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律问题
2016-02-12任贤英
任贤英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太原030001)
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律问题
任贤英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太原030001)
摘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维护好兼职期间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大学生;校外兼职;法律问题
一、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律身份
1.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劳动主体地位资格
保护兼职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关键问题,就是劳动主体地位资格一定要明确,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一定要明确。在大学生校外兼职过程中,劳动关系理论确立的关键在于其能否取得劳动主体资格。在我国,劳动者的地位是《宪法》赋予的,只要具有劳动能力,根据法律的规定就可以成为劳动者。在法律面前,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兼职大学生,还是全日制的劳动者,都具有同等的劳动主体地位。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中,对于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主体地位的定义不够明确,导致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明显偏低。
2.校外兼职大学生劳动身份的界定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条例,对兼职大学生来说,还是适用的。首先,非全日制用工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在实践中,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多样,它既包括个人雇工中的“小时工”,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的特殊用工形式。再次,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相对于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是相对宽松的。所以,对比非全日制用工法律条款,保护兼职大学生法律权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可能性。从劳动时间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兼职大学生打“小时工”的比较多,在劳动身份的界定上,应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从工资形式上来看,非全日制用工大部分以小时计酬,如餐饮服务、家教、销售等行业,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以天为单位计算工资,或者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所以大学生兼职,大多数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工资形式以小时计算较为妥当。
二、校外兼职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1.大学生涉世不深,维权意识淡薄
许多大学生都想通过做兼职增强自己的社会经验,并能够得到一定的金钱收入。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长期坚持做兼职的学生并不多,究其原因在于许多学生缺乏社会经验,不知道如何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同时,一些学生觉得兼职所得报酬太少,并且所兼职的工作也比较累,缺乏困难的承受力也影响许多大学生长期坚持做兼职。大学生做兼职,一般都追求短期效应,如节假日做产品促销活动等。这种促销工作,不需要有太多的工作经验,还能快速获得一定报酬,所以,许多城市的大学生都愿意选择这样的兼职。然而,由于涉世不深,阅历不够,许多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维权意识淡薄,导致在兼职期间,合法权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许多大学生做兼职都是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网站获得,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网站了解招聘信息。在大学生兼职工作中,中介公司、招聘网站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对于大学生兼职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在兼职过程中,出现一些欺骗行为,影响了大学生兼职期间的合法权益。
2.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维权往往陷入尴尬困境
目前,在兼职市场上,还存在许多法律盲区。随着社会生存压力的不断加大,许多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大学生兼职,在社会劳动力市场处于一种劣势地位,用人单位在雇佣兼职劳动力上缺乏监管,这就导致大学生兼职过程中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侵犯兼职权益现象十分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一雇佣双方地位失衡。在社会劳动力市场上,雇用单位拥有绝对的主动权,大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当他们迈进兼职市场那一刻,就已经感受到不仅有来自同一群体的竞争,还有社会剩余劳动力对其兼职的影响。受时间因素的影响,大学生不可能像其他社会群体那样,在劳动力市场上,为用人单位提供持久性的服务。这一劣势导致雇主可以毫无顾忌的轻视其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校外兼职缺乏法律保障,使得许多大学生只能选择忍耐。
三、兼职期间大学生合法权益受损的原因
1.缺乏法律的保护,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阅历不够,维权意识淡薄,对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缺乏认识,实际操作能力也比较有限,导致大学生兼职期间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兼职期间大学生权益受损,是多种因素构成的。首先,对于大学生兼职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在兼职期间,缺乏合同保障,使得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在我国,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等与劳动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都没有将大学生兼职这一问题纳入合法权益保护范围。这使得大学生兼职期间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另外,《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校内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校外兼职学生权益保护问题并没有涉及。大学生校外兼职在这样的法制环境下,只能按照民法中所规定的普通雇佣关系来调整,这对于大学生校外兼职合法权益保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兼职市场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和相关职权部门监督和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用人单位有漏洞可钻,兼职期间大学生的权益受损现象屡禁不止。
