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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五年取消军衔制原因探析

2016-02-11

中共党史研究 2016年8期
关键词:军衔军官军队

徐 金 洲

·探索与争鸣·

一九六五年取消军衔制原因探析

徐 金 洲

1965年,人民解放军取消了实行近十年的军衔制。取消军衔制的内部和外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筹备实施军衔制过程中的理论准备不足,军衔条例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与军衔制配套的制度和措施不完善,处理制度与实际情况之间的矛盾时出现偏差;在“左”倾指导思想影响下对军衔制产生了错误的认识,错误地看待战争年代的成功经验,取消军衔制过程中采取了错误的决策方式;等等。

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军队改革

1955年9月,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衔制度,至1965年5月,军衔制在实施了近十年后被宣布取消。这是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第一次实施军衔制。军衔制作为一项在世界各国军队中通行的成熟制度,是现代军队组织的必然趋势,人民解放军在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也认识到其必要性。可是,为什么它在实施后又被取消了?为什么一项好的制度却坚持不下去?对这次军衔制的情况,人们已有大量的论说,基本经过已经比较清楚。关于取消军衔制也有一定的研究*参见刘岩:《中国军衔百年史略》,军事科学出版社,2007年;刘岩、梁雪美、李敏:《军衔史话》,解放军出版社,2009年;徐平:《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纪实》,金城出版社,2010年;欧阳青:《1955共和国将帅大授衔》,黄河出版社,2008年;张志初:《试论我军实行军衔制度的必要性》,《军事史林》1988年第4期;刘炳峰:《毛泽东与我军首次军衔制的实行和取消》,《军事史林》2005年第3期;刘岩:《我军55式军衔的取消及其相关制度和问题》,《军事史林》2006年第4期;刘岩:《人民解放军首次军衔制度实行始末》,《军事史林》2010年第1期;庄进:《我军军衔制度的历史沿革》,《军事历史研究》1994年第4期;等等。。但是,对于取消军衔制的原因,研究则比较薄弱。一般笼统地归因于“左”倾思想的影响和军衔制有关规定存在缺陷,对其他方面的原因很少涉及。不少论述还对取消军衔的决策过程以及取消军衔与彭德怀受批判、林彪提出“突出政治”之间的关系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由此,本文试集中分析一下取消军衔制的原因,并对一些错误说法进行辨析。

军衔包括现役和预备役军衔,军官军衔和军士、兵的军衔。由于现役军官军衔是其中最主要、最复杂,对军衔制起决定作用的部分,本文的论述主要指现役军官军衔制。另外,军衔制是根据1955年2月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以下简称《军官服役条例》)而实施的,因此对军衔制的研究也涉及《军官服役条例》及其相关内容。

军衔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制度,牵涉到军队管理乃至军队建设的许多方面。人民解放军在军衔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中,由于经验不足,对关系军衔制的许多问题缺乏充分准备、难以正确处理,使军衔制从理论研究到制度创设,以及具体操作的各个方面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属于军衔制本身存在的问题,是军衔制运行中的内部矛盾,是导致其被取消的内因。

(一)在筹备实施军衔制过程中,相关的理论准备不足

在准备实行军衔制时,虽然全军普遍赞成实行军衔制,但对有关军衔的历史和现实问题所知甚少。在各级指战员的思想中,基本上只有依据建军与作战的经历对军衔产生的感性认识。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给彭德怀转毛泽东的报告就军衔等级设置问题指出:“实行军衔制度我们尚无经验,主要是根据苏联顾问介绍的经验及所提方案并结合中国情况进行研究。”*转引自刘岩:《再谈我军军衔制度中几个为什么》,《军事史林》2005年第3期。在这个过程中,负责筹备军衔制的总干部部将主要精力用于操作层面的、繁杂的具体工作,而对军衔制度的原则、依据、作用及相互关系等理论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对本国历史上以及苏联和世界各国军队实行军衔制的经验教训也缺乏研究。由于苏方不愿提供,当时人民解放军甚至没有见到苏军军官服役条例的文本*参见刘岩:《再谈我军军衔制度中几个为什么》,《军事史林》2005年第3期。。1955年军衔制正式实施时,全军对军衔制意义的认识仍不够深刻、具体,解释得比较笼统。中央军委指示是这样说的:“授予军人军衔,是为了确定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也是给军人的一种荣誉。军衔制度的正确实施,将提高各级干部的责任心,发挥他们在战斗中和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军队的组织性、纪律性;并鼓励各级干部努力上进,从而促进部队的军事、政治水平的普遍提高,增强军队的战斗力。”*中央军委:《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1月23日)。实际上,人们大多关注的是军衔的表面作用,即分类识别、层级区分的功能,而对其他实质性的作用认识比较模糊,如规定严格科学的编制体系,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体系,引导和规定军人的发展路径,提高官兵知识化、专业化水平等。中央军委对实行军衔制意义和目的的表述中似乎模糊地包含了这些内容,但从后来实行军衔制的具体工作方向来看,并没有体现出这方面的认识,也没有使军衔制向这个方向发展以发挥作用。1988年,人民解放军再次实行军衔制时,就比较充分地认识到:军官军衔的晋级、降级、退出现役等,是军衔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军衔制功能的主要措施之一。它对于控制军官队伍的进、升、出的流量,调整军官队伍的年龄结构,增强军队内在活力,提高军官素质,选优汰庸,具有持续稳定的作用*参见全军军衔办公室编著:《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军事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34页。。这种认识就比过去深入而具体得多。

