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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理念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当代重释

2016-02-12赵晓红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以人为本

赵晓红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科研处,山东临沂276005)



以人为本理念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当代重释

赵晓红

(中共临沂市委党校科研处,山东临沂276005)

摘要:以人为本作为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执政理念,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了科学重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鉴于完全意义上的人民主体业已形成以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结构与群体结构重大调整的现实,以人为本将传统的党的群众路线中的群众主体转化为人民主体;其二,鉴于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特征以及人的需求的多样性,以人为本将为了人民的手段指认为科学发展;其三,鉴于当前贫富差距拉大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以人为本将党的群众路线中隐而未显的伦理学维度彰显了出来,强调在共时和历时双重维度上的人民共享。当今时代,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关键词:以人为本;党的群众路线;当代阐释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创立且践行了群众路线这一执政理念,并将其确立为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集中表述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尽管创立于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但它却适用于任何历史阶段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尽管它的实质和精髓是始终不变的,但其具体表述与个别阐释却随着历史情势的改变而发展。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就是基于当前的历史情势与现实状况,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的科学重释。

一、对群众主体的当代重释

在我们党的政治语系中,“群众”作为一个主体,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群众”泛指“人民大众”,与“人民”或“人民群众”同义;而狭义的“群众”则是指与“党员干部”相对应的一个范畴,是“人民”的主体部分。党的群众路线中的“群众”概念无疑是在狭义的意义上使用的。而作为以人为本之主体的“人民”则是广义上的“群众”,是由党员干部与一般群众有机融合而成的集合体。在党的群众路线创立之初的革命战争年代,之所以强调群众主体,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为突出我们党作为领导者与历代统治者的根本区别。历代统治者与广大底层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对立关系,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前者为了自己及其阶级利益而对后者实施统治和压迫。在阶级社会里,价值主体与实践主体是相互割裂的:价值主体往往是官僚阶层甚至君主个人,而实践主体则是广大下层民众。而中国共产党与作为底层民众的广大群众之间的关系是鱼水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并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推翻统治阶级的统治,不是为了使自己成为统治者,而是为了使包括自身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翻身做主人。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以及参与者,中国共产党不仅将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实践主体,而且将其确立为价值主体,从而实现了价值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有机统一,并由此构成了与历代统治者的本质区别。

2.群众主体能够涵盖并代表人民主体。改革开放前,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推行计划经济的建设时期,整个社会奉行并推崇集体主义。那时,作为社会的两个主要群体之一,广大党员干部利益诉求高度统一,统一于依靠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中国共产党这个整体没有自己的私利,其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可见,此时群众利益涵盖了党员干部的利益,因而等同于人民利益,从而群众主体也就等同于人民主体。同时,由于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使得广大党员干部与一般群众追求利益的实践也基本相同,从而表现为一个统一的实践主体。可见,无论是从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还是从工具论的维度而论,在改革开放前,群众主体能够代表人民主体。

3.以人为本的主体实现了群众向人民的转化。作为党的群众路线的当代理论概括,以人为本的主体实现了从群众向人民的转化。其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完全意义上的人民主体业已形成。在群众路线创立之初,尽管中国共产党与其所代表的广大群众的利益高度一致,但在身份认同上,毕竟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阶层——领导阶层与被领导者阶层。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体划分不再主要以政治身份为依据,而更多的是据其所处的经济地位而划分;尤为重要的是,通过二十多年革命年代的战争洗礼,以及六十多年建设时期的相互配合与磨合,领导阶层与被领导阶层不再明晰可分,已实现了完全融合与统一。第二,群众主体不再能够包括人民主体。随着市场机制对市场主体利益取向以及个体意识的激发,在战争年代以及计划经济时代一度形成的高度统一的利益结构日趋分化。不仅在群众中形成了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而且在个体的党员干部中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此时,尽管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整体没有自己的私利,没有外乎于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利益诉求,但她必须也应该对作为其个体成员的党员干部的合情、合理、合法的个人利益予以满足。可见,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利益与涵括了党员个体利益的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不同,群众主体不再能够完全替代人民主体。同时,随着利益主体的分化,实践主体也在不断分化。由此,从工具论意义上讲,群众主体不再能够完全代表人民主体。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践行群众路线,需要对其主体外延进行拓展,从群众拓展至人民群众。正是基于当今社会利益结构与群体结构重大调整的现实,我们党提出了以人为本,将群众路线的群众主体拓展至人民主体。

