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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与《普通图书著录规则》的差异分析及修改建议

2016-02-13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6年6期

李 霞(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与《普通图书著录规则》的差异分析及修改建议

李霞(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

摘要:《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与《普通图书著录规则》,都是在遵循ISBD原则基础上结合我国文献特点而制定的编目规则。由于二者在一些细节方面尚存一定的差异,这就很可能直接影响到书目数据的共建共享。本文通过实例分析了这些差异带来的影响,并结合现行ISBD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较为合理的修改建议。

关键词:中国文献编目规则;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国际标准书目著录;著录差异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简称《规则二》)与《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T3792.2—2006)(简称《新国标》),均为我国现行文献编目的主要参考工具。尽管二者都是在参考《国际标准书目著录》(简称ISBD)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文献的特点而制定的编目规则,但在一些细节上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并直接影响着中文书目数据的编制结果。下面仅就《规则二》的“普通图书”部分与《新国标》的差异内容进行分析,并结合ISBD的相关规定提出更为合理的修改建议。

1 版本项规定信息源的差异分析及修改建议

《规则二》与《新国标》对版本项指定的规定信息源分别为“版权页、题名页”[1]29和“题名页、版权页”。[2]150尽管二者对版本项指定的规定信息源的范围完全相同,仅存在优先顺序上的不同,但如果编目员对此理解不当,必然造成著录差异。如,当版权页与题名页上出现的版本信息不一致时,《规则二》通过以下两个示例提供了具体著录方法。

例1:半导体材料/杨树人[等]著.--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版权页题:2004年3月第一版,题名页题:第二版,版本项据版权页所题著录)[1]29

例2: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编

(版权页题:第1版第1次印刷)[1]37

分析说明:由于《规则二》将版权页列为优先信息源,所以该书编者自认为版本项应依据“题名页所题著录”,即在例1中无需对题名页所题的“第二版”进行著录。这种做法显然不妥,因为题名页也属于版本项规定信息源的范畴,该信息源上的版本信息理应得到有效著录。例2虽然对题名页所题的“第四版”进行了有效著录,但将其著录为正题名的一部分并不妥当,因为此处的“第四版”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而并非像《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第五版》使用手册中的“第五版”那样,在语言学上成为正题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弥补例1未对题名页所题版本信息进行著录之不足,也有学者认为本例应著录为“2001#$a半导体材料$e第2版”。[3]但这种将其作为题名说明文字的处理方法也不妥当,因为此处的“第二版”或“第2版”也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并没有在语言学上成为其他题名信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尽管《规则二》将版权页列为版本项的优先信息源,但当版权页题“第1版”时(即不存在需要著录的版本说明),若题名页存在与之不同的版本说明(如第X版)或附加版本说明(如修订版、增订本),并且在语言学上并未构成正题名或其他题名信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则应将其著录于版本项(即CNMARC格式中的205字段)。[4]鉴于《规则二》的编写者在版本信息的著录问题上还存在模糊认识,为防止编目员因执行不同编目规则或对规则理解不透所带来的著录差异,笔者建议将《规则二》中版本项的规定信息源按《新国标》修改为“题名页、版权页”。当然,如果二者能同时按现行ISBD的规定将其修改为“题名页、其他正文前书页、书末出版说明、封面、资源的其余部分”[5]97则更为理想。

2 正题名中标点符号的著录差异及修改建议

在图书题名中存在标点符号是一种常见现象,而在著录时如何处理这些标点符号,《规则二》与《新国标》也有着不尽相同的规定。前者规定,“正题名原则上按照规定信息源所载题名著录,对于有语法关系的标点符号、空格也应照录”;[1]30后者规定,“正题名原则上应按照规定信息源上的文字照录,但大写和标点符号不一定照录”。[2]151下面以题名页题“三维造型设计——Mastercam 9.0实例详解”一书为例,具体分析一下因不同规定所带来的著录差异。

做法一(按《规则二》照录):

2001#$a三维造型设计——Mastercam 9.0实例详解$f何满才编著

做法二(按《新国标》不一定照录)

2001#$a三维造型设计$e Mastercam 9.0实例详解$f何满才编著

分析说明:本例中破折号后的“Mastercam 9.0实例详解”是用来限定和解释破折号前的“三维造型设计”的,明显属于其他题名信息的范畴,所以应将其著录于200$e子字段。尽管标点符号照录可以有效避免因编目员理解不同所带来的著录差异而更有利于各馆编目数据的统一,[6]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势必造成部分题名(如上例)的著录结果背离正题名与其他题名信息的定义,因此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做法更为合理。鉴于ISBD的“正题名严格按照规定信息源上的措辞转录,但是未必完全按照规定信息源上的大小写或标点符号”[5]52之规定也不是完全照录,所以建议《规则二》做出相应调整。