对军衔制理论研究和认识的不足,妨碍了全军自觉地执行《军官服役条例》,妨碍了军衔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给军衔制留下了隐患。一位对军衔制有深入研究的专家曾深有感触地写道:只有从理论上真正搞清楚军衔的内在功能,弄清其为什么在军队建设中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才能够真正自觉地正确运用军衔这一机制,来调整军队中的各种关系,使其在军队建设中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刘岩:《中国军衔百年史略》,“前言”第2页。。

(二)军衔条例的规定存在诸多不完善

1955年版《军官服役条例》中一些条款存在缺陷:有理想化、急于求成、脱离实际等问题;还有一些内容暂付阙如,致使实施中无所依据。关于军衔制度的缺陷,过去人们有较多论述,例如:认为军官军衔普遍定得偏低;军衔晋升不正常;军衔在承担军人待遇方面作用不大;军官日常着装简化军衔标志使其识别功能被弱化;对女干部授衔的规定偏于严苛;编制军衔过分强调各级主官的军衔,而副职的编制军衔则同于或低于下一级正职,机关干部的编制军衔低于同级部队干部,技术军官的编制军衔定得过低、过死;军衔的种类和称谓比较繁杂,分类过于机械,也不完整,规定过于繁琐;等等*参见徐平:《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纪实》,第217—225页;欧阳青:《1955共和国将帅大授衔》,第455—460页。。这些都反映出军衔制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不再赘述。在此仅就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说明。

其一,关于军衔晋级规定。1955年通过的《军官服役条例》对大校以上军官军衔的晋级没有年限的规定,1963年《军官服役条例》修改后对上校以上军官的晋级没有年限规定,使中上级军官晋衔无法可依。同时,军衔晋级的实施办法缺失。1955年首次进行军衔评定时,对实行军衔制以后日常晋级工作并没有一个具体办法。由于军衔评定中事务繁杂,军委和总部甚至没有来得及考虑这类问题。军衔评定后,当年即出现“许多军官由于职务提升很快,原评的军衔已与其现任职务不相适应”。中央军委认为“军官军衔的晋级问题,是整个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上来解决”,*国防部:《关于对目前处理军官军衔晋级问题的暂行规定》(1955年12月27日)。准备由总干部部在1956年春召开的全军评定军衔工作总结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规定统一的制度。但是,制度迟迟没有推出。为解决军官职务与军衔脱节的问题,总干部部曾提出“任免部门在审查军官拟任职务时,应同时考虑其军衔是否需晋升的问题,任职同时晋衔者由任免部门一起办理晋衔手续”*总干部部:《关于审批职衔悬殊的军官晋衔的分工问题的规定》(1956年2月3日)。,但由于职务任免权限与军衔审批权限有许多不一致,而且军衔晋升有相对独立的一套制度,因而无法做到二者统一办理。由于制度的缺失,整个十年间军官军衔正常晋升的操作无章可循。

其二,关于军衔与其他等级体系的关系。人民解放军的等级制度比较繁杂,有职务、级别*级别是1952年开始用于评定、军队人员自成一体的等级体系。按照这种级别划分,正兵团级以下至正排级军队干部划分为17级。、军衔三套等级体系。就是说,每个军官有职务区分,还有军衔区分和级别区分,各自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当初对军队中大量的复杂类型的军人进行级别区分是必要的,可以作为实行薪金制和评衔的依据。中央军委曾考虑在实施军衔制后取消级别,将干部的薪金等级划分改为职务薪金制。*总干部部:《关于目前处理干部级别问题向军委的请示报告》(1955年12月30日)。但是后来,职务薪金没有实行,导致级别与军衔长期并存,各自与军官的部分利益相联系。于是,军官既要调整职务,又要调整级别和军衔,要考虑职务与级别、军衔的衔接关系,还要考虑级别与军衔之间的平衡关系。干部管理部门面对这些复杂关系往往顾此失彼。同时,军衔等级在三者中处于附属地位,显得比较次要。

有关军衔的这些制度和规定的缺陷使其经常受到非议,损害了军衔制的权威,不利于发挥军衔制对军人的激励作用,降低了官兵对军衔制的热情。

(三)与军衔制相关的配套制度与措施不完善

实施军衔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的改革,涉及国家和军队多方面问题,需要大量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才能保证其落实。