二、对实践手段的当代重释

与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取向相一致,以人为本强调“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1]。可见,以人为本将党的群众路线中作为“为了群众”之手段的“一切”阐释为“一切奋斗和工作”。

1.革命战争年代群众路线的主要手段是斗争。总体来讲,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可分为革命战争与和平建设两个阶段。在不同的社会阶段和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在革命战争时期,革命尚未成功,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体地位还没有实现,此时其利益诉求在于夺取革命的胜利,实现翻身做主人。而夺取革命胜利的手段主要是斗争。在这一时期,社会关系正发生着剧烈变动,社会制度正经历着根本变革,要求对作为“推进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的人民群众进行充分发动和有效组织。同时,由于革命战争的斗争对象是作为敌人的一种人,而与人斗争胜败的关键在于斗争双方的力量大小;因而,要取得革命斗争的胜利,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尽可能多地聚合起斗争力量。群众路线所主张的工作方法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事实上,中国共产党正是娴熟地运用了这一工作方法,夺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这一事实雄辩地证明,只要无产阶级政党已经充分成熟,能够将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并使之积极参与到人民战争中来,就能够圆满地完成实现社会变革的历史使命。可见,以群众运动为主要手段的斗争是在战争年代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与要求的确当手段。

2.和平建设年代群众路线的手段需要科学。当然,人民群众不仅作为在社会发展质变阶段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能够打破一个旧世界;而且作为社会财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作为社会发展量变阶段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还能够建设一个新世界。然而,在两个不同的社会阶段中,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的方式不同,从而实现自己利益的手段也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尽管斗争是夺取革命胜利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和平建设时期实现自己利益的确当手段。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由战争年代发生于人与人之间的敌我矛盾,转化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2];而解决这种非对抗性矛盾的确当手段不再是斗争,而是大力推进社会生产,以实现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发展。正是出于这一认识,以及对和平与发展这一当今时代主题的敏锐洞察,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讲话时,明确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科学论断。在这里,发展首先是指经济发展。这是因为,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所一贯坚持的,作为历史创造主体的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3]。可见,在人的所有需求中,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是第一需要。因而,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利益和要求的发展,首先应该是旨在生产人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经济发展。究其实质,经济发展就是人们通过对自然的改造与征服,从中获取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财富的过程。因而,与以人为对象的革命战争年代的斗争不同,经济发展的对象是自然。随着主要矛盾的转移以及实践对象的转变,作为斗争之确当方式的群众运动以及人多力量大的策略原则,已不再适用于当今的经济发展。这就是说,以自然为对象的发展力度并不是越大越好,而必须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自然并不是人可以肆意侵夺和践踏的对象,而“是我们人类(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生长的基础”[4]。“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5]。因此,恩格斯曾多次告诫人们,在与自然交往过程中,不要过分乐观地看待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6]。因而,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利益和要求而推进经济发展时,“……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7]而必须采取一种适度、适当的形式。值得强调的是,经济发展固然重要,但它仅仅只是实现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的手段,而并非目的本身。然而,在具体的发展实践中,由于对经济发展的过分强调,曾一度出现过这样一种不良倾向:将作为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与要求的手段幻化为目的本身,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而漠视了生态环境的承载与修复能力,这样必然会遭致自然的报复,从而背离为了人民群众的目的。这种发展无疑是不科学的,并从根本上背离了我们党所一贯坚持的为了人民群众这一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矫正这种不科学发展所产生的消极后果,我们党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中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概念,并将之确立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必须遵从的基本要求。

3.传统的发展观忽视了人需要的多样性。事实上,传统的发展观的不科学之处,不仅在于忽视了人与自然的特殊关系,而且还漠视了人需要的多样性。根据马克思主义需要理论,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而人正是“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8]。物质需要是人的第一需要,但绝非唯一需要。在马克思看来,人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物[9];而且还是一种“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0],一种社会存在物。因而,人不仅具有物质需要,而且还具有生态需要和社会需要;而要满足人的这些需要,仅有物质资料的满足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为之提供一定良好的生态条件以及和谐的社会环境。正是出于对人本身作为发展根本目的的考虑,我们党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所谓科学发展,是指一种与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相对应的新型发展,一种基于生态平衡与社会和谐的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不仅能够为人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而且还能够创造良好的生态与社会条件。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发展并不是目的本身,而是实现人民群众谋取利益和满足要求的根本手段。以人为本在这个意义上强调“发展为了人民”。与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的观点相一致,我们党出于对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的敏锐洞察,为了纠正当前发展实践过程中的不良倾向且补救其消极后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将以人为本置于其核心,强调人民群众通过自己所推动的科学发展来实现和满足自身的利益、要求及愿望。简言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当代的理论升华,以人为本将为了人民群众的手段指认为科学发展。