2.没有劳动合同,缺少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由于大学生兼职,多数都是短期行为,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在兼职期间都不与大学生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大学生就更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与被雇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在法律上对于用人单位缺乏约束力。用人单位可以不去承担所应承担的一些义务。一旦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故或者在劳动期间学生工伤,很难通过法律程序让用人单位赔偿。另外,兼职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学校对学生兼职管理不到位也有很大的关系。许多学生不重视大学生的兼职管理,缺乏兼职服务机构,对于大学生兼职活动,缺少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也很少有学校针对大学生的兼职问题,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为学生提供正规的兼职信息,避免学生在兼职期间利益受损。学生无法得到准确可靠的兼职信息,对于兼职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导致兼职期间利益受损。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兼职期间,大多数学生不知维权,自我合法权益维护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维权意识非常淡薄。在兼职期间,当遭遇了侵权之后,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大多数学生不知道怎样去维权,所以,大部分会选择默默忍受,不会坚持维权,只有小部分表示肯定会维权。
四、大学生校外兼职维护自身法律权益的对策
1.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和相关职权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兼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加强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用人单位,要严格的督促其遵守合同法,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出现违反合同法,违规用人的行为,一定要给予严厉查处。同时,要在社会上普及维权知识,相关部门不仅要安排法律工作者免费指导大学生兼职维权,还要针对大学生兼职这一社会现象,建立大学生兼职管理中心,指导大学生学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兼职大学生的相关权益。同时,政府对于大学生兼职问题,也要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不断调整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兼职大学生在兼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短期工,兼职大学生也应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人单位既不能随意聘用或者解聘兼职大学生,还要与兼职大学生签订必要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其福利待遇和工资标准,不得任意降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应规范运作程序,加强行业自律,用人单位应该主动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按量给付工资并为大学生兼职提供必要的保险。大学生的劳动付出,理应受到合理的回报。
2.高校应加强管理,增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对于大学生的兼职问题,学校也要给与高度重视,不仅要加强大学生兼职管理,还要建立兼职信息平台,向兼职大学生传授兼职知识,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同时,通过兼职服务机构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兼职信息。给学生兼职提供可靠的平台。确保其招聘信息真实可靠,有效保障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合法权益。在大学生兼职中,高校既要起到引导作用,也要起到保护作用。要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强兼职学生的管理,对校内外兼职双管齐下,对外,要加强指导,不断规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随时了解劳动力市场动态。与一些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为兼职学生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还要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当兼职学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要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积极帮助兼职学生解决问题。为学生维权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念,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兼职之前,要慎重选择用工单位,主动要求签订协议,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的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或者隐形陷阱,要敢于提出质疑和否定,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时,要学会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维权。在关键时刻,可以向新闻媒体、学校以及政府相关机构寻求帮助,通过正规渠道、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李静思,王巍.从非全日制用工角度看大学生兼职[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09(12):46-48.
[2]邓艳君.论兼职大学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124-126.
[3]曲福玲,倪立民.大学生兼职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基于天津市部分高校在校大学生调查[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0(11):124-125.
[4]张祖庆,李铁梅.大学生兼职期间权益法律保障探析——以陕西大学生兼职调查报告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4):100-103.
[5]魏凌雪,丁菊梅.大学生兼职期间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分析[J].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2010(01):34-35.
[6]左莉,马力强,伏雪涛,张广云,陈建明.当代大学生兼职风险成因及其规避对策研究[J].商,2013(01):273-274.
编辑郑晶
Legal Issues of College Students' Part-time Job off the Campus
REN Xian-ying
(Shanxi Polytechnic College,Taiyuan,030001,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about improv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reinforcing the management by the government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regulating the labor market,enhancing the employment of enterprises to protect college students' part-time job rights.
Key words:college students;part-time job;legal issues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528(2016)03-072-03
收稿日期:2015-12-02
作者简介:任贤英(1985),女,山西人,助教,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