3 并列题名定义的差异分析及修改建议

关于并列题名的定义,《规则二》与《新国标》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定义为“对应于正题名的另一种语言/文字的题名”,[1]421并在再版前言中明确指出,“对并列题名的概念,明确了可以出现在文献各处,并不是局限于规定信息源上”;[1]前言后者定义为“当出版物的题名页上有多种语言和/或文字的题名时,应将未选作正题名的题名著录为并列题名”。[2]151二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对并列题名出现的位置没有要求,而后者仅限于题名页。在机读目录环境下,对并列题名定义的不同也必然带来编目数据的差异。如,由潘亦藩主编的《中国食品产业地图》一书,与正题名对应的英文题名仅出现在封面而未出现于题名页,按并列题名的不同定义其著录结果分别如下。

做法一(按《规则二》的并列题名定义):

2001#$a中国食品产业地图$f潘亦藩主编

312##$a并列题名取自封面

5101#$aIndustrial map of Chinese food$zeng

做法二(按《新国标》的并列题名定义)

2001#$a中国食品产业地图$f潘亦藩主编

5121#$aIndustrial map of Chinese food$zeng

分析说明:按《规则二》的并列题名定义,出现在封面上的上述英文题名也是并列题名,所以该题名应使用“510并列正题名”制作检索点;又因该题名不是出自题名页,所以还应使用312字段对其所在信息源作附注说明。按《新国标》的并列题名定义,出现在封面上的上述英文题名不是并列题名,所以不应使用属于并列题名专用的510字段,而应根据其出现的实际位置选用与之匹配的另外5--字段为其制作检索点;又因例中的512字段能自动生成以“封面题名:”为导语的附注,所以也无需像做法一那样再用312字段对其所在位置做重复性说明。[7]接着我们不妨再看看ISBD的定义:“并列题名是出现在规定信息源上用与正题名不同的另一种语言和/或文字并且表现为等同于正题名的题名。”[5]60由此可见,《规则二》对并列题名出现的位置没有要求是欠妥的。至于在位置要求上是用“题名页”还是“规定信息源”,笔者认为后者更全面,因为当遇有某书无题名页时,可按代题名页上的信息进行著录,此时位于代题名页上与正题名对应的另外语种的题名也是并列题名。

4 同一责任方式的责任者多于3个时的标识差异及修改建议

《规则二》规定:“著录同一责任方式的责任者的数量由编目机构决定,一般不超过三个,除第一个外,其余均用逗号隔开;超过三个只著录第一个,后用‘[等]',其余在附注项说明。”[1]34《新国标》规定:“著录同一责任方式的责任者一般不超过三个;超过三个时,只著录第一个,其后加‘…',并在其后加‘等'字,并用方括号‘[]'括起。”[2]152由此不难看出,当同一责任方式的责任者多于3个时,对于被省略的其余责任者,前者是用“[等]”标识,后者是用“…[等]”标识。首先应该肯定的是,现行编目规则与我国旧有编目规则中直接用“等”标识的做法相比有了明显进步,因为此处的“等”并非受编文献上原有的,而是由编目员补充的,所以应外加方括号以示区别,这样更能体现客观著录原则。《规则二》的标识方法是结合我国文化特点自创的,而《新国标》的标识方法则取自ISBD,即“如果若干个人或团体的名称出现在一个责任说明中,转录名称的数量由编目机构确定。多个转录的名称之间可以用逗号分隔或用连接词连接(如果适当的话)。如果提供连接词,它们应置于方括号内。省略部分用省略号和‘et al.'(et alit,中文‘等'的意思)或其在其他文字中的等同词表示,置于方括号内。”[5]84鉴于“…”和“[等]”都具有表示省略的意思,而去掉其一均不会引起歧义或产生误解,所以笔者认为《规则二》的标识方法更为简洁实用,这也是我国文献编目规则“既遵循ISBD原则,参照AACR2的体例,又体现中国文献编目特色,不机械性照搬”[1]前言的一个重要表现。

[参考文献]

[1]国家图书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修订组.中国文献编目规则[M].2版.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

[2]胡广翔.GB/T3792.2-2006《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应用指南[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

[3]周有芬,等.探析CNMARC版本项规定信息源的“优先选择”问题——兼对国际国内著录规则进行对比研究[J].图书馆建设,2008(1): 60-62,65.

[4]邓福泉.对版本信息著录中存在问题的认识[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5(3):55-58.

[5]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国际标准书目著录(统一版)[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

[6]辛苗.题名中标点符号的著录方法[J].图书馆建设,2012(3):49-51.

[7]邓福泉.浅议非并列题名的规范著录[J].图书馆论坛,2013(6):114-117.

中图分类号:G254.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8214(2016)06-0067-03

[作者简介]李霞(1974-),女,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文献分编与著录。

[收稿日期]2016-01-18[责任编辑]菊秋芳

Cataloguing Difference Analysis and Revision Proposal of Cataloguing Rules for Chinese Documents and Bibliographical Description for Monographes

Li Xia

Abstract:Both Cataloguing Rules for Chinese Documents and Bibliographical Description for Monographes ar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ISBD)in accordance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literatur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ataloging rules.The cataloguing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rules may directly affect the sharing of the bibliographic data.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effect with some instances and puts forward reasonable revision proposal in accordance with ISBD.

Keywords:Cataloguing Rules for Chinese Documents;Bibliographical Description for Monographes;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ISBD);Cataloguing Dif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