三、对伦理意蕴的当代重释

1.对生产资料的共享。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推崇并倡导共产主义,是因为在其中人们能够借由对生产资料的公有而实现共享。因而,它不仅是一种世界观与方法论,而且还是一种隐含着旨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学。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政治理念,党的群众路线无疑也涵盖着人民群众共享的伦理维度。不可否认,在党的群众路线创立之初,其具体表述中并没有明确阐发“共享”这一伦理意蕴,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中不涵括“共享”伦理。这是因为,作为其主体的“群众”是一个整体性概念,整体内部个体成员利益诉求整体划一,没有群体或阶层之分,自然也没有必要涉及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论。与之相对,作为以人为本之主体的“人民”的概念,则更注重成员的广泛性与差异性,从而内在地涵盖着伦理学维度。与马克思主义主张公有的伦理观相一致,以人为本将党的群众路线的伦理学意蕴突出并彰显出来,主张“人民共享”[11]。

2.同时代的人民共享。在共时意义上,以人为本强调同时代的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前,我国施行单一的公有制和严格的计划经济,基本能够实现当时人民群众所要求的“共享”。那个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活力受到严重的束缚,以至于社会物质财富匮乏,广大群众处于普遍贫穷之中,那时所共享的远非“共同富裕”。而要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改革现有的约束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日渐深入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尽管物质财富得以极大丰富,但与之相匹配的利益分配机制并没有同步建立起来,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贫富差距日渐拉大的不良后果。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2]因而,主要由经济收入差距而引发的利益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在社会低收入人群或阶层中产生心理失衡,加之当前我国在直接关乎民生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诸多方面的利益调节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还远未建立并完善起来,收入差距的拉大已引发了弱势群体的仇富心理。在这种情势下,若不采取断然措施对社会各阶层利益矛盾进行缓和与调解,其结果必然是社会冲突日益加剧以及社会关系持续恶化,从而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而自由发展所不可或缺的良好的社会条件以及和谐的社会环境,进而从根本上背离我们党所一贯坚持的“为了人民”的价值取向。针对这一状况,为了做到人民共享,我们党强调要以全体人民群众为本,致力于统筹兼顾广大人民群众中不同区域、行业、阶层之间的利益,尤其是弥合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分歧,化解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利益冲突[13]。

3.当代与后代人民的共享。在历时意义上,强调当代与后代人民共享。马克思之所以推崇共产主义,是因为在他看来,共产主义时代,将实现“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4]。改革开放前,由于生产力水平还不是太高,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还相对较小,还不足以对自然环境的承载力构成威胁,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凸显;同时,生产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还不太大,其存量还较为丰厚,还未能引发人们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危机感。因而,党的群众路线没有必要过多地关注人与自然、当代与后代之间的关系。然而,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与和平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得以极大提高,经济实现巨大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负效应,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日渐紧张,经济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原材料、能源等自然资源的存量大幅减少,目前已危及后代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和资源基础。基于此,我们党提出了涵盖不同时代人民共享理念的以人为本,强调不仅要以当代人民为本,而且还要以后代人为本,提倡统筹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也就是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的同时,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可见,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提倡人民共享是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的核心与关键环节。只有以当代全体人民群众为本,正确处理并协调好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实现社会和谐,从而全心全意推进科学发展;只有以所有时代的人民群众为本,充分保证后代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生态的良好,才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利益世代永续。总之,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不仅契合了当今时代的历史情势与现实状况,而且还继承了群众路线的实质与精髓,从而构成了对它的科学重释。因此,在当今时代,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5.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9,45.

[4][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2,383,383-384.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30.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0.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

[11]周洪军,王维杰.试论以人为本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与发展[J].临沂大学学报,2014,(3).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1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2.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1.

[责任编辑游玉华]

作者简介:赵晓红(1966—),女,山东费县人,本科,中共临沂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教授。

收稿日期:2015-12-16

中图分类号:D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701(2016)01-0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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