例如军官任命制度。根据《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授予第一次尉官军衔的条件是:在和平时期须由各级军事学校毕业的军人或国防部批准开办的训练班受训后的军士*《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8、41页。。这是对人民解放军长期从士兵中直接提拔干部方式的重大改变。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军校和训练机构输送的军官数量、种类以及时间与部队需求相衔接;需要部队积极输送合格的培养对象进学校学习,积极接收并帮助毕业军官适应任职;需要解决士兵不能直接提干后仍能继续发挥其积极性的问题;也需要大批有文化的合格青年入伍以提高兵员质量。但是,从军队院校状况来说,难以达到要求。实行军衔制时,全军各类院校缺乏统一领导,院校建设缺乏全面规划和检查,导致各类院校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学校的设备不完善,少数学校还不正规,*训练总监部:《关于全军学院、学校的建设规划的报告》(1956年2月3日)。“必需的学院、学校,还未全部建立起来”*黄克诚:《关于整顿组织编制和改进领导方法问题的报告》(1956年3月6日)。。“以目前各院、校的情况来看,无论在干部训练的数量或质量方面,均不能满足部队建设的迫切需要。”*训练总监部:《关于全军学院、学校的建设规划的报告》(1956年2月3日)。从部队方面来说,选送优秀士兵入学会影响连队工作,各部队对送士兵上学并不积极,以致各院校比较普遍地出现无法按学员编制名额收满学员的现象。根据1955年国防部检查团检查学校的工作情况看,实收学员数和编制定额普遍存在差距,相差少者7%,多至38%。同时,各部队不按规定时间和条件选送学员,以致各院校的开学时间拖延太长,有的学校竟拖延达2个月至3个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1955年院校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4月)。,学员的淘汰率也很高,有的达到40%*训练总监部:《关于全军学院、学校的建设规划的报告》(1956年2月3日)。。另外,国民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体育训练不普及,导致征集的兵员中文化水平、身体素质符合条件的很少,而且部队“还存在着歧视和排挤知识分子”的情绪,许多知识分子干部不予授衔,或衔级过低,也影响了知识分子参军的积极性。全军的干部管理工作也不适应需要,如“对干部的提拔、调配工作,即没有和各院校的收生、毕业的时间和人数,新编组部队的时间和抽调各级干部的人数,转业、复员人员的处理时间和控制数等进行统盘计算。对干部的培养工作,缺乏和有关部门作共同的安排,以取得相互配合”。*宋任穷:《关于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保守主义思想和干部工作的全面规划问题的报告》(1956年3月5日)。经过几年的实践,院校培养与部队需要之间的矛盾始终没有解决。从1959年开始,部队就重新改为从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如空军党委规定:“各类初级干部今后一律采取走群众路线、通过拔尖的办法从优秀的技术士兵中选拔”,“再层层选拔各级干部”*刘亚楼:《在中共空军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59年3月27日)。。

此外,按照《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授予军官军衔要以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和贡献为依据。这就要求在全军建立鉴定制度,对每一位军官进行定期鉴定。但是,鉴定制度受军官文化水平、工作作风、传统习惯的影响,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各级主官对鉴定工作也比较消极,甚至有比较大的抵触,导致鉴定程式化、一般化、走过场,既失去鉴定的作用,也使择优选拔各级军官失去依据。又如,《军官服役条例》规定,现役军官在一定条件下要退役,失去工作能力或达到一定年龄的应该退休,其他人要转业。这些需要国家退休制度和住房、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配合。由于国家还没有建立退休制度,军队就难以单独开展军官正常的退休工作;国家难以及时保障退休军官的住房,也使大量需要退役的军官滞留在部队。

实行军衔制是对军队管理方式重要的转变。军衔制实施后,军队应进入以《军官服役条例》为中心的制度化组织管理模式,改变传统的以长官意志为中心的主观性组织管理模式,即由人治方式转变为法治方式。要求军官改变多年来按首长意志决断的传统是困难的,但也是最需要转变的,是关系军衔制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新中国成立以前,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人民解放军没有按条令、条例治军的习惯。而且,人民解放军军官队伍普遍文化水平很低,缺乏现代化军事知识和对现代战争的认识,以“大老粗”为荣,轻视知识和知识分子;军队“游击习气”很重,习惯于凭首长意志决断,不愿意接受制度约束。因此,当军衔制与自己的意愿和认识出现矛盾时,普遍的反应是对军衔制的抵触,而不是修正自我、适应制度的要求。譬如干部部门执行《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反被指责为“硬搬军衔规定,有些扣资历、学历和职务的现象”,“机械执行军官服役条例规定的程序”,“军衔鉴定过分强调首长鉴定部属”等。这些习惯在短时间难以改变,也增加了军衔制实施的难度。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条令、条例,落实新的制度时,经常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有的部队已经明确认识到,这是“新秩序和旧习惯的斗争,这是我军由旧阶段过渡到正规化的必然的斗争”*志愿军司令部呈聂荣臻代总长:《整编工作总结报告》(1954年5月18日)。。军衔制实施后,军委总部在一定程度上也认识到这种转变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强调制度和计划的约束,要求各军种、兵种、各部门领导要按计划布置工作,不要天天出新主意,增加下面的困难,要按规定管理编制,任何部门不得直接批准增加单位和人员等*参见黄克诚:《关于整顿组织编制和改进领导方法问题的报告》(1956年3月6日)。。但是,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军官服役条例》并没有像宣传执行“三大条令”(指《队列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那样,进行集中教育、严格要求、务必执行。而且,军官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是更全面更深刻的转变,非长期坚定地推行则难有成效。由于在军队管理方式上的转变没有跟上军衔制的需要,使《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得不到尊重,行政命令漠视条例、违反条例或自行修改条例的情况比较普遍。

军衔制的成功实施需要大量的、复杂的配套改革,或是制度性的、或是思想性的,或是硬件、或是软件,或是表面的、或是深层的,涉及方方面面的转变。这些配套改革是否到位是决定军衔制能否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

