报企业风险的情况。四是开发运用大数据信贷产品。如建行发挥其作为大型银行信息、资源、技术等方面优势,陆续推出了小微企业税易贷、善融贷、POS贷、创业贷和结算透等“五贷一透”大数据信贷产品。特别是税易贷产品与税务部门企业税务数据实现互联和信息共享,以纳税额为定贷依据对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截至目前已发放“税易贷”40户,金额2199万元,另有28户目标客户已进入相关流程。
(四)重视三查,弥补小微金融风控短板。辖内各大型银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思路,在积极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放松风险管控,以“求真务实”信贷文化为出发点,摒弃包装文化、典当文化、投资文化,摸索出适合小微企业的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和评价方法。如辖内工行制定“六不入、六慎入”准入标准,确保从源头上防控信贷风险;配套设置“应税销售融资比”控制指标,关注企业授信总额和对外担保情况,严控“过度融资”风险。在深入把握企业融资链、担保链、资产连、违约链和交易链等“五链”基础上总结出小微企业贷前调查“十看十比”法判断风险水平。农行则在业界所熟知的“三品、三表”模式上还增添了人流、物流、现金流等“三流”来对企业的发展前景、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进行评判。建行则通过非财务指标表和抵押物情况变动表、担保圈和投资圈等“两表两圈”调查,客户经理晨会、每周一次公司部部门例会和每月三个专题会议即客户营销和产品推进专题会议、额度授信(评级)和新客户准入筛选专题会议、贷后管理暨对公预警客户专题会议等“五会”管理制度共同来保证小微企业风险识别和判断。
(五)创新担保方式,弥补担保方式单一短板。面对小微企业抵押资产少、担保条件差等情况,辖内大型银行不断探索和尝试,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题。一是创新运用小微企业股权质押担保。如工行面对某处于建设期,股权结构分散,无抵押物、无担保的“轻资产”的文化创意类企业。基于项目发展前景良好,现金能覆盖贷款本息;股东已投入资金情况,工行打破以往传统的授信方式,创新的采用该企业股权质押方式(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给予改企业800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以补充企业资金敞口。二是积极推进信用贷款。截至2016年10末,辖内大型银行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达17.538亿元,比年初增加9.03亿元,占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22%,在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的占比逐步提高[3]。此外,工行在原有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向那些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直接发放信用贷款。如台州工行在2015年下半年为解决浙江博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前的资金需求及对外担保的化解,将其授信增至2900万元,其中850万元为信用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向其发放信用贷款。企业在信用方式融资发放后,满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化解了企业对外担保,为其提供了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赢得了企业的好评。三是积极应用多样化担保方式。为拓宽担保渠道、盘活无形资产,辖内大型银行适时推出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具有品牌优势的、科创型的小微企业,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截2016年10末,仅工行就已为20户小微企业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融资余额2.93亿元;为9户小微客户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融资余额0.5亿元。此外,中行积极采用应收账款、应付帐款、存货、保险权益、林权等多样化担保方式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题,如中行台州分行为浙江克拉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林权抵押方式获得了730万元贷款。四是全面启动与政府信保基金的合作。大型银行全面启动与台州市信保基金合作,将大型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纳入政府成立的信保基金担保范围,有效地助推大型银行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如台州工行在2016年10月底为台州市隆辉工艺品有限公司对隆辉发放的首笔信保基金担保贷款300万元。解决了企业没有可担保的抵押物,同时企业负责人不愿意寻求第三方的保证情况下的融资担保难问题,工行的月利率仅为4.785‰,每月可以为客户节省近6000元财务费用,一年下来,可以为企业省下一个财务人员的工资。企业主算得喜笑颜开:“贷款,还是工行好”。
近年来,台州各大型银行分支机构结合台州经济发展实际,积极推进小微金融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创新服务产品,建立和优化标准流程;推动担保方式创新,构筑良好的小微金融服务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了适合大型银行经营特点的小微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9月末,辖内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61.5亿元,占全辖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27.18%;小微企业贷款增速0.8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1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3807户,较去年同期增加1200户,占其所有企业贷款户数的95.01%;小微企业户均贷款余额278万元,远远低于全省大型银行小微企业1300万元的户均贷款;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97.99%,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11.67亿元,不良率1.76%;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在基准上浮25%左右,远低于辖内小法人银行[3]。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对风险识别与判断的影响依然较大。依托多方合作、资源共享和大数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企间信息不对称,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扩大了信息盲区。如辖内小微企业外迁形成了当地融资与当地现金流背离格局;小微企业缺乏科学论证的非理性跨行业投资;民间高息融资、资金中介辅助资金或企业主贷记卡透支等隐性融资信息缺乏有效的了解渠道等使得银行掌握借款人真实情况难度增大,严重影响对企业整体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二)供需错位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随着国家不断加大改革、经济持续低位运行,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上涨、竞争加剧,投资和扩张热情减退,小微企业的融资期限、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等服务需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另一方面已有的产品体系不够接地气,在客户拓展中优势、作用不明显,对业务的支撑作用仍显不足。同时在当前不良突增和较重的不良责任人处理的形势下,信贷从业人员普遍采取惜贷慎贷现象较为普遍,影响小微企业拓户扩面。
(三)政策导向对服务效率的制约仍不同程度存在。大型银行作为分支机构,受上级行政策和制度约束影响仍不小。一是作为小微金融服务试点行政策支持体现不明显,如台州农行作为其总行确定的小微金融服务试点行,但总体政策仍没有实质上的突破或倾斜,没有建立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事业部管理体系,所有的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和贷款流程仍然按照大中企业贷款要求,仍然注重小企业的资产抵押。二是受总体风险暴露加快和上级行风险偏好影响,小微企业授信准入条件有所提高、贷款审批权限收窄,流程链条长,客户体验差。加之注重经济增加值、利润等考核导向,小微金融业务的发展空间有变小趋势
三、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小微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政府资源、信息优势和银行专业能力有机结合的操作模式。大型银行最担心小微企业没有报表及相关能够证明小微企业真实资产负债的有效信息,而这些信息又往往分散在相关的政府经济职能部门,所以,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如何把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信息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并让银行业全面了解小微企业信息是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的基础。政府部门应牵头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整合所有经济职能部门的信息,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并向银行业机构开放。将较为完善的海关、税务、用电信息综合运用到银行大数据产品的开发和业务拓展实践中去,缓解信息不对称对银行风险管理和融资模式创新方面制约。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批量开放政府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台州市政府从2014年开始,为全面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破解企业融资障碍,全国率先建立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集了金融、市场监管、国地税、法院、公安、社保等13个部门的5277多万条信用信息,覆盖台州市全部企业和57万多家个体工商户。探索了一种符合小微企业发展规律的信用建设体系。这一平台的建设解决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银行的办事效率,降低贷款风险。二是加强同经信委、科技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利用它们掌握的优质小微企业资源,通过相关部门推送优质小微企业、组织举办银企对接会等形式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积极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担保方式,努力解决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小微企业担保难始终是小微企业贷款难的主要问题,大型银行更是注重企业融资的担保,所以解决大型银行小企业融资的担保难问题,要通过政府和银行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释放大型银行在小微金融服务上的效能。一是政府要牵头成立相应的专门担保机构,才能有效解决担保难。如2014年台州市政府为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化解互保链危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通过由政府出资和金融机构、其他组织捐资组成信保基金,主要为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初创设立信保基金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7家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捐资1亿元,信保基金的设立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贵问题,至2016年7月末,台州市信保基金已经为小微企业发放担保函1550笔,累计担保授信金额23.44亿元。目前基金规模扩大到15亿元,并将合作对象扩大到市域所有银行。作为大型银行也应加快向上级行争取财务、税务和信贷政策支持,尝试向总行申请出资加入信保基金,办理小微企业信保贷款;向总行借资加入信保基金,资金通过部分贷款利息收入逐步归还;向台州市政府洽谈,允许担保企业贷款部分上浮利率的利息收入作为担保准入等方法对接和利用信保基金平台。在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优势的同时,释放小微企业通过担保增信、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空间。二是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要努力创新担保方式。大型银行要以科技金融、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排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形式,帮助小微企业盘活各种无形资产,增强融资能力。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有效融资模式,对那些资产负债率底,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要大力推进信用贷款方式,力求为优良的小微企业解决好担保难问题[4]。
(三)不断挖掘和创新,提供契合新形势金融需求的金融服务。大型银行要结合自身在利率水平、人员素质、网络科技、体制保障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自身较为强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大数据分析平台,积极深化小微金融服务,炼总结较为成熟的解决信息不对称、判断风险、服务方式的经验,更好与客户的现实需求相匹配。发挥产品功能,加快产品创新,注重产品组合的综合应用,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重点支持国家高科技创新基金和财政风险补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大型客户配套型、集群型、环保型、服务型五类新创型小微企业[5]。积极推进以供应链金融服务,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大数据信息,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四)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政策支持。各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应梳理本行在小微金融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在小微企业客户评级、客户分类、授信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审批权限、产品创新、授信政策、资源配置、不良贷款容忍度等金融服务各方面向上级行争取政策。特别是要改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按照大企业的条件、流程要求这一制约大型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发展的不利因素,要从简化手续、流程上入手,加快小微金融服务事业部制建设[6],建立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短、频、快特点的服务模式;建立专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团队和小企业金融服务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信贷人员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小微金融服务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温信祥.从富国银行看大银行如何提供小微金融服务[J].新金融,2015(1).
[2]台州金融统计信息.2016(10).
[3]台州统计信息.2016(10).
[4]中国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银监发〔2015〕8号).cbrc.gov.cn/index.html.2015-3-3.
[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6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银监办发〔2016〕24号).cbrc.gov.cn/index.html.2016-2-6.
[6]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EB/OL].(银监发〔2015〕8号).cbrc.gov.cn/index.html.2015-5-25.
Practice and Reflection on Small and Micro-institution Financial Service from State-owned Banks——A Case Study of Taizhou Branches of State-owned Banks
Ke Dengkao,Li Renyue
(Taizhou Branch of CBRC,Taizhou,Zhejiang 318000)
Taizhou branches of state-owned banks take important part in constructing experimental zone of financial service reform for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Combining with its own advantages, Taizhou branches have set a series of reliable practices on customer choice,process reengineering,big data use,risks control and guaranty style innovation.However,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infor⁃mation asymmetry,differences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of financial products and administrative poli⁃cy restricts.Therefore,state-owned banks should solve these problems and provide optimized financi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for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state-owned bank;small and micro-institution financial service;reliable practice;exist⁃ed problem;suggestion
10.13853/j.cnki.issn.1672-3708.2016.05.009
2016-10-10
柯登考(1972- ),浙江台州人,法学学士,经济师。李任越(1984- ),浙江台州人,经济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