(四)处理军衔制与实际情况矛盾时存在偏差

在军衔制实施中,当实际情况与制度规定出现矛盾时,往往以损失制度的严肃性来适应实际情况。就现役军官服役最高年龄的规定来说,人民解放军过去长期实行志愿兵役制,军人服现役没有规定期限,也没有年龄的要求。1955年,《军官服役条例》刚发布,各级军官预定军衔基本确定还没有正式授衔时,就发现一些军官已经超龄。据统计,全军超龄军官约占军官总数的14.5%,即将超龄的军官为数更多。针对这一问题,中央军委认为:《军官服役条例》关于军官服役年限的规定主要是根据相应的职务作出一般的规定,而且规定国务院和国防部都有权延长军官服现役至军官预备役的最高年龄。“这就很明显地说明了凡因军队工作需要,军官本人德才优秀,身体健康,经国务院或国防部批准,均可留在军队继续服现役,不是每个军官服满现役年龄就都必须退入预备役的。”据此,中央军委提出,根据形势和战备需要,“部队必须把战斗骨干保留下来。目前部队干部缺额很大,按照军官评定军衔的标准,相当数量军官的军衔一般的均低于其所任职务的编制军衔一级至二级(中尉以上每级相差五岁),延长超龄军官在部队服现役的期限也是有必要的”,为此,规定:“超龄军官如政治品质良好,经过战斗锻炼或有一定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尚能继续在军队工作者,均应继续留队工作。”*国防部:《关于留用和处理超龄军官的规定》(1955年5月31日)。中央军委的决定安抚了一大批超龄军官,也避免了因干部大进大出对军队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这对当时情况是有利的,但显然没有考虑对长远建设的不利影响。这个决定等于取消了军官服役年限的条款。

又如军官军衔晋升问题。授衔以后,中央军委即着手建立正常的军衔晋级制度,并临时规定:由准尉、军士提升为军官职务者,军衔即可晋为少尉;任连长、政治指导员者,军衔为少尉的一般可晋升为中尉;中尉以上的军官,如提升职务后军衔低于其职务编制军衔三级以上的,在提升职务时,应按《军官服役条例》军官军衔“可低于编制军衔一级至两级”及“军衔晋级必须逐级晋升”的规定,同时晋升其军衔*国防部:《关于对目前处理军官军衔晋级问题的暂行规定》(1955年12月27日)。。但是,一年以后,中央军委鉴于军队将进行整编压缩,军官数量已经超编;同时,为保持下层干部的相对稳定以提高干部的质量,并准备对《军官服役条例》的相关条文作必要的修改,决定“对今后军官军衔晋升的问题,需要进行通盘研究和制定全面的规划,在规划尚未确定之前,必须对当前军官军衔的授予和晋升加以适当的控制”*国防部:《关于控制当前军官军衔的授予和晋升问题的通知》(1956年11月28日)。。此后,除特殊情形之外,军衔的正常晋升就中止了。而整编和修改《军官服役条例》都延续了数年,军衔晋升制度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全军绝大部分军官在四五年内都没有晋升军衔;少将以上的高级军官,在军衔存续的十年间无一晋衔。《军官服役条例》关于军官军衔晋级期限和超过期限的处理规定就不宣而废了。

同样因考虑实际情况而被改变的条款还有平时现役军官来源的规定、授予第一次尉官军衔的条件规定、军官着装佩带军衔符号的规定、按编制缺额提升军官的规定等*分别是《军官服役条例》的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每一次对实际情况的迁就都是一次对《军官服役条例》作用的减损和破坏。长期照顾现实情况的结果是:需要照顾的实际情况越来越多,《军官服役条例》及其体现的军衔制越来越失去作用,反成累赘。现实情况与制度规定是一对矛盾。偏于现实需要,惯于灵活变通,就会失之随意,将搞乱制度规定,不利于长远和全局;偏于制度规定,无视特殊情况,就会失之刻板,将产生现实问题,不利于当下和局部。二者需要平衡,须着眼逐步达到《军官服役条例》的要求,而不能随便放弃规定,迎合现实。在对待军衔制度上,人民解放军没有把条例规定视为一般情况下必须遵守的具有约束性的制度,没有体现出对条例足够的尊重,经常一道行政命令就改变了条例的一项规定。

以上四个方面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军衔制的规定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此可见,军衔制作为一项牵动全局的重大改革,本身需要不断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其各项规定的落实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军衔制实施之前,这些问题不可能全部预先解决,因此《军官服役条例》颁布后并不是立即就能得到完全的实行。但是,在实行军衔制时,全军对其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所需要的物质条件,需要较长时间逐步完善才能发挥作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等方面,多缺乏足够的认识与准备,致使对军衔制实施后出现的大量问题措手不及,无法作出正确的应对。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军衔制始终没有兼容或改造原有的军队管理习惯和制度,没有真正融合于人民解放军的组织体制和建军战备的各项工作中,致使军衔制更像是植入原有体系的互不适应的异体。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军衔制没有产生预期的良好作用,反而带来很多麻烦和问题,造成军内外对军衔制普遍失望,使其越来越受到诟病。

军衔制的实施极大地受到政治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军衔制的取消,除其本身的原因之外,还与历史和现实等方面的因素紧密相关。这些从外部产生作用的因素是军衔制被取消的外部原因。

1955年军衔制实施,此后一年,国家宣布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毛泽东开始考虑进一步改革社会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他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在社会分配方面、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等方面,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社会遗留的残余,具体表现在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方面。他认为这些都是资产阶级法权,需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加以破除。*参见高远戎:《“大跃进”期间的资产阶级法权讨论及影响——试析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构想》,《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3期。1958年北戴河会议期间,毛泽东几次发表讲话谈到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并把军队实行不久的工资制和军衔制都归入资产阶级法权的范畴。他认为过去战争年代没有发薪水、没有“花”(军衔),实行官兵一致,拥政爱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现在发薪水,有了“花”都要分等,分什么将、校、尉,可是还没有打过仗,没有经过考验。结果是脱离群众,兵不爱官、民不爱干(干部)。毛泽东提出要恢复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革命传统,“把资产阶级思想作风那一套化掉”。毛泽东的观点体现了他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构想,尽管后来在分配制度上的思想有所变化,主张在一定阶段还要保留等级工资制,但他一直把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作为不断变革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他提出: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必须破除,例如: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跟群众接近,不是靠工作能力来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这些方面都必须破除。*《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418、426—427、497页;徐平:《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纪实》,第202页。毛泽东否定军衔制的言论一出,当时就在军队中引起一些高级干部提出废除军衔制的动议。

20世纪60年代初,根据苏联已经变成修正主义的认识和对国内政治与社会形势的分析,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越来越关注反对修正主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问题,开始在国内消除历史延续下来的和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现的一些被认为是“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现象和制度。毛泽东也非常关注军队的反修防修。军衔制是学苏军时期仿效苏军的办法设立的,这也加重了其对军衔制的否定性认识。1963年,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再次否定军衔制,重申了他过去的观点。他说:我们过去没有什么元帅、将、校、尉等的称号。军官与战士一样。但是后来就有了很多称号,衣服也比士兵好。我看这样不好,还是和战士一样好。不靠元帅、将军称号吃饭*《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下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201页。。1964年,农村的“四清”初见成效后,毛泽东即提出军队要参加农村“四清”,军队中也要开展“四清”。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提出要逐步缩小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的生活差距时,中央军委也开始研究改革军官薪金制度,取消军官特殊的薪金待遇。在这种形势下,军衔制又作为一个政治问题被提出来。1964年八九月间,中央军委向毛泽东汇报薪金制度改革问题时,毛泽东提出“要考虑军衔这个牌牌要不要的问题”,并以历史经验为例,把问题提到军队能否打胜仗的高度*转引自罗瑞卿:《在国防工业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64年9月3日)。。之后,中央军委就开始研究落实取消军衔制的办法。11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向全军征求取消军衔制的意见,说:“我军的军衔制度,是照搬苏联和其他国家的。过去没有这种制度,也一样打胜仗。实践证明,这种制度不符合我军的优良传统,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等级表面化,助长了个人名利思想和等级观念。不利于我军革命化建设,不利于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军民之间的团结。同时增加了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不少繁琐事务。”*中央军委办公厅:《征求“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1964年11月24日),转引自刘岩:《中国军衔百年史略》,第226页。但是,该书将文件的时间错记为12月24日。随后,在全军上下征求意见,一致同意中央军委对军衔制的看法,赞成废除军衔制,并且都提到亲身经历的、得到战争检验的“成功经验”——没有军衔制的我军打胜了有军衔制的国民党军、日本军和美国军,也能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与朝鲜人民军进行联合作战,战争的经验足以反复证明军衔制没有多少作用。在取得全军一致同意后,196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取消军衔制的决议。

由上述可见,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探索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左”倾错误认识。这些认识运用于军队工作,同样产生了错误的结果,并导致对军衔制的否定态度。一是对资产阶级法权的认识出现错误。把官僚主义、等级森严、脱离群众,以及军衔制等一并看作资产阶级法权,是把这一概念严重泛化了,也不符合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论述。同时,这种认识还混淆了资产阶级法权与封建主义特权的区别。官僚主义、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社会差别等现象,都是封建主义特权,并不属于资产阶级法权,而且这些也是被资产阶级所反对的。即使对于资本主义一些具体的、合理的制度,在社会主义发展初期也不能一概排斥,而必须加以吸收利用。资本主义的弊端应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消除,而不能人为地限制或破除。*参见魏福明:《试论毛泽东资产阶级权利理论的思想渊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企图超越社会发展阶段,一概否定资本主义的东西,便走入“左”倾的认识误区。现代军衔制虽然产生于资产阶级军队,但本身并不带有阶级属性。它只是一种军队管理的手段,可以为资产阶级所用,也可以为无产阶级所用,由不同的阶级对军衔制作出不同的规定而赋予其不同的阶级属性。

二是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思想观点是正确的,但是把它与军衔制对立起来,进而否定军衔制则是错误的。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原则,首要的是官兵、军民在政治上一律平等,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上和精神上,而不局限于形式上。实行军衔制并不是对人民军队阶级性质的改变。历史事实说明,军阀主义残余及官僚主义、专制作风是危害官兵、军民政治上平等的主要因素。军衔制并不必然破坏我军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优良传统。但是,实行军衔制后,这一传统将面临新形势,产生新问题,需要制定必要的制度防止损害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现象发展。毛泽东也及时提出:“现在实行了军衔制度和其他一些制度,但是,上级跟下级还是要打成一片”,“不要因为有了军衔制度和其他一些制度,而使上下级、官兵、军民、军队同地方的密切关系受到损害”*《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中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345—346页。。

由此也反映出在军队建设中如何对待传统的问题。军队需要适应新形势不断发展,也要保持过去好的传统。人民解放军重视优良传统,但认识往往比较抽象。对新制度与老传统关系的认识也比较笼统,缺乏具体分析。处理二者关系时,经常不是牺牲传统就是牺牲发展,难以做到共容。军衔制存续期间,过去旧的思想习惯时常阻碍军衔制的实施和完善;同时,对实行军衔制后如何继续保持官兵一致,防止官僚主义和官本位现象则重视不够。这些问题损害了军衔制的作用,影响了对军衔制的正确认识。

认为苏联变成了修正主义国家,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从苏军学来的,因而也是一种修正主义制度,需要加以否定,这种观点也是受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影响而来的,并认为军衔制不符合人民解放军传统,破坏了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如上所述,这些都是错误的认识;同时,认为苏联变为修正主义国家,本身也是具有时代局限性的错误认识。

三是根据战争年代成功经验,认为没有军衔制照样打胜仗,由此否定军衔制的观点,是一种片面的认识。这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军队战斗力的组成因素非常复杂,战争的胜负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人民解放军的胜利不是由于没有军衔,其他军队失败也不是因为有了军衔。单纯的军衔制不足以保证打胜仗,但对于国家长期保持一支庞大军队的稳定与发展,创造打胜仗的条件却是一项有效的措施。正是由于军衔制在战争中显示出它的积极作用,因而迅速被世界各国军队所接受,并不断完善,固化成为现代军队必备的一种组织制度。而且,人民解放军也承认,即使这些军队曾被我们打败,其战斗力也很强,人民解放军须以更多的努力、付出更大代价、集中绝对优势兵力才能战胜敌人。把胜利归之于没有军衔,失败归之于有了军衔,这种思想未免过于简单化,也有危害。如果我们因为胜利而固守过去的经验,拒绝接受其他军队好的制度化做法,拒绝向其他军队学习,则将阻碍人民解放军进步,反而可能埋下失败的隐患。

此外,错误的决策方式对军衔制的取消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取消军衔制的决策过程中,采取的是由上而下贯彻首长意志的方式。毛泽东提出取消军衔制的建议后,中央军委办公会议第七次扩大会议和军委办公会议第二百二十三次会议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决定由薪金改革小组就取消军衔制提出具体意见并拿出方案,然后由中央军委组织实施*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5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390页。。在高级领导干部中征求意见并基本取得一致后,军委办公厅向全军发出征求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各大单位反馈的意见都是一致赞成取消军衔制度。之后,取消军衔制顺利通过各种组织程序得到落实。在此期间,层层的研究和征求意见都是带着明显否定军衔制的倾向性。如罗瑞卿在一次会议上传达毛泽东取消军衔制的意见后说:“这个牌牌实在是个负担”,“我看把牌牌搞掉,可能要舒服一些”。他问在座的现役军人“赞成不赞成把牌牌摘掉”,大家一致回应赞成。*罗瑞卿:《在国防工业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64年9月3日)。各级组织也把征求意见当作贯彻上级意图的方式,并带有政治性表态的意味。在决策过程中没有展开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反映出来的意见并不是群众自主观点,得出的结论也不是集中群众观点后的决定,而是在一定条件下领导者的意见被群众普遍接受,这样决策的结果,使反对取消军衔制的意见受到压制,反映上来的意见都是军衔制的弊端和取消军衔制的好处。这种决策方式往往突出强调一面,有意淡化另一面,不能客观分析与研究事物的利弊得失,达到科学全面的论证后再作出决定。

需要指出的是,1964年,鉴于《军官服役条例》得不到执行,军队干部管理积累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军委、总部提出加强《军官服役条例》的落实,把军衔制完善起来。总政治部提出:1964年全军干部工作以贯彻执行《军官服役条例》为中心,积极地做好选拔培养接班人和选拔基层干部的工作。今后军官军衔晋升,按照《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执行。从1964年开始,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干部工作基本达到《军官服役条例》的要求。*总政治部:《关于干部工作情况和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1964年4月1日)。这是军委、总部在研究改革军官薪金制度的同时对军衔制的态度。这说明,尽管军衔制由于内部原因存在种种问题,但是军队原来的想法还是要完善军衔制使之发挥作用。而毛泽东提出取消军衔制后,军衔制度的命运迅速发生逆转。由此可以看出,取消军衔制是在特殊的社会环境、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决定。在这个过程中,外因起了主要的作用。

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原因的相互作用还表现在:一方面,军衔制本身的缺陷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给来自外界的否定军衔制的观点提供了依据,使军内、军外在取消军衔制问题上比较容易地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革命的政治理念与社会环境等外部因素不利于军衔制的实施,对逐步完善与加强军衔制处处掣肘,也逐渐消磨了全军对军衔制的期望与热情。

总之,由于军衔制度不完备,实施中存在很多问题,没有表现出利于军队建设的必不可少的作用,加上“左”倾指导思想等因素造成对军衔制的错误认识,在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下,军衔制终于被取消。

在研究取消军衔制的原因时还有几个具体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是贺龙还是毛泽东最先提出取消军衔制

目前,关于取消军衔制由来的研究,都认为是1964年8月,毛泽东召集贺龙、罗瑞卿赴北戴河汇报军队高级干部减薪问题,讨论中,贺龙建议:“是不是连军衔一齐取消算了?”毛泽东立即回答:“取消!搞掉那块牌牌!我早就想搞掉它”。*参见《罗瑞卿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479页。罗瑞卿回京后经向林彪请示得到同意,即开始在全军启动取消军衔制的程序。研究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专家学者都认可这种说法,并认为这是解开了谁最早提出取消军衔制的一个谜团。

对于上面的记述,笔者有所怀疑。罗瑞卿在一次讲话中谈到取消军衔制时说:军队的有些制度也不够合理。例如,军队干部的薪金高这么多。这次办公会议的扩大会议研究了这个问题,大家都赞成减薪,与地方大体拉平。我报告了主席、刘主席和几位元帅,他们都赞成。主席还指示我们要考虑军衔这个牌牌要不要的问题。过去我们没有这个牌牌打了胜仗,没有牌牌打胜了有牌牌的,国民党是有牌牌的,日本人和美国人也是有牌牌的。现在不打仗,却搞了个牌牌,主席讲大概要打败仗了。*罗瑞卿:《在国防工业会议上的总结发言》(1964年9月3日)。这里大体谈了提出取消军衔制的过程:由汇报军队干部减薪问题,毛泽东首先引出是否取消军衔制;毛泽东提到取消军衔制,是提出问题要求大家“考虑”,而不是当即作出取消军衔的决定。

毛泽东这样提出问题符合他处理重大事务的习惯,也符合他对军衔制的一贯态度。从新中国成立初酝酿实施军衔制起,毛泽东从没有正面肯定过军衔制的作用。早在1958年,毛泽东就有取消军衔制的意向,当时军委总部研究认为军衔制度仍然应该保留。*总政治部在《关于1959年调整干部军衔、级别问题向军委的报告》(1959年10月4日)中提到:“干部的军衔、级别仍需继续保留”。这是1959年9月军委改组后对军衔制的意见。料想一年前毛泽东讲话后军委也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过研究。这一次,则是毛泽东更明确地提出取消军衔制。

由贺龙首先提出取消军衔制似有些不合常规。因为军衔制度是军队的一项重大制度,牵涉面非常广,建立不容易,取消也不简单。如果军委向毛泽东汇报取消军衔制,首先应该经过军委常委会或军委办公会议讨论,形成基本意见后,才能向最高统帅提出这个问题。在未经军委任何讨论、军委其他领导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贸然向毛泽东提出这样重大问题是不合常理的。如果说贺龙代表个人向毛泽东提出这个问题,也是不合适的。贺龙当时主持军委日常工作,他的言行代表军委,他们是正式向毛泽东汇报工作,不可能是个人行为。另外,如上文所述,1964年军委总部正准备加强军衔制的贯彻实施,以利军队建设,在这个时候,贺龙也不大可能主动提出取消军衔制。

反过来说,如果贺龙主张取消军衔,他应该主张的是连他的元帅军衔在内一起取消,而不可能只取消别人的军衔却保留自己的元帅衔。可是,1965年1月中央军委向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报告《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请示》时,建议“大将以下各级军衔一律取消,元帅军衔予以保留”。毛泽东对军委的报告批示“同意”。*《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308页。20多天后,林彪提议不保留元帅军衔*林彪:《关于1965年政治教育安排问题的指示》(1965年2月5日)。,才决定军衔一律取消。

《贺龙年谱》对取消军衔制也有记述:1964年7月19日,贺龙由北京到北戴河,和罗瑞卿一起向毛泽东汇报军队高级干部减薪问题。汇报中,毛泽东决定取消军衔制。*《贺龙年谱》,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734页。这里没有明确讲是谁提出取消军衔制,但说毛泽东当时就决定取消军衔制是不准确的,汇报的时间也有误。据《毛泽东年谱》记载,7月19日,毛泽东并不在北戴河。他7月29日去北戴河,8月20日从北戴河返回北京。*参见《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379—393页。贺龙、罗瑞卿向毛泽东汇报的军官薪金改革方案是8月23日提交军委办公会议扩大会议讨论的。8月25日,罗瑞卿批示:“此件印发到会各同志。请大家充分考虑一下,要改革是肯定的,但这个方案是否可行?经大家充分讨论后再定。”*罗瑞卿:《对〈关于减薪和改革军官薪金制度方案〉的批示》(1964年8月25日)。可见,薪改方案在8月25日之前还没有提交会议讨论。贺龙、罗瑞卿向毛泽东汇报方案应该在8月25日至9月3日之间。这时毛泽东已离开北戴河回到北京。因此,有关贺龙、罗瑞卿在北戴河向毛泽东汇报薪金改革方案的说法,也是值得怀疑的。

(二)取消军衔制是否与彭德怀受批判有关

有人认为1959年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受批判后,军衔制也受到“株连”。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尽管1959年彭德怀受到批判后,全军把他在任时实行的一些做法当成他的错误,并作了批判,军衔制也主要是他在任时进行筹划和实施的,但在取消军衔制的过程中,党内和军内并没有把军衔制作为彭德怀的一项错误,也没有提及彭德怀。这是因为,实施军衔制是当时全军的基本共识,并非彭德怀个人所为。新中国成立前,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但由于战争环境及其他复杂的原因都未能实行。新中国成立后,军衔制的问题很早就被提出来了。1950年9月总干部管理部*总干部管理部,即为后来的总干部部,1952年7月改称。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第29页。这时,中央军委主持工作的是周恩来,而彭德怀还在西北主持地方军政全面工作,并没有参与其事。12月30日,人民解放军总干部管理部在给毛泽东、中央军委的工作报告中建议,将“研究军衔实施的准备工作”列为1951年的工作任务*参见刘炳峰:《毛泽东与我军首次军衔制的实行和取消》,《军事史林》2005年第3期。。这时,彭德怀在朝鲜战场指挥作战。但是,彭德怀从战争需要出发也主张实行军衔制。其间,1951年10月1日,他致电毛泽东,对国内备战工作提出七项建议,其中包括建立军衔制度*参见《彭德怀年谱》,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19页;《彭德怀全传》(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1058页。。后来,军衔制的筹备和实施虽是在彭德怀主持军委日常工作时期,彭德怀也投入许多精力评定各级将官军衔,但大量具体工作还是在总干部部具体组织下进行的。1955年2月,军衔制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由毛泽东颁布实施。可见,实施军衔制是国家行为,是非常庄重的。显然,如果将军衔制归咎于彭德怀是不合理的。军衔制实施后,彭德怀的心情比较矛盾,对军衔制产生的消极作用也很重视。他曾表示不喜欢人家称他元帅,说:“我不喜欢肩上这两块牌牌,将来会没有这东西的。”*《彭德怀年谱》,第734页。看来,彭德怀对1958年毛泽东批评军衔制的言论抱有同感。取消军衔制时,在外国驻北京的武官中有人认为,“军衔制和军官薪金制是前国防部长违背党的意志搞的”*军委办公厅:《一些国家武官对我取消军衔制度的反映》(1965年6月9日)。。后来国内有研究者把军衔制的取消归因于彭德怀被打倒。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揣测。

(三)林彪的“突出政治”与军衔制被取消有什么关系

许多人论及取消军衔制的原因时,往往首先归因于林彪搞的“突出政治”,认为:从60年代初开始,林彪大搞“突出政治”,陆续提出并推行一套极左的东西,给军队正规化带来消极影响,军衔制也被视为资产阶级的建军原则,与大的政治背景相冲突而遭到非议。这种说法比较笼统,缺乏具体的历史分析。林彪的“突出政治”,特别是与“文化大革命”错误的政治运动相结合,导致军事工作与政治工作对立,政治工作脱离实际,空头政治泛滥,损害了军事工作和其他各方面工作,也损害了政治工作本身,的确给军队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但是,军衔制的取消却不是林彪提出“突出政治”的结果。一方面,决定取消军衔制的时候,林彪还没有提出“突出政治”;另一方面,如果说这里是借用“突出政治”一词,说明之前几年林彪片面强调政治而影响了军衔制,也是不准确的。从林彪主持军委工作到决定取消军衔制的1964年,军队政治工作总体上还是值得肯定的。政治工作与军事工作和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关系被处理得比较好,对军事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保证作用发挥得也比较好,政治工作的方式更灵活并贴近实际。这期间,林彪对政治工作虽然也有一些“过头”的提法,但没有损害到政治工作整体的积极作用,而且有罗荣桓等元帅和中央其他领导人对错误思想的抑制,军队政治工作的方向总体是正确的。因此,说“突出政治”是导致军衔制被取消的原因之一,并不准确。

事实上,由于当时军队改革薪金制、取消军衔制,以及涉及军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等因素,促使林彪提出了“突出政治”。1964年11月30日,叶群在全军组织部长会议上传达林彪的指示说:“明年部队要搞‘四清’、‘五反’、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还有很多方面,如新老战士要‘换防’,大批提拔新干部,减薪、取消军衔,从物质到精神,从数量到质量,都会有很大变化,还有战备任务,思想工作必须做深做透。”由此,林彪提出要把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首要地位。12月29日,林彪针对大比武“突出军事”,明确提出要“突出政治”。他说:“一定要突出政治,使政治思想工作真正成为我们全盘工作的基础。军事训练、生产等和政治工作发生了矛盾,要给政治工作让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5卷,第384页。薪金制改革使大部分干部收入降低,对干部的思想影响较大;取消军衔制虽然没有薪金制改革那样大的影响,但由军衔套改国家行政级别,因而也涉及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也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总政治部:《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思想教育工作的指示》(1965年3月19日)。。1965年,薪金制和军衔制改革都顺利完成后,总政治部在总结工作中说:“根据林彪同志突出政治的指示,把两项制度改革的教育,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来进行”,“两项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是在工作中突出政治,用毛泽东思想挂帅的结果”*总政治部:《关于改革军官薪金制度和取消军衔制度的工作报告》(1965年9月9日)。。

取消军衔制后,《军官服役条例》随之不宣而废,军队干部管理更无章法,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造成军队机构臃肿、编制混乱、干部严重老化、训练废弛、官兵军事文化素质长期在低水平徘徊。在严峻的现实面前,中央军委反思过去。邓小平说:“50年代搞了个军官服役条例,一直没有行通,后来放下了。其实那个条例基本上是个好设想、好办法。如果那个东西执行了,就不会有现在的困难。”*《邓小平军事文集》第3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71页。随之,邓小平提出研究军官服役、退役制度,并着手恢复军衔制。*参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第38页。

(本文作者 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和百科研究部副研究员 北京 100091)

(责任编辑 张 政)

The Analysis on the Reasons of Abolishing the Military Rank System in 1965

Xu Jinzhou

In 1965, the PLA abolished the military rank system implemented for nearly ten years. There are several aspects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reasons of cancelling the military rank system. The theoretical preparation was insufficient in the preparation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the military rank system, many imperfections existed in the military ranks regulations, the supporting system and measures were not perfect, and there was deviation in dealing with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system and the actual situatio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left” ideology, the PLA produced the wrong understanding of the military rank system, mistakenly treated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war, and took the wrong decision in the process of abolishing the rank system, and so on.

E297.5;K27

A

1003-3815(2016)-08-00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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